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瓶07 Jul 2007 12:34 pm

最近才第一次看了<逆水寒>一剧,天啊千万人中无尽时空,我现才见到伊…不劳各位大人,我先鄙视一下自己.
只说常言道:"临老入花丛,不死不回头,"不能免俗,一看完,网上开始狂找贴,不管什麼人物分析剧情分析影评同人MV啥的为扫盲生吞熟嚥了一堆,又不能免俗地开始妄语症…所以不好意思各位,请借个地,让老夫发发少年狂吧.

更加不能免俗这一乱言贴,先给小顾吧,下一个再给晚晴,我好色,我认了.

话说是地球人都知道,有位"我花开过百花杀"的顾公子,常衣一青布衫出入本剧中,女子见者多为芳心小箭中之下马,痴痴笑著论这身打扮美啊,帅啊,散发松髻寛袍广袖,行定间习习然,隐隐魏晋名士风流,在下初见剧照而发病时,亦深以为然,而将全剧看过後,我却以为这不算不当,只还说的少了.
又见有些网友爱用"书生"去定位分析他(是否因语出小7一夥儿?别,此等皆江湖豪侠,且不说小7五年窝在连云塞那女人都当男人使的地方,只要看来齐头整脸略带文气估计他们都管叫书生),文都不错但吾实愚笨,只不可解,试想,光以现代的意义而言,小顾所欲所行早明明白白脱出了书生这行当,若回到宋时标准来看,那更不可能,琴棋书画诗酒花他确都会,可能还很不错,当然那时的书生也会,不定有些还不及,但谁规定因此的就是书生?书生者,以书为生,为学问而学问,为穷经而皓首,不能行也要装样,而这顾惜朝咋看都不像.更还有的称他是儒生,玩笑大了,的确,剧中这角色考过科举中过探花,但,又怎样?最多证明儒家经典必熟能生巧,可人熟读滴又不一定真是他真信滴,谁叫那时开科取士只考这门呢?为他身有长才,志在天下算作儒?是,儒家重教育,重人材,的确从来不少安邦定国平天下之论,也真出过不少这面的高人,镇日呼"天地男儿大丈夫".但别忘了,再有能再狂放的儒生都不敢(私下心里不一定)公开反过上下尊卑忠孝节义去,这才是儒家独树之处.不然为何中国自汉以降为何诸子百家中唯定儒为国教?因为孔子长的好看?不就为了这一门成天之乎者也的天地君亲师地仁义礼信嘛,若人人都教这一套洗了脑去,这当领导多如意!而顾惜朝,呵,小顾啊,似你这样的"儒生"若敢多出几个,这一门早给废了,下回科举咱们改考唱歌!

那,他是什麼呢?他的确是读书人,富文釆,晓音律,谙雅趣,却好习王霸之术兵马之道;风流才俊,幸冯宋末最後一笔浓彩鲜光,却从不事诗词花月,只为兵书七略,求识者不得,情愿笔砚换干戈杀戮作等闲,求名求功求入庙堂,明目张胆要光明正大抢,端的是地心狠手辣.成王败寇,金戈鐡马,入江湖视其最重之仁义如无物,上明堂敢将忠君臣道踩在脚下,貌似无血无泪生来反骨的男子却偏又对世人最难看重的东西忠贞至生死相许:男女之爱,夫妻之情.
狂来不似儒,在北宋这个三纲五常已连草莽精神都能浸蚀的儒家盛世中,他横空出世,无常形,无常势,倒真像疯子.
虽则,他其实绝少发白日梦噫,倒常现实地过份.
但,只不过自己,这,不正如他不羁的衣袍一样,若无常势,若无常形,若实若轻,唯求写意.
是魏晋流风的衣著,又不只如止,它还顺便写意了小顾那确属魏晋师承的一面,或更该说,推前点儿,是三国人物,中有一类,那很难定义的"天下士".
从来天下士,只在布衣中.

很喜爱作家余秋雨先生对三国魏晋及其人物的一段文字:",,,像一阵怪异的风,早就吹过去了,却让整个大地保留对它的惊恐和记忆…是一个真正的乱世,出过一批名副其实的鐡血英雄,播扬过一种烈烈扬扬的生命意志,及’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政治逻辑,便是再冷僻的陋巷荒陌,也因震摄,崇拜,窥测,兴奋而变得烱烱有神…"而"当时的文人名士,有很大一部分人承袭了春秋战国和秦汉以来的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军事学思想…都能有力地辅佐各个政治集团"
那些士,或显或隐,或谋或藏,文雅但不文弱,志大辅以才高,坦荡荡地从心所欲,恶鄙俗而轻任礼教,强悍地张扬著自己,至诚於野心或想望.总地论没一个能单单概括於儒家的善恶之分忠奸之别义利之辨,唯独见其神清骨秀,天然成章,自顾自地风华绝代.斯人已远,而不料那袭宋末的青衫,与彼相隔不止一朝一代,却彷佛若得其神.

说三国,不能不想到罗贯中书中那首给曹操盖棺的<邺中歌>,其实,又何尝不是借喻千古英雄,风流人物:

邺则邺城水漳水,定有异人从此起:雄谋韵事与文心,君臣兄弟而父子;
英雄未有俗胸中,出没岂随人眼底?功首罪魁非两人,遗臭流芳本一身;
文章有神霸有气,岂能苟尔化为群?横流筑台距太行,气与理势相低昂;
安有斯人不作逆,小不为霸大不王?霸王降作儿女鸣,无可奈何中不平;
向帐明知非有益,分香未可谓无情。呜呼!古人作事无钜细,寂寞豪华皆有意;书生轻议冢中人,冢中笑尔书生气!

那一袭青衫,若得逢其盛,未必不能称这定论.

但,可惜,三国固然离我们去了,那袭青衫却也没能走到其中,戏如人生不称意,到底落在了北宋末,面对的,仅仅一场上下相欺又自期的末世繁华,两次误以为是的相知之遇.三段莫名其妙的生死命令,兼以本身幸又不幸,智而近妖,不能用太平来粉饰,只宜惑乱於天下,所以,等到头来人皆曰可杀无意独怜才时,竟连他本人都以为不枉.

真是个疯子.何苦来这一趟?

顾惜朝,我知你不是个好人,杀你,也不悟,只当一场成败.但戚少商却枉为知音,读你七略,听你自比管毅,难道没看出这"书生"从来用兵家谋略对付人生,除生死,何来言悔,何来改过?

疯子,造就那人一身的正是你一生想逃开的,你还敢一直当他是知音?

金鸾殿前,想杀你的,想救你的,连旁观的都当这是场天不报应人报应的戏,这些人,都信,是那些你从不屑地条条框框这回要替天行道,你真以为能行到水穷坐看云起?

"疯子,你还不快跑!"

胡为惶惶欲何之?

这终究不该是你的一世,惜朝,这儿容不下你了.

後来,他真跑了,再来,他真疯了,於是,这戏算正常了.

那一袭青布衫,果然太肆意,不能入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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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乱入:果真是泼墨大写意,酣畅淋漓,这叫一痛快!

衣橱25 Jun 2007 01:39 pm

 

——正所谓,云深无归,江湖无沫。

 
在连云城以南四百里,有一座山丘名叫大芒。山势低矮却嶙峋,路径平坦却迂回。从山脚至山顶,共有二十五个岔口,若非驻地山民,常常在幽深中迷失方向,与野兽搏生至死。
在大芒半山途中,荒木掩盖之下,有一座简陋的木质民居,里面住着一户人家。
这户人家很怪。一年四季从不开窗,门却总是大敞四开。有时大白天的在门边能见到一个蒙着脸的男人,四肢摊开倚在门阶上,懒洋洋地一动不动望着天。
若过路人好奇问上一句:“这位师傅你在看什么?”
他便会态度傲慢地回答:“观星象,卜国运,俯仰江湖而已。”
 
这男人叫金二,是户主金大失散多年的亲弟弟,数年之前被寻回,与金大一起在山中居住。兄弟二人,既未娶妻生子,更难得与人接触。据说金二儿时生了一种怪病,不仅病傻了脑子,连脸上的皮肤都溃烂了,因此从不以真面目示人。曾经有那么一次,周围山民家的一个傻小子,赖皮手欠,趁金二午睡时接去他的面罩,结果吓得魂飞魄散,竟忘记了回自家的路,在老林子里徘徊到深夜,终于叫群狼尾随吃了。
年纪大的山民大概还能记得,金大是在十三年前来到大芒山的。十三年来,围绕着金家的两兄弟,也确实出现了很多奇特的传闻。譬如说有人曾听见,木屋内传来文人雅士吟诗作对的声音;也有人曾看见,夜半时分有穿着黑色的江湖人士在木屋前聚集。
金大是个瘦高个子的中年男人,有一双乖戾的小眼睛和刚硬蛮横的下巴,性格也十分偏僻暴躁;金二则成天疯疯癫癫,好似服了登仙药,讲话前言不搭后语。长此以往,愿与金家兄弟打交道的,也只剩下那些不得不登门的山民了。
因为方圆十里之内,再没有与他们做同样生意的人家。
金家兄弟砍伐木材,为人钉棺下葬。
在与世隔绝的平静日子里,他们的活计虽不多,却也足够维持温饱。人人皆有一死。这恐怕是世上最稳定最贫乏的一种买卖了。
更何况,大芒山中林木丛生,确有一些远近闻名的好材料。
每到傍晚,金二就会携着几文钱下山去,到山脚的市集买两个饼、一样青菜。金二走路跛脚,形貌丑陋,因此总有一群泼皮小孩,一路跟着他起哄,在土坡投石下绊,或者朝他扔风干的狗粪球。到了街市上,他们便将金二围在中间,拍着手边跳边叫:
“丑八怪!丑八怪!丑八怪!……”
金二既不气恼,也不反击,仍旧神态自若、大步流星地走着。粗麻短衫空荡荡地挂在他消瘦的躯干上,而天边红云好似饱蘸了死婴的鲜血,直把他两边袖子映得透光,像一对招摇的幡旗。
 
而此时,忙碌了一天的金大,正在木屋外煎药。
若被问及为何煎药,通常的回答是:为了压制金二的怪病。
给金大药方的,是江湖上一个多年的老医者。最初医者曾答应每年登门拜访一次,观察金二的情况,而后调整药方。
当然,这样的会面没有持续超过五年。那之后老人再也没有来过,江湖上也失去了他的消息。兴许是与人结仇,遭人报怨,直接被杀了吧。金大倒也没有大惊小怪,一直沿用当年的药方至今。
只是每每想起那位医者,金大都会感到后怕,然后是欣慰。
 
金二回家之后,掏出买好的饼,再烧一个素菜,二人就着新造好的棺材坐下吃晚饭。通常整顿饭都不说一句话。饭后金大端出剪好的半碗药汤,金二习以为常地一饮而尽。
每日一副,多年来从未间断。
 
金二叫金大“大哥”,金大则直接叫“金二”。金二一直以为自己生来就只有这一个滑稽的名字。直到有一天夜里,金二忽然跑到金大床前说他睡不着,因为睁眼闭眼都能听到一个名字,两个简单音节,只是恍恍惚惚总也听不清楚。
金二问:“那是不是我以前用过的名字?”
“……不知道。”
“我以前可有用过别的名字?”
“……有。”
“大哥也有吗?”
“……也有。”
“我以前的名字叫什么?”
“……不记得了。”
像是再懒得回答什么,金大干脆哼了一声,翻身闭上了眼。金二疑惑地站在床前看着他的大哥,直到他渐渐打起酣来。金二吹熄了烛火,看见窗外正是月朗星稀,密林中传来静谧的夜鹄鸣叫,房顶上似乎也有窸簌响动。不知何处的一盏红光,在树影间明灭闪烁。
他的眼皮忽地一紧,感觉一切似曾相识。
那叫着某个名字的模糊声音,在他胸腔里由内至外不断膨胀收缩,一会儿沉入丹田,一会儿逼近喉口,随着呼吸吐纳节奏分明,好似埋下了一颗种子。从此这个无法辨认的名字,几十年常在他耳边回响。
第二天,金大特地检查了医者留下的药方,确认没有短缺剂量。
 
不知何时起,金大发现金二越来越不寻常。
他夜晚解手的时间变得很长,次数也更加频繁,有时一夜能出去四五次。
金大起初只是睡眼朦胧间莫名地被扰醒,确认不是盗贼野兽之后就继续倒头睡去。对于年逾不惑的金大,日间的强体力劳作令他精疲力竭。然而忽然在某个夜里,金大被一阵有规律的异响吵醒了。他立即警觉,睁开眼却没有起身,先望夜色判断大概是三更到五更之间,又朝身边轻轻摸索着寻找金二。
金二的被子平整地铺着,只有一丝压过的痕迹,而人已经不在。
金大立即翻身跃起,悄然无声地摸到门边取下平日钉棺所用的大锤,右手拎在背后,左手去寻门闩。当然,门是敞开的。指尖不慎一触,年久未修的枢轴呀一声响了。
他在狂乱的心跳声中依稀听见门外传来金二的声音:
“——大哥?”
“是我。”他吸一口气,将大锤重新挂好,推开房门。
金二坐在他平时煎药用的小桌旁,从容镇定地在磨斧子。
说是斧子,似乎不太准确。那斧子锋锐如宝刀,雪亮如明眸,纤小如善睐的少女,是一件可以超越“斧子”的类别独自成兵的异物。
早些年江湖上称它,“神鬼夜哭”鬼哭小斧。
早些年啊……
金大警觉地盯着金二的右手:“你在这儿干什么?”
“啊,我睡不着,起来转一转。”金二抬头四顾,不知在找些什么。
“那东西是哪儿来的?”
“西边灶台下面藏着的。真是把威风凛凛的小斧子,摸起来就忍不住想要杀人了。”金儿舔舔嘴唇笑道。
“你是不是还看到别的了?”
“对,还有一个黑檀木匣子。”
“你动那个匣子了?!!”
金二抬起头疑惑地看着他,脸上纵横的伤疤在黑夜中似乎也溶解了一些。不远处夜鹄的高低鸣叫凄怆缠绵,宛如歌乐。
“没有,原封不动放回灶台底下了。”
金大不知该说些什么好,只得不放心地盯着金二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一层阴霾覆盖表面,就藏算有秘密,旁人也看不见出口。
最终金大指着那柄小斧子,干涩地说:“这本是你的东西,你要收好了不可以给别人看。前些年都是我替你收着,现在可以物归原主了。”说完便转身回了屋,躺下佯作睡觉。
不多时,金二也轻手轻脚地爬到床上来,和衣而卧。斧子已不知去向。
至于他有没有点头答应,金大心里依然忐忑。
 
不出三个月,正是深秋时节,金大忽然发觉喉咙里被一个异物梗着,瘙痒难忍,不禁想把它咳出来。他深深吸气拼命地呕了几下,咳得胸腔有如火烧,将那异物呸在土地上。
是一团污浊的血块。
金大站直身体,尽量迎向苍白无力的日光。他面前杵着一口还未完成的粗糙棺木。他往棺木中看去,只看见自己的一双脚和半截躯体。
他先是感到深不见底的恐惧,继而却是一阵快慰得意,不由得“嘿嘿嘿”地笑出声来,边笑边低声道:
“看见吧顾惜朝,我赢了……”
金大将血块用鞋底抹入泥土,低头时恰好看见自己遍布老茧水泡的双手。
他忽然想起来,今年是四十四岁正。
好年纪啊。
 
金二并不是不相信金大。在金二时常混沌彷徨的头脑中,大哥是一座伫立多年的岩石。沉默、稳固、仿佛有很多难言之隐。
金二深知自己身患重病,前尘旧事都已经忘个精光,这些年,多亏大哥关怀照顾,才得以活到现在。在偶尔清醒的时刻,金二总想着应该做些什么来报答金大。即使他心底知晓,自己与金大绝非亲生兄弟,因为总有一种隔阂横亘于二人血脉之间。
但金二无法控制自己的混乱的思维。他经常出现幻觉,半梦半醒的晨睡时分,幻觉都浓缩成一个个黑色的剪影矗立在他跟前;即使是日照当空,他也会发梦,看见满天全是红色的星斗缓慢移动,形状千变万化;又有时,忽然从脑海中蹦出一两句诗文,好像非念出来不可;只要走起路来,就强迫自己一定要凝聚精神,一往无前,落下的步伐都狠得非同一般。
他发觉自己心底有一个窟窿。只要是进去的,就流失殆尽,无论如何也不能弥补,日夜疼痛异常。
而那个发音简洁的名字,在他体内一涨一缩,二者互相牵引,交相辉映。
金二想要把那个洞补上。而补漏的材料就在金大手中。
金大却不给他。
金大只给他蛛丝马迹,给他零零碎碎的残片,让他拼凑得辛苦且徒劳。
譬如前些日子,金大给了他小斧子。
又前些日子,金大告诉他,他还有其他的名字。
而今日黄昏,金大带他去看了一位旧相识。
 
旧相识面对而坐,把酒不言。隔着一座坟头,两行热泪,几株零落的野花。
金大一边自斟自饮,一边抬手抹泪。金二站在一旁讶异地瞧着——原来岩石也会哭?荒冢上只草草地插了一块木刻;上面的字早已辨认不清。只能从金大烧化的几件纸衣裳上判断,这位旧相识必定是个女子。也许曾是金大的红颜知己。
金二环顾四周,见山林莽莽,荒草丛生,处处弥漫着野兽的气味,而残照西斜,隔一段虚空能看见朦胧的月影。想到一位温香软玉的薄命女子,就只能长眠在这种地方日日与苍山为伴,心中也着实悲凉。
但人已故去多年,金大为何哭得这么伤心呢?
——莫非是多年未见,忽然托了梦相会么?
归途中,金二小心地问起,坟内所葬的是不是大哥的妻子。
金大瞥他一眼,答不是。
“那必定是大哥所爱之人。”
金大又瞥他一眼,答是的。
“也算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了。”金二没头没脑地说道,或许只是想将压抑许久的这一句吟诵出来。
金大再瞥他一眼,说道:“……恐怕是纵使相逢应不识吧。”
金二本只想自言自语,没想到大哥还会应下这一句,于是诧异地回头望去。夜色渐浓,月上中天,崎岖山路已将荒坟掩埋,什么也看不见了。
 
此后某日,晚饭时金二烧的是茄子青瓜。金大吃了两口,说味太重。金二一听,赶紧也尝了一口。
“大哥吃了个盐疙瘩吧,我尝不咸啊。”
金大又夹了一块,还是说咸。
金二便挑了一块青瓜,自己先咬了半口,感觉咸淡正好,于是送到金大嘴边。“你尝这块,一点也不咸。”
金大怔怔地盯着那半块青瓜,面如磐石。最后还是从金二筷子尖上叼了下来,仔细咀嚼咽下。然后金大突然开始剧烈咳嗽,好像吃了火烧火燎的毒药。咳到一会儿,嘴里已经满是血腥味。
金二吓住了,以为自己做的菜把大哥咸坏了。许久之后,金大终于消停下来,放下筷子说想回屋歇一会儿。
金大走后,金二把整碗菜都吃了,嘴里仍然寡淡。
但是从那天起,金二烧菜放盐就越来越少了。
 
在皑皑的雪都埋没不过的山中残冬,金大点燃屯柴,围炉取暖。两件蓑编的破旧斗篷并排挂在炉火旁。金二窝在门口的雪堆里,陪一个初识的孩子,玩一种用石子摆成阵型模拟战争的游戏。白茫茫一片之中,只能看见金二翘起的臀部,骨节分明,尾椎突出,好像枯败的松枝,再一捧新雪就会压折。
金大喝着新烧的谷酒,心里计算着兜兜转转的日子——不时也会想起“今后该如何是好”这种问题。而每待回忆过往,展望后路,就能依稀瞧见一个柔软单薄的影子,站在不远处的雪地上,双手交握,低头浅笑,两只盈盈的褐色眸子带点期待地勾过来。
快了吧,他心里想,可为什么还是秘密地希望这场雪暂时不要停止?
 
絮絮地飘摇了三天的雪,终于还是止住了。
一起玩石子的孩子,自我介绍名叫青虎,是二里地之外猎户家的长子。
金二交到了新的朋友,又发明了新的游戏,不由得欢欣鼓舞。金大便对他说,你今天下山,可以多买一样菜,毕竟两天没有吃过新鲜东西了。
初晴的小市集上,比平常都要热闹些。不仅多了不少长年蜗居在家的老人妇女,更来了很多面孔生疏,穿着怪异的人。约有十几号人吧,三五成群,零散围坐在水馆茶摊上,个个神色凝重坚忍,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金二沿路行走,听路人的闲言碎语,说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抗辽英雄,前不久遭奸人陷害,又被辽国皇帝派出的高手追杀,与兄弟门人失散,最近就在这方圆一带活动。
金二虽不是江湖人士,却立即明晓了这位义士的处境:英雄末路,群狼尾随,要么玉碎瓦全一场惨烈,要么柳暗花明绝处逢生。
金二那不属于国局政治的鼻子,却立即嗅到了山雨欲来之气。
他久居山中,对边境战事少有关注,此时却忍不住要回头望一望大芒山,苍郁宁静,还余下几时?
 
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在毫不起眼的小酒馆屋檐下,在江湖人的虎视与私语中,一个身披狐裘的白衣男人正斜垮垮地凭栏饮酒,嘴角带着一个若有若无德的笑意。
这男人素来并非游戏人生之人,只是到了今日这般处境,看四周的荒林野莽,再听人绘声绘色地讲起自己的前半生,这一座小镇,江湖善恶、外族野心、黎民苍生,都从眼前漠漠地走过——他握着手中剑,听烈酒沿舌根一路烧到内脏已残破的腹内,哧啦一声好像燃着了一根火棍——心中忍不住比较起自己的一生,鸿毛泰山,也不知能落到哪一等?就这么想着,一个三分自嘲,七分自豪的笑容,便悄然浮上嘴角。
 
提着半颗蒿子往饼摊去的路上,金二注意到了那个披狐裘的男人。
——与其说是金二注意到他,不如说是他故意引起了金二的注意。
金二看着那个男人踉踉跄跄地从阴影中拐出来,手抚着胸口似乎受了重伤。这一举动立即引起了周围众人的警觉,穿着怪异的石面人士,纷纷伸长了脖颈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却并不在意,向斜里跨了两大步,仰头将壶中仅剩的一滴酒倒入口中,而后猝不及防地扑倒在金二身上。
他的一双眼睛,比晴朗夜空的太白星还要亮,嵌在惨白泛青的面孔上,直直地盯着金二,像是要在金二脑门上钻开一个洞。
金二已经扔了那半棵蒿子,手忙脚乱地撑住这半跪半卧的男人,被他的体重、热量和目光逼得几乎要窒息。他清楚地听见四周茶摊上椅子翻倒、茶壶落地、脚步逡巡接近的声音。他甚至来不及看清这人的相貌,因为已被那双眼睛胶住了视线,一寸也挪不开。
“果然……”披狐裘的男人喘息着说道。他忽然反手握住金二的手腕,将一条冰凉湿腻的东西塞入他袖口。金二惊得一躲,那人不解地看了看他,再次开口道:
“……我是戚少商……”
这五个破碎的字眼吐出之后,尽管他明显还想要说些什么,却只是干张嘴再发不出声音。片刻之后,他的薄唇连翕动的力气也不剩,喉咙中流淌出挣扎的呻吟声。
身下的积雪咯吱咯吱地响了。
弦断了。
 
金二背起已死的男人,往山上走去。
没走两步,就被方才茶摊上的一群人拦住去路。
“你背上背的是谁?”为首一人喝问。
“我的结拜兄弟。”金二想也不想便回答。
“你又是谁?”那人盯着他的面罩。
“我叫金二,和我大哥一起在山上生活。”
对方忽然伸手摘去他的面罩,看见他满脸狰狞的伤疤,不禁蹙了蹙眉移开视线。
那群人交头接耳两句,嫌恶地把他的面罩扔到地上,才陆陆续续走了。
金二重新戴好面罩,这才想起把袖口中的东西拿出来看一看。
从腋下抽出的,一柄满布灰土划痕,沾着淋漓鲜血的长剑。略微拔开剑鞘,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忽然从其中掉出来,封皮朝下扣进雪地里——而后是刺得人睁不开眼的雪亮光芒。
他吃力地弯下腰捡起那本小册子,拂去污雪,露出工整的两个楷字:七略。
 
金二背着陌生的死者,在山下辗转到入夜。
他终于找到一家买主,用那柄剑换了十两银子,买了一只鸡。
本想把那本书也一并卖出去,可没有人愿意出价。
金二就这样拎着鸡,背着死人,浑身冻得发僵一直走回家。
金大正立在门口,提着灯等了不知多久。
看见金二背上那个人,金大眼中闪过一丝惶恐。
金二不以为意,进了屋先放下那只鸡,再把死人卸到床铺上。一面扯下他肩膀上那块冻住了的狐裘,一面解释道:“他好像把我错认成了别人,给了我一把剑和一本书,我把剑卖了,书卖不出去,打算拿回家来瞧瞧——你看,披得起狐裘的人,家中想必也有人等待。还是不忍把他丢在闹市上,我想,我们不如想办法葬了他吧……大哥?”他抬起头,看着金大惊疑的面孔。
“……棺材你自己打,以后不许再自作主张!”金大狠狠地撂下一句话,转身走了。
“可是我买了鸡!这两天有鸡汤喝了!”金二喊道。
金大没有回话。
 
一天一夜时间,金二把自己闷在房中,专心致志地给陌生人打棺。以往的活计,都是金大操作,他不过是给大哥打打下手。不善于劳作的金二,把两只手都磨起了肿泡,肩上的筋肉也错伤了。他仿佛是被什么东西驱使着,不能停止。
闲下来时,他时常绕到陌生人躺着的床边,低头看看那人的脸。一张失血过多、须茬丛生的青紫面孔,两道剑眉振翅欲飞,眼睫的阴影在烛光中稍微晃动。嘴角有些松弛,薄唇没有完全合拢,保持着一个似笑非笑的姿态,好像随时会有一两句豪言壮语要冲口而出。金二抚着那人宽阔的额头,将他胸口染血的破布拼回完整的形状,心里想:若是女人,应该会非常喜欢这样一张脸吧——即便是素昧平生的自己,也很乐意看见这张脸,并且有种奇怪的想把他留在身边的冲动。
我们是否真的见过面呢?他轻声问。你说你叫戚少商,今年多大年纪?是做什么为生?家中是不是有人等待——同我一样?
那人两鬓染霜般的斑白,以满身秘密的沉默回答这问话。
 
终于完工之时,金二已经浑身酸疼,没有力气再走回卧房。他靠在刚打好的棺木上头一歪便睡去了。在梦里,那些压迫人的黑色剪影,第一次有了少许具体的形状。
房中时断时续的咳嗽声,表明金大彻夜未眠。
 
几天之内,简陋的山居迎来了许多客人。
第一批到来的,是一群拎着兵器、身着黑衣,满脸肃杀的人。
为首的那个少年,不过十六七岁,昂首扬眉,显露出一种不识人间烟火的倨傲。
他负手而立,大声喝道:“卷哥留下一句话:戚少商,生是雷家庄的人,死是雷家庄的鬼!”
他们带走了金二打造的棺材,连同棺中的男人一道。
又不过几日,忽然来了一个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女子,身后跟着的一众少女,个个有如神仙下凡。
金二被金大锁在卧房中,扒着门缝偷听外面的对话。
先是一阵若有所思的沉默。
“戚少商可在此处?”那女子说话了,声音曼妙动听。
“被雷家庄的人带走了。”金大回答。
那女子长叹一声:“唉……果然还是他。”
“我原来以为,他们抢的是你。”
那女子的裙裾,细细簌簌响了一阵,再开口时,已带呜咽之声:“抢我做什么,我早就是戚少商一个人的……可他不一样,他是每个人的。”
“人人皆有不幸,你现今能完整无损、风风光光地站在这儿,已经是幸之又幸了。”金大说。
那女子惨笑一声:“他不在了,我的风光又给谁看去?”
金大没有答话。
那女子接着说道:“许多年前他曾经对我说过,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本以为是一句玩笑,没想到他是当真的……你看,我们已经三年未见——这一生对我,真是三年复三年——我日日夜夜地惶恐期盼,再迎接我的却是他的死讯……他还真以为,我能忘得掉么?”
金大仍然没有答话。
那女子又轻叹了一声,飘然的脚步声渐渐远了。
金二心想:为什么人人都在问那个人,却没人问起那柄漂亮的剑呢?
 
又几日之后,一个面孔俊俏的中年男人登门了。他圆睁着一双杏眼,张口便问:“红泪是不是来过这里?”
金大说:“来过,来了又走了。”

那男人的目光,在金二脸上停住许久,才终于说道:“你们小心些,辽人已经攻破连云城……另外,山下集结了一队人马,怕是被戚少商吸引来的。是谁的名字在官府朝廷、各大帮派通缉榜上挂了十几年,恐怕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

tbc
此文已过三分之二。戚少商就到这里,息红泪也就快了。后半途可能是小妖串场。
由于作者文盲,人文地理已杜撰为主,如有不合情理之处,请指正。
人物塑造、行文措辞等等问题也是一样。
花瓶12 Jun 2007 10:55 am

原文在此:http://post.baidu.com/f?kz=212256322

――布局

微风来时,顾惜朝便有微愁。
这是北宋徽宗崇宁三年的秋天。虎尾溪上,连云寨……
清晨雾霭沉沉,几只北雁自远方淡灰的天色中飞来,掠过军机营的皮革帐,在生杀大营的顶上停留了一下便离去,有人说,这是吉兆。
而顾惜朝只是凝望着天空的尽头,脸上的烦恼如江南的烟波一般的清。

“杀戚” “夺剑”
微风带来的是死讯。别人的。
他仰头看日色如金,嘴角半是怜悯半是讥诮的扬着,淬砺般的俊朗里带了点清、掺了点邪。
他的眼中没有一去不返的悲壮,出生入死也不是他的本意。
他高傲的目光扫过整个连云城,他相信一切都将万无一失,他知道他的目的是在龙潭中搅起滔天浪,在虎穴中斩得兽王头,太过平凡的筹谋又何须他出手,他已厌倦平庸。
今日天青。
风生云起。
是个好日子。
他相信他布下的恢恢罗网,他想象他们徒劳挣脱时候的殚精竭虑,有人的剑足够锐利,可是他的剑锋会在杀阵中灰飞烟灭。

他想他一定能顺利完成这个必杀之局,带着举世公认的荣耀回去,他会回到京城,在那里见到等待迎接嘉许他的岳父,他会向新婚的妻子张开双臂,告诉她一切不曾坦陈的秘密,关于他掌心交错的命运纹路,关于他徘徊于每一个黑夜和黎明交界处苦苦寻觅的心灵的家园,关于他被迷惑放逐的光阴和凝固于他生命中最为美丽婉约的一刻。
他想告诉她,他追随的并非对权势的渴望,而是一个企图改变星辰轨迹的愤怒而忧郁的灵魂。
他会有很多时间静静等待满心要成就一代大侠的妻子的谅解。

北地忽然风起,苍而劲,仿佛还带着兵刃之声。他看到不知何时遥远的地平线上弥漫出一片巨大的阴影,他知道他精心布局后尚有人置下一张巨大的棋盘,他听到棋子碰撞的金属声,他猜到命运之轮的转动或许不是他想象的那样,他忽然感受到一支劫杀对手也劫杀自己的开弓箭的悲凉。

他沉默着将手拢到袖中,杀人小斧的刃口锋利得像海天一线,要待何时出手?他抚摸斧上的暗花,一寸一寸,好像是爱恋不舍,又好像是冷酷肃杀。
只有五色斧记得他掌心的冰冷,知道他并非无所畏惧。
淡淡的微笑浮现于他静默的脸上,炫人的日光便在他的微笑中破碎。

天凉好个秋。

――刺客

顾惜朝微笑的时候最有杀气。
他对戚少商微笑,对连云寨八大当家微笑,对雷卷微笑,对铁手微笑,甚至对九幽神君微笑…
笑中有相惜,有傲视,有权宜,有诡诈,有憎鄙……
笑得如胡笳戈壁上的明月夜,惊心而动魄。
那一刻,他就是他们生命里的刺客。

最杰出的刺客也不过是一道历史的皱纹,他要的却是致命一击,一击千金,把市井浪徒的从前焊入四品紫衣虎贲将的门庭。
人命于他如草芥,只因为他心中雪亮――我若负我,我命于人至连草芥不如。
生路已绝,死门洞开,既然势成骑虎,想不流血就屈人之兵出将入相,不仅荒谬,更兼愚蠢。
他早已不能全身而退,所以神佛都无挂碍,神挡杀神,佛阻弑佛,死已是他代替命运赐予他人的拯救,是“杀无赦”下怜惜的善。
既然血肉是兑现承诺最近的道,不如开出一条血路,让众生归于尘土,助我归于修罗道。
不疯魔不功成。

他也曾茫然甚至是幽怨的想过“如果……”:如果戚少商死于箱子燕的毒,如果戚少商死于山神庙的炸,如果戚少商死于安顺栈的烧,如果他早早便死了多好,如此他便不会在疯狂的路上走得太远。
至少有一次,他愿意承认他对于亲自动手杀他的不愿意――
他没有漏算女人的可乘之机,他知道阮明正决断、慧黠、心细如尘,能屈百十谋士之智,能胜万千豪侠之勇。他希望她是戚少商必死而不必死于己手的一个机会。
他只是错算了女人的心事,红袍那犹胜男子大开大杀的女儿家诡计,却原来可以用在最险恶的陷阱中救人逃出生天。她是他杀无赦计划里第一个错误。
大难当头,女子有爱,竟是会有这样的豪横绝世。
这使他觉得有一种乍醒的怅惘,一种长恨的伤心。他的五色小斧若架在红袍颈边,便真想像绞断花茎一样的把她美丽凛然的生命斫斩。
冷呼儿和鲜于仇看不懂他:应当不过和他们一样想着做着暗杀构陷的差事,应当不过和他们一样用恶意的屠戮和卑微的谄曲换取权柄的进阶,他却是那么骄傲和忧郁的,连怒放的杀机都透着春寒般的凉薄与寂寞。

他说:“我本就不要杀他,是相爷要杀他……”
这不是他的江湖,为一柄剑,骤起杀伐,进退两难。

他说:“杀无赦!”
江湖是一场波谲云诡的梦,谁可安然醒来,谁又要安然醒来?还是要回头见一个分晓。

顾惜朝杀人的时候最寂寞。
他暗袭戚少商,尽诛连云寨八大当家,平霹雳堂,毁碎云渊,甚至将九幽神君的鱼池子连锅端起…
杀中有相惜,有傲视,有权宜,有诡诈,有憎鄙……
杀得如桃花潋滟下的深渊,锦绣又荒凉。
那一刻,他们就是他生命里的刺客。

 

――琴操

酒旗招,危亭摇
旗亭酒肆里,戚少商只是戚少商,顾惜朝只是顾惜朝,你是位英雄,我是个书生,非我这上菜器宇不凡的书生不能配得起你这洗碗意气风发的英雄。

杯是大碗崩,酒名炮打灯。
月华洗如捣练白,北风吹似赛上曲,肆外鼠辈不敢近,且饮了这坛烈火红光高粱酿。

有击剑为舞,便有拨弦作歌,绕遍回梁酒沾衣…
那边厢他的风入松堪比裴旻电光走马舞剑投空而下,这边厢他的高山流水胜过嵇康竹林流泉鸣琴七十二滚拂——他短暂的仅仅作为顾惜朝的一夜,人生就这样可以是辛辣痛快的一场纵饮高谈,酒喝尽了呼月落,弦翻遍了破虚空。

生命是劈面一击的惊艳,刺痛了晴朗得几乎虚妄的漫漫长夜。他们眼中毫无芥蒂,他们相视大笑,他们是最好的对手,因为势均力敌而不感觉孤独。龙虎际会,一千里外,也感觉得出壮丽。
一般的高蹈清扬,一般的壮怀激烈,英雄读七略也是书生,书生论战策怎么不是英雄?
一般的情深无俦,一般的丰神隽秀,山水处处未相逢,可喜夜半虚前席。
偷饮的酒酿更觉亟心烈口,在成为仇敌之前偷来的琴剑和鸣岂会只是惺惺相惜的幻影?

待晨曦乍现他才惊觉已过了许多时光。
从哪里开始,也在哪里结束。
把任侠、快意、美人、佳酿一一翻遍,是戚少商的江湖。
把隐忍、失意、才艳、难酬一一细数,是顾惜朝的命途。
他们如此相似,才华像夜空明亮的星辰并驾齐驱;他们如此不似,境遇像棋盘上黑白的棋子泾渭分明,本该是同样的命运却南辕北辙,总有一个要承受全部的黑暗。

他的眼睛因为这刹那的冷却和黯淡而深不可测。
他是神龙,现于天界,他是鹰隼,飞不上九霄。他是众人眼中高山仰止的光,他是潜行在命运深渊里的影。
逆水剑在,鬼哭斧藏。
他的斧要破袖而出,正如他的人要踏着另一个他的破灭横空出世,这是和仇恨无关的誓不两立。
微风已捎来通牒,他必令他的血溅在连云寨的黄土上。 
所以,他不在乎杀戮,不在乎背叛,不在乎放弃和告别。
许你天下谁人不识君,便许得我一将功成万骨枯。
今日你的龙潭,他朝我的虎穴,看谁敢谁又能在明天之后,与我为敌,与他为伴。

后来。
他的血溅在连云寨的黄土上。 
他的血浸透一颗熊牙。
那些都已经是旧梦了。

再后来。
有人践踏过《七略》,却也有人挑灯夜读过《七略》,有人只道顾惜朝是疯子,却也有人认识顾惜朝是可以和古往今来兵书战法平起平坐指点江山的奇才。
逆水寒变成一个传说,真相埋没在事实之下,九现神龙去了金风细雨楼,另一个主角的后来无人得知。

后来没有后来。

很久以后有人试图从那把永远缺了弦的琴上读出他们和传说的微妙关系,却一无所获。
很多年后有人重回到这间酒肆,那时艳阳高照,门匾易名,逝者如斯,那已不是顾惜朝曾旗亭一会的地方。

衣橱05 Jun 2007 10:15 pm

CP:环x镜夜,光x馨,一点点点点镜夜x

警告:男/男配对,悲剧……或许是。

**************** 

. 时光的刻痕

 

我们出生那一日,父亲在花园里种下了两株并行的樟树苗。

樟树生长缓慢,直至我们成人那一年,父亲也都没有说起这件事。

所以起初,我和光都没有注意过。

我第一次关注那两株小树时,已经是二十岁的春季。我独自一人站在庭院里,抚摸着父亲亲手栽下的秀挺枝干,柔软的风带来树叶清香。一只树蚁从我手背上匆忙地爬过,藏匿于树皮的纹路中去。

我独自一人,好像抚摸着二十年不离不弃的双生时光。

我双生的另一半正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吃不喝,拒绝见人,埋首于中学的相册本中不能自拔。

我们收集了很多三人的相片,偶尔也有七人的。然而二人或六人一起穿着樱兰制服的画面却很难见到。我发现她总是在那儿,似乎从开始就在,似乎她的作用并非介入了我们,而是与我们共生。没遇见她之前的时间宛如一片空白。

不仅在相册中,甚至在我的记忆里,也是如此。

那时候我喜欢她,但如今我恨她。

她就要把光杀死了。用她特有的天真、无辜方式,手起刀落,伶俐无比。

三月凉爽娇柔的清晨,我们接到了一封请柬,殿和春绯的婚礼将要在一周之后举行。

 

我忽然想给镜夜学长打个电话。

从学生时代起,他就是我们中坐怀不乱的那一个,全部情绪都可以收敛在镜片后面。他是能将幻想变成现实的那一个,戴宽沿礼貌的魔术师,手杖轻轻一指就可变化出一切。他也是,面对困难最有可能提出切实有效解决方案的那一个。

但这个奇怪的念头只在脑海中闪过了一刹那,就被我驳回了。

毕业之后,春绯和殿与我们同在东京读大学,镜夜学长却独自飞到英国读书。两年多时间,没有任何联系。回到樱兰时代,我们从来就不是很熟稔的朋友。我从未见过他对除了殿之外的任何人卸下防备,即便对洞察人心的春绯,也没有过。

或者他也受到请柬了吧,也会欣然出席。

面对殿的亲密朋友,即使对方是冷静的会安慰人的镜夜学长,我又能说些什么呢?

我在脑海中轻声演练着荒谬的独白段落:

 

——镜夜学长,我是常陆院馨。光在慢性自杀了,请你阻止环学长的婚姻吧。

——我知道,那场婚姻理所当然,理所当然得就像少女漫画故事脚本。殿下与春绯相互依恋,他们相貌般配,性情相投。

——我知道,我在这件事中本无立场。我只是光的双胞胎弟弟而已。而光……只不过是一个暗恋着的男二号,注定没有结果的弱者。

——我知道,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很懦弱,一直在惧怕另一半被拆去,不得不独自面对这世界,一直在犹豫自己该何去何从。我都知道……我那像傻瓜一样伸在半空的手……如果我能做出一点行动的话,现在光就不会这么痛苦了。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

然而请你救救光吧,他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也不肯见人他可能会死的。毕竟从小到大,他从未失去过什么宝贵的东西。

而这宝贵的东西,我早已经失去了——我早已经适应。

……对,我失去他了——对,我是爱他。

所以我伸不出手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我什么都做不了。

——你不是也一样吗?

 

镜夜前辈不会等到我把话讲完的。至少等不到最后的一句。

他一定很忙,一如既往。挑起凤家家业的三男,本国经济增长的新生力军,每日都会在报纸、电视新闻上出现。

锦衣华服,彬彬有礼,冷漠精致的微笑。

他会说“与我无关”然后挂掉电话。

那样子大概会麻木一些。

 

和暖的春风吹拂过我的脸。两株油绿的樟树在我面前笔直挺立着。我的指甲扣入树皮太深,已磨出几道血痕。

我在这儿待得太久了。

我该回去安慰我的双胞胎哥哥,叫父母不要担心,处理家族上下的闲言碎语,然后礼貌地回应须王家的婚帖。

光啊,二十年前,父亲种下它们时,我们是以什么样的姿态遇见对方的呢?

 

 

. 你好啊,馨

 

光执拗地拒绝参加婚礼。但至少他肯吃东西了,我感觉自己身体里的一部分又迅速活了过来。

我单独代表常陆院家出席了婚典。如果没有春绯在,或者我可以假扮成光的。

她仍是原先的样子,简单、明朗、清澈得一望见底。她挑选的婚纱都是那么素雅的款式。站在她身边的殿,整个人都在熠熠生辉。大概她真能令殿得到某种前所未有的体验。——至少我会这样祝福他们。

我意外地看到镜夜前辈,作为婚礼的伴郎出现。比中学时更加修长英气,穿着极其朴实,令自己成功地淹没在殿发光的背影之后。

他隔着人群向我招了招手,镜片遮住双眼。

我看着那张脸孔,忽然泪水就要涌出来。

 

婚礼现场热闹非凡,不断传来碗碟碎裂得的声音。整晚共打碎了十三个杯子。其中八个是宾客失手打碎的。殿因为兴奋过度,打碎了四个。另一个则是镜夜前辈的贡献。

殿给某位贵宾敬过酒后,忽然转身冲镜夜前辈举起杯中物,以一种孩子气的默契交流方式,像是做对了事情在寻求表扬似的。

看啊,镜夜!这是我们下一次活动的主题!怎么样,是不是很刺激呢?

本来靠在角落中静饮的那个男人,手中的酒杯即刻滑落,将半杯香槟全泼到了自己的衬衫前襟上。

宾客们陷入一片窃窃私语,大概是从没见过凌厉干练的凤家三子出错。

我看着镜夜前辈匆忙离场了,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过。猜他是醉了吧,即使酒不醉人。

殿和春绯穿过人群,向我走过来。

“你好啊,馨。好久不见了。”春绯大大咧咧地笑道。

我站直了身子,从侍者手中取了一杯果汁。

我怕自己也醉了,所以不能喝酒。

 

那天真正醉了的人只有殿下。他是被人搀回别馆的。一路上高声笑语:“春绯,干杯!镜夜,干杯!……”

留长了头发,看上去成熟柔美了一些的春绯小心翼翼地扶着新婚丈夫,朝我投来深深的一瞥。

她的眼神纯净如水。可能想要说什么,也可能什么都没说。越是透明的东西,越是叫人看不懂。殿和春绯,都是透明的。

 

 

. 再见,光

 

自那之后的五年时间,我和光接手了家族产业,埋首于工作中很少再谈及婚姻和爱情。

找上门来的优秀女孩很多,可像从前一样,没有一个能分得清我们两人。

光迷上了刺激性运动,攀岩、蹦极、冲浪、赛车,样样都能玩得起来。在那些逼近生命极限的运动中,他是否能得到一些情感的慰藉?——我不得而知。我只是在看到光站在山顶上冲我咧嘴招手时,在心里默念着:这样就好了,站在旁边看着他,就好了。

我们仍住在一起,分房而睡。我们仍留着一样的发型,穿一样的服装,异口同声开一样的恶劣玩笑。

早餐时间,我们面对面坐在同一张桌子上,我给他涂抹黄油,他给我倒牛奶和橙汁。

我们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一步地守着最后的底线:我们是双胞胎,我们是一个灵魂的分开两半。

然而冲破的力量潜移默化。我清楚地知道,总有一天,这重设定将会破裂。我们都会从高台上摔下来,摔得粉身碎骨。

就像殿下的南瓜马车一样。

那时候,每个人都粉身碎骨过一次了。谁也经不起第二次坠落。

该怎样形容那种感觉?

就好像在胸口埋着一颗定时炸弹,不能拆除,也不知道爆炸的期限。每天清晨醒来时,都能听见齿轮“咯吱、咯吱”地咬合着向前转动,每一秒钟,都比先前更靠近死亡。

 

夏天时,两株樟树已能形成一片浓荫。它们开始为争取阳光而分头向上。

 

我们又见过殿下几次。樱兰的校友会上,以及Host部的联谊会。Honey学长和Mori学长都去了,这些年Honey学长竟然又长高了几公分,脸庞也开始脱去稚嫩的孩子气。

原来每个孩子都要长大的。

殿下和春绯以主人的身份忙前忙后,系着没有审美品位的情侣围裙,看起来相当搞笑。

光已经可以像从前一样捉弄春绯。

殿带着男生们拼酒,最后还是醉得一塌糊涂。Honey学长除了甜点什么也没吃。

在懒洋洋的橙黄色灯光下,大家围着圆桌,眼神交错,尽力保持着一切如常。

就好像镜夜学长——那片光环之后的阴影——没有缺席似的。

那是我头一次体会到,镜夜学长的安静与Mori学长相比,是多么喧闹的一种。圆桌骑士们都已习惯的背景声部,缺了就不成音调。

 

镜夜学长应该是在法国,作为凤集团的长驻代理。

就算没有通讯,从新闻媒体上也能大概摸到他的行踪。

殿喝得容光焕发,举着杯子到处找镜夜。最开始还在得意洋洋地笑那人一定藏起来了,后来发现确实不在,竟然抹着鼻子哭起来。

春绯用手指拭去殿的泪痕,以外人无法介入的低柔声音絮语安慰。这么多年了,怎么还像小孩子一样。

光立即别过脸去,低头盯着我的鞋尖。

 

“馨,我真是个笨蛋。看见她……我竟然还是会难受。”

回家的路上,光这样跟我说。

“又岂止你是笨蛋呢。”我拍了拍他的后颈。

那一刻大哭或者大笑仿佛都适合我。——又岂止光是笨蛋呢。

光忽然扑上来抱住我。自从Host部解散,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再演过这种戏码。光没有喝醉,为了灌醉殿下,他的酒几乎全喂给了地毯。

在月明无风的清晰夜色中,我的另一半用力拥抱了我,力道之大像是要把我揉进他身体里面去。

我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在狂吼。

放开我。

不要放开我。

放开我……

那声音快要将我的心脏逼出口腔。我的喉咙发梗,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最终抬起手,回应了光的拥抱。以一个友爱的、安慰的姿势。

 

那一年圣诞节前夕,我接到了镜夜学长的来信。地址果然是在法国。

他只说想见我。言简意赅。

 

“光,我要出一趟远门。”我对他说,“回来之后,我打算搬出去住。”

“为什么?”光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我找到了一个女孩子。”我冲他笑笑。

光低下头,咬住嘴唇不语。我轻手轻脚地合上大门。

“再见,光。”

 

 

. 我还以为你会明白

 

在巴黎市郊的疗养院中,我见到了阔别多年的镜夜学长。

正是夕阳西下光景,微微发寒。深秋的晚风卷起梧桐枯叶,落在我的裤脚上。

镜夜学长身着深蓝色病服,仰卧在轮椅上远远地注视着我。像是为了更看地看清,他不时抬起手推推鼻梁上的眼镜。在一片白种人柔美的褐色与亚麻色中,镜夜学长的黑发显得格外冷冽醇厚。

令人想起带苦涩的酒。

啊呀,或许可以喝上一杯。

我这样想着,揉搓自己僵硬的双手,积攒五年的眼泪慢慢流下来。

 

“即使说,如果多注意些,最多还可有三年时间。”他语气淡漠地告诉我,“那位置不适合开颅手术,先用放射性方法维持着。直到压迫脑神经为止,都还能保持神志。放疗刚开始进行,发现不过才两个月。”

好似在讲述别人的事情。

好似在从他的黑皮文件夹中读取一件又一件喜或悲的俗事。

酒是喝不成了吧。

“是否瞒着家人?”我问道。

“只有芙裕美姐姐和二哥知道。打算治疗一段再告诉父亲。”他说,“工作已经全部移交给二哥了,现在每天无所事事。——突然把你叫来,给你添麻烦了。”

口气却没有一点道歉的意味。

“不,不,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一定要告诉我们。常陆院家还是能做到一些事的。”

“这种事情,你和你的家族又能帮上什么忙?”他似笑非笑。

他说的没错。

“……那么为什么要找我?”

他沉默了。瘦削的双手十指交叠在膝盖上——他的确清减了很多。

“我还以为你会明白的。”

我猜自己脸上的表情一定十分窘迫——世上最尴尬的事莫过于装傻的时候被人抓住了吧。最终我扬起脸看着他说:“我是明白。”

“希望你没有会错意。”

“不会的,我都明白。”

 

我在法国停留了三个多月,大部分时间是在镜夜学长的病房和疗养院中度过的。

于是不知不觉间,已经是第二年的早春了。

偶尔也会听他讲起,长驻法国时的生活琐事。

“……也去过环早年住过的街区。”他安静地说,“在街边的冷饮店中消磨了一下午。”

我试着想象一个年轻的东方人坐在冷饮店靠窗的木椅上,脊背挺直,两手交握,注视着窗外步履匆匆的行人与嬉戏玩耍的孩童。他在脑中,一定构建了无数隐秘的画面。

也许病灶,就是从那画面的某一点开始肆虐的。

忽然想起二十岁的自己,那个春季的明媚清晨,站在与我们同龄的两株樟树旁,指甲深深地扣入树皮却感觉不到疼痛,仿佛真的与它们血液相通。

而我的肿瘤在哪里生长着?

几秒钟的安静过后,镜夜学长突然放下手中的书本,单手绕到我的脑后,揉了揉我的头发。

我吓了一跳,从未接受过这男人如此亲昵的举动。

但他做得若无其事,只在细致的唇角抿着一个笑意。

这算什么?以你的方式对“我都明白”表达谢意吗?

 

我给他讲起殿和春绯的生活。殿下已放弃了大部分商业活动,只在董事席中挂名。他现在是个业余的钢琴演奏者。

我也给他放了殿自己录制的钢琴曲CD。那是前年六月,殿送给我们的生日礼物。一整盘莫扎特、海顿和肖邦。春绯不懂古典音乐,殿弹些什么她都会轻巧点头,认真聆听。她还会对殿说:换一个欢快的曲调吧——因为她从先前那一曲中听到了悲伤的音符。

她只是不会明白,那悲伤是从殿下指尖流淌出来的,与乐曲无关。

CD静悄悄地转动。在轻柔曼妙的旋律过后,有殿光芒万丈、自我陶醉的大段独白。

被放疗折磨得疲惫不堪的镜夜学长,还未及听完整盘就已经昏昏欲睡。只是在听到殿的声音时忽然撑开眼,几不可闻地轻笑道:

“……那个笨蛋,还是这么怕寂寞啊。”

 

当天晚上,我接到光的越洋电话。

“你这个大浑蛋!我担心死了你知不知道?!”光怒吼着,“要不是镜夜学长写信通知我……”

“对不起,光……让你担心其实是……我的自私。”

我立刻捂住了嘴。

电波有几秒钟的滞后,我听见月亮升起,星辰陨落。我还听见一双沉稳的心跳声,从我家庭院绿色的一角,越过重洋宣告着年轮生长。

这一次,他听懂了。

“不论如何,你尽快回来。”他沉默许久,挂断了电话。

 

 

. 干杯,镜夜

 

再次登上往巴黎的航班时,光与殿下坐在我两侧。

我把玩着手中的便条纸。朴素的淡黄色,大约是超市购物的赠品吧。还真像她的风格。

 

一周内的食物都在冰箱里,脏衣服不要总拿到洗衣店去,手洗也是一种乐趣。

我已经和家政服务中心联系过了,如果自己不行,就叫女佣来做。千万不要逞强。

不管你会怎么想,我相信自己做出的选择。

谢谢你。

 

简单的几行字。从某种意义上讲,春绯与镜夜学长的作风真是十分相似。

殿望向舷窗外,神情凝重。不知心中在思索些什么。

他紫罗兰色的双眼依旧清澈炽烈。只是越透明的东西,越叫人看不懂。

我想到去年的这个时候,殿的母亲才刚刚过世。须王环的生命历程中,所失去的,所得到的,都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分量。

 

我看着春绯的便条。光看着我。

 

数周之后,我们都坐在镜夜学长的病房里。

阳光明媚的午后,适合于樱花茶会和冷饮店的时光。

病房中充满洁净的消毒水气味。镜夜学长刚进入浅眠,摘下的眼镜搁在床头桌上。青色静脉隐伏在苍白皮肤下,注射液静静地滴下来。

嘀嗒。嘀嗒。

殿紧握着他没有扎针的另一只手,好似用尽全身气力。整个人宛如石雕,一动也不动。

我注意到角落里的两瓶干红和一盘高脚杯。

“殿下,今天要摆筵席么?”我开玩笑地问。

“对。”石雕绽开一个漂亮的笑容,“今天是我的生日。”

“医生不会允许的吧。”光说。

“没关系,”殿说,“我替镜夜喝。”

 

我们四人,在疗养院的中庭举行了一个愚蠢的生日宴会。

虽然只是最清淡的食物,镜夜学长也没怎么吃进去。放疗令他食欲大减。——殿下也没有半句勉强。

“干杯,镜夜。”殿举起红酒杯,然后仰起头一饮而尽。

“干杯,环。”镜夜学长无奈却顺从地回答着,将酒杯擎到殿下嘴边。不知是身体虚弱还是别的什么,他的手明显在颤抖。殿下用自己的手覆盖上去,稳住酒杯,大口吞咽。一行清水从他紧阖着的眼角漏下来,大家都装做没看见。

真是有失贵族优雅的喝法。

光看着他们若有所思,半晌没有动静。

“怎么了,光?”

“我怎么觉得,我们好像很多余似的?”他低头啜了一口,忽然捧住我的脸吻上来。

——真是有失贵族优雅的吻技啊,我混乱的思维中蹦出这样的评价。整片胸膛都如火烧一样疼痛。疼得让我想要即刻碎身死去,留下一地残骸。

“说的对。”我抹去嘴角流下的残汁,“那么我们回家吧。”

 

我们并排站在床前,向镜夜学长道别。

一大捧红玫瑰在花柜上怒放,整个房间充满浓郁的香气,一看便知是谁的杰作。

“镜夜学长,我们要走了。”

他漆黑的眼珠波澜不惊地盯着我,似在探寻,又似在思索合适的措辞。

“……馨,我记得告诉过你,不要会错意。结果你还是……”

“我没有会错意。这难道不是镜夜学长想见我的目的么?”

他优雅却硬邦邦地摇了摇头。

“其实就是的。镜夜学长只是为了欺骗自己,才会认为不是。”

看见他眼中一闪而过的熟悉光芒,我和光齐刷刷屏息做好了后退的准备。

“很遗憾现在没有活动室可打扫了。”他笑着说道,“不如你们留下来代替护工清洁房间吧。”

“……真高兴看到你现在的样子,镜夜学长。”

“从个人立场上讲,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

“你们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一点都听不懂。”殿一脸迷茫地来回张望,手中握着一支儿童用记号笔。他看起来无异于一个高贵俊美的学龄前白痴。

“比起这个……殿下你在日历上标什么呢?”光凑上来坏笑着问。

“哎?我在规划活动方案和买花的数量。过两天就到了母亲节,然后是儿童节,光和馨的生日,父亲节……”

 

原来如此。

我抬起眼,回应了镜夜学长会心的摇头浅笑。

鲜红记号笔划着今天的日期。距离那个期限,还有两年五个月零十一天。

 

回到日本后,我在街上碰见了春绯,挽着一个挺拔的男人并行,浑身上下洋溢着普通人的幸福感。

我们打了招呼,并没有问彼此的生活近况。我认出那男人是春绯的中学同学荒井。

 

 

. 单向转动

 

如果你要一个结局的话,那么这便是了。

 

若某一天,那齿轮能倒回转动,回到十一年前初秋的清晨。两个少年在樱兰的广厦中相遇,一个金发,一个黑发。伸出的双手交握,一只白皙明亮,一只苍白修长。

再继续倒回,回到二十五年前的盛夏,父亲在园中载下了两株并行的樟树。常陆院家一对刚出生的婴儿,凭着肌肤的触感与光影的形状,第一次模糊地感知彼此。

如今那两棵树已经郁郁葱葱。

 

只是我时常提醒自己,没有倒转的齿轮,没有。

 

 

 

 

 

 

作者手记:这是第一篇樱兰同人。写给镜夜和馨,这两个叫人心疼的孩子。一切都是按照原作的思路进行的,该死的后宫向少女漫画。只有镜夜的病,是我添加的唯一变数,也是能成就这一对的唯一方法了。至于春绯的结局,我确实觉得荒井君不错,和春绯也很搭。我非常喜爱春绯这女孩,不想让她独自一人。

我知道很洒狗血,而且第一次就写悲文很不厚道。我知道,随便pia我吧。

花瓶26 May 2007 12:01 am

"三不公子"顾惜朝
不敬天地,不畏鬼神,不惧生死
这就是我对小顾的评价和外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惜朝上知天文下通地理,势将天地之威放之于心外而玩弄于鼓掌,天地君亲师,只看他对皇帝视如无物的态度就可以看出,对于天地他同样没有敬畏之心,舍我之外,再无一物,小顾所作所为,均直指本心,狂嚣霸道,认定了自己的理,便一路走到底,绝不为外力动摇.

晓阴阳,通八卦,纵使真有鬼神,对惜朝来说也是用来驱策的,没有丝毫威胁力,看他堂堂正正扯谎发誓丝毫不怕举头三尺有神明,硬气的叫出两遍"叫大当家杀了我",便知他不畏鬼神,身入魔道,纵横于鬼神之间,不信鬼神只信自己,他不怕报应.

惜朝是个很看轻生命的人,不仅仅是别人的命,也包括了自己的命,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纵使在碎云渊吊桥那样的绝境,眼看死在眼前,他也不过是没有表情的偏过头,闭上眼,无惧无畏.

顾公子,仅此一个称呼就让他超脱了江湖草莽之气.

惜朝并不是什么所谓的真小人,而是对江湖中人所谓的正义和侠义完全没概念,对他来讲,做事只讲效果不计过程,用的手段有多狠辣对他来说完全没有一点精神上的负担,屠城灭族等闲事,这说明他并不具有江湖人物的侠义精神观,这种狠辣的作风和手段通常会见于军伍战场,一将功成万骨枯,便是这个道理,昔年秦将白起,楚霸王项羽,那一个个历史上或被称为英雄或被称为枭雄的人物,那一个不是满手血腥,坑杀数十万降卒的事情屡见不鲜.惜朝从来不自许为江湖人,心下也将江湖人视为草莽怪物,他学的是用于战场的兵法,行事手段便也是用于战场的手段,或许会有人将之理解为急攻近利,但在这一层意思之外,也可以隐隐看出,小顾丝毫没有按江湖人的规矩出牌的意思.

惜朝是骄傲的,对于不屑的人物就是不屑,懒于应付.他究竟是不懂人情世故还是不愿老于人情世故呢?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晓人和,那是他对自己的评价,我想,他并没有评价错.世情冷落,人心不古,,惜朝遭受的白眼和嘲讽有多少我们可以管中窥豹,惜朝眼利脑快,别人对他抱什么样的态度他当然能够一目了然,从小到大的经历肯定也让他知晓,对于那些嘲笑自己的人,卑躬谦和只会让人更看不起自己,而以他的骄傲,他又何尝能看得起那些人?惜朝那一颗久历世情饱受冷眼的心早以坚强的足以对大多数人的侮辱视而不见付诸一晒了吧.不争取无用的同情,不需要多余的怜悯,惜朝骄傲的做着他自己,他的机智他的精神只花在需要花费的地方,他其实对人心是有足够了解的,从在鱼池子那一段里就可以看到,仅仅一点时间的接触和观察,就让他看出了九幽与五大弟子之间的嫌隙,就那么几句话,直指人心,说得五人纷纷色变哑口无言,顾公子的言辞锋锐如刀!

权力,武力,势力,惜朝是在追求着这些,因为他知道,只有拥有了这些,他才能把那些人的嘲笑讥讽冷眼羞辱狠狠的打下去,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一切都用实力来说话,不需要浪费的力气绝不多浪费一分,必要的时候他也能毫不保留的全力一击,他对自己的精力是珍惜到吝啬的,无视得到一个卑鄙的评价,他将追杀戚少商的任务视作战场,追求的是完全的胜利,他不要惨胜,将保存个人的实力放到第一位,他要轻轻送送的将他看不懂的侠义扼杀.惜朝就这样跟江湖的规矩和义气站到了对立面,他不需要靠仁义,不需要靠侠气,纵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助他,他也能依靠自己的努力争取着胜利,他的狂嚣霸道是因为他能够掌控住局势,神威镖局那一幕戏足以证明.

心在庙堂而身在江湖,这是惜朝急功近利的理由,不独独是为了一个晚晴,他不想辜负自己的一身才华,他急于用成功来证明自己的才气和实力,用成功来得到所有人的景仰和尊重,他需要的从来不是江湖这个舞台,所以对这个舞台上的一切都可以弃如鄙履,对他来说,他的舞台在庙堂之上,而做个所谓的江湖侠士,不过是顺便满足下夫人晚晴的小小虚荣而已.不得不说娶了晚晴,爱上晚晴,对顾惜朝来说,是个天大的悲剧.从娶了晚晴开始,他便走入了泥潭,越陷越深.终究是"回不了头了"………

终究不是老狐狸,惜朝的出身决定了他的野心的大小,出将入相,仅此而已,却成为他人谋夺皇权的棋子.不禁一次再一次的假设,如果惜朝有郝连的家世,他或许早已少年成名天下知,纵横沙场快意人生了.又或者起点高了野心更高,为自己谋夺皇权也未可知,换了惜朝做皇帝,难道会比宋朝那些昏庸的帝王差吗?出身,出身,一个出身令得他报效无门,妓女之子,妓户出身,令得他凭实力考得的探花也被剥夺,出身,难道真的比才华更重要?惜朝为何甘愿被当成棋子随用随弃?因为凭他这个压死人的出身要实现报复实在是太难了.聪明人往往喜欢走捷径,因为他们的才华和骄傲不容许自己在腐败的官场中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一点一点靠有个好出身却无德无才的人的施舍过活求存,何况小顾此等惊才绝艳之士?

花瓶25 May 2007 07:35 pm

我一直不会取标题和名字。譬如小说,很少超过四个字,从里面随便揪出一点什么标志来,也可以按在标题的位置充大。至于人物的姓名,更是胡涂乱写,想尽一切方法偷懒。

我一直很疑惑,顾惜朝这么漂亮的名字,是怎么起的。一定是渊博的作者某一天听到老天召唤,天光劈开他的头脑,把这个深邃却纤细的名字灌注进去。

顾惜朝。两两组和都是诗情画意的。

顾惜。

——顾惜什么呢,他?

同人小说中多喜欢将他的身世设定在绵雨江南,四月草长,河道中漂浮着莲花灯和女子的绣帕。那种地方,烟花柳巷,欢声浪语,多情苦命的女人和寡情男人。

在那种地方,一个卑微到连禁忌也算不上的孩子出生了。

不知道被谁抚养,不知道在什么样的环境中挣扎成长。种种猜测仿佛都不能自圆其说,于是干脆叫他留白。转眼之间,就已经是风流秀雅、面如皎月的一个少年了。

胸中有韬略,一身干净狠毒的功夫。

可是,顾惜什么呢,他?

也许是被江湖高人收养为义子了吧,也许是跟随女中豪杰的母亲长大,又或者是机缘巧合,拜入某个偏僻的门派?

可以杀母,也可以弑师,可以为了生存割断任何一个陌路人的喉咙。

什么都不在乎,什么也不顾惜。顾惜朝的世界,大概与全天下相隔一堵墙。

周遭外物、心中欲念、以及自己的性命,都可以推到墙的另一侧。给自己留下空空的一片旷野。

多清洁,多明亮。在这片旷野之中他思索、计算、意通古今、钻研玩味、冷眼乱世。

天赋异秉、身世飘零的顾惜朝,在某一个年龄段,大概是非常形而上的人。

直到夕阳下双眼蒙着黑布的少女,与披狐裘的英雄剑客,一前一后,畅然无阻地击溃那堵墙。

前者是没理智的一见钟情,兴许好几辈子才修来的缘分;后者则是男性化的、豪爽的、理智的、不偏不倚的。

知音这种事,大概只有当事人明白真正的感受。

——顾惜什么呢,他?

什么都顾惜。

一瞬间仿佛冲破堤坝的洪水,二十年间的屈辱、雄心、欲望一股脑倾泻而下。滔滔滚滚。

好像蒙昧初开的原人,忽然在某一夜看见森林大火。

欢呼、惊恐、学习利用,乃至种种新鲜情绪,并不是被火引燃,而是被自己引燃。

正如顾惜朝不是为了傅晚晴而处心积虑出人头地,而是为了自己执著燃烧的野心。

这个从天而降的高贵少女,令顾惜朝不敢触碰的“礼物”,使他感激,也使他怨恨。

——要考取功名,为了配得上晚晴。

——要高官厚禄,为了使晚晴生活无忧。

——要除去一切挡路的人,要杀人放火,要背叛,要挑战江湖侠义。为了晚晴。

直到最后一刻,顾惜朝都不能看清自己的脚步究竟走向何方,更看不懂自己燃烧的目的。他的“知音”也不懂。

惜朝。

每一时,每一刻都不能停止脚步,即使新婚妻子也不可交好,即使一夜知音也要在天亮前放下酒碗拿起剑。

顾惜朝大概算不得有心计,他击溃人的心理,可以用最阴毒的手段,但却无法应付官场上皮里阳秋。他也算不上运筹帷幄,只有算计,精确而刻薄的算计是他所擅长。

其次便是目空一切,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自己更是微不足道,所以压抑本性与愿望,换一张又一张的皮。

晚晴?晚晴算什么?

知音又如何?

只有惜朝。

顾惜朝加速燃烧,眩亮夺目,直到成灰。

晚晴终于在模棱两可的犹疑中以暧昧不清的方式结束一切。从某种意义上讲,晚晴这女人身上的暧昧,也算是逆水中最为爽利的武器了。

尤其是在她一边叫顾惜朝跑一边抹脖子最后倒在另一个男人怀里的时候。

步步为营、迫于外物的顾惜朝已经烧空了。堤坝重新筑起,他回到他空无一人的旷野上。

他发疯了。

可悲可叹,他还是很爱晚晴的。也很爱那位知音。

顾惜朝又一次进入形而上的状态,吸风饮露,心境澄明。

可惜他始终是一个人面对一片天地,无人作陪。

白日烟花短,浮生岁月长啊,顾惜朝。

留声机19 May 2007 05:56 pm

12.《讨好自己》

歌词有趣,很女人,让人不禁想要临镜照水仙的歌。“不知不觉~”后那个拐弯的尾音相当妙。

11.《忘掉你像忘掉我》

不用多说,某强自认定的戚顾歌。执念是什么东西呢?执念就是看过一个短短的mv之后几年再听到此歌仍会想起那两人偶然交汇然后茫然错过的样子。

说书人都已经散去了,破落的旗亭酒幡仍在黄沙中招摇一轮冷月。那可真叫是“生也猜不透,死也猜不透,发白透”。

10.《彼岸花》

仍萌歌词。爱“土壤萌芽”一句及“彼岸没有灯塔”、“天黑刷白了头发,紧握着我火把”。

令人想起源氏物语、婆娑罗、圣传一类的东西。执佩杖的白发青衣女子高擎火把张望彼岸开出的硕大红花。

雾气涨满了河面,那河流永不停滞,约有亿万年那么宽。

9.《四月雪》

神样视角令人清醒的一首。非常刻薄精准,我们的确没有资格说悲伤。

另外这首中有一个4-7衔接,听起来怪异并且我始终没有唱准过,有挑战才有爱意。

8.《单行道》

又是曲风怪异的一首,伍佰写的?伪摇滚?

一路上终生百态短短几句词概括大半,曲调干脆笃定不容置疑。副歌部分开始转玄幻,神样视角,人他妈的都是单行道上的跳蚤。对不起我愤青了。

我唯一听不懂的就是“没有人相信其实不用找”一句,偏巧大概就是歌词精华所在。

7.《寒武纪》

《寓言》各种爱。每一首都有爱,《寒武纪》的童话风格并不是我最喜欢的。爱这首是为了那曲调及王菲的伪美声吟唱。特别到了高音部分“天鹅湖畔”、“镜花水月”以及其后的无歌词吟唱“si-ti~si-ti~”“la-la-li-lai”。实在是太美了,实在是太美了,毫无瑕疵。

6.《守望麦田》

空空两手来挥手归去越过山与水,水里有谁未必需要一起进退;刻骨铭心来放心归去未算无一物,深爱过谁一天可抵上一岁。(自听写不精确)

简直潇洒之极。戚顾歌之二,带有庄子哲学思想的戚顾歌。虽然节奏急突,鼓点嘶哑,王菲甩腔却是四平八稳,有些放浪形骸的意味。比国语版《百年孤寂》妙得多——后者的凄惨令人不忍卒听。

5.《流浪的红舞鞋》(钢琴版)

个人以为这是菲式甩腔最恣意最无所拘束的一首。节奏慢且并不十分鲜明,给了她摇头晃脑吟游慨叹的机会。那个lalalala的升调吟唱甚至唱破了一个音,但她像手持玩具的小孩子一样,柔情抚摸或者肆意破坏,都是她的自由。

我甚至怀疑她录歌时是否抽了大麻,当她唱到“我愿弃世登仙”的时候我仿佛也跟着去了。

4.《暗涌》

黄耀明版就是极品,王菲翻唱低了一段,但仍是极品。

比之黄版,菲版的节奏快,流动性强,属于浅斟低唱一类。一层层推着人睁不开两眼看命运光临,山雨欲来风满楼。

3.《色盲》

tnnd极品。粤语歌里我最爱这一首。歌词从头到尾极品,曲调从头到尾极品,唱腔从头到尾极品。

2.《再见萤火虫》

极品之二,国语极品。女人唱歌很少能唱出悲壮两个字来,王菲做到了。

听着就让人想写文。死虐活虐玉石俱焚那种文。

1.《红豆》

啊啊对于它我什么都不想说了。

歌本身就已经说明一切。

衣橱14 May 2007 04:50 pm

腐了这么久,似乎从未有过这么执著的cp观念。

有爱的那几个圈子里,无不是这个也爱,那个也好。混lotr时本命AB,可面对铺天盖地的AL文也一样看得高兴;混xf,m/sk/k甚至再加上sc小姐纠缠不清,只要狐狸形象完好,我就照单全收;甚至于主角二人官配昭然若揭的逆水寒,我也能在挺立戚顾王道时眼尖地看见黄顾,看见雷戚铁戚。

所谓无耻的博爱,大概就是我这一种。

可是58/85不同。完全就不同。我从不是一个对攻受完全放得开的腐人,然而对于最游,谁是斜杠上面那个甚至都无所谓。小8容貌清秀温文尔雅,加上万年不变的贤妻/保姆/幼师(爆)状,被大孩子似的小5压着当老婆自然是好;可一旦小8心情变化,里人格稍微显现,腹黑反扑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特别是小5那种外强中干的性格。又加上妖化这一美丽的契机,摘下耳扣的小8更强壮、凌厉、危险,完全可以把小5吃干抹净(这是我最萌起来的一部分)。

只要他二人,怎么待着都好,怎么在一起都好。我脑中有时构筑起诸如此类的画面:小8的漂亮手指绞缠在小5的火红长发中,想想便觉得人生令人期冀。

峰仓大婶惯以鲜血四溅的虐铺就角色成长之路。且虐的频率、程度是与角色人气正相关。最游界历次评选,一贯的人气排行往往是,3-8-9-5,漫迷小mm们眼睛长在桃心中,习惯于看见三藏的酷到死和小8的温柔忧郁,小9那种包子脸的kawaii方式自然也能俘获芳心,于是小5垫底已成必然。初看时,眼里除了小8谁也没有,随着年龄增长,越发觉得小5的好来。这家伙真真切切是个善良的好人,漫坛多以个性标新立异出彩,这样浮云游子式值得托付的好男人到哪儿去找第二个呢?

话转回来,小8人气自然是高,号称峰仓笔下第二大美人的这家伙,也就一路被虐到今天。受伤,生病,迷失,频率之高仅次于三藏法师。于是我常能看见,福利一般的,小5搀扶着小8缓慢行走的场面。峰仓画的这个姿势,与一般的搀扶都不同,看起来好似小8挂在小5身上,只要再勾一只手上去就可以直接kiss。为此我干脆祈祷小8多受些伤(对不起了小8……)。

小8是个不要命的人,完全不把痛苦和死亡当一回事,他以他仿若置身事外般的冷静凝视自己的生命。因为已经在地狱门前走过一次的缘故,对生死并无执著。我每每看到他的冷静,甚至可以说是漠然,便替他心疼,感到这人虽然亲切,却距离遥远,随时可能挥挥衣袖就归去。我于是希望小5能够成为留住小8的那样东西,用他孩子气的处世方式与藏匿着的别扭温柔。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送你上床。

 

——你是那种样样都会却样样不精的家伙吧?我也是呢。

 

——看见悟净先生的头发与眼睛,就好像对我的惩戒。

 

——我只是来看看你愁眉苦脸的样子。

 

——大概是为了惩罚你,把罐头当烟灰缸吧。

 

——真抱歉,总是让你背负着我。

 

爱小5,爱小8。58/85万年青。

衣橱14 May 2007 04:46 pm

以大龄女青年的身份重新开始追峰仓大婶的连载。

我对58/85的执念已经达到了恐怖的地步。

5-8之前的纽带,是在他们二人内心深处的症结之上建立起来的。

我时常想像这两个人,我以为这种症结是永远不会消灭的,伴随一生的东西,甚至可以算作珍宝。

修道院里不会笑的男孩,长大后却是泰山崩于前而笑不改的小8。小8的童年设定可以看得出,这个无父无母沐浴神的教诲成长的人,其实是不信任神甚至到渎神的。悟能,小8的里人格,充满憎恨、轻蔑、愤怒的杀意,而且只爱他自己。

为什么会爱上双胞胎姐姐?

峰仓笔下小8的独白中提到,刚刚与姐姐相遇时,并不知道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一旦知道了,一瞬间似乎所有东西都回归原位,让人忍不住感叹:“对阿,就是这样了,果然。”

悟能爱的是自己。花喃与他,为一个灵魂的两半而已。

是什么,让一个斯文稳重的小学教师,有屠杀整个村落,屠尽千只妖怪的能力?

这个于情于理都无法自圆其说的设定,到了小8(或者说悟能)身上,却是合理的。那个诅咒神的人,将自己的生命放在刀尖,轻而易举挖出自己眼珠的男人。

小8并非没有自知之明的人。他必定深知体内藏着的恨意。厌恶自己,并且力图斩断与那个里人格的一切牵连。但他显然做不到。没有过去的空白人是不存在的。小8已经变成妖怪的身体,腹下狰狞的伤疤,血不停流,直到他下地狱。

然后是小5。

与小8的自爱相比,小5是自我轻视,甚至渴望消失在某一角落的。从小所受到的母亲的虐待,言语上的影响远大过于身体上的。无论做什么都不对,无论怎样讨母亲欢心母亲都不会高兴。长年的此类情绪累积,于是干脆希冀自己不曾出现过。

如果可以,小5宁可平凡沉默终生,也不愿意成为什么浪子英雄。

然而他同样做不到。半妖怪的血统所带来耀目的红发红眼,犹如一个血淋淋的标志,时时刻刻烫在面目上。

干脆就破罐子破摔。干脆就淹没在烟、酒、赌博和女人的海洋里。什么都不愁,也什么都没有。小5心中呐喊着一个爱字,并且将自己圈框在“不能得到爱”的牢笼中。

小5的症结,与其说是在少时的惨痛,不如说就在时刻伴随的那头红发。

曾经看到一篇同人文,说起小5此前的生活,说的是:在捡到小8之前,小5的日子好似一片灰蒙蒙的雾。只想着下一顿要吃什么,下一场堵局在哪里,下一个女人的期待,于是干脆不记得二十年时光中自己的脑中究竟经历过什么事。

如果说悟能倾其全力自我伪装,那么悟净则是倾其全力自我埋没。

悟空是一个感知力分外敏锐的人。他对事物的解决方式,往往令人啼笑皆非的同时,却简单直接地达到目的。

比如他对小5说,还以为你的头发像火一样是热的呢!

用油性笔画长小8的生命线。

当事人对此的反应,都是惊讶,哑然失笑,表情释然。

然而头发可能是热的吗?热的又能改变些什么?

生命线画长了,屠杀的罪过就能轻易抹去?

重新看到这些语句,感叹于峰仓大婶玩弄读者的狡猾。

所以我始终记得,小8放下嘴角的弧度,清清爽爽地坐在小5对面,对他说,看到悟净先生你的头发和眼睛,就好像是对我的惩罚。

这一句,点破了一种地久天长的特殊方式,用血和惩戒相连。

 

就好像是被摔碎的两个碟子,偶然碰到一起,发现锯齿恰好吻合。这种深刻的羁绊,是为人类血统的三藏法师,和寂寞五百年的猴子不能介入的。

38/83是互相安慰,惺惺相吸,35/53是干柴烈火,情欲胜过情绪。

只有58/85,是默契拼合。

 

新章里,悟空遭人暗算,生命垂危。三藏几乎慌了心智。这是39之间的另一重特殊关系,除了小9,没有人能让大智慧的三藏法师迷失自我。

小5也慌了,手足无措。

只有小8,冷静地说出“没救了”,冷静地考虑对策,冷静地摘下金箍。

然后面对吸取大地精华重生的妖化猴子,小8冷静地将自己的耳扣全部摘下。

看到小5满脸泪水地叫小8醒过来的时候我也哭了。小5真是好男人啊,相比起来小8是个不要命的混蛋。

脸上尚带有妖化纹路的妖怪小8睁开眼就问,你那是什么表情?脸上始终如一的微笑。

 

我就决定继续追下去。我还希望这两个男银永不散伙。

花瓶05 Mar 2007 01:59 pm

看了一部片叫Hollywoodland

小Ben和Brody,那导演好像导过SATC的,不熟,看外产片从来不记导演

片有点乱,有点不知所谓,属于不看第二遍就会觉得很奇怪那种电影

小Ben演电视超人的扮演者,死得扑朔迷离的好莱坞衰哥,是真正意义的男一。Brody那个无赖侦探的角色插得有点生硬。

中年发福的Ben同学终于出息了啊,没被Brody和Diane Lane压住气势,后半段简直不得了

但我还是无可救药地喜欢大鼻子黑头发的Adrien Brody。他的戏虽然显得冗余,但好看极了。

于是把钢琴家和KingKong又拿出来看,奇怪了,原来咋就没过来电呢

又翻了翻他其他的片子,有幸找到了两个无聊恐怖片

这人作为演员的才华,真如明珠美玉一般,不论在多白烂多商业的片子里,不论是多闲杂多卑下的小配角,都能熠熠生辉,夺人耳目。

看了Pianist,立刻忘记了Hollywoodland里的小人物形迹;看了KingKong,立刻忘记了战火中忧郁寡言的钢琴师(顺道说,那个蓝眼睛船长和德国军官是同一人啊啊啊,萌翻);看了the Village,立刻忘了才华横溢的剧作家,相信此人生来就是个流着口水叫mama的疯子(这部戏里他抢男女主角的风头抢得极其生猛)。

nb演员啊……

看他本人的形象,完全就是一纽约时髦小青年。他竟然是白羊座的orz

我不喜欢时髦小青年,但我喜欢无赖侦探,喜欢弹肖邦的钢琴师,喜欢剧作家,喜欢疯子。我喜欢他的八字眉、马脸和歪到一边的大鼻子。

趁钟生最近放羊,爬墙没商量~

顺便提醒一下那个姓钟的同学,做演员要专心,扮正太要有度。

对Adrien Brody的哀号:以为看上个忧郁敏感的,结果丫是匹玩赛车的白羊座烈马

对钟汉良先生的哀号:以为看上个温良如玉的,结果丫是个射手座的超级腹黑攻

顺便对老本命David Duchovny先生哀号一下:以为看上个又childish又spooky的,结果丫是位野心勃勃的狮子座顽主

上了贼船啊,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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