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居士堂

记录青春和我们的世界

上个礼拜一时无聊写了篇《无聊的时候拿骗子寻开心》,被keso同志收入了网摘之后,引来了好多好多人路过回帖,还有不少好事者转到了其他的一些论坛上去。当时我把这个事儿写出来,纯粹也是好玩,当个笑话看看就好。我不相信会有谁傻到那个地步,真的会上这些弱智骗子的当。
 
没想到昨天上午收到了一封email,是从我的blog上直接跟我取得联系的。mail内容很简单,就是给我一个手机号,让我跟他联系,而mail的标题则是“魔兽世界网络诈骗”。
 
我一看这标题,就知道是我那篇文章惹来的事情,也不知道是好是坏。于是试探性的给那个手机号发了个信息过去。没想到几分钟之后,对方回了条信息过来:
您好 我海南警方 你所供的诈骗嫌疑人已被我们所控 现需寻找受害人 不知你那有线索?
我傻了半天,才开始回这条信息。实在没有想到这样一篇文章会引起警方的注意。作为一个好市民,我当然有义务要跟警方合作啦,只是我实在也不知道谁是受害人——以我身边人的水平,都还不至于踏进这么低劣的骗局。
 
不过,看这条消息的意思是,找不到受害人,似乎还没办法去处理这些骗子了。-_-b
 
这我实在不知道该上哪里去找了……
 
相关法律规章: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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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6年06月15日 9: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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