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引搜狐(狗)给搜索用户的一封信给大家看看:
尊敬的客户,你好!
鉴于,天津深蓝博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至2006年2月期间采取欺诈手段,通
过向我公司提供伪造银行汇款单方式,骗取我公司同意通过其在搜狐网为您提交搜狐搜
索排名信息;虽然我公司已多次联系天津深蓝博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并发出书面《催
款律师函》,要求其做出书面解释,但时至今日,天津深蓝博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即没
有正式的书面答复也没有支付拖欠的费用。
鉴于,由于天津深蓝博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严重违约行为,我公司已经于2006年
5月16日提前解除了和其的代理关系;我公司也已经在联系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追究
天津深蓝博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刑事违法责任及民事违约责任;
故此,为避免您继续受到蒙骗,您的合法权益继续遭受损害,我公司决定于2006年5月
23日起暂停您通过天津深蓝博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搜狐搜索排名服务。待我公司
与天津深蓝博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纠纷解决后,如果确定您已向天津深蓝博奥网络技
术有限公司支付了相关费用,我公司将恢复向您提供搜狐搜索排名服务。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公司联系。
特此通知。
搜狗-搜狐搜索业务部
这件事情我获知的还是比较早的,之所以忍住没有blog一下,是因为以下两个原因:
- 出事的是身边的同行,避免以为我搞墙倒众人推;
- 我跟sohu有感情,也有合作,算是合作伙伴;
但看到了这封信以后,感觉搜狐对此事处理的十分不妥:用户何罪之有呢?
搜狐在信中对用户说:
为避免您继续受到蒙骗,您的合法权益继续遭受损害,我公司决定于2006年5月
23日起暂停您通过天津深蓝博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搜狐搜索排名服务。
这是什么样的强盗逻辑呀,无论这些用户是否交了钱(我相信无论如何肯定是交了的),搜狐暂停用户的服务无疑会给用户们造成损失(事实上深蓝公司本身并没有欺骗用户,也没有给用户造成损失)。
我认为搜狗这样对待用户可能会付出以下代价:
- 被用户诉讼,深蓝公司是天津搜狗的总代理,用户很多,说不定哪个用户法律意识强或者想出名(希望不要受我的启发)
- 影响股票,本事件暴露出搜狐公司财务意识淡薄,必定影响股民信任度
- 影响到股东,连钱都看不住,股东当然会怒了呀
- 影响到渠道,如果搜狐真的向代理商提起诉讼,那么其他代理商会害怕的,毕竟产品渠道利润很薄,不可能完全规范,稍有不慎就被诉讼是在是可怕,新代理的加入也会考虑此事
- 影响到销售业绩,其他用户不敢再买搜狐的产品,因为害怕搜狐会因为一些无关的事情随时停止服务。。
- 还有很多。。。。。
所以我感觉停止对用户的服务非常非常地不妥,如果换作是google,我相信绝不会这么做。
怪异
goseaside —— 2006年05月23日 @11:49 am
开始治代理商了。
那意思就是让你们赶快换代理呢。
其实不是你们的利益受到侵害,而是搜狐的利益受到侵害。
zxy —— 2006年05月23日 @1:31 pm
我没受损,这不担心搜狐呢嘛
dos2000 —— 2006年05月23日 @5:10 pm
哈哈,楼主是好意,小心被狗咬。
狐朋狗友 —— 2006年06月05日 @7:48 pm
怪要怪搜狐内控不严,或者说太信任天津深蓝博奥公司了,在2月份发现问题后,应该立即停止服务,减少损失,不至于拖到5月底才采取行动。
不过确实没想到天津深蓝博奥公司的姚树泉是这种人,伪造银行汇单,真是人不可貌相。
搜狗 —— 2006年06月14日 @9:09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