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17日
红极一时的《嘻唰唰》日前被网友指出涉嫌抄袭日本组合 PUFFY的《K2G奔向你》,对此,花儿乐队以不屑的态度回应:“人红是非多。”两首歌曲副歌部分完全一致,还有资深乐评人指出,“花儿”乐队的专辑《我是你的罗密欧》和《花季王朝》中,共有13首歌曲涉嫌抄袭……
 新闻动态
百代道歉 “花儿”终于低头认“抄”
百代道歉承认花儿抄袭 对张伟严厉申诫
百代唱片致媒体公开信:花儿乐队抄袭是事实
花儿事件余波未了 不认抄袭也难脱麻烦
各方回应歌曲抄袭事件 是否抄袭难界定
花儿乐队说“瑕疵”不认“抄袭”(图)
百事风云榜要毙掉“花儿”与“超女”
“神经病”激怒网友 花儿打官司程序多
刘欢斥责花儿 抄袭事件引发唱片圈热议
承认抄袭那么难吗? 花儿不诚恳的道歉
花儿超女被毙 唱片是品质人气是泡沫
胡彦斌说“花儿”:音乐科班不会犯错
刘欢宣布取消花儿资格 风云榜辣手摧花
音乐风云榜辣手摧“花” 刘欢宣布取消花儿资格
视频:金嫂子抄袭访问3·15之花儿乐队
花儿回应抄袭:乐队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乐坛掀起全民打假行动 抄袭作品占三成
网友恶搞花儿 代其“招认”抄袭事件
花儿乐队回应抄袭事件 网友愤怒发骂帖
花儿只认瑕疵不认抄 退出今年颁奖礼
絮叨和厉害
白烨眼中的孩儿们
    “80后”写作从整体上说还不是文学写作,充其量只能算是文学的“票友”写作。韩寒可以不同意我的观点,不喜欢我的文章,但不可以用粗暴又粗鄙的字眼骂人;这不是文学批评,这些语言已经涉嫌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详情
韩寒眼中的老匹夫
    什么文坛,也就是一百人自我安慰,一百人看。人家这边早干得热火朝天了,姿势都换了不少了,您老还在那说,来,看我怎么的,学着点,要和我的动作频率一样,你才算是进入了文坛。比如这位白烨,行文啰嗦,观点重复,很没有灵气和文采,我要不是憋着要说两句,真是没耐心看完这样水平的文字。所以,可以想象,他要写一小说,势必要花去一万字描写一棵树。详情



灭完唐僧,孙悟空要连菩萨一起拍
    对于韩寒的网骂,白烨以“算了吧”作答,表示没必要再跟韩寒“较劲”。他表示,经历此事件之后,自己对80后作家仍会关注,但“不会再投入如此多的热情”。白烨博客将成为首个关闭的名人博客……不料,韩寒在自己的博客上再次网骂白烨,同时还将在自己博客上为白烨辩解过的解玺璋陆天明一同网骂。白烨对此表示“垃圾放在垃圾桶里就好了”,解玺璋则说,韩寒是“有人养没人教”。详情


 
相关资料 …………………………

 

    韩寒,1999年在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中,作为高一学生以《杯中窥人》获一等奖。同年,韩寒在上海《新民晚报》上发表文章揭露批判他所受的应试教育。

    代表作《三重门》,至今销售量已逾190万册。随后又出了《零下一度》,再次引起轰动。不久前,他又推出了赛车日记《就这么漂来漂去》和长篇小说《一座城池》。

没一个目的纯的
   “掐架”的真正意义绝不是将真理愈辩愈明,而是图嘴皮子利索,争取一种姿态,好压过你。白烨是伪君子,伪君子后面藏着真小人,这比较容易识破;而韩寒是真小人,后面藏着伪君子,伪君子后面还藏着个真小人,一般人就难以识破了。

文艺圈:无党无派,千奇百怪

    批评家余开伟愤慨地指出:“现在文艺批评已蜕变为商业批评和人情批评了。为数不少的批评家,尤其是北京、上海和一些省的,派系林立,各立山头,把一些报刊当作他们的地盘,拉拢同类互相吹捧,排斥异己,党同伐异,完全丧失了理性立场和科学精神。这是中国文坛的悲哀和耻辱。”



文人何苦为难文人
    没资历者对有资历者的相轻,其实源自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父母权威的超越,从而实现自我价值的心理过程。而那些从媳妇熬成婆的老资格文人对自己当年被压制的苦无法解脱,于是将这种内心的苦投射到年轻一代,从年轻一代挣扎的苦相中得到替换式解脱。总的来说,文人相轻是内心自卑感在人际关系上的表现,基本上属于自我心理防卫机制的范畴。


 
相关资料 …………………………

    
    白烨,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文学年鉴》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已出版了《文学观念的新变》等6部文学评论著作。

    曾先后受聘于"布老虎丛书"编辑部和"新国版信息有限公司",为前者策划了铁凝的《大浴女》、皮皮的《比如女人》、卫慧的《上海宝贝》等作品,为后者策划了旅加女作家贝拉的《911生死婚礼》等作品。

人不能笨拙到这个地步
   和菜头:“白烨被韩寒一篇千字文当头棒喝以后,回家运了两天气,提出来要“建设网络道德”。掐架掐到比道德,高下立判。有理说理,有谱摆谱,只有讲不过人家,才会指责别人道德有问题。而一个人道德和他说的话有理没理是两个概念,诈骗犯道德和信用双破产,但是不等于说他讲“地球绕着太阳转”就是错了。文人的悲剧莫过于活着的时候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文字被人颠覆,至此,我也就明白了白烨先生为何关闭了个人博客,也许是把持话语权久了,未曾有听逆言的经验罢。”详情



要比掐架的人懂得多,也就见怪不怪了
    阿城:“我不同意按年代划分作家。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他读书多,很可能和九十岁的老头思维方式类似。主要是知识结构。以前说年龄上,代沟,没有的,我说是知识结构沟。看你都看什么样的书。什么样的书,都看点。讽刺的东西吧,你讽刺的是大象,还可以。你讽刺的是老鼠,你也就跟着它地上窜了。看着是特聪明,特智慧,但是就是不高。你不能把自己也绕进去。



非支持一个的话,就挑那个叛逆的
   王朔:“大众文化首先是青年文化,它不能是老年人的文化,或者它不应该全是老年人的文化。大众文化中的钓鱼、麻将和这种茶馆里唱点评弹啊,听听戏,这我觉得是老年人的文化。年轻人文化中有一个最典型的特点就是和上一代的文化,他要有个态度上的不同。我们现在需要娱乐,讲大众文化的合法性,我根本就不争议这个问题。当然是合法的了,但我就认为这种东西是扼杀个性的,为什么?有传统的东西就是有模式的东西,有模式的东西就是不需要创造的东西。 ”


 
往期专题 …………………………








主编:唐岩
编辑:刘湘辉、王开、奕奕、魏溦、徐东来、李啸天、周倩、刘彦伟
编辑部电话:85180163-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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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文科架很常见,吵起来很方便,因为都是专业表达者,而且都挺爱虚荣。但是总有一方是相对弱势。这次弱者是白烨,以为自己挺有礼貌的,没想到对方不合作,就攻了他的软肋。被灭了就是被灭了,没什么好难过的,生物界的强者法则。大家无妨跟着强者笑笑,也不叫会心地笑,说别人万箭齐发,说自己就如描细花,换作自己长到白烨那年纪,也许又被“90后”笑了。
2006年03月10日
中国房地产十大批判之三(3)
一个城市的利益搏杀:
     七万五千家庭户均“进贡”16.5万给开发商
     数百房地产商,一年“多吃”百亿“民脂民膏”
社会再怎么发展,总有个渐进的过程。财富的增长,也一定和经济发展的相同步的。开发商动辄上亿、甚至数十亿、上百亿的急剧增长的财富,又是从何而来的呢?他们掘富的“金矿”又是在哪呢?让我们从一个城市——南京的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来分析。
据南京市房管局不久前对媒体公布的材料:2005年南京市共销售商品房916万m2,比2004年上涨13.4%;商品住宅销售806万m2,比2004年同期上涨12%。去年全市商品房均价约4800元/m2,同比上涨5.0%;商品住宅均价4400元/m2出头,同比上涨3.5%。2005年套均住房面积107平米。我们在这里暂先不管每平米4400元的价格可否在南京市的主城六区买到新老住房,就根据这个“官方的口径”统计,来进行相关的计算。
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网的资料,南京市居住用途平均每平米在1800元上下。而南京市住房的容积率,多层的一般在1.5-1.8,高层小高层的一般都在2.2以上,高的在5以上的也有。我们粗略的把它平均在1.8。也就是说,南京市商品房的平均楼面地价,定在1000元。
4400元的住宅平均房价,1000元的楼面地价,806万平米的销售面积,套均107平米,这就表示当年有75327户南京家庭买了新房。按照“官方统计”,我们也可以算出南京市开发商一年的“红利”。
一般来说,房地产商的建房成本有这么几块组成:
首先,是开发商的楼面地价成本,南京市平均在1000元;
第二,建筑商建造房屋的建安费,包括包括建材费、人工成本、机器使用费等等,一般多层建筑每平米在700多元,小高层在1000多元,高层在1500-2000元之间。由于在“降低平均房价”中“贡献最大”的郊区县房基本上都是多层,而且加权的比例也最大,所以建安费估算也是每平米1000元
这两项一般来说是房地产商建房分最大的成本。至于其他费用,琐碎而十分烦杂,南京市物价局在“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中,仅“成本构成”一项就有几十条之多,非专业人士所能明了。前一段时间由于公布南京河西部分楼盘价格成本“民间版”而名声大振的南京自建房网的邵角等人告诉记者,其他的成本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三, 配套建设费用:包括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和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费两大项。前者包括勘察费、设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审图费、放样费等。后者包括小区道路工程费、供电供水工程费、室外地下网管建设费、绿化工程费、通讯工程费、人防建设费、环保工程费、消防建设费、监理费等等。这些费用大多为政府部门或指定单位收取,有较明确的收费标准。南京市平均的收费标准应该在500元
第四,开发商的运营成本:包括开发商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等。人工费、广告、贷款利息和纳税等都在该大项内。他们认为,该大项费用一般不超过商品房销售价格的10%,我们以400元为平均数。
南京市2005年商品住宅平均成本就应该为:
1000元+1000元+500元+400元=2900元。
应该说,这样的推出的成本,符合南京的实际。前几年在南京房价最高的鼓楼区边上,有个国家级的康居示范工程智能化示范小区,采用了很多新材料。如外墙所用的保温隔热新材料,使空调制冷节能达50%,连电梯也是配置进口的。就这样的高标准住宅,最低的售价也只有2500元上下。由此不难看出,就是剔除地价上涨的因素,南京建房的其他成本也不像开发商渲染的那样“玄妙”。
算出了建房的平均成本,南京市房地产商的平均利润就一目了然。等于:
  住宅每平米的平均利润为: 4400元-2900元=1500元;
住宅平均利润率为:1500÷4400=34%
平均每户买房人给房地产商贡献的利润为:107平米×1500元=16.05万元
南京人一年买商品住宅给房地产商贡献的利润:806万×1500=120.9亿元
根据以前对商品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普通标准商品住宅的平均利润率最高不得超过8%。也就是说南京市住宅商品房的利润率,高出了有关方面认可的最高标准26个百分点,“超标”幅度在3倍以上。
如果按“约定俗成”的普通商品住宅最高8%的利润率,那么:
南京市普通商品住宅的价格应该为:2900元×1.08=3132元
房地产商从每户买房人多拿利润为:(4400-3132)×107=13.5676万元(占85%)
房地产商一年从南京买住宅百姓多拿利润:(4400-3132)×806万=102.亿元
每户买房人向房地产商户均多交13.56万元“银子”意味着什么呢?按照南京市人均年工资2万元计算,夫妻两个都有单位工作,一方的工资用于日常的所有开销,以维持基本的生活,一方的工资全部用于支付房款(相当于用家庭收入的50%用在买房,远远超过一般国家不超过30%的水平),平均每个买房的家庭要为房地产商的暴利多打工6.78年。如果这些家庭不因为买房而对自己生活极为“苛刻”到处处节衣缩食,只把家庭收入的30%用在支付房款,那么,平均每个买房的家庭就要为房地产商的暴利多打工11.3年。
这里要特别提示的是,以上还是根据“官方统计”的材料而做出的。其实,南京城区的房价要比房管局公布的房价高得多早已为“人所皆知”。如果相关部门敢于公布真实的、经得起严格审计南京市区的房地产市场一手材料的话,人们会发现,高房价对社会各阶层财富“洗牌”的效应要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大的多。
如果根据现实中可以买到房子的价格(每平米6000元,地点还是主城区边缘的地方)来计算,南京房地产商实际上可能在商品住宅每平米上所赚取的利润就是(6000-2900)3100元(这些地方平均地价虽然稍贵一些,但房屋的容积率更高)。按照8%的利润上限,他们在每平米上多拿的钱是(6000-3132)2868元。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南京的家庭是在现实中买房(而不是在房管局的“官方数据”中“梦房”),他们每户为开发商的暴利所多交的“银子”可能是30.6876万元(2868元×户均107平米)。一个家庭如果每月克俭生活、用50%的工资来支付房款的话,就意味着要房地产商的暴利多打工15.3年,如果他们是正常的节衣缩食、只用30%家庭工资所得来支付房款的话,就可能要用25.6年的时间来为房地产商的暴利打工卖命。如果一个人一生的工作时间是30年的话,那就意味着他有85%的工作是为了房地产商的暴利的积累,而为自己的还不到15%。
和旧社会的“长工”相比,买房人是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从经济利益博弈的角度来说,今天的买房人,是不是更像房地产商暴利下的“奴隶”!

  沈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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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十大批判之三(2)
 
         预期利润达千亿?一个房地产富豪的财富读本
那么,房地产商又是通过怎样的运作,像巨大无比的高速泵一样,把国家和社会的财富顷刻“抽吸”到自己的怀中的呢?让我们以一个中国房地产大亨为标本来解剖起。
许荣茂,去年《福布斯》中国大陆富豪榜中的第九名,在国内房地产界算的上地地道道的“大碗”级人物。据报道,他去年的房地产的销售额就在70亿元左右(据说这还是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否则可以做到100亿)。根据其执行董事许世坛(也是许的儿子)对外的公布,“利润估计是销售额的 30 %”。就按照他的“谦虚的说法”推算,世茂集团一年的利润就在21亿元以上。那么,世茂又是凭借何方“魔力”,一年就“轻轻松松”的几十亿到手的呢?
据许世坛向媒体介绍,世茂集团房地产利润,主要来源于地产而不是房产。据以调查和给中国富豪排行而著名的胡润领衔的《百富》杂志报道:“许世坛透露说,世茂集团七八成利润来源于地产,房产的利润来源只占到两三成。”这也是世茂极为重视买地的原因所在,他还坦率承认:世茂集团一般将土地价格控制在成本的20%以内,远远低于业界50%的水平。他还举例说,当年世茂在江苏常熟买了200万平米地,价格大约是80万一亩,而现在市值已经翻了一番仅此一项世茂便已经赚到了20多亿元。另外,他们4年前购买的上海北外滩项目的土地在,当时的价格是每平米4000元一平米,花费4亿元,而现在的市值上涨到了30多亿元。这也就是说,房子还没盖,他们已经先赚了20多各亿。
其实,世茂在房产上所取得的高利润率及巨额利润,一点也不比地产逊色。。世茂在上海的世茂滨江花园,每平方米售价24000-28000元左右,在南京的世茂滨江新城,住宅类均价也高达10500元上下。如果按“30%的利润率”来计算,前者每平米给世茂带来的利润是7000-9000多元,后者也达到了3000多元,相当于去年南京平均房价的68%。
我们拿世茂在南京的世茂滨江新城为例做个简单的剖析。2004年7月以2亿元注册南京世茂开发的这项占地面积51.89万平米、总建筑面积150万平米,由17幢53层的超高层组成的酒店、住宅与商业项目由超大建筑群,对外公布的投资有50亿、75亿和100亿三种。实际上,世茂买下这块土地花费了18个亿(据说还是分期向南京市政府付款),150万平米的高层建筑按每平米2000元的建安成本算也就是30个亿,基本上符合最早有些股东所知道的50亿元投资总额。而世茂在这项操作上得到的回报究竟是多少呢?在南京市房管局的“南京网上房地产”上,住宅的均价为10500左右(而住宅和商业项目及酒店比较是价格最低的)。我们就以1.05万×150万(总建筑面积)来计算世茂得到的回报。得出的结果是世茂在南京这一个项目上销售收入高达157.5亿元。如果按照50亿元总投资的说法,世茂的利润107.5亿元;如果按照政府网站的“投资75亿元”的说法,世茂的利润总和也达到82.5亿元。就算是按照不知“根据何在”的100亿元投资额的话,世茂的利润额也高达57.5亿元。按算法的不同,世茂的投资回报率最低的达到57.5%,中间的及政府的算法也有110%,高的则达到215%。
据媒体引用许世坛的话,目前许氏家族现在全国“已经储备了1000万平米的土地”用来开发房地产。这比北京市2005年一年的全部住宅供地(为880公顷)还要多出120万平米。业内人士推算,如果这1000万平米土地按容积率1.5来算,可以造1500万平米的房子;而按照世茂擅长的以建高层和小高层来获得利益最大化的话,我们以2.2为其平均容积率,就可以建2200万以上平米的房子。
2200万平米的待建房,如果在今后一段时间陆续完成,可以给世茂带来多少巨额财富呢?综合考虑今后房价的走向和世茂在不同城市布局的因素,我们以它的每平米6000元的中间销售价、30%的利润率来计算,每平米的利润为1800元,2200万平米就是396亿元。而按照世茂在南京这样二线城市的可能利润率来类推(投资及成本在房价中的比例分别为32%、,48%和63%,也就是利润率在68%、52%和37%),世茂最低每平米可以赚取利润2220元,最高达到4080元。这就标志着,世茂如果在今后一段时间开发完这1000万平米的房地产用地,应该至少可以赚取利润586.08亿元(每平米利润2220元×2200万平米待建房,今后一段时间预期房价整体加权涨幅为20%),如果按现在房价增长势头发展下去的话,最多也不应该少于1077.12亿元(4080元×2200万平米=897.6亿元,今后一段时间预期房价整体加权涨幅为20%)。
用现在已经掌控的土地资源,在今后一段不是很长的时间,最高可能赚取上千亿利润,这会是一个中国房地产大亨“抽吸”社会财富的能量吗?!

                                         沈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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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十大批判之三(1)
当“居住权”由国民与生具有的基本人权被“忽悠”成百姓生存的最大成本的时候,暴涨的高价房同样也正在重新洗牌全社会各阶层财产。一方面一个独赚千亿利润的房地产大亨呼之欲出,另一方面千万白领正在由“中产”变“负翁”。而更多数以亿计的普通大众对高价房更是无法问津。人们不禁要问:
     高房价 ,洗劫了谁的财富,让我们成了谁的“长工”
                  
           房地产,盛产中国“暴富”的独特行业
      前几年,记者在加拿大温哥华访问的时候,发现一个很奇特的现象,南京好几位知名的房地产商,早已悄悄的在这里买下了自己的“洋豪宅”。
在当地风景最优美的花园——伊丽莎白公园,旁边一最佳位置上伫立着一栋三层楼的“大豪司”(豪华别墅)。住在这里的是一位在南京家喻户晓的房地产商。这位南京的“名人”平时并不住在这里,只是夫人带着孩子住在这儿。没几天在当地的另外一个富人区,其他朋友又告诉记者,在这里也有好几位来自南京的房地产商。有人甚至连到超市买菜,都是用长城卡刷的。回国后,记者把在温哥华的“见闻”告诉了南京房产界的几位熟人,谁知“见怪不怪”的他们会心一笑,说南京房地产商到温哥华“投资移民”,早已成了一种时尚。
当时的第一印象,就是南京的百姓买高价房多花的“血汗钱”,一转身就成了开发商在海外的豪华别墅。不知南京的市长和百姓,知道了这样的“财富转移大法”,会作怎样的感想。据说,这几年来自中国的房地产商在温哥华买房,已再也不满足在一般的富人区了。在温哥华最豪华的西温地区,九七前后在此地置办豪宅的香港的富豪大亨们,已经多了不少来自中国大陆的房产富豪邻居。
其实,和像别墅这样的有形资产转移相比,更多的则是人们看不见的大量资产私下的悄悄流出。如果按照温哥华当地的对投资移民的基本要求以及投资者在当地买房的费用,每个房地产商在当地的开支,至少在1000万元以上。整个算起来,仅南京一地仍在“奔小康
的百姓,就为早已现代化的温哥华的发展,贡献了数亿元的资金。
和这些“看的出来”的房地产商的“腰包”相比,中国房地产商的“暴富”的“水平”,往往是“偶尔露峥嵘”的时候,人们才能“窥见”其中的“威力”。
人们也许还记得,在前年北京举办的某次名人字画拍卖会上,来自南京的某房地产商“面无表情地”用15分53秒的时间,花掉了6930万元,买了一套名画家的山水画册。据说这近七千万的投资对这位房地产商来说还一笔“小”买卖。按照当地媒体的说法,该新富的收藏已多到“斋室盈满,无下足处”。以他为主的几位房地产商合搞的“国内首屈一指”的民营博物馆,现已“有6000多件书画藏品,价值10亿元人民币”。并且每年还用超过一亿元的资金“用于收藏”。
不过,你要是以为这位把顷刻间甩手近7000万视为“小买卖”的地产商是房地产界的了不得的“大碗”,那你未免太小看房地产大亨的力量了。在某媒体去年评出的江苏富豪榜中,尽管前10名中有6名以房地产为主业或者和房地产有关,但并不能见到他的名字。别说拿到全国和其他“富豪排行榜”上同行相比,他的“份量”就更“一般”了。
其实早在2001年也就是房改刚刚开始的2-3年的时候,人们就注意到房地产业成为制造中国巨富的“特别行业”。在当年评出的《福布斯》2000年度中国大陆首富排行榜中,前10名巨富中就有5位主要从事房地产,房地产商成为富豪榜人气最旺的“族群”。这种“造富”的势头近年来一直不减。到了2005年,《福布斯》当年富豪榜前十名中第1、2、4、6、7、9名共计六人都从事房地产业,而这还是在当年国家对房地产业实施宏观调控、使房地产商财富的积累速度受到制约的情况下的结果。
据了解,由于不规范造成的“极大的寻租和投机空间”,中国房地产商比全球其他地方的同行更有“点石成金”的“运气”。和《福布斯》中国大陆富豪榜排名前100位中有一半以上涉足房地产业形成强烈对比的是,《福布斯》全球500富豪榜中却只有30人左右是地产商。
不过,与房地产商暴富同样急剧高速增长的,是大众对中国房地产公认的批判。从掠夺式的城乡拆迁、土地寻租中的腐败合谋,到哄抬操纵房价暴利、以及暴富后各种目无法纪的偷漏税等,房地产不仅成了中国腐败的集聚地,而且也成为社会不安的制造者。众多房地产商的“为富不仁”,不仅使其在公众心目中名誉扫地,八成以上的网民对其持负面印象,而且就是其他行业的富翁也因其“太臭”而不屑于与之为伍。

                                        沈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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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十大批判之二(6)
      谁是“大盗”?“故事版”的居住权倒卖流程
     
   一个“贼”,偷了你一些小钱的时候,我们称他为“小偷”,如果他偷的是你毕生中几分之一的“血汗所得”,并且“一偷”就让绝大多数人难以幸免,同时还让所有被偷的人都“不知不觉”、甚至还没感觉失去自己的最大的财富的时候,那他就一定是一个举世无双的“超级大盗”。
既然宪法、人权的基本公理和国际公约,都清楚不过的强调了居住权利的与生具有,那么,作为大中城市的公民就不禁要问,又是哪个个“大盗”,把我们的身边把这项涉及芸芸众生的最大民生利益,如何“神通广大”从我们的手中悄悄的盗走的呢?
让我们从一个故事讲起:从前有一个叫“guoyou”的天然牧场,里面有着数百万头“主人”牌绵羊,上帝规定,“guoyou”牧场由这些“主人”绵羊共同享有。一个叫“shizhang”的公仆说为了让绵羊们生活的更好,自告奋勇的来到牧场管理。以前“shizhang”保管“主人”绵羊的时候,虽然财力有限,绵羊们住的勉强一些,但还能维生。忽然有一天要现代化了,“shizhang”发誓要让所有的绵羊过小康日子,牧场要好好打扮以弄一个“政绩工程”。于是,“shizhang”请来了一个叫“开发商”的,一起来“经营牧场”。“开发商”先是重新翻建开发了一片羊圈,“主人”牌绵羊看见了“小康羊圈”后一个个都很兴奋。可是当原来羊圈中的绵羊要搬回到新羊圈时,开发商却说,要住可以,先拿钱来。绵羊们想想,毕竟人家出力出材料。于是就拿出盖新羊圈的材料钱和劳务费。可开发商看了后冷笑,现在这个地方“shizhang”已经批给我搞现代化了,不仅新的羊圈是我的,连地也是我的了。这点钱就想打发,想得美哦。要想住进来,至少再加上几倍的银子。一些先富起来的绵羊见此,连忙掏出所有的积蓄和借来的票子,争先住进了“小康羊圈”。
原先羊圈的绵羊们不干了,他们找到shizhang抗议。shizhang说,你们可要辨证的看啊。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我们牧场率先小康和现代化吗?何况他们还只是借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吗,也就70年的时间。你们说到时连孙子也不在了也没关系吗,牧场的“两个率先”可是大家的事哦,总是要有人做牺牲吗。见绵羊们都垂头丧气,shizhang话锋一转开恩道:我可是执政为羊哦,我在“guoyou”牧场外还管了一些地,你们就到那儿吧。虽然条件比现在的牧场荒凉一些,但也是“经济适用羊圈”哦,有的还是全国的政绩示范工程呢。那些莫名其妙被赶出家门流浪绵羊见又有羊圈了,忙激动地说,还是shzhang惦记着俺们啊。Shizhang说,你们可别感谢我,还是政策好啊。我还要解放思想大干快上争取两个率先,在5年任期内把guoyou牧场的羊圈全部改造成“小康羊圈”。
5年后,guoyou牧场是全部小康了。但绵羊们个个似乎都无精打采。大伙不解,已经率先小康和现代化了,为什么反而不高兴了?绵羊们痛苦的说,别提了,现在牧场都成为开发商的了。我们虽然都住进了小康羊圈,但干一辈子活,还还不上欠他们的钱啊。这不,我们现在不仅成天为开发商的打工,而且终生也解脱不了啊。打工赚钱都是为了还上他们的债。绵羊们到现在也想不通:俺们只是请了一个管家来,而且还口口声声说是俺们的公仆,为什么到头下来把上帝给俺们的地也“整没了”呢!
看懂了这个故事,你就不难明白,明明是自己的“神圣权利”——居住权,怎么就一下子成了别人暴富的利器。
                                                沈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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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十大批判之二(5

  居住权:宪法、人权宣言和国际公约如是说

实际上,国际上早已把公民的居住的权利(也称住房权、住宅权)的生存权,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权而有明确的“说法”:

《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五条就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其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及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第一条中也指出:“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一个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一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各缔约国将采取适当的步骤保证实现这一权利……

一九九一年,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还专门发表了《关于获得适当住房权的第四号一般性意见》,“意见”的第一条规定:“适足的住房之人权由来于相当的生活水准之权利,对享有所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至关重要的。”

其实,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宪法更是对城市土地的“全民公有”做了明确的规定。宪法第十条指出:“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同时宪法在还特别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所以,从宪法的角度来说,国有土地既然为全民所有,每个公民都应该享有属于他的那块“生存之地”。从这点来说,“居者有其屋”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只要市民均等的使用城市土地,不多占多拿,不搞特殊化占有城市最好的土地资源,就不应该向政府交纳“土地使用费”(土地出纳金)。对一个只享受城市中平均和普通土地资源的公民来说,他所需要承担的,仅仅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费用。而这一点也不是新买房人独有的义务,所有拥有城市房产的公民多应承担共同的义务。

 

   沈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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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十大批判之二(3) 

从“公民权利”到“暴利工具”:房地产的变身术

那么,“十分之九在”购房价格“增量”,又是如何“魔幻”一般地从公民天生的权利,转化成为当代民生新的“三座大山”之中“最沉的那座山”的呢?
首先,国有土地虽然全民所有,但作为市民的自己却拿不到“划拨”、批租或竞卖的土地,计划用于居民住房的土地,都已经在政府规定的开发商的手上。前一段时间,在高房价的压力下,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纷纷出现了个人集资建房的民间组织。当他们想按现在通行的办法竞购土地时,均不同程度的遭到被各地的房管、土地等相关政府部门所冷遇、谢绝和封杀;
其次,国有土地经过开发商这么一手的包办,“房”和“地”就连在了一起,实行“捆绑销售”。其实,只要是统一按照城市和小区发展的大小规划进行开发,这两者是完全可以分开的。“地租”归地租,房价归房价。成本和费用越透明,房地产市场就越健康。一些发达国家成熟的房地产市场就是这样做的。但对中国的房地产也来说,这也将使发商的疯狂暴利和地方政府的“横征暴敛”昭然若揭。
第三,正是房地产的捆绑销售,使本来具有“抽象土地产权”的公民,在自己应该享有的居住权利的国有土地被开发商和和地方政府倒卖时,也还以为“房价高是市场供不应求的结果”而被蒙蔽。高房价正是在“市场经济”的幌子下侵吞着公民的基本居住权。
    为全民共享的“国有土地”在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操作中,天生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最大的权利被侵占,赖以生存的居住权被倒卖、在“市场”的旗号下受蒙蔽的市民当了最大的“冤大头”。这就是大中城市居民基本居住权被盗取和倒卖的“流水线”。
这也就是为什么“城里人”买房,为什么要花“大价钱”的根本原因。

所以说,高房价的本质就在于:

大中城市居民:用毕生最大的财富和支出,去购买本来就属于自己的基本权利——居住权;

     开发商靠倒卖大众的居住权,成为社会中倍受争议和指责的暴富阶层

地方政府:公仆”通过把“主人”的权利批发给开发商,充当了制造社会两极分化、洗牌整个社会各阶层财富的“推手”。

 

   沈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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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十大批判之二(2

 

  买高价房,本质上就是买高价土地

人们都知道,房地产最核心、最关键的,不是在“房”,而是在“地”。老百姓买房,其实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买地”。
让我们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我们不考虑“地”的因素,可以自己盖房(就算是“空中楼阁”),那么,“居者有其屋”的成本和代价究竟是多少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盖房所用的建筑材料是一定的,市场价格也是公开的,所用的人工费用和成本也是固定和透明的。业内人士介绍,建造住房成本的建安费,根据住房结构和房体的不同(如平房、多层、小高层和高级别墅等),每平方米的造价也就是500元到1500多元不等。造价最高的要数高层住宅,也还是2000元不到。这也可谓是独立于土地之外的“单纯的房价”。如果是农民自己建房,三层别墅小楼,4-500平米,十多万元钱就可以解决问题。毛坯房每平米的造价也就在300元左右。
   在九十年代末城市住房改革之前,市民盖房所需的土地都是由国家划拨单位或者房管部门,真正是国有土地,市民享有。那时的房价,基本上就等于我们上面所述的“单纯房价”。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初实行房改时,居民只要花上几万元就可以买上一套几十平米的“房改房”的经济基础和背景。
不仅是过去,就是现在的农民要盖房改善自己的住的水平,由于土地是包括自己在内的“集体所有”,基本上也不用在这项让城市居民“心惊肉跳”的最大开支上支付任何费用,所以他们在集体土地上建房的花费,依旧还是建造自己新房所用的每平米只要数百元的建安费。费用如此之低,以至于当他们看见“城里人”买房要花上十倍于他们的价格水平才能买上房的时候,利益的驱动使得他们也纷纷建造起“集体公寓”,以1-2000元的价格卖给城里人,以赚取高额的利润。尽管,他们所售住房的房价只有政府允许的开发商卖房价格的几分之一。
而对城市的居民来说,虽然他们居住在“国有全民”的土地之上,“公有制的等级”比农村的“集体土地”还要高,但他们要想把自己“拥有体面的新住房”的“幻想”从“空中楼阁”的落到人间红尘,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在一些大中城市动辄每平方米五六千、甚至上万的普通商品房的价格体系中,,真正用于建房所需的“建安费”(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单纯房价”)还是没有变化,把它和居民们购买住房所负担的高昂的房价一比,房屋的建筑费用仅仅成了其中的很少一小部分,不少地方甚至连其中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所以,高房价的实质,就是高在了“土地使用权”的环节上。而这恰恰本来就属于老百姓与生俱有的权利。
                                         沈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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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批判之二(1)
城市的土地本来就 “国有”,意味着市民拥有共享的权利。但这“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最公平的土地制度,为什么会产生了违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最不公平房价
            是谁盗取和倒卖了了我们的基本居住权
     
             政治文明滞后  造就“不规范市场”的张狂
当一项“改革政策”的结果明显违背了基本常识和国际惯例,已经对民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那么也就到了应该及时地去探讨和反思这项政策的轨道和途径的正确与否的时候了。
世界银行和联合国的一些专家认为:一些国家和地区房价收入比之所以高,大多与这些国家和地区住房市场还不成熟、不规范或市场运行效率低有关。
我国大中城市居民的房价收入比及买房负担,已成为公认的“世界之最”,也可以说,是这些城市房地产市场极端畸形发展的突出标志。国际上权威专家的观点,同样也适合于对这些中国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分析和判断。
实事求是的说,由于社会主义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直到九十年代末住房制度改革时才开始,房地产市场确实存在不成熟和运行效率低下的情况,但这还远远不足以造成房价收入比的“世界纪录”。恰恰是房地产市场的“极端不规范”,依傍中国系统改革的不协调、尤其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滞后的大环境,使得中国不少大中城市房地产的畸形发挥到了极致。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我们匆匆进行的房改中,有相当多的最基本的考量,被相关行政执行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的高官所疏忽。
如:在制定房改的政策时候,基本参照的体系是私有制下的市场经济国家,忽略了不同社会制度导向和功能的根本区别,忽略了和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住房市场的比较和借鉴。尤其是在急于从“福利分房”巨大负担中摆脱的大背景下,“唯市场论”使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居住权利从“负责任政府的基本义务”,变成了“大锅饭时代的幻想”。
在居民住房问题上从“责任政府”到“市场政府”,还仅仅是权力变异的第一步。在后来的住房市场体系的实际操作中,“市场万能论”的喧噪,又使成熟住房市场下必须的严密规制和不可缺失的保障化为乌有。
“市场政府”又变异为听任房价连年暴涨、任凭开发商垄断、掌控刚刚成长起来的各地的房地产市场。更有甚者,相当多地方的政府,和开发商合谋抬高城市的房价,成了名副其实的“失职政府”甚至是违背民意的政府。
正是在这种状况下,宪法赋予大众的基本居住权,被行政者所漠视。失去了法律法规的保障,加上缺失人大政协和和舆论媒体的有效而强力监督,使本来就不成熟的、刚刚成长起来的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成了“张着血盆大口”的不法奸商和胡作非为的官员肆意巧取豪夺的“巨大蛋糕”。一方面,房地产成了中国公认最暴利的行业,在连年评出的中国富豪排行榜上,靠着房地产暴富的不在少数;另外在地方官员一面,房地产不仅成了高官和市长们搞“光鲜”的所谓“政绩工程”的“巨大金库”,而且更是成为腐败高官寻租的最佳“战场”。这几年所揭露出来的贪污上千万以上的贪官污吏们,有几个不是在房地产上“猛”捞了一把!
当然,所有这一切唯一的牺牲对象,只能是城市居民原本可以用极少的代价和成本就可以享有的体面住房权利。
问题的关键在于,当一个城市,由于行政官员的胡乱作为,使广大市民的实际生活水平逐渐下降、生存的压力徒然而升,特别是城市居民最大的利益——住房权利被肆意的践踏和牺牲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被列为“最大的行政过失”,去严查那些本该是代表大众利益的 “人民公仆”行政失责呢?一个突发的安全事故可以使省长市长被“追责下台”,一次偶然的污染环保事件也会让部级高官“引咎辞职”,为什么那些长期把老百姓搞得民不聊生、民怨甚大的高官和市长,就不能被罢免下台?
有人认为,根本的问题,是在经济改革的急剧发展同时,缺少相协调的政治体制改革及政治文明的同步发展。比如:
在把住房问题市场化的同时,保障和维护市民居住权的基本的人权理念和社会主义制度土地国有及全民共享的基本指导思想,在政府的行政作为中,有没有得到基本的体现?
当国家房改政策规定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被地方政府演绎成“高价商品房占据房地产市场江山”的时候,当占居民人口七八成以上的中低收入群体,按国家房改规定应该享受的“利润控制在3%以下”的经济适用房住房,被地方政府“所没收”,只能购买利润率在百分之几十甚至更高的高价商品房的时候,有哪个高官和市长因为“贪污”了广大民众在民生上最大的权利和利益而被追究行政和政治责任呢?
当市长和高官在房地产市场上的施政作为,给民众的生活带来空前巨大的压力,生活质量急剧下降的时候,谁来纠正其错误的决策和行政?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人大,有谁对明显违宪违法的官员进行了弹劾和问责?
在市长和高官的政绩考核体系中,对老百姓生活影响最大、并直接影响执政党的执政之基和“民众票箱”、事关重大民生的的有关房价、医疗、教育和其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民生幸福和满意指数”,有多少被考核和检讨?
当让老百姓买高价商品房的市长和官员,在号召老百姓“辨证看房价”的同时,自己却继续违背政策规定,新占据价值数百万元、豪宅一般的“官员福利房”的时候,有多少被当作“巧取豪夺”国有资产得到应有的查处?……

高房价问题,早已远远超出了单纯的市场经济和行政作为的范畴!用胡锦涛总书记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新三民”思维来检讨和反思,可以使我们从本质上更看清问题的“政治属性”。“讲政治”已经成为破解高房价之谜的关键所在。
 
                                             沈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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