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流行说法称,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不应该是参与人,不应该是一个球员,而应该是个裁判和规则制定者。但北大教授张维迎指出,说政府是市场经济中的裁判和规则制定者过高地估计了政府的作用,应该要破除这个观点。张维迎认为,市场干不了的政府也不一定干,因为政府可能比市场干得更糟糕。在市场经济下,“一只隐形的眼睛”(an invisible eye),即“信誉机制”能起到更好的裁判作用。比如国际贸易,商人自己建立运行的商法制度并不是靠世界级中央政府发展起来的。即使在法律最发达的美国,大部分商业纠纷也不是由法院裁决的,而是由私人仲裁机构裁决的。比如在50年代,美国75%的商业纠纷是由非政府的仲裁机构解决的,并且自那时以来,这个比例一直在上升。张维迎表示,“政府当裁判”是当前中国存在审批过多、部门利益政策化以及不受清晰约束等弊端的主要症结所在,并提出其三大命题:第一,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方,政府在处理企业问题上花得精力越多,企业在处理与政府关系上花得精力越多,这个国家就越落后;第二,政府管得越多,市场中的骗子越多;第三,如果政府作为裁判,最可能不讲信誉。张维迎教授的看法,在中国的现实中还是很贴切的。如果要有所改变,那就要尽量压制政府的“裁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