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们,你应该为谁打工?

明星当然应该为消费者打工。歌星唱歌,影星演戏,谁买自己的歌,谁看自己的电影,他们就是明星们的上帝。

问题是,谁在消费明星?他们通过什么方式消费明星?

可以肯定的是,今天明星们最眩目的“盈利模式”不是CD专辑发行,不是走穴演唱,不是偷税漏税,不是广告代言,而是数字媒体服务。包括彩铃、手机下载、3G电影、翻唱等等。

杨臣刚一曲《老鼠爱DAMI》赚了一亿多,你问他CD发行收入是多少?你再问问他彩铃收入是多少?吓死你。

中国移动对音乐业不熟悉,于是给EMI、SONY、滚石等一堆公司发邀请函,“请教大家共商大计”。结果小会场被挤爆了,很多人没有地方坐,因为每个唱片公司旗下的NB歌手都不请自到。

歌手们关心的是,跟唱片公司签约不赚钱,何不直接跟中国移动签约来得爽?老牌歌手们有些寂寞和忌妒,他们羡慕死杨臣刚、香香、小强,还有刀郎了。

同样的情形,不久后,将会推演到电影和电视剧明星身上。

手机互动短剧的流行是铁定的,3G和L波段的卫星业务不管什么时候推出,这都是一条明星创富路。《拜托,我爱你》、《白骨精》、《聚焦这一刻》几个篇子正在拍,冰山还只是露出了一小角。

裙底走光、绯闻炒做的明星们还在不辞辛苦地作秀,一些不知名的高中生正在冉冉升起,而且赚钱不吭声。

谁是中国未来最大的媒体?谁帮助你把注意力直接转化为金钱?中国移动!

过去,明星们热衷给唱片公司、电视台打工;我建议,趁早和他们byebye,早点给中国移动,给搜狐这样的互联网公司打工好了。

流行的引爆是如此神奇。最近从美国买回来一本英文原版的《The Tipping Point》(《引爆流行》),我没看完,但真诚地推荐每一位明星都认真看完。





19条评论

  1. 很胜总

  2. tipping point不错。他最近的Blink也不错。

  3. tipping point不错。他最近的Blink也不错。

  4. tipping point不错。他最近的Blink也不错。

  5. 现在的年头

  6. 有点意思…

  7.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

  8. gray所言极是。blink新出来,据说非常好,我在书架上看到了,但是发现英文有点涩,读不太懂,准备看完他的中文版后再读。呵呵

  9. 有失偏颇!

    MCC和TV提供的是内容平台,但其覆盖受众是不同的,春晚只有一个,有人拿手机看或听春晚吗?

    手机会成为终端的一种形式,TV也是,电信供应商会如同电视台一样提供的是内容平台,并不矛盾,不是舍此就彼的矛盾.

    强调移动日益突出没错,但它取代不了电视台,就跟广播一样,歌手的歌不也照放吗?

  10. 到底什么是BLOG? 什么是RSS?

    最近有很多朋友问我,什么是BLOG?什么是RSS啊?

    所以我写了一篇简单明了的介绍说明什么是BLOG,还有什么是新闻聚合,RSS, 就在www.look4blog.com ,首页上。

    http://www.look4blog.com

  11. 以网络与彩信为载体的信息传播新形式必然具备一定的优势。只要运作得当,其效益非传统媒体所能媲美。

  12. 有道理。都向钱看!

  13. 很讨厌第一个词

  14. 不要小看传统媒体。

  15. 我觉得中国移动还需要大量的时间(〉=3年),大量前期烧的金钱。

    面临的两个问题:

    1.用户进入的门槛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3G手机的价格并不是问题,关键是服务费。中国人需要的是最低的进入成本,最直接且简单的功能。

    2.如何实现用户与媒体之间的互动,如何为用户提供成为媒体注意力焦点的机会,用户通过媒体消费用户是最流行的盈利模式。无论是网络歌手,还是blog还是超级女生。

  16. “赚钱不吭声” 这个比较强,境界

  17. 反正我从来没有在这方面贡献一分钱,我坚决抵制!

  18. 呵呵,真巧,

    今天下午楼下晃悠,碰见一哥们,据介绍以前一直在文化界,搞音乐的,多次在央视露面,以及在多部电视连续剧中担当部分片头片尾曲的主唱(我是娱盲,别人说的我记不住),现在已经杀入彩铃,与sp展开合作。

  19. insightful.

发表评论

评论也有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