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9月17日

  一、 考试说明

  1、 考试要求:

(1) 熟练掌握基本算法和数据结构,用C语言编制程序;
(2) 掌握数据结构、程序变速器和操作系统的基础知识;
(3) 了解软件工程、数据库、多媒体和网络的基础知识;
(4) 掌握数制、机内代码及其算术运算和逻辑运算的基础知识;
(5) 了解计算机的体系结构和主要部件的基础知识。

  2、 通过本级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能按照软件设计说明书编制程序,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 本级水平考试范围包括两个模块:

A、程序编制能力(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B、基础知识(程序员级)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十多项选择题。

  二、 考试范围  

模块1:程序编制能力

1.1按照软件设计说明书,能熟练使用下列程序语言编制程序 C(美国标准)
1.2理解给定程序的功能,能发现程序中的错误并加以纠正
1.3具有良好的程序编制风格

1.4基本算法

查找、更新、排序、合并及字符处理 迭代、插值、数值积分、矩阵计算、议程求解和搜索求解

1.5程序编制方法 分支、循环、子程序(过程和函数)、递归 输入输出和文件的处理  

模块2:基础知识(程序员级)

2.1软件基础知识

数据结构基础 数组、记录、列表(list)、队列、栈(stack)、堆(heap)、树和二叉树的定义、存储和操作

程序语言基础知识 ·汇编、编译、解释系统的基础知识 ·程序语言的数据类型 ·程序语言的控制结构

操作系统基础知识 ·操作系统的类型和功能 ·操作系统的层次结构和进程概念 ·作业、处理机、存储、文件和设备等管理的基础知识

软件工程基础知识 ·软件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任务 ·结构化分析和设计方法 ·面向对象基本概念 ·软件开发工具与环境基础知识

数据库基础知识 ·数据库模型 ·数据库系统的结构 ·SQL的使用初步 ·常用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知识

多媒体基础知识 ·多媒体基本概念 ·常用图象文件 ·简单图形(线段和圆)的计算机图示

2.2硬件基础知识

数制及其转换 ·二进制、十进制和十六进制等常用数制及其相互转换

机内代码 ·原码、补码、反码、移码 ·定点数与浮点数的机内表示 ·ASCII码及汉字编码等常用的编码 ·奇偶校验码、海明码、循环冗余码(CRC)等常用校验方法

算术运算和逻辑运算 ·计算机中的二进制数运算方法 ·逻辑代数的基本运算和逻辑表达式的化简

计算机的体系结构和主要部件 ·中央处理器CPU、存储器和输入/输出设备 ·总线结构、指令流和数据流

指令系统 ·常用的寻址方式 ·指令的格式、分类及功能 ·指令的执行过程

2.3网络基础知识

网络的功能、分类与组成
网络协议与标准
网络结构与通信
网络的安全性
Client-Server结构
Internet和Intranet初步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称计算机与软件考试)是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简称软件考试)的完善与发展。这是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
 
  原软件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施了十多年,到2003年底,累计参加考试的人数约有一百万人。该考试由于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了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同,并为推动我国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的发展和提高各类IT人才的素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计算机与软件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算机与软件专业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因此,这种考试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
 
  同时,这种考试还具有水平考试性质,报考任何级别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程序员、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员级别的考试已与日本相应级别的考试互认,以后还将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家。
 
  考试级别分5个专业: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每个专业又分三个层次:高级资格(高级工程师)、中级资格(工程师)、初级资格(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对每个专业、每个层次,还设置了若干个级别(见表1)。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水平以及熟悉的专业情况选择适当的级别报考。
 
  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取得合格证书后,还需要到信息产业部指定的当地机构进行登记,以便于行业人才管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人才的作用。      
 
  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内,需要到原登记机构进行再登记。再登记时需要持有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证明。有关登记的办法将另行颁布。
 
  原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水平证书继续有效,与新证书一样需要进行登记。
 
  从2004年开始,每年将举行2次考试。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的级别不尽相同,具体安排将在本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