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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 嗡嘛呢叭弥吽

最近深圳媒体在热炒“中国最具幸福感的城市”话题,因为深圳入围了。可笑的是,这个话题本身就是个伪话题。我们想有怎样的幸福呢?是极少数民工千辛万苦要回该得的劳动报酬后数钱时,挂在脸上沧桑的笑容?是几个被解救出黑砖窑场的少年,被折磨的木然的脸上茫然的眼神?是无奈地在大众的目光下接受所谓“慈善捐助”的弱势群体,不得不以“卑躬屈膝”来表达感激的场景?还是重灾之后,难民领取救济时呈现出的“过年时的欢庆”?不!我们需要有尊严的幸福!而不是走在大街上随时要提防不小心被车撞了,还要被人打着下跪。更不希望被贼偷了,警察叔叔只会教育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

古人有云,君子不是嗟来之食。君子是有文化有道德的人,按照中国的传统,君子是做人的典范,因为君子是有尊严的人。但是在中国做君子很难,几乎与“精神病人”等同起来,因为他们与尘世是如此地格格不入。但是中国的历史从不缺乏“善人”,张大善人,李大善人,王大善人一大串。民间也常见当地历史上某位大善人为了使百姓方便出入间的桥,为了照顾照顾鳏寡孤独建的祠堂,就很少见有史记载官府曾经为了民生而建过什么“功德桥”、“感恩堂”。所以“包青天”之类做了些分内事,居然会被颂扬至今。想当初杜甫问,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问也白问。最后还因为好容易有人请吃点肉撑死了,所以杜甫的身世也称不上有尊严。

当然,尊严也随时会体现在我们的身边。但那是在我们这个消灭了阶级的社会里,体现出的上层阶级面对下层阶级时的尊严。比如有钱人开车撞人了,他可以怀疑被撞的有使诈的嫌疑,是撞车党。对坏分子自然要像秋风少落叶般的无情,打,往死里打。所以,城管可以肆意打砸小摊贩的零碎,还包括人。凡被警察抓获的都是罪犯,就得坦白从宽。

其实,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尊严。而这只需要按照平等、自由的原则规范所有人的行为就能做到。比如说政府官员都是人民选出来,为人民服务的,凭什么人民去见你,检讨你的工作,还要用层层关卡阻隔开来呢?而政府官员到人民当中来嘘寒问暖,应该是本分呐,凭什么人民只能手捧鲜花做幸福样呢?

说的很乱,其实就一句话,在深圳我并不感到幸福,因为没有公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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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7年09月05日 10: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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