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崇拜,即“追星”,是个人对其喜好人物的社会认同和情感依恋[1]是个人认同他人之言行及其自身价值的过程,其核心在于个人情感和自我认识需要的满足。其表现形式多样,既有心理上的思慕、喜爱,也有付诸实际行动的追随、购买相关产品、组织和参与“粉丝”组织等等。

现实生活中,偶像崇拜的现象集中存在于青少年群体中,主体是高中生及大学低年级学生。[2]这是与人的心理成长阶段相关的:高中和大学时代是青少年成长的过渡期。大部分青少年是在高中入学或大学入学起从父母和教师的监控、教育、管制之下摆脱,开始住校的集体生活,开始独立安排生活、自我决策,从而逐步形成独立的人格。在这个过渡过程中,之前成长过程中高度信任和依赖的“重要他人”,如父母、老师、儿时的朋友的突然缺席使青少年产生失落、孤独和不被认同的心理感受。于是,一些人选择通过对一些遥远人物的依恋和认同来强化自我。对遥远的人物产生一种亲近和依赖的感觉,是青少年在人生过渡时期普遍的心理体验。偶像崇拜在绝大部分时候是一种单方面虚构出来的感受,却也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心理学理论认为,偶像人物的形象,可给人树立生活的榜样,给人以像偶像积极向上的生活热情;偶像人物的言行,也可给人们以极大的力量,使人加以努力地体会和实践。在此意义上讲,生活中需要偶像人物,偶像人物也为生活增添色彩。这种正面的示范效应对青少年的和发展成长有积极意义。但另一方面,心理学认为对偶像人物的神化会导致狂热的个人崇拜及个人的自我迷失。如果将某个偶像人物的舞台、歌坛、屏幕、竞技场或讲坛书籍中的形象过分美化或夸张,会使他脱离其生活中的真实形象而成为个人心目中的神。偶像人物一旦变成了神,则很容易导致其崇拜者的盲目和狂热的追逐。其结果,人不但会情迷于偶像人物的外部形象而不得自拔,也很容易自感渺小无比。这样的偶像崇拜可能会对自我的成长带来巨大的负担。个人的成长本质上要靠自我的不断探索和努力,任何外界的力量都只能起辅助作用,而不能起主导作用。

偶像崇拜本质上是一种对自己与偶像之间关联关系的认同,包括崇拜者(或称为“粉丝”)与偶像的相对身份、崇拜者与特定崇拜者团体的关系以及崇拜者之间的关系。这些自我认同如何形成、包含哪些内容以及如何影响崇拜者的“追星”行为,是青少年偶像崇拜心理研究的关键所在。

“我是你的fan”:崇拜者相对于偶像的自我认同

崇拜者对自己和偶像关系的定位是崇拜心理的核心,因为这直接决定崇拜者如何看待偶像、如何看待与偶像相关的信息以及“追星”行为对生活产生何种影响。美国学者Adams-Price Greene[3]把对偶像的依恋分为两种,浪漫式依恋和认同式依恋,前者是希望成为偶像的恋人,后者是希望成为偶像那样的人。在研究中我们发现女性更容易对异性偶像产生浪漫式依恋,而这种浪漫式依恋也更容易导致极度迷恋。这种划分是很有说服力的。

认同式依恋相对简单,纯粹是出于对偶像社会地位、生活方式的羡慕和向往,产生了自己也要模仿或体验偶像生活的想法。这个心理过程类似于利普斯所定义的审美中的移情现象:在把公众人物当作审美对象欣赏的过程中,审美主体将自己的期望、理想、感情外射到偶像身上,主体情感与审美对象相交汇,就产生了崇拜心理。偶像一定程度上成为认同式崇拜者的一个“超我”,是符号一般的超现实存在。对这种崇拜者而言,偶像不是一个需要在现实中见到、了解的具体存在,而是代表一切理想化元素的符号,因此偶像崇拜的过程也是他们寻求自我意义的过程。从行为上看,认同式依恋者往往不会热衷于直接与偶像互动,如看演出、见面、写信等等。他们更倾向于关注偶像的报道,模仿其穿着打扮、为人处世、生活方式,甚至可能因此走上艺术道路,自己进入演艺界。

浪漫式依恋就相对复杂,混合着敬仰、爱恋、信赖甚至痴迷等多种心理感受。正如Adams-Price Greene所说,这种依恋多见于女性。但笔者认为浪漫式依恋并不局限于将偶像幻想为恋人这一种形式。不同的“粉丝”对偶像的身份有不同的设定,最常见的就是恋人、哥哥和宠物。视偶像为恋人,一方面是受媒体宣传影响将偶像的形象完美化,渴望得到这样优秀的对象的爱,另一方面是将大众明星对支持者的爱和感激主观认为成对自己个人的感情,从而做出的感情上的回应。将偶像视作恋人的“追星”者,由于自己假象出的恋人般亲密感,在崇拜者群体中有最高的忠诚度和行动力。这种亲密感驱使她们对偶像的言行无条件地理解和支持,同时像女友一样给予偶像无微不至的关心和体贴。将偶像当作哥哥明显出自被爱、被保护的心理诉求。有很多研究主观臆断地认为,这一类“粉丝”在现实中没有得到足够的爱和重视才会诉诸公众人物,这种判断是与现实不相符的。不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如何,公众形象成熟潇洒、有责任心的大众偶像,都会成为“粉丝”心中理想的哥哥形象。是偶像为宠物是近年来兴起的一个新现象,即女性“粉丝”喜欢比自己年龄小的公众任务,想象自己像照顾宠物一样关心和喜爱自己的偶像。这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普通大众自我意识的觉醒,不再把偶像视作遥远而高贵的神,而是需要自己照顾的对象。这种心理也反映了消费者主体意识的觉醒,即把“追星”作为一种消费选择,因为喜爱而选择,因为选择而投资。这种心态显然比较理性,最为接近公众人物与受众关系的本质。

    一般而言,崇拜偶像的青少年可以分清理想与现实。不论是认同还是依恋,他们都明白偶像是公众人物,不可能成为现实生活中自己身边的人。他们将偶像作为一种仿真品或是理想型,供自己仰望和想象。正如乔治·瑞泽尔[4]所说,仿真品是一种比现实还要更为现实、比美还要更美、比真还要更真的模拟。正如看电影等其他的娱乐或消遣形式一样,“粉丝”在这样的模拟和幻想中得到片刻的自我满足,但不会真正去尝试跨越理想与现实的界限。但确实有一些人跨越了界限,对情景和个人角色的判定产生了偏差,导致了过激的“追星” 行为。这种疯狂的“臆想症”就已经远远超越了“追星”的范围,而是一种社会化不成功导致的失范。

“我们是××粉丝团”:崇拜者对崇拜者团体的认同

“粉丝团”有两种,一是崇拜者自发组织的、非盈利的团体;二是由公众人物所属公司出资建立的官方组织,有一定盈利性质。目前日本、韩国绝大部分“粉丝”团体都属于后者,是由经济公司直接掌控的。在中国官方“粉丝团”还不普遍,但这种组织形式是符合传媒业运作规律的发展趋势。所有的偶像本质上都是商品,偶像的成功在于市场开拓,其背后都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包装、推出和营销一个大众偶像需要高昂的成本,但由于娱乐业的高竞争性和高淘汰率,青少年偶像往往呈现断代性。而“粉丝团”就是公司利用青少年心理特征设计和运作,保证偶像人气延续的最重要工具。

“粉丝团”作为一个由拥有共同喜好的成员组成的群体,其称号本身就能为青少年提供一种强烈的自我认同。这类组织的名称往往与偶像的名字直接相连,在崇拜者与偶像之间建立一种直接而排他的联系。如男生组合神话的后援团叫做“神话创造”,李宇春的粉丝叫“玉米”,吴建飞的支持者叫“飞鼠团”等等。大部分“粉丝团”还会设计一系列将自己与其他大众偶像的支持者区分开来的标志,以强化会员的身份认同。韩国流行歌手的歌迷都有自己的代表颜色、特制会服和会徽等。在大型的演出上,歌迷们会为增加自己这种颜色的比重而努力,媒体也将此视为比较歌手人气的指标。可见,“粉丝团”的存在使“粉丝”们感受到自己与偶像荣辱与共的关系,并视这种关系为自己与偶像间的约定:成为一个长久的、忠诚的支持者。

崇拜者愿意加入这种团体的原因有三。之一,对同一个人的仰慕和崇拜使这个团体中的人有共同的心理认同,加入其中一定会得到组织外没有的理解、归属和爱。之二,拥有一个优秀的偶像所带来的荣耀感需要通过一定符号表达出来,显示给周边的人。之三,“粉丝团”的成员往往有一定的特权,如优先观看演出、获得与偶像互动的机会等。

“你也是‘亲’吗?”:崇拜者对其他崇拜者的认同

    对于“粉丝”而言,“追星”过程中与其他“粉丝”的交流是他们社会交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同一个“粉丝”群体中,成员互相称呼为“亲”,以此表达一种相互认同的关系。“亲”之间的互动行为为兴趣相投的青少年编织起一张新的社会网络,生成了很多新的社会关系。

任何一种流行文化的形成都与从众心理有关,偶像崇拜尤其如此。在这个传媒和娱乐高度发达的时代,任何普通人都可能因受到媒体聚焦而一夜成名,这种迅速聚集的人气来自普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的从众心理。因此,崇拜某一个明星的人基数越大,关于这个明星的信息就越容易被传播和相信,从而吸引更多的“亲”加入“追星”的队伍。很多“粉丝”对其他“亲”是不是依然喜欢这个偶像,所以当偶像出现负面消息个别“亲”对偶像产生负面评价时,往往会导致一大批“粉丝”的同时退出。从另一方面讲,大部分“粉丝”对偶像忠诚的行为会对新加入的成员形成同辈压力,迫使他们接受这个群里中故有的价值观和种种信条,建立和加强作为“××粉丝”的责任感。同时,“亲”之间的交流通常加强了每一个成员对偶像的正面评价,使他们更为自己是“××粉丝”自豪。

喜欢同一个明星的“亲”之间有很多联系纽带,比如fan site(为偶像建立的网站)、见面会、演唱会等等。不论在哪个场所进行互动,“粉丝”们都会心照不宣地为维护这个群体的形象和稳定进行努力。比如fan site论坛这样的虚拟空间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对偶像不利的言论是被严格禁止的。“亲”之间的交流比一般的匿名公众论坛更友好、更礼貌。“粉丝”间不仅有在虚拟世界里相互认同,在现实中对彼此也有比对一般陌生人更高的信任。在参加见面会、演唱会时相遇,同陌生人聊天、互动的机率也远高于其他普通的集会。

    总之,自我认同在是青少年的偶像崇拜行为中最本质的驱动力。青少年因为把公众人物认同为自己的榜样或是依恋对象而产生了崇拜心理。在“粉丝团”这种集体的组织下强化了对自己身份的认同并且参与有组织的“追星”活动。在与喜欢同一个偶像的“亲”们的互动中,“追星”的青少年们建立起新的社会网络,成为其心理成长的方式之一。

 


[1]岳晓东:《青少年明星崇拜与杰出人物崇拜:香港与内地1998-2001年的研究与思考》(20025月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中国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

[2]潘一禾:《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的调查报告》     《中国青年研究》 2003年第2

[3]Adams-Price GreeneSecondary Attachment and Adolescent Self-concept. Sex roles,22,187-198

[4]乔治·瑞泽尔.后现代社会理论[M].谢立中,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13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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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7年07月02日 1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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