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7月19日

谨以此文献给我深爱的高三.八 本文尽管章章都佳词叠出,句句都妙语不断,但笔者在此奉劝各位读者也不要立马拿出纸笔来记录,因为没有必要,说白了,且用日语说是”大大的没用,”记下来也恐怕学不到我抬手提足的一招半式,所谓的”一杆笔出百样人”也许就是这个道理吧.我也只不过想整理一下我的那些忧伤的琐屑,以至于让那些如流金般闪光的岁月从此不再彻底苍白下去.说者无心,听者也不必在意,只当是街言巷语,民间野史罢了.

 

(一)赏剑冷月下,

饮酒微醉时.

提笔封喉住,

原是弱书生.

 

我从小也是一个有远大志向的人,说出来这句话我一点儿也不感觉脸热,因为有志向屁股后面总是跟着有出息,就像我小时侯总是跟着我哥屁股后面和现在我妹总跟在我屁股后面,我妹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这样扯可能就扯远了.回来再说,我不知道你是否赞同这种逻辑,我就对此十分的怀疑.

 

自从我这种怀疑的开始,我便立志要做一个智慧的人,这种智慧指的是那种不会被任何人愚弄的智慧,就是不再跟着谁后面跑的智慧,我认为首要条件是先要学会思辩,这也就是我高中时期选学文科的原因.我感觉和没有智慧的人对话是很痛苦的一件事,也许现在你要反问我是不是一个智慧的人?这个问题要是放在两年前,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说是,但现在不敢妄下判断了,顺便说一句,我在高中学习了一共五年,最后一年几乎搞乱了我的神经,并且我现在正在为我从前的很多想法承受着压力,这严重影响了我的判断力,不过我还认为自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这也是我值得庆幸的.高中前三年的学习生活对我的影响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也是刻骨铭心的,这里虽然有那么多不懂人情,固执的课桌椅,有着黄了又绿,绿了又黄的无数次的考试,但更多的是同学间真挚的情谊和老师”润物细无声”的关怀,高中三年给了我足以不被别人愚弄的智慧,这些都使我终生受用,而直到现在我回忆起高中生活,似乎还一直生活在那些笑话里……

2004年07月16日

 二十岁之后,最重要的节日是情人节、女友生日和恋爱纪念日;如果在这几个日子表现不好,你就很可能要独自面对“分手纪念日”。做男人不易,所以会怀念尚是小男孩的时光。小时侯,每个节日都意味着快乐,春节更不消提,连端午节也过得滋味十足。关键是有粽子和鸡蛋吃。

孩子的快乐是简单的:有吃有玩就好。像我长大后,一是入不敷出生活拮据,“吃”得不尽兴;二是没事装酷刻意低调,“玩”得也不爽。双贱合壁,导致我现在的不快乐。

抽烟是我的坏习惯,这也算是个很坏的习惯,说实话,我其实是很闻不了烟味的(自己的除外),当然以后也会努力让自己戒.

姐姐前几天生了个男孩,我做舅舅了,这才开始感慨刚20出头的我也算是”奔三男人”了,心中涩涩的.

子在床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30岁的大旗在不远处迎风招展,我大踏步走在新长征路上。 

那时,我侄子8岁,haha~~~

今天7月15,我相信黄历:主大凶,不易出门,易上网。于是我狠狠心上了个通宵,痛心啊~~~~

碰见一个朋友,是做音乐的,给我指点社会,激扬文字。这时我突然感觉自己少了从前的锐利,高中时有朋友问过我:如果一个女人可以让你少奋斗20年,你会不会娶她。我当时想都不想就说:不会。天地良心啊,当时的我就是这么单纯。要是现在再问我,那我的话就像砸到了棉花上:不~~会。

或许这就是我成熟的标志吧。

朋友们都没有闲着,挺好的~

今天要好好睡觉,祝自己肠子,胃啊什么的都好。

2004年06月19日

当梦想燃烧在镀金的烛台

当奋斗业已蒙上名誉的尘埃

你是否还记得第一次铺开温暖的白纸

用削尖的铅笔为自己写下了未来……

走在探索的路上,我选择奔突的姿态

公正 背叛 贫困 焦灼 踏出了脚印的苍白

麦子 依旧在田地里孤独的生长

时间 证明了生命的悲哀

但同时生命也被时间所掩埋

要我“相信未来”?

相信“山高月圆”和“春暖花开”?

不 我相信在冥冥中 生活早已被别人所安排

你是个好猎手

挎着猎枪从城市上空掠过

稠密石头海洋底

我抬头看天

更是 抬头看你

闪烁阳光下的泪滴是我的标志

渴望你的滞步

如风般 如云般 你消失无踪迹

只有一只黑皮靴掉在我的头顶

 哦!是胜利者唯一的遗失

我搂着它 明天就可以穿它上路

找一个象你的人来崇拜

 不只是以为她像你……

天空经过城市

被崛起的水泥

 啃咬得只剩

 一只眼睛

城市中的爱情速度快得像红绿灯

疲惫后落泊地化作

 霓虹下交缠的身影

天空哭红了保守的眼睛

城市的天空

不说话 因为它把浮华的 文明

 看得很清

                             月光光,心慌慌,   写于本命年岁末。   —————-题记        

从我家向西50里,是一条湖。再向西50里,是一条江。  

很多年前,在这之间傻笑叫笑傲江湖;  

现在改做“50步笑100步”。      

 这不奇怪。  

就象很多年前,有一种人叫捕快,因为他们捕人很快;  

但现在叫做“条子”,   因为他们日益庞大的体形,坏人总希望他们能尽量瘦弱,   而对少数肥胖者,(对不起,是绝大多数)  

好人也希望他们能匀称一些。     

很多年前,还有一种人叫妓,   

因为她们会支出自己来获取收入;   

现在叫做“鸡”,   

我琢磨,大概因为鸡的胸脯很丰满而腿却异常纤细吧。      

很多年前,有种人叫流氓,因为他们喜欢女人;   

如今,他们依然喜欢女人,也依然叫做流氓。

我,就是一个流氓。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变得很流氓,只要你尝过发育的滋味。  

算命先生曾经说过:我20岁会动春心。  

这是天机,我不敢违背,  

所以,我的一颗红心准时荡漾了。  

我想进城了。但这需要一些钱,所以,  

我开始十分努力地作爱。     

“爱”是我给家乡一种特产起的名字。知道这个字是在13岁时。

那时村里的老地主刘老根用一头骡子换来了后屯的一个叫小凤的姑娘。

结婚那天,证婚人赵七爷—-村里公认最有学问的人,大声问小凤:  

“你爱刘老爷么?”  

小凤哭得稀里哗啦的,不说话。  

倒是旁边的人吃得酒足饭饱,一起起哄,喊着—–  

爱啊爱啊爱啊。  

场面很是壮观。  

从那时起我坚持认为“爱”是个好东西。

所以用它来命名最喜欢吃的一种土特产。

那时很多大人会去城里卖东西,包括“爱”。

在我20岁生日的第二天,  

我扛了33斤“爱”,还赶了一头肥猪,进城了。   

“爱”在城里很不值钱。   

幸亏猪卖了个好价钱。      

那天,我惊讶地发现城里人其实也不富裕,   

男人稍微好一点,女人的衣服太少了。   

她们身上所有的布加起来都不及村里翠花的一件褂子。   

但是她们真的很好看,也很香。   

我拼命地看着,想补回18年应该看到的。      

可能因为看得太投入了,   

我不小心撞到一个颇似家乡水牛的阿姨的身上,   

她很生气,当着很多人骂我流氓。   

旁边人都笑。   

我想,城里人都是有学问的,她们说我流氓我应该就是吧。   

我为自己是流氓感到羞愧。   

所以想找个人少的地方躲起来。   

正好看到一个黑黑的屋子,我窜了进去。   

那是一家网吧。      

其实,我并不算很土,   

因为在赵七爷家,我看过那种可以打字的机器。   

我甚至有一次无意看到七爷在很认真的看一个没穿衣服的阿姨的照片。   

也就是在那次,他破天荒地让我玩了他的机子,还教我打字,   

条件是不要把这事说出去。      

网吧老板给我随便开了个窗口让我自己玩。   

那是一个代号叫BBS的东西,   

名字是—-男大我的嫁。   

里面很热闹,但我不懂该打些什么,   

直到我看到“大葱”两个字。   

异常亲切。亲人啊。      

以下,是我们第一次的实录——–      

我说:大葱你好,我是大蒜。   

她说:?   

我说:你也会种大葱么?你是哪个村子的?   

她说:???   

我说:看不懂?不怪你,我可是方圆十里有名的聪明人。大人都说        

我能做秀才。   

她说:霍霍。。。。。。   

我说:奇怪,你笑起来,象我家胖胖吃东西的声音。   

她说:胖胖是谁?   

我说:我家养的最胖的猪啊。   

她说:你去S!   

我说:什么是S?对了,你在哪里?   

她说:瑞典。   

我说:什么典?打错了吧。碘啊,你那里碘很多么?真是好啊,       

俺们村里好多人脖子特别粗,就是因为缺碘。   

她说:什么乱七八糟的!牛头不对马嘴。   

我说:对的啊。我家的马就要和隔壁的母牛对嘴,可是公牛不答应啊。   

她说:你———-流氓!!!!   

我说:是啊,我是流氓。城里人都这么说我。   

她说:我不是城里人,我住在小镇上,每个周末我都会进城,        

可是,我还是觉得你是流氓。   

我说:你进城卖什么?翠花进城是卖鸡蛋。   

她说:我卖人肉包子!!!!你读过书么?   

我说:初中读了2年。可是我聪明。。。。。。   

她说:你也别吹了。如果你能上大学,那。。。。。   

我说:那你就和我“爱”好么?   

她说:你真随便。   

我说:我没有!!!我从来不随地大小。。。。。。。。   

她说:你闭嘴!!!!你去考大学。我等你的消息。      

许多年后,丫头才告诉我,那时是以拯救无知少年的心态来刺激我的。   

在网络上遇见我后的第三天,就忘记了。   

可是,我却花了三年的时间来劈柴喂马和看书。   

对于我想考“秀才”一事,家里还是没有阻止。      

在苦读的日子里,我一直构思着那个大葱的模样,   

她应该有着翠花的身材,桂花的头发,招娣的脸蛋,小花的性格。   

天人啊———   

后来我就考取了,   

后来我就去找她,   

后来我们之间才有了真正的第一次。      

我真的什么都不懂,   

茫然,手足无措。   

她显得那么熟练,   

她告诉我该怎么做。   

我真的惊讶,   

她真的很懂这些。   

很辛苦地,满头大汗地, 终于成功了!!   

我激动,兴奋,迫不成声。 三年的等待啊。 她的声音很有趣,比翠花她们都好听。我惊讶于MSN的清晰,   相隔万里,   却能如面对面般说话。   虽然是刚学会,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它。      村里在流传我学会了绝世武功——“万里传音”   说用一根线就能搞到一个洋老婆。  

爸妈很开心,但也担心, 怕以后语言障碍,不好交流。      

我呢,上着高中   

认真地学习.   

为了给未来的孩子挣奶粉。辛苦。   

却很幸福,  

 这一年,真心相爱着。  

快过年了,   

深深祝福,   

多多保重,   

为我,   

为父母,   

为自己,   

为肚子里的   

——肠胃什么的,   

开开心心过年。   

                                                                这些是我灵感迸发的瞬间……  

我的一个朋友问我看没看过《尘埃落定》,说那根本就是“黄书”,我不屑一顾,我知道这位朋友是没看过贾平凹的《废都》,不然他也不用大惊小怪的。我看《废都》是在高二,看之前就听说颇“黄”,但我自认为我的性道德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于是便作为我看它的唯一理由,看完后,并没觉的什么,只是发现–我的性理论已经变的无懈可击了。 

 

  二 

开始注意余杰源于他的一篇《玩知丧志》,再到后来撼起轩然大波的那篇《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在此,我才认定余杰是中国青年还在呼吸的声音,喜欢上他,不仅是因为他火与冰的心情,还有他敢于给文学“把脉”的姿态–这是中国作家最需要的品质之一,读多了他的作品,我惊喜的发现了他协作的一条线索,就是首先把自己看做是我们平民中的一员,即使他出于北大,即使他身体中流淌着被称之为高贵的“蓝色血液”,这样,在进行这种反意识流的创作时则更容易被别人接受,因为你我都相信:我和余杰是平等的,之后就是对所谓权威的挑战。按着这种笔锋做下去,便如《庖丁解牛》中所说:“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余杰手中握着闪着寒光的笔。 然而他后来的几本散文随笔,就非常的让我失望,“大声嫉呼”仿佛成了一种手段,而“愤世妒俗”也似乎成了一种姿态。 读书经验。不要多读老作家们明显经过反刍的作品,读多了回扼杀思想,就像一个优质的”保险套“,打消掉没一个企图制造生命的机会,也不要多读余杰,他会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堕落,在这用郑均的歌唱出来就是:我一直以为我自己是在往上飞,耳边传来的声音似乎非常美,我没想到,我是在往下坠。 

 

三 

我的几个朋友的意思都是:高考完,马上出国。有的去美国,有的去加拿大,新加坡,走的近点儿的是去日本,外国的月亮真的比中国的圆吗?我看不一定,其实去月球上最好,因为那里根本就看不见月亮。 “屠刀+日本人=畜生”,有人说我偏激,好,姑且称它们是家畜吧–毕竟多了被驯化的本领,日本的漫画多,是个吸引中国小朋友的地方,我们是看日本的动画片长大的,比起前辈来,我们是否应思考的更多,可现在,却忘了创痛似的和人家讲一衣带水,几年后,当沉睡的战犯们重新苏醒并再次踏上“支那”这块土地的时候,我甚至能想象出人们挥着小旗,夹道欢迎的场面。茨威格给奴隶下的定义就是:“不仅不反对在自己的脖子上套绳索,反而伸出舌头去吻那套绳索的手的那一类人。 

 

四 

最近,APEC在上海举行,最大的新闻除了峰会的内容,恐怕就是领导人穿的服装了,那年是“唐装”大方异彩,布什穿上,我不知是庄重多一些,还是滑稽多一些。这时衣服开始走进我的视线,细细回味文学中的衣着亦是千姿百态,鲁迅笔下穿长衫的,安妮笔下那个总是光脚穿运动鞋,上身穿亚麻吊带的女孩,再到施耐庵一写到李逵就是句“这厮脱的是个赤条条”。刘备尝云:女人如衣服。想来果然,女人如衣服一样多变。正如张爱玲在《更衣记》中写的那样:“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恰巧相反。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的失败,所有的创造都流入衣服的区域里去了。”这句话一说出来就没多大意思了,“女人多变”,女人多变的呆滞了,因为衣服。 在我的心目中,最能衬托东方女性美的是旗袍,而在我心中只有两个女性穿旗袍最美,一个是张曼玉,另一个则是三毛。 

 

五 

我一直渴望能有自己的一套《资治通鉴》,凭着良心细细的读。古代的蛮荒并不可爱,“得隋官及士族子弟,皆杀之。”(卷182)但我就喜欢体味历史的残酷,简单,有味…… 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后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之徒告商君反,发吏捕商君…秦惠王车裂上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全家。(《史记.商君列传》) “治世不一道,变过不法古”的商鞅何以死于残酷的车裂,又何以殃及全家,搞的“满门抄斩”。古来伴君如伴虎,成为历史的牺牲者多哉,想想“兼济天下”的愿望是如何的一相情愿。 剥夺任何一个人的生存权利,在法律上称你为凶手,罪犯;而你杀一百万人,在历史上,你被称为征服者。历史就是这样选择王侯将相来延续自己的。

 

好的作品,本身就是作者对生活的呐喊和呻吟。 

 

八 

古希腊的伟大悲剧,它打开了我思想的扣环,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说到:“谁要在心中抱着另一种宗教信仰,走近这些奥林匹斯神族,想在他们身上寻找道德上的高尚,不,神圣,寻找非肉体的灵化,寻找充满同情的爱的目光,他一定感到不满和失望,很快背转身去。这里没有任何东西令人想到禁欲,精神主义和义务。这里跟我们对话的只有丰富的,不,得意洋洋的生存,在这种生存之中,一切现存者,不论善者或恶者,都同样被神化。”尼采敢于用赤裸裸的思想剖析古希腊悲剧,这是他的一个飞跃。王小波说过:“越是赤裸裸的谈厉害,就越接近于理智。”同样,“心灵和生存的对话,”它也震动了我,我感到了自己的卑微,我甚至为我“苦行僧”般的生活感到恐怖。 把古希腊的悲剧看作是文学的卢浮宫一点儿也不夸张。 

 

九 

上高三又被追加了晚自习,从下课到晚自习上课只有40分钟,这刚够我来回奔波,有时天气不好回不了家,就在学校吃,无奈我爱孔方兄而孔方兄不爱我,“饥寒起盗心。”于是女生桌子里的零食经常被我扫荡,我是真正的“做了事情不留名。” 学习累了,就在桌子上谁会儿,我上课做第一排,受多了老师的口水和粉笔末,于是每每梦中因为仿佛打着把伞,我感受着学习的重压,羡慕知青考学热中的张铁生,不过他一不在是我们心中的“白卷英雄”。 

 

十 

没有肉体,就显示不出尖刀的锋利。  

 

十一 

和劳动一样,字典促成了从猿到人的巨大飞跃,解放上肢的同时也桎梏了思想。一点比喻。

 

十二

对于韩寒,其实应有人更加理性的评价他,不是一味的批判或是盲目的崇拜,两者都会让他觉的蛮高蛮高,这让我想起了同是毁誉参半的尼采的一首《松伞和雷电》诗:“我在人与兽之间高高的生长;我说话–无人和我对讲。我生长的太高,也太寂寞–我在等待什么?云的席位新近就在我的身边–我等待第一次发出的闪电。” 韩寒这小子,我只想说:“走自己的路,管好自己的脚。”

 

十三

高考对我来说是一个转折点,也是我思想进程的一块顽石,但一定不是我人生的目标,正如奥里弗.温德尔所说:“这世上的妙处在于,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并不代表我们将要去的方向。”获取知识的方法有很多种,在课桌前“韦编三绝”所听到的,你却可以花几毛钱在图书馆轻松的找到,在学校的死读书,但行为缺乏充分的合理性,这和不作出反应的思考一样,是对他们作为灵长类的最大侮辱。 但世间最无奈的莫过现实,洒家就要渡过所谓的“黑色七月”,家母正待捷报到,洒家我也是无可奈何,我承认当我感到最无奈时,我会向命运双膝下跪,但仅有的一点智慧足以撑起我的头颅,让他抬的很高。

 

十四

北京的高考分数线控制的比其他省的有了低了近一百分,北京人美其名曰:我们北京学生的素质高。不知自从出了赵薇的“军旗事件”,说这话的人还干不干站出来了。

 

十五

我爱我的女朋友像爱我的老师,但我爱母亲就像我爱真理。 母亲是一支静静绽放的丁香,只有当你从聒噪中安静下来,你才可以嗅到她微微的气息,我便是这样,在我的记忆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当我受到冷落时,母亲注视我的目光,镇静,关心,更多的是忧伤……那时,我便忘了我正在受伤……

 

十六

抚摩着书架上的书,不觉的感到心灵被香草熨贴后散溢的阵阵香馥。有人是“闻香识女人”,洒家是按文章分女人,就我接触过的女生中,有的如钱钟书文章的老练,沉稳;有的如三毛文章的多愁善感;有的如余杰文章的追求感情上的犀利;有的如孔庆东的亦庄亦谐;有的如卡夫卡一样的莫名其妙;更有的如别林斯基的批评文章,逼着你吊死。 这就是文字的力量,是作家像马车夫一样的驾御文字的能力,听了一个笑话,说有一架载着满舱作家的波音747被恐怖分子劫持了,警察围了一圈喊降,恐怖分子说: “我们要一个亿和一架加满油的直升机。” 警察又喊:“如果我们不答应呢?” “不答应,我们就每隔一个小时释放一个人质。” 我初读就想这架飞机一定是载满了刘镇伟笔下的唐僧,后来一乡,原来是恐怖分子把作家也看成了像杀人,吸毒,性骚扰一样的社会毒瘤,这是文化的错位,也许真是我们错了,不过不管怎样,这都说明了作家的形象以如他山之石,攻破美玉是举手之劳,那就等着让我们拿起笔写出一个个躲在黑暗角落窃笑的顽冥,像法老的咒语。如果你在沦落,但愿和书擦肩而过。

 

十七

在我的面前是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我轻轻的捧着它,像是捧着俄罗斯芬芳的泥土。 这位终身未娶的作家却是描写少女最出色的作家之一,这还要源于他的三次曲折的感情生活:在他的一首《一朵小花》的诗歌中追念的姑娘是美丽的裁缝阿芙多季亚.叶尔莫拉耶芙娜,两个人相恋直至姑娘怀孕,却被屠格涅夫的母亲– 一位残暴的女地主强行拆散,只把痛苦的回忆留给了屠格涅夫,而我们的姑娘也在心灵和肉体的双重创痛下,生下了屠格涅夫一生中唯一的女儿。在我的心中,阿芙多季亚的性格是坚强的,我似乎在《猎人笔记》中的“枯萎的女人”一章看到了她不屈的形象。 屠格涅夫感情生活中的第二个女性是个勇敢的姑娘,她向屠格涅夫表白了自己的爱意,可最终,由于某种说不清的原因,俩人的爱情仍然完结了。 1842年的秋天,年仅22岁的女演员波林娜.加尔西亚.维阿尔多爱上了这位多情的作家。波林娜是个十分美丽的女子,但却是个有夫之妇,可作家的爱情之火已无法破灭,“是这样,我要告诉您,您是善良的天使,您的信使我成为一个最幸福的人,您能理解吗?从远方伸出了寻找您的友谊的手,温情的落在您的肩上,这意味着什么呢?由此而产生的感激之情升华为对您的崇拜。让上帝千百次的祝福您。我目前是那么的孤独,那么需要精神上的同情。对我所爱的,诚挚待我的人,我是那么的警钟啊,真难以向您表达我的这种心情。”(这是1850年9月9日那天,一向腼腆的屠格涅夫写给波林娜的信中的一部分,这其中透出的对波林娜的爱已是无以复加)他每每追随波林娜巡回演出,为她做出了巨大的感情牺牲。 这几位女性,我似乎都可以在《猎人笔记》中找到,美妙的文章,以及文章中塑造的心灵美好的少女,也许是对他不幸生活的回报吧。

 

十八

八点半钟,某高校旁的书店灯火通明,但空空如也:灯光照的店外的一排杨树幽幽暗暗,但细看树下,一对对的正抱着亲吻… 当生活变的毫无目的时,人们便像浮士德一样将灵魂出卖给魔鬼。

 

十九

1946年7月11日晚上,和妻子走在回家路上的李公仆,突然感到后腰间一股寒气抵了过来,之后是一阵钻心的疼痛,回过头来的他看到的是一只那着无声手枪的颤抖的手,这时的李公仆嘴角却绽出了轻蔑的微笑,之后缓缓的倒下了,周围只有汉奸慌乱的脚步声,妻子声嘶力竭的喊声和郁闷已久的愤怒对天空的呐喊…… 我们的民主战士是在第二天去的,他临死前的一句话就是:“天,快亮了吧。”不几日,另一位民主战士闻一多也被暗杀于自家的门口。 这些就是我活着的理由–捍卫自由的不是泪水,不是额前渗出的汗水,而是人格,是人格对死亡的从容。毛泽东在《别了,司徒雷登》中这样写到:“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每次读到这时,我都要放声读出来,看着周围投来的或惊奇或漫不经心的目光,我感到孤独。

 

二十

“多研究些问题,少谈点恋爱。”请适之先生原谅我顽皮的套用,其实把爱情看做一种主义来崇拜的人不在少数。

 

二十一

安妮宝贝的文章中的主人公最后死的都无懈可击,我把她的书看做是一本“完全自杀手册”。阴郁,死亡是她的主题,也是防御爱情潮水的最后一道大堤,正如古希伯来语中有这么一句:爱如死之坚强。死亡也许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我周围的人看安妮的很多,但大多是和冷俊色调的文章相反的性格活泼快乐的女孩,想想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就像大多数女生喜欢坏男生,我身边感情复杂的朋友爱听周杰伦的“简单爱”一样,只是一种寄托,想要尝试不同的角色罢了,他们也一样。 薇安,林,乔…不同的场景,相同的主角,这种描写本身就是讽刺,因为人最悲哀的就是一生中只能扮演自己,那好,安妮给你这个机会,你可以像个剧场经理那样对自己指手画脚。 看过安妮的不少文章,却从没见过这个有意思的女人,后来终于在一本杂志上见到了,的确是我印象中的上海女人。

 

二十二

五百年内我写白话文名列第四,因为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

 

二十三

“什么是缘分?就是给你所爱的人机会。”这是在《我的野蛮女友》中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

 

二十四

文学的堕落,文学批评的兴起。 一阵“礼崩乐坏”之后,文坛又是一片死寂。

 

二十五

80年代以前是一个以贫困问荣的时代;80年代以后是一个以贫穷为耻的时代。我们总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那天,我和欢欢在一家羊肉店吃狗肉。快吃完时,我说了个笑话,欢欢正笑得花枝乱颤,我又喊“买单”,掏出100元,一本正经地递给服务员小姐。欢欢笑得更欢了,掐着我的胳膊走出店门。      

可能狗肉吃多了,晚上我做了噩梦:四只大狼狗围住我,并不急着下嘴,先在那里讨论怎样最合理的把我四狗分尸。我也做蹲踞状,不能喘气也不能出声,四周一个人也没有,于是,我放声大哭。惊醒后,心竟微痛,摸摸眼角,还真的有些湿。已26岁跨入“奔三男人”的我躺在黑暗里,孤独感排山倒海地涌来。      

凌晨两点。我打欢欢手机,说,林欢,我们结婚啊行啊?   

欢欢睡意朦胧,嘟囔着:我脸来没洗,牙也没刷,你和我谈婚论嫁不太合适吧。。。   

我打断她的话,说,没关系的,您有空就通知一声,我们结一下。   

欢欢大笑:行啊,我娶你就是,改明儿着手准备吧。   

凌晨两点半,我拨桃花手机,说小丫头片子我想结婚了。   

“结婚就象栽桃树:诗人想赏桃花,农夫想吃桃子。我是农民的儿子。我结婚是为了每夜都可以吃到桃子。”    我向桃花交代我结婚的动机。   

桃花迅速给了三点指示:每夜都吃会出人命的,需要节制;适当的时候,挑个优质桃核作种,因为她想搞个小侄女玩玩;婚后每月必须去看她一次,因为看她才能养眼陶情,才能象诗人一样有文化。   

我尖着嗓子说:“喳,老佛爷。”   

她深沉地回道:“小梨子,你跪安吧。   

桃花是我的老相好,就是说我们老是相互要最好的东西。大人总说我俩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遗憾的是,当我开始知道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屁股有区别时,她也不穿开裆裤了。我们的村子盛产水果,她家栽桃,我家种梨。她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先天性心脏病。她父亲忙着挣钱养家,没时间管她。所以,她成了我的跟屁虫。小时候桃花最喜欢说的是:“梨子哥哥你如果给我十个大梨子,我就给你做老婆。”却总是被我拒绝,倒不是因为她多难看,只是觉得十个梨的代价太大,不合算。直到她圆满完成“女大十八变”,并被许多人称为美女了,我盘算着物有所值了,甚至愿意再加上十个梨。可惜,她再没提出这样的交易条件。   

现在她最常说的一句是“梨子你喜欢我到什么程度?”这是她看了《挪威的森林》后落下的毛病。每次见面都象绿子那样盘问,而且要求我每次用不同的词句回答。我竟也完全由着她。我知道自己是宠爱她的。      

结婚总是让我有一种历史的使命感和沉重感。

我曾经给欢欢做过一首诗:   

一个男人要谈多少次恋爱,才会真正地受伤害;   

一个男人要受多少次伤害,才会真正地变坚强;   

一个男人要怎么样的坚强,才能翻过婚姻的墙。   

欢欢曾经是我的女友。我们都在南京的电台工作。她对于电影和音乐的鉴赏力颇高,所以我们经常能达到精神上的共鸣。而在我们相识一周年那天,我们也达到了肉体上的共鸣。然后,我们正式同居,尽情享受年轻的激情。当然,生活是琐碎的,而我们在鸡毛蒜皮面前,很多时候不够从容和宽容。后来,她认真地说这样不好,我们还太年轻,不适合朝夕相处的生活。我赞同。然后我们分开,并且成了好朋友。      

我是爱欢欢的。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我对桃花更好。桃花小我两岁,现在北京读研究生。我自己也搞不懂对这个与我最单纯的岁月紧密相关的女孩算是什么感情。兄长之情?或者父爱?因为我把她宠得象个小孩。反正不是爱情,因为,我们彼此太过熟悉。而新鲜感对于爱情还是很必要的。   

上大学之后,一直都有男孩子在追她,她都不以为然,只是象讲别人故事一样告诉我。直到去年夏天,她告诉我有个黝黑帅气的家伙挺逗的,也特能侃,和我挺象的。我的心猛地痉挛了一下,因为想起她说过最喜欢古天乐那种的。我在电话这头狠狠地磨牙,嘴里却说:“老天有眼,知道我家余粮不多了,你和那非洲仔通个风,我要求不高,250斤大米换我的妹妹。”桃花“哦”了一声挂了电话。    之后一个月,我每天下午光着膀子在烈日下打篮球。同事们看到我臭汗淋漓的模样,都小心翼翼地劝我:“哥们,想进cba?别难为自己啊。”      

一天下午,我正打球。她打我手机,笑着说,那黑子说大米没问题的。   

我一脚把篮球踢飞。嘴里却说道:“那我没意见了,挑个日子把事儿办了吧。”   

桃花还是“哦”了一声挂了电话。   

这时,某男怒发冲冠地冲向我,因为我踢出的篮球正中他的左上脸。我没道歉,而是把训练计划临时改为自由搏击。战斗结束后,我请那哥们去喝酒。那天喝得不算多,头却晕得厉害。但我还是坚持跑到邮局,给桃花发了个加急电报,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第二天我没去上班,关了手机,拔了电话线,闷头大睡。    醒来后,我得到桃花出事的消息。   

她那天打我电话,找不到我;打到台里,同事说我昨天打了一架,失踪了。一下子就急哭了,而就在那时,我的加急电报到了。她打开看,看到上面写:“我爱你。祝你幸福。再见了。”便昏了过去。和她妈一样,她也有先天性心脏病。   

我连夜赶到北京。万幸的是,抢救及时,桃花脱离了危险。   

我在病房出现时,桃花哭得梨花落雨。她死命地撕我的耳朵,说你想吓死我啊。   

我只是憨憨地笑。说,是啊,可惜没吓死,现在赶来灭口啊。   

她破涕为笑,说,你丫电报上说什么来着,再说一遍啊。   

我说,不要了,免得你再昏过去。   

后来,桃花乖巧地躺在我怀里,说,“你知不知道,九岁时,我已是你的妻了。那天我生病,大人都不在家,你自己在家学着熬药,结果弄出火灾。邻居扑灭了火。你爸赶回来要揍你。你端着药撒腿跑到我家。喂着我吃完。然后回家挨揍去了。那天起,我就决定一辈子跟着你了。”   

我也记得这件事。但是,我的版本是:那时我只是觉得熬药好玩,大人在家又不许我玩,好不容易逮个机会。我给她喂药时,心里想如果你吃了拉肚子一定会撕我耳朵,所以赶紧回去了。。。   

不过,我没和她讲这些。我只想告诉她她会幸福的。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