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夢

--------在沒有英雄的年代裡,我只想做一個人 ── 北島

方言新釋

「校奶」和「咬口唇」

今天我拿起《廣州方言詞典》胡亂翻閱,竟發現一些既綺麗又可愛的方言。

其中一個是「校奶」,亦作「校牛奶」,意指:

小兒沒有母奶吃,故以牛奶代之。有慢慢適應之意。(注:校,音乃校讀之「校」、校正之「校」,非學校之「校」。)

這句方言,我從未聽過,想必我出生之時,餵人奶已經「落伍」,奶粉、牛奶已經習以為常,「校奶」一詞反而無用了。不過,退一步想,如今的「校奶」何妨解作「校人奶」,意指母愛之大,大若餵人奶,故敢以「人奶」代「奶粉」,亦見證市民健康意識之提高云云。

另 一個是「咬口唇」,意指接吻。早就知道,咬,可以咬牙,可以「咬耳仔」,可以咬舌,也可以「咬木蝨」,但原來也有「咬口唇」。初見還以為是「咬唇」,用來 形容女子嬌憨姿態,但原來不是,指的是接吻,真令人大開眼界。它令我想到2、30年代穿着旗袍的女學生。不過,以用詞之生動性而言,還是「嘴」和「錫」兩 個廣州方言來得更好,簡單凝煉而又神韻十足。(注:在廣州方言裡頭,「嘴」和「錫」雖有接吻之義,不過其定義絕不僅止於此。如「嘴」實指口;「錫」亦包含 愛護、照顧之義,如我很「錫」祖母。

參考材料:
李榮編:《廣州方言詞典》(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頁180、181。

发表于 @ 2005年08月11日 5:48 PM | 评论 (0)

廣州話日常錯讀字舉隅

香港老公+台灣老婆日 前提到廣東話正音問題。這令我想到我大一時候修讀的粵語精修課程。這個課程是中文大學一年級的必修科。到現在,我還清楚記得授課老師是中文系的何杏楓教 授,反而,最意外的是英語精修課程,教授音標的竟是中大教務長(那時仍然是),前中文系講師何文匯教授。雖說何教授在外國任教多時,英文自然了得,但是印 象中的他,是一個專門講粵語正音、詩歌格律和易經的人。教英文音標,不可不謂意外。

言歸正傳,粵語精修課程最令人受用不盡的部份是錯 讀字的部份。我再次翻開當時的講義,發現有不少讀音已經糾正過來,但是有一些讀音直至今日仍然讀錯,一個原因是忘記,另一個原因是有些讀音確實有點怪,與 時下的讀音相差很大,所以故意不讀。以下列出部份錯讀字,供香港老公的台灣老婆參考參考,以免浪費學習的時間,同時也可「拋書包」,「大一大」那些錯讀的 香港學生。

    覆轍 ──( 道 );樑 ──( 凍 )
    寫 ──( 賺 );建 ──( 佔 )
    汗流背 ──( 接 );敏 ──( 截 )
    唐玄 ──( 狀 );日 ──( 鑿 )
    合 ──( 眾 );改 ──( 隔 )
    ──( 格 );強 ──( 敬 )
    ──( 戲 );酒 ──( 去 )
    ──( 勸 );爛 ──( 勸 )
    ──( 淫 );星光熠熠 ──( 入 )
    ──( 依 );業 ──( 義 )
    ──( 鹽 );線 ──( 賢 )
    豔 ──( 腰 );活 ──( 藥 )
    快 ──( 愚 );向 ──( 愚 )
    之地 ──( 完 );姓 ──( 求 )
    ──( 麗 );轉點 ──( 烈 )
    嫵媚 ──( 舞味 )

…………不勝枚舉,就此住筆。

有興趣知道的話,請讀中大,或者參考這本書:
何文匯、布裕民:《日常錯讀字》(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註:以上分為兩排,左列粗體字為日常錯讀字,右列括號內的字為正音字。正音以粵音為準。

发表于 @ 2005年05月08日 12:04 AM | 评论 (1)

談「龜」

「龜」象徵長壽,所以曹操才有「神龜雖壽」之句。趙翼《陔餘叢考》〈諱龜〉一文便提到許多以「龜」命名的前人,較為現代人熟知的例如有李龜年、陸龜蒙等,張志和亦本名龜齡;北魏孝明帝也以神龜紀年。這無非取其長壽之意。

古 代「龜」字多作褒義,但後來不知何故,龜字開始出現負面的意思。在廣州方言中,與「龜」有關的詞語多為負面字眼,甚至屬於俗所謂「粗口」之類,如「龜 婆」、「龜仔」、「龜爪」(妓院中的打手,專門保護妓女外出)、「龜蛋」、「龜公」等。「龜」字長壽之意幾乎蕩然無存,只有在「龜兔賽跑」的故事中, 「龜」的意思才稍為正面。有時,「龜」亦與「慢」相提並論,例如你可以說他人跑得像「龜」一般慢。

而且,「龜」字亦往往與妻子德行有關。不知粵方言中所謂「戴綠帽」是不是源出於此呢?

其實,「龜」字的負面意義並非始於今日,在古代已有之。如〈諱龜〉一文中提到:

今俗以縱妻淫行者為龜,不知起於何時。

由此可見,起碼在明末清初,或許更早的時候,「龜」字已與妻子淫行扯上關係。陸放翁築堂,名曰「龜堂」,又戴「龜殼」作冠,更在詩中寫道:

龜屋新裁二寸冠

我想南宋時期,「龜」字應該還未冠上負面意思吧 (或許說得更嚴格一點,其負面意思尚未普及吧)!否則,很難想像放翁如此洋洋自得的神情了。

如 果陸遊來到今日,戴著「龜殼」,這將是一件挺有趣的事。起碼會令我聯想到《97家有囍事》中,黃百鳴懷疑伍姑娘有外遇,打開衣櫃,發現一件十分性感的連身 裙,一個綠色鞋盒跌在他頭上的情景吧!我想惡意罵人作龜,甚是不雅,有失螞蟻風度,但是像《家有囍事》般來一個冷幽默,也頗具情趣。

最後,謹祝願自己千萬不要像「龜」般長壽 (假設牠逃過人類以及其他動物的獵殺)!否則,靠65歲退休時那筆強積金,很難想像還要支撐幾十年的歲月。哀哉!一歎!

注:據統計,將來的人類或可活到130歲,即65歲的一倍。

參考材料:
清‧趙翼:《陔餘叢考》(上海:商務印書館,1957年),頁849。
李榮編:《廣州方言詞典》(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頁132。

发表于 @ 2005年05月07日 3:56 PM | 评论 (0)

油瓶子
今天上課,老師偶然提到「油瓶子」的起源。

古代,夫妻的結合意味著兩個家族的融合。所以,如果丈夫亡故或夫妻離異,妻子 帶著亡夫/前夫之子女改嫁,後父其實承擔了很大的責任,要照顧另一個家族的成員,即亡夫/前夫之子女。設若,這些子女有何失閃,例如亡故、重病等,他們所 歸屬的家族就可能會追究。因此,妻子改嫁帶來的子女一般稱作「有病子」,意指妻子改嫁時,他們已是有病之身,那麼責任就不在後父處。後來,「有病子」依諧 音漸變為「油瓶子」。於是,「油瓶子」成為這些人的代名詞,專門用來代表那些妻子改嫁時帶來的子女。粵語,作「油艇仔」。

老師最後補充道,這些只不過是基礎知識,如果連這個也不懂的話,你的文化知識就真的有點不夠了。
聽罷,我只能低著頭,汗顏不已,並暗暗多謝老師,給我上這寶貴的一課。
為紀念這件事,決定blog這個詞語,作為多日沒有blog的回歸禮物。

发表于 @ 2005年04月12日 1:18 PM | 评论 (4)

姦細與奸細

數日前,我引錄了趙翼《陔餘叢考》中有關「姦細」出處的文章。當時,只是引錄原文,未加闡述,甚是隨意,於是決定更新這篇文章,以完此文。現先引全文如下(標點由筆者所標):

《舊唐書‧王晙傳》云:「此輩降蕃,翻作細作。」《宋史》:「紹興二年,翟汝文與秦檜對案相詬,目檜為金人姦細。」
據《王力古漢語字典》詮釋姦有三義:
1.邪惡;2.私通;3.干犯。
據筆者猜想:「姦細」的姦字解作干犯較為貼切,蓋因所謂「姦細」者通常指敵國將士,而深入我方探測軍情的人。這種行為與敵方干犯我方無異。就此按下不表。

言 歸正傳,我想討論的其實是「姦」字和「奸」字。事實上,「姦」「奸」兩個字在某些情況下是相通的,例如「奸」和「姦」在奸邪、干犯兩個含義之下是相通的, 即是說,當他們用作這些意義時,是可以互相替代的,如「奸雄」與「姦雄」無異,《三國演義》形容曹操作奸雄;《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則作「姦雄」;解作 干犯的意義底下,兩字同樣可以相通。如《王力古漢語字典》所解:奸、姦二字在上古時代音義皆不同。但後來,「姦」慢慢演變為「奸」,與干犯的「奸」變為同 字,即是說,姦細與奸細都是相通的。

但是有一點不同的是「奸」字沒有私通的意思而「姦」字則有,所以在這個意義下,姦字與奸字並不相通, 即是說「強姦」不能寫作「強奸」。「強姦」本來的意思可能指「強行與之私通」,如果將之解作奸字就全不可解了,難道說強姦者奸嗎?顯然是解不通的。曾幾何 時,聽過二三子講過一些說法,指強奸之奸字,正是干女之義。這個說法在筆者而言,是近於荒謬的。如果這個講法正確,奸字就變成會意字而不是形聲字了。所以 「姦」和「奸」兩字不可隨意互用。

可惜,在簡體字中,「姦」「奸」二字已經混同。「通姦」寫作「通奸」;「姦污」寫作「奸污」。誠一歎也!

但願世界不再有強奸案就好了!

王力等編:《王力古漢語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奸)頁186,(姦)195。
趙翼:《陔餘叢考》(上海:商務印書館,1957年),頁837。

相關閱讀:
Stannum:我說是繁你說簡
Sidekick:對簡體字的不“鍾”
桑林志:恢復使用繁體中文?

初載於2005年3月31日,更新於2005年4月5日。

发表于 @ 2005年04月05日 5:41 PM | 评论 (0)

大蛇屙屎屙尿

Sidekick在Blog 的指數?一文中提到「大蛇屙尿」這句香港俚語,他寫道:

“大蛇屙尿”是廣東俚語,絕無貶意,意即“大場面”。
說人“未見過世面,未見過大場面”時,就會說:“你都未見過大蛇屙尿!”
坦白講,我之前沒有聽過這個詞語,解釋就談不上了。我翻開家裡的《廣州方言詞典》,發現裡面沒有收錄,唯有去圖書館查一查,結果發現起碼有兩本詞典收錄了這個詞語,裡面的解釋大致和sidekick解的相同。但是字眼上稍有出入,兩本詞典均作「大蛇屙屎」而不是「大蛇屙尿」。不過我想反正意思一樣,屙屎屙尿又有何相干呢?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兩本詞典收錄的對象都是港式粵語,一本是《香港話詞典》;一本是《港式廣州話詞典》,而專門收錄廣州話的似乎沒有收錄,這是不是說明這個詞語是地道的港式粵語?在此一提,存疑。

吳開斌:《香港話詞典》(廣州:花城出版社,1997年第二版),頁39。
張勵妍、倪列懷編:《港式廣州話詞典》(香港:萬里機構,1999年),頁30。

发表于 @ 2005年03月24日 3:43 PM | 评论 (2)

雨微微
《廣州方言詞典》有關「雨微微」的條目:「極小的雨,毛毛雨:有0的[注:些]雨微微。也叫雨微毛。」

今日香港,我未曾聽過人說「雨微毛」,至於「雨微微」似乎有,但我更習慣用「微微雨」或「毛毛雨」,例:今天下「微微雨」,所以我帶了雨傘出門。

棄 「雨微微」而用「微微雨」或許是歐化的結果。余光中曾指出中文句式一般以具體名詞,尤其是人,作為主詞的。所以「書籍的選購」最好改成「選購書籍」;「國 語的推行」要改成「推行國語」;「他們杯葛這種風俗的繼續」改成「他們反對保存這種風俗」等等。這才像中文的語法,而不會陷於惡性的歐化。「雨微微」是主 謂結構。它比「微微雨」更中文,但是或許受英文"heavy rain"等的影響,習慣了形容詞前置,所以就多講「微微雨」吧!

李榮主編:《廣州方言詞典》(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頁79。
余光中:〈怎樣改進英式中文?──論中文的常態與變態〉,輯自《明報月刊》(1987年10月號)。
注:詞典中的「微」字左側有水偏旁。

发表于 @ 2005年03月21日 10:20 PM | 评论 (0)

魔、鬼

sidekick 在有趣的廣東話中 詳細討論「心機」和「心魔」的分別,解釋詳盡,乾淨俐落,不若在下的嘮叨。但這還是引發了我的興趣查考一下這兩個詞語的定義,才發覺原來《廣州方言詞典》 和《現代漢語詞典》中也沒有收錄「心魔」一詞。這不禁令人疑惑,究竟是《詞典》之誤,還是因為「心魔」是後起的詞語呢?又或者「心魔」的源頭並非廣州話? 就此按下不表。

另外,我又好奇查一查「魔」字,純粹了解一下「魔」字的出現有多早,發覺《說文解字》已收有「魔」字。「魔」,「鬼也。從鬼。麻聲。莫波切」。魔字是形聲字,和「鬼」的意思相同。sidekick形容「心魔」一詞可謂貼切之極。sidekick形容:

心魔, 就像是心裡住了一個魔鬼啦!
正是這樣!

由「魔」字更引發我看其他「鬼」相關的條目,才發覺原來「醜」字的意思,在東漢時,是解作「可惡也」。原來平常形容人「醜」是指他很可惡。哈哈!

而且,鬼和神之間的界限似乎不是很分明。不少帶鬼字偏旁的字都有神的意思,例如「魋」有神獸的意思;「魄」是指陰神;「魖」是指秏神。「鬼」的定義中也只是說:「人所,歸為鬼。」人百年歸去之後,不能變為神嗎?只不過「鬼」字更靠近陰氣而已。

如果解釋有誤,請各位見諒,並予以指正!

許慎:《說文解字》(香港:中華書局,2001年),頁188-189。

发表于 @ 2005年03月20日 3:17 PM | 评论 (0)

抽水
《廣州方言詞典》「抽水」的條目:「抽頭,打牌時,勝者抽些錢出來請客。又指賭徒聚賭時抽錢給賭頭。」

或許要交代一下, 所謂的「水」在廣州話裡頭又可以解作「錢」(其中一個意義),所以「抽水」和「抽錢」的意義相通。但「抽水」又可以實指「抽水」,即水是自然界中流動的 水,而非錢。這個實指的意義在廣州話和普通話中也有,例如抽水系統。另外,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又有「抽水機」這個條目,基本上都是實指的意義。

而在廣州話中,「抽水」的定義更似有擴大之勢。「抽水」一詞已不止應用於賭博上,更可應用於各行各業,例如你可以說:「我做得那麼辛苦,但老闆依然毫不體恤,要扣減我的薪酬,我還做豈不是等人來『抽水』?」

「抽水」一詞更可指佔異性或同性便宜,如用手或身體其他部位不道德地非禮異性/同性等,例如某某歌星在台下和歌迷握手時,不慎被一名熱情的歌迷「抽水」。

而「抽水」一詞中間是容許夾雜名詞的,即是說「抽水」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詞語,例如:「你辭了這份工吧!我實在受不了老闆常常『抽你的水』。」

李榮主編:《廣州方言詞典》(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頁196。
劉明濤主編:《新編現代漢語詞典(增補本)》(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頁158。

发表于 @ 2005年03月20日 1:10 AM | 评论 (0)

口在路邊──路在口邊
前言:
上周我買了一本《廣州方言詞典》(李榮主編:《廣州方言詞典》,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
偶然翻閱, 發現了一些久已不用的廣州方言(起碼我未曾聽過),又有一些詞語的意義雖然已有所拓展但詞典並未詳細註明,有些詞語甚至與今日的用法不同。當然廣州方言包 括的不止香港,而我亦不能代表香港,但我何妨以此作為主題,比較一下我平常使用廣州話的習慣和詞典中的差異呢!這也算是記錄方言的一種方法。雖然並不具有 代表性,或者我所介紹的詞語生存時間有限,但至少表達了我對廣州方言的一些看法。我只希望做一個忠實的方言記錄者。

今日牛刀小試,以「口在路邊」(p.209)為題。
關於「口在路邊」之義,根據詞典詮釋,這個詞語可解作「逢人問路」,即北京所謂「鼻子底下有咀」。意義和今日相類,但是我平常習慣說「路在口邊」,而不是「口在路邊」,例:不懂得去香港公園不要緊,「路在口邊」嘛!

发表于 @ 2005年03月19日 1:29 PM | 评论 (0)

第1页,共2页

news

如有意見,可直接電郵至:

CSS樣式版權:苦咖啡豆

RSS訂閱

訂閱我的網誌:





Subscribe in NewsGator Online
Subscribe in My Yahoo!
Add to Google
Add your feed to Newsburst from CNET News.com
Subscribe with Pluck RSS reader
Subscribe in Bloglines

版權聲明

除非特别聲明,本站採用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許可:署名,非商業。

關於我

網摘天下
部落客精選
媒體連結
相簿 / slide
我的豆瓣
電子報

部落歷程

2004年12月23日起開始
寫blog,至今已達

統計


和平需要你!
Get Firefox!

导航

blog stats

文章

收藏

相册

精選部落

存档


正在读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