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礼拜就想写这篇文章.
Charles Arthur: 网络互动站点的1%规律
什么是1%规律?
这是一个根据统计得出的大致规律:100个在线的群体中,有一个人创建内容,10个人参加互动(讨论或提出建议),剩下的89个人只是在旁观。
早期的相关数据表明80%的站点数据由20%的用户创建,但在如今这一比例正在逐渐降低。那些Web2.0团队们需要思索一些问题了。实际上,一个过多追求互动体验和由用户创建的内容的网站将会看到10个人里9个人基本都是匆匆过客。
麦田: Web2.0 只对1.5%的网民有效
第一点是:凭什么让用户为你贡献内容。坦率地说,这条障碍我很早就知道,并且我对之有解决方案。但我看见好多国内的web2.0新兴网站,压根就克服不了这个障碍。他们把网站摆上了线,他们把web2.0的概念喊得震天响,但他们就是没法让用户访问他们的网站――遑论为之贡献内容?!这些操盘者,和几年前嚷嚷着“六度空间”就开始做SNS网站的哥几个水品差不多,都是“概念拥有者”,却不拥有用户。
但第二点,我却是过了很长时间,走了很多弯路才想明白,即:其实绝对不会有太多用户贡献内容,只有1.5%的用户会做这样的事情。Web2.0 只对1.5%的网民有效。
Randfish: Top 100 Digg Users Control 56% of Digg's HomePage Content
A logical extension shows that the top 100 Digg Users have contributed 14,249 stories to the homepage, or 56.41%. At Digg, a very select group of users is dominating the popular homepage content. Far from being a mass of opinion, Digg is instead showing, primarily, the content opinions of just a few, select folks.
Keso: 1%、1.5%、56%与Web 2.0的用户
站在纯商业的角度去看待用户贡献内容,自然无法理解为什么用户要为你贡献内容,因为你首先错误地把用户当打工仔或者网站的义工看待了。但如果换个角度,这 问题就一点儿都不难理解。用户从来不是为任何商人贡献内容,他们只为自己贡献内容。我把照片上传到Flickr,根本不是为了给Flickr贡献内容;我 把网摘保存到365key,也根本不是为了给365key贡献内容。谁让我先获得价值,谁就可以获得我贡献的价值,我认为这是公平的,并没有背离商业规 律。
我的想法:- WEB 2.0是舞台, 用户是表演者. 用户表演是为了得到自我满足;
- 我曾经以为用户参与和作贡献是因为自我的觉悟, 自愿地贡献内容, 现在看来, 这是傻X的想法;
- 生产者只可能是极少数;
- 但消费者也是不可或缺的, 虽然他们没有贡献内容. 但如果失去观众, 生产者的表演将失去意义.
- 不要把用户当成免费劳动力;
- 自利是用户参与的本质动力.
我的问题: WEB 2.0也应该有一个生态平衡的指数, 到底这个指数是多少, 服务最能健康发展? 是1%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