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5日
具体的原理我在去年的blog“塔机是如何长高的?”写过了,里面还有一个动画很形象,不过我自己也一直没有亲眼见过。正好Office旁边在盖楼,我一直就寻思着什么时候能看到塔机升高的情况。今天就正好碰上了,记录如下:
 
1、在塔台的下方搭了一个小平台,正好放下一节支架。
 
 
2、吊机把支架吊到小平台上方,工人把支架放好在,就坐在一边休息
 
 
3、这个时候液压机就将塔台整个慢慢地撑起来。下面两张图是我在同一个地点相隔两分钟照的,通过跟树冠、远处楼顶的对比,大家可以看出塔台升高了。
 
 
其实塔台是罩在下面的支柱,在支柱和塔台之间安装了一个液压装置,就靠它把整个塔台撑起来。下面两张图就是从上面的两张大图截出来的,大家可以看到那个液压机伸长了。
 
 
4、然后工人在把那段支架推进去,安装好。
 
 
搞掂,做完收工!
大致看了一半,不是面向初学者的东西,而是真材实料的科班教材,建议像我这样的初学者还是先看看《怎样拍摄好照片》这类书籍。
 
不过该书最开始讨论的三条基本原则还是很实用的,

  1.
一幅好照片要有一个鲜明的主题(有时也称之为题材)。或是表现一个人,或是表现一件事物,甚至可以表现该题材的一个故事情节。主题必须明确,毫不含糊,使任何观赏者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2.
一幅好照片必须能把注意力引向被摄主体,换句话说,使观赏者的目光一下子就投向被摄主体。

  3.
一幅好照片必须画面简洁,只包括那些有利于把视线引向被摄主体的内容,而排除或压缩那些可能分散注意力的内容。

我觉得举起相机后,最大的好处就是自己有了另外一种看世界的方式,就算现在还拍摄不出好照片,起码开始懂得欣赏别人的好照片,尝试着去欣赏这个世界,这样就感觉挺值得的!
"Is Ajax gonna
kill the web frameworks?
"是我最近看到的最近的一篇blog,在TheServerSide这个超级口水潭上面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我也觉得可以趁机写写自己的一些看法。
 
最早正式提出Ajax这个概念的应该是Adaptive Path的这篇文章,从文中我们可以知道Ajax不是一种新技术,实际上它不是一种技术,而是几种技术的合称,在这几种技术中我认为最为关键的是:
1. XmlHttpRequest:能够以异步的方式从服务端获取数据,对用户透明,终于摆脱了“页面跳转、每次刷新”的交互方式!
2. DOM:动态地更改显示,例如根据获取的数据更改某个TextBox的内容。
 
通过采用Ajax,Web应用可以表现得类似普通的桌面应用,对最终用户的体验来说应该是一种回归。我猜想作为非IT行业的最终用户来说,可能会认为——“应用界面本来就是这样的,以前用Windows程序不都如此吗,只是你们弄出什么Web应用后才把界面搞得如此繁琐”!
 
实际上能够实现上述效果的技术还有不少,老早就出现的Java Applet就是,还有XUL、Flex、MS XAML等等,在Weighing the
alternatives
这篇文章对这些技术进行了比较,认为Ajax胜出。
 
Ajax改变了人们对Web应用的认识,特别是在Google一系列应用GmailGoogle Maps推出后,Web应用几乎“言必称Ajax”,现在甚至提出“Is
Ajax gonna kill the web frameworks?”这样的问题!
 
现阶段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NO”。
 
实际上Ajax只是几种基础技术的集合,并不会自然而然地成为一个客户端的开发平台,还需要在Ajax的基础上解决不少问题。 
只要在google搜索,就能找到大量着眼于改进Ajax的项目,从反面来说每个项目都是在针对Ajax所存在的缺陷进行改进。这个国人创建的项目ESS Framework演讲稿就提到不少JavaScript的问题,值得看看。而且像自动测试困难这些问题不是修修补补能够解决的,现在Ajax和开发社区正处于蜜月期,等蜜月期过去估计怨言就出来了。像EJB这样的技术也是因为测试困难等问题就被骂的狗血喷头。
 
目前来说,可靠的方式是将Ajax和某个Web Framework结合使用,Web
Framework负责主要部分,Ajax只是负责改善界面体验。更进一步,可能将Ajax纳入某个Web
Framework——例如JSF这样基于组件的技术,将组件的展现用Ajax技术实现,这样开发人员只是面对组建编程,无需了解具体的Ajax技术。
 
但是以后,随着技术的发展,我相信总会有Web界面技术(Ajax或者别的Web客户端技术)能够达到类似Delphi、VB这样的水平,那么Web
Framework的确就该退出舞台。杞人忧天一下,那时候也许我们所关心的估计有:
1、客户端与服务端的对象远程传输和映射问题
2、业务逻辑在客户端和服务端的分工问题
2005年11月14日

看久了donews blog的缺省界面,不免有些气闷,决定对它做些修改。想起以前曾在老白的网站上看过一些“小花招”,照葫芦画瓢作了些修改:

1、更改自定义CSS,采用了keso的皮肤,整洁干净。而且布局将计数器放在右边,即使计数器访问有问题,也不会影响blog内容的显示速度。
2、增加“最近更新”
3、在头部增加了这个这个图片,是我名字的篆刻


这次小小的更改,我感受最深的是CSS的强大。以前也知道通过CSS能够很好地将网页的内容和显示分开,但这次操作才真正感受到,blog本身的内容没有变,简单更改CSS就能给最终效果的如此的大变化。看来自己不能只是关心服务器端的技术,也要多涉及最终用户表现层的技术,现在AJAX的兴起也正是说明业界对用户体验的重视。

2005年11月11日

祝贺普天之下各位男光棍、女光棍们,节日愉快!

2005年11月08日
珠峰属于日喀则地区,从拉萨出发途中要经过日喀则市,一般来说第一天可在日喀则市过夜。车子离开拉萨后一直往西走,很快就进入盘山公路。相对云南四川而言,西藏的山势较为平缓,从拉萨到珠峰,可以说有难走的路,但是没有特别危险的地方。
 
让我很佩服的是途中见到的骑车旅行的人。基本上都是老外,弓着身子,一下一下地用力下蹬,在海拔四五千米的盘山公路上缓缓前进。几天之后,与几位朋友一起骑车到哲蚌寺,当我辛苦地挣扎在最后那一小段上升路程的时候,就想起珠峰途中遇见的这些骑者。
 
离开拉萨两个小时左右,我们就达到羊湖,羊湖的全称是羊卓雍措,据说在藏语中有“天鹅湖”的意思。司机把车停在山上,此时将近正午,阳光异常明媚,蓝天上的云层匆匆飘过,从山顶望下去,油画般碧蓝的湖面上移动着斑驳的阴影。
 
羊湖
 
 
阳光变幻
 
下到山来,我们还绕着湖边开了大半圈才停车午饭,然后继续开往日喀则。从江孜到日喀则的路况还算不错,而且让人惊讶的是在几个小时的路程中,两边都是连绵不断的丰收景象。路边的田野一直延伸的远处山脚,已经收割好的青稞堆成一个个小山包,还有牛羊点缀其中。我们往往要开上一段路程才会有一个小村庄,所以人均的耕种面积和牛羊数量都应该很可观,想必这里的藏民都很富裕。
 
路边的田野,遍布青稞堆,多么丰饶的土地
 
到了日喀则后,我们入住了旦增旅社。晚上无事,我们四人便跑到旅社楼顶给星星拍照,一会儿一男一女也走上来,男的坐下把裤管卷到膝盖上,这大冷天的干什么呢,我们便围上去观看。这时女子拿出两根细针,迅速地插在男子的膝盖下方,然后还在针尾各挂上一团点着的烟草状物体。
 
我们于是好奇地跟女子聊了起来,原来她姓S,是北京中医药大学的针灸医生,请了长假从北京单人一路游玩到西藏,S也是要去珠峰,但她是从拉萨坐班车到日喀则,同住在旦增旅社。该男子是一伙人从拉萨包车过来,S打算搭他们的车一同去珠峰,该男子高原反应严重,S就给他扎两针。
 
针灸还能治高原反应,这我可没有听说过,S解释说她所扎的是足三里,属于强身健体穴位,能治百病。S认为针灸医术在国外盛行,国内的发展反而平平,因此她每次出行都带上针、艾香,一有机会就弘扬针灸。听她这么一说,我们就决定给她这个机会,四人排排坐下,一人两针。针扎进来的时候倒是不疼,但很快就酸酸麻麻,一种说不出是舒服还是难受的感觉绕着我的小腿打转,S说我的“针感”比较强
:) 。受益最大的是Z,原本每天嚷嚷头疼的他,从这之后就生龙活虎,甚至在大本营小跑也没有问题。
 
第二天我们八点出发,这里要说说藏民的时间观念。昨晚S还说他们的司机交待7点就出发,以便能早点赶到珠峰,我们也想早点出发,只是当时找不到我们的司机。结果早上直到我们离开的时候,S医生一行人保持“整装待发”的状态已经一个小时了,他们的司机还不见踪影。
 
离开日喀则后,景色平平,我们四人一个60年代、两个70年代、一个80年代,也就天南地北地聊在一起,从海拔三千多米的激烈讨论,一直到近六千米的昏昏欲睡,终于在太阳快下山的时候赶到换乘环保车上绒布寺的巴松山口。说起这个环保车,我一直以为是类似九寨沟那种天然气发动机的汽车,哪知道破破烂烂的柴油车,一点也不环保,每人还要80元,属于“靠山吃山”的典范。
 
我们赶到绒布寺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头顶繁星点点,一条银河横贯天际,星光下隐隐约约能看到珠穆朗玛峰的轮廓,希望明天会有好天气!
 
更多的图片请看这里


2005年11月07日

周日到户外走了一趟,舒服,特别是晚餐的全鱼宴,真是“啖啖肉”!

鸣谢hary,提供车辆司机,感人服务!
鸣谢ah-ming,一人喂饱全队,叮当背包。

登山指引,黄茶山径


其他图片在这里 黄茶山

2005年11月03日
今天和兔八哥MSN聊天的时候,提到了我的这个Blog,他说:
 
“我读得很有意思”
“你的文字感觉少一些感性的东西”
“你把自己的情感隐藏得很深”
“只是叙事,不知道我说得对不对?;)”
对不对呢?
 
兔八哥所指的是我的文字,他应该是对的,我不善于表达感情,至少在文字上如此。我欣赏“平淡中见真情”的文字,可惜自己“平淡”是平淡了,“真情”却难觅踪影。说到文字中的情感,我所阅读过的小说恐怕是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最为强烈,文字中的情感如同惊涛骇浪,把读者吞噬其中,久久不能自拔。
 
而且我也不习惯在网络上写“私人化”的情感,的确有“隐藏”的嫌疑。
 
所以这里依旧“只是叙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