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 chambre claire》內頁的第一幅照片:寶麗萊,1979。作者:Daniel Boudinet
誰能指引我呢?
僅從第一步,梳理的那一步(先得好好梳理,選取樣本,才能系統我的思路),攝影就繞開了。確實,我可以按一些類別來梳理,比如按經驗角度來分(專業的/業餘的),按修飾角度來分(風景/實物/人物/裸像),按審美角度來分(寫實主義/繪畫主義),但無論如何,這些分法都停留在攝影表面,跟它的實質扯不上關係。這個實質(如果它存在的話)應該只能是全新的東西,是攝影誕生下來的全新的東西;因爲前面的那些分類,大可應用到以前的、別的影像形式。攝影似乎是無可分類的。我自問,這無可分類究竟源於什麽。
小記:一個譯本,如果讀後,大部分不知所云,那麽大致是譯者大部分沒弄懂原作,原作之所以被原國人推崇,至少是被原國人讀懂了,所以,原作不至於大部分不知所云罷。一位攝影學老師告訴我,《La chambre claire》相對淺顯易懂。因此,我希望它的譯本是能夠讀明白的。這裹的翻譯起碼有一半要歸功於我先生,沒有他詳細解釋、介紹許多詞句的背景涵義,還有反復的討論,我獨力是不可能做這個翻譯。巴特曾是我先生年輕時的論文導師,我想,如果他讀不懂巴特的話,巴特也不會隨隨便便就收了他作弟子。如果各位對這譯文有異議的話,我們可以再做討論;如果各位覺得有地方不能明白的話,也敬請指出,以善修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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