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体育场接住YF传球的刹那,突然有恍如隔世的感觉。三年前第一次在灯光场(一个露天但有照明的篮球场)见到她时,我们给这个普通的背后传球动作定名为“妙传”,事实是,她妙我不妙。

      灯光场上的她总很耀眼。她的身体素质和娴熟技术让她在球场上如入无人之境。30度角是她的黄金角度,每当漏防的后卫看到她已然站在那个位置,就只能懊恼地望洋兴叹了。她对自己每场球的表现都有很高的期待,高手都对自己的身价有定位。我不同,技术有限注定我只能玩玩而已,但我爱篮球。它能唤醒我心底的激情,甚至所谓的combactive incentive。每当我看到高大或瘦小的男生女生流畅的穿梭,敏捷的过人,以及水平参差的后仰跳投和上篮,总难以相信他们就是校园里匆忙而平凡的身影中的一部分。

        想起灯光场是因为大学的体育课很是幽默。篮球课的内容是大家围成一圈传球,一半的人见球就躲,我始终沉默。心里不由想起YF一年前跟低年级男生抢球场用罚篮来一决胜负五发全中;想起跟赤膊的男生打球,防也不合适不妨不甘心的尴尬;想起聚高考仅剩两周时我们抱着篮球大汗淋漓地进班全班的那声“喔——”…久违了:那个高歌猛进的奔腾年代,那些心比天高的嚣张女生,那种“我就是我”的个人风格。

        现在的我和YF都学会伪装淑女了,突然发现这种生活方式对自己是一种包裹更是一种保护。表面的不动声色只是因为心底百味俱全,不知从何说起。灯光场上的篮球岁月就此成了剪影,很美,但仅仅存在于二维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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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4年12月19日 1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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