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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王宇)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曹中强2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如果国内企业具备一定的全球视野,将有可能避免西门子商标抢注事件的发生。
    曹中强认为,随着国内产品市场的日益全球化,贸易摩擦已不可避免,对此,我国企业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今后可采取在国外提前进行商标注册等手段,依法保护企业自身利益。
    据介绍,在“HiSense/海信”获得驰名商标荣誉称号后,1999年,博世—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毫无差别地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2001年6月,西门子全资公司欧司朗公司在德国抢注厦门东林公司的“Firefly萤火虫”商标。截至目前,广东佛山照明公司的“FSL”商标、上海德士公司“ECOLUX”商标、上海奥利玮公司“ORION”商标、中轻青岛分公司“RUBY”商标、广州穗之星公司“GERLITE”的商标已经分别遭到西门子欧司朗公司的抢注。
    此间专家纷纷表示,西门子商标抢注事件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商业道德,违背《巴黎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商务部有关人士认为,随着全球贸易摩擦的加剧,国家间“两反一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立案调查数量将呈上升趋势,国外企业通过贸易壁垒特别是通过商标抢注制造知识产权纠纷来保护本国本企业产品的现象日益普遍。对此,国内企业在其产品走出国门的同时,更应具备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全球视野,加强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国际竞争能力。(完)2005/02/2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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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5年02月27日 4: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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