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中标的是个喜欢在BLOG中发泄对老板的不满的家伙:JOE GORDON
经为出版商WATERSTONE工作了11年,还是被老板看到了他的BLOG后,开掉了。不就是把公司给了个外号叫“BASTERSTONE”,叫老板
“EVIL BOSS”吗?这家公司的气量也太小了。这种事情出了,对公司形象的打击要远远超过对个人,一点人情味幽默感都没有的公司,谁还想去?


是,BLOG迟早都会被自己身边的人知道,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如何处理这中间的度的问题,也许在不远的两三年内就会成为每一个BLOGGER都头痛的问
题。怪不得有人说,BLOG写的越多,越怕写错东西,这主要是说对身边事的回避。除非BLOG变为人际间主流的沟通手段,这个问题都会存在。


BLOGMINE这家公司提供类似GOOGLE的内容匹配型的广告,按照这个介绍甚至可以在你的RSS中嵌入广告。(这样可能有点讨人厌)。是从新年才开始搞这个业务的一家公司,有兴趣可以试试。与之几乎同时推出这个业务的还有一家CHITIKA公司。感觉这只是一个很大的行业的萌芽。

今天没有时间,回头再来研究。

忽然想到,其实最适合做BSP的不是别人,而是广告商,何不甩掉卡在中间的GOOGLE?



我一直对咨询商对BLOG的态度很感兴趣,他们有内容资源优势,BLOG有很强的时效,结合在一起做出的BLOG一定会很受欢迎。(可以想象如GARTNER这些大的咨询和调查公司的BLOG一定会很不错。)这家叫GILBANE的公司就推出了自己的几个咨询师的BLOG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火腿,这些BLOG究竟会成为什么样子,说到底,取决于分享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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