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在搜索结果页面
优先推荐自己的产品,有人觉得
Google不公正,觉得Google这么做是在作恶。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Google作恶的地方可就多了去了。比如
Official Google Blog,它使用Google收购的Blogger服务,而不是WordPress或MT,这算不算作恶?Official Google Blog使用Atom的Feed,并且只给出了“
Add to Google”的订阅推荐,这算不算作恶?
Google在自己的搜索引擎上进行测试,这没有什么不对,如果Official Google Blog不用Blogger的服务,不用Atom的Feed,没有“Add to Google”的订阅推荐,我倒觉得是件挺奇怪的事儿。Google的服务几乎都是免费的,从我的角度看,这些产品和服务也都是非常出色的,我不仅乐于使用,也乐于邀请朋友们一起使用。
看看门户或是搜索引擎,没有谁不是为己的。新浪在每个blog的顶头,都一定要加上“新浪博客”的字样;百度几乎不吸收竞争对手的相关内容;Yahoo!也会在搜索结果中加入自己或合作伙伴的相关内容。人为什么要不为己呢?或者,把人工更改过的搜索结果拿出来,就不会有人觉得不公正了吗?
Google一直都在隐蔽的进行着
新搜索结果页面的测试,目的是为了让用户能有更好的使用体验和更加个性化的搜索结果,就像前段时间
Google AdSense更新外观,是为了让广告商有更好的推广效果,以及让Google AdSense用户有更多的收入。只是一个外观就能够带来双赢的结果,这公正吗?
在Google搜索结果页面的赞助商链接中,会有由上至下的顺序,这似乎也不大公正,一字排开好像更加公正些。Google首页上出现的图片、资讯等也都是Google的产品和服务,这也是在作恶吗?按照Blake Ross的逻辑,首页上的图片、资讯也应当是最佳的服务链接,而不应当是Google自身的产品和服务。我实在想不通这样的逻辑。
不过有时事物的发展好像就是偏袒某一方,Google Reader发布的时间不太长,可现在已经是订阅我的blog数量最多的RSS阅读器了;Google文件也是我最长用的办公产品了;至于搜索,就更是这样了。
Google为什么不为己?或者,一些人所谓的Google的恶行,都只是Google为用户进行的改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