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自然法则,是指人类经过长期观察体会,通过自身的体验,发现的自然界的一些显性发展规律。比如二十四节气,比如适者生存、物竞天择,都是自然法则。人么也得以从已知的自然法则中,推演出人类形成与发展的历史,甚至可以预见到将来。
但是,同一种事物,往往会因为表述者不同,而有不同的阐述。比如“国家”,打小我们就被告知,从来是“没有国哪会有家”。如果把国家假定为一栋大厦,那么每个家庭就是这栋大厦砖砖瓦瓦等不同组成部件。这么说,一般是不会有人反对的。但是,细想想,没有这些砖砖瓦瓦,又怎么能够建成一栋大厦呢?!
按照“适者生存、物竞天择”的自认法则,原始的人类为了生存,集群而居,并没有什么家和国的概念。称之为“人群”,或者发展到高级点的程度,称之为“族群”,较为妥当。每个人群中都有比较强壮智慧的个体,总是能猎获较多的食物,有办法使这一人群尽量取得比较优渥的生存条件。自然,这个强者在这个人群当中就会获取较多的支配权,比如食物,比如生产资料。如果将这个族群比作一个大家庭的话,这个强者无疑就是家长。所谓的封建家长制的威权,其实就是人类原始社会权利制度的延续。
随着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同一个地域内得以在自然法则下存活的“族群”越来越多。为了争取到更好的生存条件,“族群”间就不断地纷争和妥协,逐渐达成利益的均衡,这时,“国”的雏形出现了。这段历史,我们就可以看成是“家”与“家”之间的争斗。而所谓的“国”,只是人类为了协调各个“家”的利益保持均衡,达成的一种协议。“国”是一个架构,是由协议者选出具有公信力的代表,利用协议者提供的武器和生产工具,来执行协议中的条款制度,从而确保协议者的利益得以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获取均衡。
国应该是服务于家的。但是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性本恶,协议的执行者往往利用公权,一点点为一己谋取利益的最大化,慢慢地演化到“国”终于凌驾于“家”之上。
现在反观东西方的发展历史,进化论的出现应该是现代文明的分界线。西方的现代文明其实是一个是人类逐步回归自然法则的历程,其中充满了对“自然”的敬畏,和更多了解自然法则的渴求,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追求。东方人相信,人是万物灵长,人定胜天。在还没有足够了解自然法则的时期,不断挑战自然,面对的要充满艰辛困苦,也就不难解释“无为”的悲观情绪会被普遍认同,毕竟“强者”只是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