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股BLOG的怪癖风流行起来之后,我一直保持很高的兴致去追着看,字里字外看到很多东西。

不过很快就追不下去了。1-5-25-125-625-3125。。。估计到现在别说全部看,要画一个完整的SNS图出来,似乎得请上十八个秘书班子。

本来以为自己是新BLOGGER,可以置身事外,看得渐渐忘记这回事了,刚刚上网,却发现被刘韧点名。想想,大概他是想帮助我推广这个BLOG而已吧。虽然我留言很想看他的怪癖,不过我猜测他其实没有兴趣看我的怪癖,因为在我的朋友看来,我一身都是怪癖,不算个正常人。虽然我认为自己再正常不过了。

趁此机会自己汇总/提炼/反省/忏悔一下,也算做个交代。

1,自认为没有怪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性,为什么在一些不要紧的事情上,非得同步不可呢?我很欢迎一系列的工业标准、社会规范。可是没有触犯到别人的一些生活习惯,就没有必要定义标准了吧

2,生活没有规律。一天24小时可以全部不睡,也可以全部都睡,任何一个点都可以开始睡,任何一个点都可以醒着。一天不吃饭也行,一天最多吃过八顿饭

3,不会喝酒,一喝就醉,却偏偏几乎天天喝酒。应酬、催眠、烦恼等等原因不一而足

4,贪财好色懒散却憧憬侠客的生活。汗~

5,迷信佛教但坚决反对伪科学。去西藏旅游,会为了一次偶遇的加持而至今不忘。同时,也绝对支持方舟子等人的打假

虽然还可以继续滔滔不绝,不过还是算了,一来面子要紧,再者我实在没有什么怪癖,很守规矩的。

开始点名。

1,罗素,不是早已阵亡的那个,是连岳

2,汤包,嘿嘿,一个改去做生意的最小资文人

3,Q麦,看这个BLOG而且认识我的人,应该都认识他。不过,别的BLOG好歹吃的是草,还经常挤奶,而他呢,吃的是草,挤也好,拉也罢,出来的还是草

4,金迷,一个自以为痛苦的快乐主义者

5,老康,一头猪

嘿嘿,发通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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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5年08月28日 9: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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