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


未来的某一天……

IPTV市场因为区域政府的利益考虑,诸侯群起,各地方,各运营商的盒子标准千奇百怪。电视观众处于1080项选择的崩溃状态中,要看电视,至少需要购买或者接受免费安装16个盒子。客厅再不需要灯火,盒子们的信号灯指示灯已经解放了黑暗的夜。
 
政府希望有竞争的局面是一个貌似良好的愿望,可竞争的局面永远只能由市场自然形成,决不是那只像偶像一样有型的手就可以翻云覆雨的。
 
IPTV元年的盒子市场,在一个辩证统一的矛盾竞争体系中风雨飘摇--个人觉得这一句汉文学非常符合老罗的装逻辑
 
事实上,广东省的盒子里早就塞进去了凤凰80个频道,而深圳市的盒子里,力挺八荣八辱十六个本地频道,还有福田区的盒子里面居然有七十二变化频道,至于赛格科技园的分众传媒频道,已然切断了所有频道,只留下不幸的广告在不停循环来回奔跑西齐弗……

当然,理性的描述是--市场将会陷入恶性竞争,市场一片混乱,继而陷入惰性竞争,市场全无作为。所谓良性竞争,就是百米短跑,奋勇争先;所谓恶性竞争,就是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至于惰性竞争,那是三个和尚没水喝的童话故事。
 
此刻,游戏规则制定者发现,要解决这个局面,需要的不是做什么,而是停止什么。
 
第九天,主说:原来我,什么都不想要……于是各种千奇百怪互不兼容的盒子消失。

“大人不能停啊!这一停,IPTV的红旗就扛不住啦!!”

“不是有一个民间的遥控器已经偷偷在各式电视机前都很好地被使用着了吗?把它封为盒子吧,它就是标准它就是圣地它就是启明星,钦此,免礼以及平身!!”

古人曰:抹去浮华的泡沫,就可以喝到啤酒的真理。所以当其他各种鼠目寸光的盒子消失以后,遥控器就成为了IPTV里唯一的王。
 
跟着遥控器,有肉吃。
 
从此,遥控器和IPTV过着幸福美好的生活。



我认为,IPTV最激动人心的地方,就是互动,还不是2.0的互动,但是1.0的已经又革命了。而在网游里面偷窥到了全民COSPLAY狂欢之后的陈天桥,早在几年前就把眼光稍微漂离网吧,越过NASDAQ城堡之后,终于瞄准了家家户户客厅里的电视机。
 
今天我这样的农民念叨着中国有四亿手机用户,陈天桥这样的天才两年前就念叨着中国有四亿电视机,而一个电视机面前,还不仅仅是一个人。只有IPTV,才能实现真正全民娱乐。
 
不过当IPTV的牌照等政策门槛横跨在民营企业家面前时,陈天才只好转身做起了人人不懂的盒子。是的很难懂,我们农民看的是天天感谢的那个CCTV,不是长虹牌电视机;我们欣赏的是挂历上的美女,不是永丰余的铜版纸;我们读的是人民日报,不是华泰的新闻纸;我们选的是网易的专题新闻,而不是盛大易宝遥控器上的一个按钮……
 
当然这只是现状,以后是什么,就看IPTV可以做什么。毕竟绕开IPTV,依然可以用互联网通道上电视!政策不允许,就曲线闹革命。
 
1,做恶的盒子跳出来
 
现在互联网流行的是框进来,潘欣注册了一个域名,想做一个把专门把别人框进来的网站给框进来的网站--最近我喜欢拗口,没办法。以后盒子流行的是跳出来。比如你转到体育台看世界杯,盒子的网站看到了,赶快从服务器调出一个窗口:“现在中国对巴西的赔率是1:100,请输入您要下注的金额。”你不输入,坚决不消失!服务器自动跟踪节目内容,时刻把输入框遮着球跑,让你看不到带球的队员。
 
你看霍元甲,每十五分钟跳出一个窗口:“九节鞭大甩卖!”“701跌打膏到货!!”“毒药一元起拍!!!”
 
你看潘欣的大气虎,靠,丫框别人,我就跳出来把广告遮成我的。
 
2,平台的盒子贡献大
 
“亲爱的视频舞女木木,您是否有兴趣在我们盒子的7865号按钮上安家?我们给予您的广告分成比例将提高到前所未有的85:15水平,您跳舞的时候,关键部位会有微软,IBM等著名公司的LOGO进行遮掩,他们提供的价格是每千次展示1块钱……盒子2010年4月1号上”
 
“亲爱的土豆同学,恭喜您通过了我们的评审,请携带信产部B2证件和文化部C4授权以及广电D7号批文来我盒子处签署合作协议,我们的代收费费用已经降到10%的历史新低,希望您尽快开展业务……”
 
“HBO因为本月信用分不足45.768,业务置底半年,不予新节目上线!此致!!”
 
3,网游的盒子乐趣多
 
你刚杀了一砣人头马,叮一声掉下一个乌金匕首,盒子提示:乌金匕首,我有网标价3元,他有网标价3.03元,你有网无货,请选择:放弃,卖给我有,卖给他有,卖给你有……
 
你刚接下团队任务,盒子提示:专业61级女法师陪游,一天10元……
 
又不是写软文,就YY到此吧,未来的盒子确实前途无量!我这就买股票去。



有的人,像琢磨群发语一样,说着梦想,有的人,为了不应该的责任,负责着朋友,有的人,为了1.0的权威惯性,相信之后的问题就是毁灭性地去谴责着一些人……

2.0,实质就是说我们别太把自己当一回事儿,也别把世界上的任何事情太当一回事儿!!

三个小时前,有人因为一个普查,问最好的生活是什么,我回答说我不知道达摩的那个“把心拿来,我替你安”的公案。

最好的生活,就是随遇而安。只是,我刚发现老白的担忧,我这里的外部连接,依然貌似迷离的……

BTW,,,,最后一个,确实是新开窗口的....老白的担忧

:)




分众赌进手机 被购WAP广告商成立不足半年”这个旧闻本身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不过刚看了业内人士的质疑,突然觉得好玩。

李嘉诚老大说过,房地产的价值要素,第一是地段,第二也是地段,第三还是地段。那么,对于媒体的价值而言,第一是规模,第二也是规模,第三还是规模。所以,在互联网上,不管做的是什么,只要有流量,就值钱,哪怕你只是做一个框把16岁少女框进来。手机媒体也一样,超过4亿的受众,这是什么概念的用户规模啊!准确地到达,这是什么概念的发行规模啊!!手机群发信息一般用户都会瞄一眼,这是什么概念的注意力规模啊!!!而这一切,你需要做的,只是买号码,然后群发。这样就可以把公司卖给分众了。

再者,这种模式现在是受到运营商的支持的,不是说要鼓励行业应用么,首先,为各行业做广告服务,这是标准的行业应用,就算早期很多广告主对于这种手机媒体的价值还没有很清晰的认知,也可以为SP这个行业做服务啊,做SP的,谁没有群发过呢,这个需求现在越来越巨大了,在增值服务的行业应用范围内,群发商已经成为一个为SP行业进行服务的最佳行业应用典型。现金流挺高,回款也快。看,就算不卖给分众,独立运营也很黑皮。

另外更简单的模式,就是为群发商这种为SP行业进行服务的行业应用行业进行行业应用服务的模式,简单模式描述就是卖手机号码,多好的模式,卖出去来了钱,号码也没有任何损失,卖一次够本,卖二次赚钱,卖三次都可以退休了。至于价值链的延伸还有更多,比如可以做为卖号码这种为群发商这种为SP行业进行服务的行业应用行业进行行业应用服务的行业的行业应用服务,象什么行业咨询,数据挖掘,分类广告,适配交友等等,无限增值,无限市场空间啊!无线互联网is钻石矿。。。




很长一段时间,看到企业家传记类的书就掩目而过--发软文就发好了,还跟读者要钱,不要脸!不过看了老白的推荐,再加上本身对王石就比较佩服,于是就找个借口飞一次北京,跟很多企业家传记所宣讲的那样,百忙中挤出时间,在飞行中把《道路与梦想》这书给读了。

确实如老白所说,这是半本好书,讲出了某些真话。记得以前我还觉得奇怪,老王以不擅长政府关系闻名房地产业界,可怎么能够做到第一呢?按照常识来讲,没有政府关系要做房地产,可是一个笑话。在深圳确实也能够感受到,万科的地块,都很一般。不过虽然本书说明了一些情况,我觉得老王有可能给读者带来一些误解,以为不需要很好的政府关系,也可以凭真本事去做房地产生意。其实,现在已经再也没有老王那种机会了。

首先,老王彻头彻尾就只是一个职业经理人,上级单位深特发本来就是一个特牛的“事业单位”,老王为国家干活,自然也可以少很多事。而在老王开始做得比较大,差不多能有问题出现的时候,天上掉下来一个IPO的机会,这种机会在今天大家红着眼抢,当年却貌似有点勇于当小白鼠的精神,自然得到了更高首长的赏识,这里面很重要的是,老王自己没有要股份,避免了一些劫难。

然后突然之间就变得那么大了,加上确实有料,自然可以在多次运动中谋求自保。这些条件,不是现在的民营企业可以效仿的。我们始终要看到,万科的第一大股东,换来换去,都是超级牛的国有“事业公司”。老王只要行得正,能干活,就可以这样在道路和梦想中潇洒。我不知道,如果老王现在自己出来创业做房地产,有没有VC敢投钱的?如果我是VC的话我可不敢,除非劝他不做开发,只做房地产的规划设计,或者策划包装或者咨询服务等。

话说回来,如果老王能够灵活一些处理政府关系,万科的路会走得更顺些。另外还有一点不得不说,老王真敢写!比如那段给副市长女婿200万的咨询费就可以搞定,偏要花500万去敲砖的故事,有心人可以挖出另外的一团乱麻出来。毕竟是登山的人,可以无所畏惧,除生死之外,再无大事。

以前有人说王石就是在作秀,只是除了王石,我还真的没有听说过有其他的国内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自己从不行贿的。就算是作秀,这种秀要作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登珠峰,到6666米是作秀,登顶就需要实力了。就算再没登过山的人,也不难了解这点区别吧?




1,DONEWS六周年聚会,我跟刘韧,洪波打完招呼后,总算了解到什么叫做乘兴而去,兴尽而归的意思。打车时,看到门口有一个黄色的喊妈H2车得意地折腾着,不禁想笑。

2,一直想找《云笈七签》影印本,托了好几波人,却总找不到,好吧,最多我不学画符了就是。

3,DONEWS的聚会没有和SNS网站功能结合好,比较遗憾。

4,琉璃厂,不但找不到琉璃,连线装书,基本都是骗钱的。

5,上飞机前,我找不到可以买的书了,只有那些亏本的杂志值得一看。好在,我现在只在飞机上看纸东西,平时和纸的联系不多。

6,这个世界上,流氓确实是真小人,但我们还都有些理想,如果我们都已经富裕得可以随便买一个厕所了,那还为什么非得当流氓不可呢?

7,你为什么不干些坏事呢?只是我不具备条件而已!

8,波若波罗密,后面可以加一个轻声的d,或者念波若波罗密多,什么意思?没意思。。。




老徐博客的广告该是新浪的,还是老徐的,这还能够成为一个问题吗?作为BSP,自然有权在页面模版上发布自己的广告,作为blogger,自然也有权在没有违背BSP规定的情况下发布自己的广告,一点都没有冲突。

我们来假设几个情况:

1,BSP规定blogger页面不能放置非BSP指定的广告,那么
  1.1 老徐等人自己开个人网站去,哪个BSP都不鸟,这是双输的结果
  1.2 新浪制定广告联盟规则,收入和老徐共享,这是双赢的结果

 2,BSP统一投放固定位置的广告,blogger自己定义自己的广告
  2.1 KESO们把BSP的广告给灭了,放自己的广告
  2.2 BSP只要把广告位置修改为blogger无法消灭,也就保持现状
  2.3 达成平衡
 
3,BSP规定不能有广告
  3.1 聚集一批洁癖者或者反叛商业用户

还有其他情况,不过都没有真正构成矛盾,只是一个选择的问题,一个blogger可以选择任意的BSP作为出发点,一旦成长,留和不留的抉择都在于自己,毕竟,blogger和BSP之间的契约关系,永远都是松散的。

至于说到商业模式,我从来不认为blogger有所谓商业模式,写什么,在哪里写,得到什么和失去什么,都是个人行为,要自由的获得利益,那么去做一个备案,申请一个虚拟主机,不会构成成本威胁。任何一个blogger的广告收益如果无法和这个成本相抵,根本就不适合去做那个想在blog上获得直接商业收入的人。

我想,1适合新浪这样的门户类BSP,2适合DONEWS这样的垂直社区类BSP,3呢,是那些教育科研类机构的BSP吧。其实怎么搭配都无所谓,对于个人的广告经营,也无法较真,什么叫做广告?看我右边,我们自己的一些宣传,我不认为是广告,只想把有价值的信息告知看这里的人,而且也没有收到龙音给我的广告费,可是对于其他读者来说,那些都是广告吧,可哪怕是1类,也没法制止我帖这样的信息吧?所以,blog广告问题,只是伪问题,再怎么讨论都无法得到一个标准性的结论。



导航

blog stats

文章

收藏

相册

个人

组织

存档


正在读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