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秀、群、交易和忽悠(上)
(续上)
3、 群
这个世界从来不存在什么大众媒体。称大众媒体,是因为受众面足够广。任何一家综合媒体、都市报、或者电视台,在栏目设置和资讯提供方面其实也是锁定一部分人,讲究定位的。
“群”这个概念在传统媒体客观存在,但无论报刊或者电视台都不能准确的把他们定义出来。通用给《北京青年报》的“汽车周刊”投广告,肯定有效果,50%的效果。按照广告学的经典理论,另外50%白花了。可惜,通用和《北京青年报》都不知道,那白花的50%到底在哪里?
一个互联网公司最优质的资产是“用户”。但什么样的“用户”才是优质用户呢?新闻用户是最劣质的用户,搜索引擎其次,BBS再其次,邮件好一点,blogger再好一点,最好的是IM用户,SN用户,校友录用户,玩同一款游戏的17173用户,住同一个小区的焦点房地产用户,开同一型号车的“车友会”用户,等等。
所谓优质“用户”是一群愿意部分或者全部公开个人资料、互相信任,有某种固定的、强纽带关系,并具有言论啸聚或者商业交易功能的人。
“群”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尤其在互联网上。今天的互联网上,基于泛大众的新闻产品和“群”产品越来越分离开来。
传统上,我们把音乐频道等同于音乐新闻,把汽车频道等同于汽车新闻,把数码频道等同于数码资讯。新闻拥有最劣质的用户,面广量多、粘度很差,收费订阅和广告是它的盈利模式。“群”产品兼容广告模式,同时支持会员费、交易中介费等营收模式。
“群”以人为中心,以“关系生产力”为运营重点;“新闻”以信息为中心,以“价值观”为运营重点。
“群”是N-N交流的互联网原创基地,“新闻”是1-N广播的互联网转载平台。至少目前是这样。
“群”产品需要少量的编辑,大量的客服人员;“新闻产品”需要少量的客服人员,大量的编辑。
“群”是对等的信息交换。“群”用户用自己的隐私换取别人的隐私,用自己的体验换取别人的体验,阅读同时写作。就像QQ一样,你不可能永远躲在一旁,听对方说。你想要读取别人多少信息量,你就需要贡献多少信息量。
“群”落中,“潜水”是可耻的,除非你是研究互联网伦理和文化的专业学者。
“群”是P2P文化。“群”没有中心,用兴趣和信任链接;“群”对互联网的贡献如同Napster,它提高了互联网传输和存储的效率,是互联网Traffic的“环保主义者”。
“群”是个性化的。你需要公开告诉大家,我使用什么手机、什么数码相机、住在那个小区,开什么牌子和型号的车,玩哪一款网络游戏,想卖什么东西,想买什么东西,然后你可以决定加入哪个摄影圈、哪个车友会、哪个业主俱乐部,然后你可以交到朋友,可以分享乐趣,可以产生交易,可以“写”,可以“秀”。
麦肯锡在1999年出版了一本书,叫做《网络价值》,和《网络利益》是姊妹篇,中文版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过去了6年,当初这样一部近乎天方夜潭的学术专著中提到的若干猜想,今天的互联网已经逐步把它们变成了现实。
《网络价值》所阐述的核心就是关于“群”的,关于用“隐私”换取“隐私”的。我1999年从北京“国临风”书店买到它,2005年重读,格外受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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