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马丁.路德.金说,我有一个梦想,迫使美国国会在1964年通过《民权法案》宣布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政策为非法政策。他开创了人类追求种族平等的历史。
四十年后,巴拉克·侯賽因·奧巴馬二世,似乎是被历史选来实现“金”当年的梦想的最佳人选。
但是这个梦想并没有完全真正地实现。美国人选奥巴马,是因为这次他们没法再顾及肤色了,毕竟濒临经济危机时期,人们渴望变革能给回他们正在失去的一切。正所谓,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老美讲“梦想”,我们讲“理想”。看似一样,其实谈“梦想”显得随意些轻松些,讲“理想”显得一本正经,好像一定是要怎样怎样才行。另外,中国人的“梦想”是私密的,是不可与外人言的。
我们小时学校布置的作文,常常有“我的理想”之类的题目。那么写当科学家可以称作理想,做一个顶级裁缝(像范思哲那样)恐怕只能是梦想;写当艺术家可以称作理想,做一个最受欢迎的“小丑”(像卓别林那样)恐怕只能是梦想;写当军事家可以称作理想,做一个令人敬佩的士兵(像董存瑞那样)恐怕不会有人将之当做梦想吧。
有人问,你怎么不自己当老板呢?
我现在已经很快乐了。
有人问,你怎么还不结婚呢?
我现在已经很快乐了。
有人问,你怎么不存钱呢?
我现在已经很快乐了。
...... ......
挣钱、创业、成家,都是人们普世的理想。只是,我的梦想就是要“快乐”而已。
我现在已经很快乐了,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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