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7月22日

自从blogcn又一次down掉后我换了一新blog:

我想说,虽然你不一定想听

2004年06月23日

站在岸上看风景(七)

(本文系虚构工作室BT0001 号作品,如有雷同,就当是你眼花。
  鉴于文中涉及的id有请我吃饭的权利,本人也保留修改的权利。)

      现在来说说我另一个好朋友wekey。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马贼这种东西,他们总是乌鸦鸦的成群,骑着马很
讨厌的出现,不过他们的血很多……满地的血迹,好象三月的桃花。

      wekey是一名马贼。

      在我杀光周围的马贼,伫立在血迹中间发呆的时候,cell和wekey还在那里纠缠,
我知道cell遇到劲敌了,一个虬髯巨眼卧蚕眉的汉子,就这样,wekey成了我们最好的
朋友。

      我现在还是很怀念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光,似乎总在喝酒,我喜欢喝酒后的感
觉,晕晕乎乎的可以让你忘记很多事情,忘记很多人的脸,尽管有些人的脸你不该忘记。

      开始不明白为什么cell看我的眼神和看wekey的眼神不一样,直到某天晚上我起床
上厕所发现他们在一张床上。我不喜欢追问为什么,无论问自己还是问别人。他们都是
我最好的朋友,这就够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隐约觉得有一丝不安。

      当fock出现的时候,我明白为什么了。

      那天下着雨,天气阴沉沉的,她白色的群裾上点点泥记,她笑的时候,我看到了
她白色的牙齿。

      她是来躲雨的。可我知道,她会毁掉我两个最好朋友的感情,因为我同时从他们
的眼中看到了炙热的火焰。

      。。。。。。。。。

      我继续我的流浪,友情,深埋在心底就够了。

      fock谁也没有跟,一个人走了,走的时候还是那么飘逸。

      cell继续自己在女人堆里的风流,这不奇怪,在我眼里他天生就该那样。

      从此我再也没有wekey的消息,只是后来听说SYSOP身边出现了一个用刀的高手,一
身凌厉的杀气,叫wy,可是我心里有个怪怪的感觉,他是wekey。这一点我没有对任何人说
,因为没有人会相信。

站在岸上看风景(四)     之我最好的朋友

(本文系虚构工作室BT0001 号作品,如有雷同,就当是你眼花。
  鉴于文中涉及的id有请我吃饭的权利,本人也保留修改的权利。)

    我不知道nowhereman是什么时候出现在cell身边的,似乎我们刚认识她就在了,可能
是我见过的女人少,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这么漂亮的女人会这么服帖地跟在一个男人身边,
后来我想通了,因为那个男人是cell。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杀猪的,其实也有人叫我杀手,可我不喜欢这个称呼,虽然我时常
收了别人的钱去帮别人送另外一些人上路,可那是我的副业,我就是个杀猪的。杀猪的感
觉比杀人好,人的血太少,我喜欢看血流在地上的感觉,很绚烂,就象很多年前她家门前
的桃花。

    后来nowhereman还是离开了cell,cell似乎轻松了许多,因为他又跟我讲道理了。他
话一向不多,只有心情轻松的时候才喜欢讲道理,这是我们认识很久后发现的。他跟我说,
该走的会走,该来的也会来。我不是太明白,换作是我,我是一定不会放nowhereman走的。

    这些年我似乎总是浮现一个梦境,或者不是梦境。

    nowhereman离开的时候来找过我喝酒。

   “我漂亮么?你喜欢我么?”

    我一向不会说谎,特别是在女孩子面前。

    后来梦中发生了什么我忘记了,我只知道梦醒的时候nowhereman不在了。

    “你为什么不是cell呢?”

    我只依稀记得好象她说过这么一句。

    人的感觉是很奇怪的,有些事情发生过,不想面对的时候,我们就当它没发生过,或
者干脆把它当成是个梦,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这样的人。只是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喝酒了,一
是因为这个梦,二是因为cell说,喝酒可以使一个人忘记许多事情,可我有些事情不想忘
记,桃花又该开了。

站在岸上看风景(六)

(本文系虚构工作室BT0001 号作品,如有雷同,就当是你眼花。
  鉴于文中涉及的id有请我吃饭的权利,本人也保留修改的权利。)

     杀人,其实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明白这一点的时候,我15岁。替人解决麻烦,自己也
有了喝酒的银子,其实挺好,虽然后来我不再喝酒,可是我却爱上了那种血流满地的绚烂。

      落英缤纷中那双哀怨的眼神……似乎只有在满地的血迹中才能平复。

      心是最大的骗子,别人能骗你一时,而它却会骗你一辈子。我的心总是告诉自己是因
为喜欢才流浪。

      花瓣落下了,因为雨下了,满地的花瓣中,她抬头告诉我,她叫newmoon,泥泞的路
上,回忆在空气中飘荡,如新月的秀美,定格成永久的记忆……

      她最终没嫁给SYSOP,据说她的血染红了一地的桃花瓣…..桃花又该开了,燕子的
呢喃叹息着红颜薄命……流浪,也许是我一生的方向。

站在岸上看风景(五)     之 过客slowaction

(本文系虚构工作室BT0001 号作品,如有雷同,就当是你眼花。
  鉴于文中涉及的id有请我吃饭的权利,本人也保留修改的权利。)

   这些年到处走,遇到了许多人,有些人可能以后还会遇到,有些人可能再也不会遇到,
也许我该把他们都记下来,因为没准哪天我把他们都忘了,虽然我已经不喝酒了,可是记
性似乎越来越差。

   “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的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
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这是slowaction酒后跟我讲的一个故事。那个瘦弱的乞丐,却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
王百万。第一次见他是在“求实钱庄”,哆哆嗦嗦说要打劫,在听到掌柜说没钱的时候居
然吓得昏倒。等我杀光钱庄里所有的人,拿走所有银票的时候,他还没有醒,我顺手提起
了他。

     思考是一个很好的习惯,这是我很小的时候一个私塾老师跟我说的,于是我从小就
喜欢思考,虽然我思考的问题大部分都没有找到答案,譬如为什么黄瓜是长的而西瓜是圆
的,为什么女人的胸部要比男人的大。可是从钱庄这件事情上,我思考出抢钱庄必须穿一
双好鞋子,要不然为什么王百万吓晕倒了而我没有。

     王百万是个很腼腆的人,我实在不明白这么腼腆的人怎么做乞丐的。可他一沾酒就
唠唠叨叨要给我讲故事,可讲来讲去都是这个没脚鸟的故事。

     其实我不叫王百万,我叫王家卫,这是他走的时候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站在岸上看风景     (三)      之我最好的朋友

(插个题外话,本着万事找组织,有个组织就有个依靠的原则,本人于昨天加入虚构工作
  室,没有收报名费和介绍费,但是为了表达我对组织的热爱,对领袖和ovo的尊重,我
  一点也没有被逼,一点也不勉强,一点也不舍不得地买了工作室10,000,000qsb的股票)

     我不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这是很多年前一个女孩对我说的,现在我已经淡忘了她的
脸,可是我还记得这句话,因为以后又有好多女孩对我说过。到现在我也没明白为什么女
孩都喜欢让人讲故事。也许我最好的朋友之一cell说的对,女人不是用来理解,是用来爱
的。我有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叫cell,另一个叫wekey。

     现在我是在讲故事,还是在回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三更了。因为我刚被尿憋
醒,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有人习惯一觉睡到大天亮,就象cell和wekey,也有人和我一样
半夜三更上厕所。我不知道这是个好习惯,还是坏习惯,这个问题也许没有答案。我发现
这个世界上很多问题都没有答案,就象为什么女人总喜欢让我讲故事,就象为什么半夜三
更的时候cell和wekey为什么光着身子睡在一张床上。

     cell也是个长得很好看的家伙。比较是世界上最无聊也是最有意思的事情,人们往往
乐此不疲。在没有遇到冷秋之前,我一直以为他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人,现在,他成了我
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之一。

     cell长得文质彬彬,似乎从我们认识开始,他就一直是一袭白衫,弱不惊风的样子,
虽然眉宇之间有掩不住的英气。我最初见到他的时候,以为他不过是个富家公子,在他谈
笑间杀了113个马贼后,我才改变了对他的看法。虽然杀了113个马贼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他的白衫上居然一滴血迹也没有沾染到,我自问办不到,因为我从来不穿白衫。

      cell身边从来不乏女人,这不奇怪,连许多缠着我讲故事的女人最后都去缠着他问
为什么他只穿白衫。可是我知道,cell并不快乐,我开始以为他身边的女人都和先前缠着
我后来缠着他的那几个女人一样都是龅牙而且口臭,直到nowhereman的离开,我才知道我
错了,因为那个时候我们还不算最好的朋友。我虽然懂得欣赏女人的美,可是我不会形容,
对于nowhereman,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震撼,以至于后来我见到漂亮的女人都
习惯拿她们和nowhereman作比较,人似乎总是对给自己第一次震撼的东西有很深的印象,
就象后来我习惯闻到别人放屁后都联想到mqjx一样,这是后话。

     漂亮的女人一般都有很多坏毛病,总认为男人会在她们面前犯贱,可是我在
nowhereman身上没有发现这一点。

 

 

 

 

ps,发现不知道写武侠写来写去不知道写成什么了,啊ft,现在搞成了id乱谈,

    每个人都有一个习惯,我的习惯呢?就是到处流浪,求实诺大的世界,我似
乎这一辈子都流浪不完,虽然我习惯了每几年换一个地方。忘记说了,我叫yiyiyaya.

    又是初三。

    “你还记得我们怎样认识的吗?”

    “想不起来了。”

    “那你还记得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吗?”

    “我也不记得了。”

    酒馆里客人依旧很少,所以我有空陪冷秋聊天。有些事情你不想忘记却总是
容易忘记,可有些事你想忘却怎么也忘不掉,世界就是这么奇怪。

    “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每月的初三都来呢?”

    “你想说总归会说。”

    那张好看的脸又在灯光后笑了。

    “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这个机会呢?也许我该请你喝杯酒。”

    “我在工作,只能喝水。”看着帐台后边翻着帐本,拨弄着算盘的老板ovo ,
我无奈的笑道。

    “你如果使剑,会是把好手。”

    我的心一惊。

    “我只懂得站在岸上看风景,使剑?”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冷秋,我也忘记过去了多长时间,只知道酒店外面的桃花
开了三次。

    我还是没能弄明白他为什么每月的初三要来。ovo 还是在一如既往的拨弄着
算盘,老花镜片后来那双浑浊的眼睛有时候不期然闪过一阵精光,我知道他在看
我。

注:这个本来是发在天大求实emprise版的,现在那个版出现了点事故,sigh。而且我这个post也没继续写下去,成了太监连载。post中涉及到的id都是求实bbs中的朋友。

声明:看了emprise版的虚构工作室作品,由于本人不满作者对本id的践踏,哼哼,己所不
欲,误施于人,决定也来践踏践踏其他id,如果您对作品对您id的刻画不满意,可以站内
信笺联系本人,请我吃饭,一切好说~~~hoho~~否则,抗议无效。

站在岸上看风景(一)

    有云的地方,就有天下。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冷秋喜欢这两句话,他忘记了第一次是谁跟他说的,也忘记了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听说
的,以至于他总是以为这句话是自己想出来的,每次他这么说的时候,总是在酒后,昏黄
的灯光后边一张好看的男人的脸,虽然我只懂得评判女人的脸,可我还是要说,冷秋的这
张脸很好看,别问我原因,因为我也不知道。

    我是谁?我是一个酒店的跑堂,编号223,客人们一般叫我小二,据说现在的人们喜欢
叫waiter,我喜欢这个称呼,比听别人叫我小二要好,这个我也是听冷秋说的。很奇怪,每
天你都有机会和很多人擦身而过,而你或者对他们一无所知,不过也许有一天他会变成你
的朋友或是知己,就象我和冷秋。冷秋总是一个人来喝酒,坐在靠边的桌子,可是从他的
服饰我看得出来,他是个很富有的人,可是为什么来我们这个小酒馆,每个月的初三都来
,在我们熟悉以后我问过他,他也只是笑笑,没有回答,他的笑很好看,如果我是个女人
,我想我会为他的笑去死。

懒得两边blog同时更新,我是个懒人,加上朋友们都习惯访问我在blogcn的blog,唉,这边的blog还是放一放吧

欢迎访问下边的链接:

 

       一个人的胡言乱语

2004年06月18日

         今天上午刚注册的,鼓捣了一上午,发现这里和blogcn相比,不知道是因为目前注册的blog用户尚少的缘故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在我所在的教育网段这边速度要比那边快很多,而且和那边相比有很多优势,一是支持自己分类;二是这边编辑blog特别方便,譬如对于图片和链接的插入就特别方便,可以实时预览;三是这边提供图片的上载,虽然我还不知道空间有多大,好象还可以建立自己的相册;四是自己的blog页面没有那种流动的广告。

          当然,相比而言也似乎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可供选择的皮肤(在blogcn那边叫模板)好象设计的都不是太美观(当然,这点纯粹是个人观点),并且不支持用户自己对皮肤进行一定的修改;二是好象这边不支持插入影音和flash。

           以后两边我都保留着,这边多放图片,以前由于blogcn的访问速度实在是太慢,一直不敢在blog中放置过多的图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