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为donews在强奸blog。因为强奸blog的最好方法就是把那块硬盘卖掉,而不是卖广告。用一句已经不再流行的方式说就是“卖自己的硬盘,让blogers回家哭去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喜欢看blog,我不喜欢看。如果她的blog写的是真实,我不想看,因为我不爱好窥探隐私,更何况,有日本无码这种经过加工的隐私,我又何必去看未经加工的隐私呢——吃过生肉的人都知道,很多时候原汁原味并不比浓盐酱醋更好吃;如果他的blog说的是假话,我更不想看,因为我的身边不缺乏谎言,我更不想成为某种宣传工具的俘虏——看官方宣传,我至少知道接下来我应该装成什么样的逼才好混碗饭吃;看私房宣传,对我毫无好处。
但我知道为什么有人喜欢写blog,至少我知道一个人的动机,例如自己。我写blog,是因为我想说。我需要发泄,所以我要《扯淡》;我要自恋,所以我要过《月子》;我需要找个空间存档自己的工作,以后求职时只需要送出一个链接而不是一堆打印纸,所以要整理《活计》。
blog的空间应该向书写的人收费。当一个blog空间在努力吸引“博客”来折腾以吸引眼球,并且将这些眼球卖给广告商时,这块硬盘的主人并没有强奸blog,他只是强奸了那些眼球。
只有这块硬盘的主人忽然提出破产,非要把这块硬盘当作废铁(铝?塑料?)卖掉时,他才真正强奸了“博客”们。
所以,我扯淡,我很爽,并且发泄这么一次,我可以持续爽上好几天;您看我的blog,您的眼睛里溅满我臭烘烘的口水,您很惨,然后,您的眼球被硬盘的主人贱卖——如果您觉得亏,我给您提一个建议,就是“您直接去医院把角膜卖了,比这划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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