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还在捣鼓protel和Visual Studio,老妈则把MSN玩的飞转,一见我上线便用表情和动画轰炸我。他们的另一大乐趣就是玩电脑游戏,不过他们一直抱怨暗黑2太快,手指跟不上。(说到暗黑2,这个游戏还是我父母的同事--50上下某中年妇女--介绍给我的)。他们也阅读我的blog,津津有味。每周用skype联系,并在摄像头前展示一周内购买的所有物品。老妈打字速度几乎赶上我,并且很快就学会了所有的网络俚语。
一周前他们买了一个128兆的mp3 player,于是拿出家里所有的CD,一一转成Mp3,传到播放器里面去。老爸听Kenny G, Michael Bolton, James Last。老妈听Aaron Neville, Vanessa Williams。最近他们开始迷The Bee Gees, 唱片和影碟买了很多。每周对话,都要问我最近有借什么新唱片。我在国内时买的看电影和时尚生活手册,他们也定期购买。
接下来,我会说服他们使用firefox,给他们一个Gmail的账号。或许,还会教他们如何用RSS阅读器来看我的文章,如果他们有兴趣,我会让他们也开始写blog。其实根本用不着我教他们,一个星期之内,他们自己都可以搞明白。
有时候想想有这样的时尚父母,是一种幸运。 有他们的理解,我才能接触到更多的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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