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在街上,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自己也成为这人流中不起眼的一个。
路很脏,满是污迹,去银行排很长的队取钱。后面的男人对女友说,最讨厌等女孩子取钱了,她们都不会取,取很久都取不到。我回头朝他笑。哈。
然后看见很多很多样的衣服、鞋子,都在走动。看见闪耀的青春,也看见枯槁的白头发和捡垃圾的手。很吵,很吵很吵,路边许多家店都开着音响,许多人在互相说着话。冬日的阳光依然很耀眼。刮起风但不冷。我越来越沉醉在这样的市井里。身外的喧嚣让我觉得温暖和安全,觉得自由。
红薯烤起来很香,板栗炒的油亮,还有一些白色的硬砖块糖,不正宗的冰糖葫芦红红的在街上招摇着。。路边蹲坐着卖小饰品的小贩,还有点痔的看相的。。一个老妈妈抱了个两三岁大的小孩坐在寒风里,我对妹妹说,那孩子准要发烧生病了,怎么能在路边任冷风吹呢,还睡着了。但我们还是走过了。同情心往往会被羞怯掩盖。
反对FB。一顿饭,相当于穷人家一年的口粮,这怎么吃的下去?
和同事在一起不觉得亲近,反而喜欢上了这些朴实或者狡诈的“路人”。他们的生活一定更加用力吧。
其实我也像个打工妹,羞于穿华丽的衣服。我在那些小摊位上买东西,总爱挑挑拣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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