一般基督徒祝祷之后都会说,以父之名,阿门。大致的意思是,凭着天父的名义,但愿事情能成功。因为耶稣传教的时候跟他的门徒说过,凡是凭着对上帝的“信”,以天父的名义行的事,总是能成的。我看圣经,首先看到了一个大孝子在努力为他的“父”做工。今天,六月的第三个星期日,西方的“父亲节”。去年我曾搜罗了好多网上关于“父亲节”的资料,今年没什么补充的,只是想以父之名--说事。
说的是几个月前发生在深圳的一件事,由于网络媒体的热炒,现在已然在深圳市民当中掀起一番关于“道德”与“法律”的思辨。这件事被称为“深圳爆打六旬老翁耳光事件”。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海婷施翔东)一位年过60的老人家,在自己的家门口的人行道上走着,无故被一辆迅速后退的轿车撞倒,当他强忍着疼痛站了起来,竟然被肇事司机诬陷说偷车,老人拒不承认,据理力争,接着却遭受了肇事司机长达10分钟的拳打脚踢……整个撞人和打人的过程都被安装在万科金色家园外墙的摄像头“看到”了。录像显示,欧阳先生行走在万科金色家园二期商铺前的人行道上,这时,身后一辆车牌为粤B.ET392的轿车以较快速度倒车,将他撞倒在地。接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人下了车,将老人拉起,当老人打开车门试图上车时,那人开始对老人进行推搡。接下来的时间,那人数十次掌掴老人的脸,期间多次用脚踢、揣老人,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保安和巡防模样人上前企图阻止,却都被他用力推开,老人数度躲在保安和巡防身后,仍然被揪出来打。那人越打越凶,最后竟然将捂着脸的老人摁倒在地,使其长时间跪着。在司机近10分钟的施暴过程中,老人家只是捂着头和脸四处躲闪,并未还手。
我知道这件事,是看深圳卫视“第一现场”报道。“第一现场”是以道德卫士的角色来宣讲这件事的,看似公允,其实不知所谓。报道中指出,事发时为什么围观的人那么冷漠,没有人出来制止?事发后大众为什么会对施暴者家人进行骚扰?在这,我们首先要明白道德是一种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和发展,主要依靠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良心指导和约束,可以用善恶标准进行评价的个体和社会意识,人格品质规范和调整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行为规范;它是与这类意识和规范相联系的行为活动;以及通过这些活动所结成的社会关系的体系。是属于精神范畴,是务虚的,不是哪个具体的社会个体可以自行制定一套标准来评判孰是孰非的。但是,民主社会的国家机器是由民众选举产生的,自然是要接受民众的监督和评议的。所以我们说,任何一个社会个体都不能独自或结党以“道德卫士”的面目来对其他的社会个体的行为作出道德评判,任何一个社会个体都能够独自或结党对国家机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议。
此事从四月份至今,唯独没看到深圳司法机关对此事作出响应。而“第一现场”却始终没有对服务社群的国家机器进行监督,甚至提都没提过,还要摆出一幅为民请命的架势,可笑的很。
再结合有报道说施暴者曾宣称:“都找了关系,不怕了”,看这几天“第一现场”报道的调调就觉得怪怪的。几天来“第一现场”一直在呼吁义愤填膺的民众不要宣扬什么网络暴力,不要因此就给施暴者的亲友施加压力。首先伟大领袖说过,我们要以革命的暴力打败反革命的暴力;其次,人从来就不可能是完全与社会隔绝开的,每个独立的社会个体都应该在公平合理的架构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受由此带来的所有影响。
我感冒了,不是很清醒,大致是想藉着“父亲节”,呼吁这一事件能够单纯地置于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不要再借“道德”的名义说事了。因为法律代表了约束公众行为的权威,道德只是个人追求精神修养层次高低的标准。我从来都对所谓自由民主的社会抱持一种最简单的评判标准,就看是不是国家机器真实地置于每个社会个体的监督评议之下。以父之名,阿门!
扯远了,祝爸爸节日快乐,后天就是你的生日,我会打电话给你。也祝所有的父亲们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