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JunChen谈了DIV,今天顺便在Google搜索了一下DIV,自从Blog这两年热起来以后,DIV它已经被广泛应用了。
我写HTML到现在已经6年了,看到很多国外Blog对HTML、CSS、XML的讨论,与我的思路有些不一样,但还是坚信自己的代码也符合某种标准。这6年中,我从来没有用过
,都是用和
。我之所有没有使用过
,是因为2001年初我刚接触div的时候,是用FrontPage产生的position:absolute,这样会产生分辨率的问题,所以没有关注过、学习过DIV,而用标准的 。
我觉得
没有包含在一个大的 第一的好处是网页可以一边下载一边打开,提高网页显示速度,其次是通过修改样式表可以改变某区域的风格。使用不使用
目前我觉得差别不大,只是习惯问题吧,大家觉得呢?当然,也许
会有让开始我热衷的一天。(此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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