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的每一篇文章要在4个地方同时发表,在DONEWS写文章会有一个附加的好处就是可以防止版权纠纷,如果有人在DONEWS里的把我每次发表的文章一字不落的搬到自己的BLOG上,我会郁闷~~~~,所以先抢个地方站住脚,如果还有人在DONEWS里一字不落的Ctrl+c Ctrl+v ,那就有点可笑了,公道自在人心。所以网络侵权的问题易疏不宜堵,强行解决侵权问题,个人认为效果不是很好。
这个问题使我想到了现在的专利制度,自己有个严重好的发明,必须要在每个重要的国家申请专利,假如你认为这个国家盗版我的专利无所谓,那就不用申请专利,因为申请专利也是要MONEY的,要把全世界的国家申请个遍,明天就等着露宿街头吧,而且也没有必要。但在网络上就不存专利费的问题了,我觉得可以根据这个原理来思考网络版权的问题,特别是BLOG的版权问题。
法律上的空白需要我们亲自的努力来保证自己的权益。借此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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