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说的不是那首破歌。
准确的说,恐怕恋人未满的状态都不能算是。
目前看来,只能定义为玩伴。
总的描述如下:
有喜欢的地方,也有讨厌的地方。
当喜欢的地方表现出来的时候,会暗自盘算,嫁给他也还不错。
而讨厌的地方表现出来的时候,便偷偷庆幸,幸亏我也不怎么喜欢他。
就像是两个玩“木头人”游戏的小鬼,都紧紧盯着对方,看谁先动。
即使负气转过头不玩,却也找不到其他人,或者没力气去找。
重新熟悉一个人,远比妥协一个旧人要麻烦的多。
不管是因为年龄,还是没有遇到这样的人,那种浪迹天涯的魄力已经不在。
于是开始怀揣着小心思衡量彼此,世俗不堪。
现在至少还知道挣扎,怕是渐渐连挣扎的心都消失掉。
像早市的死鱼一样,光滑直挺,只等着遛早的大爷大妈们在一番砍价后,拎回家
给孙子熬汤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