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08日

想到纳兰那年少时残留的无奈…

突然就有点遗憾

算了

哎,真的累了.

有些误会,不知道是不是存在着的.

如果存在,你不问,我也就不解释了

 

说到感情的话题的我,真的很容易矫情起来.

REI,那天对不起了..

语气很不好吧…

其实是我变得太多了。..

昨天看书,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一个很难沉静下来的人.

这样的我,是让自己和你都感到陌生的吧.

 

有点厌恶自己的样子…我总是缺点多多…

 

快乐而又心思细腻而敏感,想努力成为这样的人.

上衫达也~我的目标!

恩,其实说是浅仓南更好才是,可是性格上,还是更喜欢达也^^.

 

我到底在说什么><

 

 

2007年06月07日

怎么会这样…

 

你变成这样。..

我变成这样。..

 

 

王小丫说:跟相爱的人不能相守,是一件很悲惨的事…

为什么会这么悲惨….

2007年05月19日

因为有你,我想成为更好的自己。

2007年05月13日

文/火神纪

  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大部分的时间里我的眼眶里总是蓄含着泪光。似乎应该是第一次,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空蓄着眼泪却不曾落泪,徒劳地一味徒劳,惘然若失。
  也许,我一直是个情感丰富甚至澎湃的死家伙。

  一部好的电影总是可以经得起时间的沉淀和长久的推敲,这绝对是一部经典的电影,因为就算已经时隔十余年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部电影,它依旧可以给我巨大的视听感受。电影的巨大魅力以及阿甘的巨大魅力恒久不变,不停地向前奔走。
  阿甘有种近乎天真的纯洁,这是某个弱势群体里特有的一个鲜明的特点。很多时候我们可以在那些智商并不商的人们身上看到一种近乎纯粹的感动,我记得以前看《肥猫正传》或者《傻猫》之类的电影剧集时总会有这种感觉:也许,他们并不聪明,可是他们也许是这个地球上最接近天使的人类。
  智商只有75的阿甘,他是没有办法像我们一样用一种复杂的眼光来看待这世界的。他用最简单的是非标准来评判一切,用他最纯朴的价值观来衡量所有。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爱就是一辈子……等等。这种简便的生活方式足以让我们羡慕得嫉妒,因为我们无法像他一样简单而自在地生活。

  这个世界是不是已经不再需要高智商的天才。
  阿甘的成功是因为他的纯洁以及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阿甘正传》之所以让人感动,是因为这部电影许给了天赋者以外的大众群体一个美好的希望。大部分的人都不是天才,都比阿甘聪明;可是有多少人能比阿甘更努力,更执着于自己的生活呢。
  世界当然不可能不再需要高智商的天才,可是并非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天才。于是,当我们万般不情愿地承认自己的天赋不足以完整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是否可以像阿甘一样,坚持自己的信仰,坚定自己的信念,完成自己所有应该完成的份内之事。
  我们很笨,可是我们依旧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完整。天赋者以外的大众人群也有其必须完成的事,然后世界才得以完整。我们似乎只能有这样的信念,然后努力;无关成就。
  阿甘许给天赋者以外许多美好的希望:天佑愚者、纯洁者以及信念者;我们无力改变的时候,我们只能去适从;我们当然可以做得更好;世界并非只是因为天赋者而完整,也因为愚钝者而完整;我们活在这个世界里,我们会有我们应该有的东西和应该完成的事;我们做不了所有的事情,我们也做不了世界要求的所有事情,可是我们能否只是做完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和我们能够完成的事情呢……
  我们也许永远也不会像阿甘一样成功,因为阿甘的成功除了他的努力依旧离不开机遇。我们至少在努力、一直努力、还在努力;至此为止,我们至少可以问心无悔地说:在我们的漫漫人生里,我们以所有的能力和所有的精力完整了这个世界。
  阿甘承诺给这个世界的是一个非常完美而极端的愚者神话。习惯了《愚公移山》的说教之后,在阿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人生里,我们也许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

  阿甘总会说:妈妈告诉我……在这样的语调里阿甘对坐在他身边的路人讲叙了他漫长而精彩的一生。对于所有的路人来说,那也许仅仅只是某天下午一个有趣的公车间隙时间。有人质疑,有人嘲讽,更多的人会多少有些感动。对于观影者来说,这也许是一部充满了传奇色彩的教科书。
  阿甘在很多的领域里都曾取得了成功,这缘于他坚持不懈的简单信条。阿甘没有任何特长,除了奔跑。他仅有的天赋只是为了逃离童年同龄者的欺凌而不得不飞奔起来。在他挣脱自己脚上的纠形器时,那个镜头特写里,他似乎是注定征服这个世界的。用他特有的方式去征服这个世界。简单,尽可能简单地看待这个世界的时候;其实,这个世界也一样可以很简单。智商正常的人们总是喜欢把简单的一切变得很复杂,以此来炫耀自己肤浅的卖弄;比如我,以及我们。阿甘的单纯和服从是不是应该让我们无地自容呢。
  世界是有一定的规则的,当我们无力改变这些规则的时候,一味的郁闷和挣扎也许只会导致无能为力的自闭罢了。阿甘似乎没有选择余地地服从所有的规则并且坚持不懈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和应该做的事。天佑愚者,不如说,世界更喜欢服从者。阿甘可以找到自己的定位,或许可以说,是阿甘找到了世界给他的定位;所以成功。

 

  阿甘也是一个简单得让人信服和感动的人。他在奔跑,安静地奔跑,不管去哪里。跑遍了小镇上的每一个角落;从中学跑进大学;从大学跑进海军陆战队;跑进了越南的森林;跑进了美国的乒乓球国家队;跑到了中国;跑到海上去捕虾;跑过了美国总统的身边;跑遍了美国……很多人说,阿甘的奔跑是因为他有信仰,他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告诉这个世界某些他想诉说的信息。阿甘其实只是阿甘,奔跑的阿甘。奔跑只是为了奔跑。
  或者说,为了他的珍妮。因为小时候,珍妮曾经对他高声大喊着:Run , Forrest ! Run always ! 他曾经对珍妮说过,他的所有一切都是珍妮给他的,因为她曾经叫他飞奔,他一直听她的,所以得到。
  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生活方式。可是正是因为这种难得的简单,阿甘的人生闪烁着一种极其耀眼却温和的光芒。阿甘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他完全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以及要为自己所渴望的东西去做什么。跑,奔跑,一直奔跑。
  坚持、简洁、明了。相比之下我们显得非常无知而且愚昧了。因为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最基本上的东西。我们总会常常地迷失,常常地遗忘。因为我们过份聪明,我们就开始担忧一些看似重要实则无关紧要的东西。我们也许完全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想要什么。这种本末倒置的迷茫足以让我们遗失很多东西。最后我们会忘却了渴望,遗忘了所有。
  阿甘永远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他很完整地在他的人生里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他应该完成的事,得到他应该得到的一切。

  这部电影用阿甘的自述完成了阿甘一生的描绘。在单纯的是否观念里,姗姗道来的是一种简单得近乎简陋的人生观念。可是正是因为这种简陋的东西造就了阿甘的辉煌,也造就了这部电影的辉煌。如果说到经典电影,舍其其谁。
  我在看很多的电影都曾经感动过。可是似乎没有一次被感动得如此彻底。
  阿甘最后的生活安静而平寂。那么最后,就让我们跟着他一起安静而平寂地结束所有的遐想。安妮最后向阿甘的靠拢显得有点做作,甚至带着一种浓烈的功利味道。如果在其它的电影里我会如此判定并且永无翻身的机会,可是在这部电影里,我宁愿相信,她仅仅只是累了,以及渴望被爱的那种感觉,所以回到了阿甘的身边。
  至少,在她最后的岁月里,她和阿甘平静的生活曾经感动过我。如果给这种平静染上一丝丝的功利,于心又何忍呢。
  那也许也是她一生中最美的时刻了。安妮带给这部电影的,也许是一种审美上的反差,她和阿甘,所谓的爱,脆弱得不堪半点沉重。

1953年出品。导演:威廉·惠勒。主演:格利高里·派克;奥黛丽·赫本

第二十六届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最佳电影故事、最佳服装设计
美国百部经典名片之一

罗马是一个梦想中的城市、历史上的繁华古城、银幕上的浪漫情史的发生地,而许多人对罗马的视觉上的认识更源于一部著名的电影——《罗马假日》。

《罗马假日》是爱情文艺片的典范,片中毫无大制作大场面,情节也简单得很,但清纯的公主和年轻的记者之间的爱情感动了每一个人,那种单纯的爱时至今日仍被许多人留恋,格利高里·派克和奥黛丽·赫本的成功出演以及罗马的街头风景成为了世界经典。

此片播出后,奥黛丽·赫本所饰演的安妮公主风靡了整个欧洲,赫本也因此一举成名,并掀起时尚狂潮。很明显,她让这世上的女人们在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她既是灰姑娘,又是公主;既是时尚的演绎者,又是乡下刚进城的贫家女;她既成熟又天真;既是男人眼中的可人儿,又是女人心中不屈不挠的坚强化身。她成为时尚的典范和象征人物,她不仅提供了一种穿着的品味,更启发了女性对自我形象的扩展。人们开始为影坛出现这样一个清新隽永、纯洁可爱的形象而欣喜若狂。赫本从此以后的事业果然一帆风顺,成为欧美影坛上一颗耀眼的明星。

就影片的娱乐效果和艺术价值而言,《罗马假日》是一部叫好叫座的经典之作。导演威廉·惠勒将罗马的名胜风光生动地溶入剧情之中,英俊潇洒的格利高里·派克亦与奥黛丽·赫本十分般配,将一部浪漫爱情喜剧演绎得十分温馨悦目。——著名影评人 唐 瑶

如果没有奥黛丽·赫本,《罗马假日》也许不会获得如此大的成功,也许不会有今日的经典地位。而23岁的赫本第一次主演电影就荣获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可谓绝无仅有。时近50年,《罗马假日》仍是浪漫爱情电影之代表,至今无出其右。——网友 阿 乌

这部浪漫爱情喜剧几十年来一直是电影观众和影评人必提的经典。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几乎所有的老片都被处理成彩色,只有包括本片在内为数不多的几部黑白影片遭到禁止。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它的艺术性都完美无缺,堪称黑白片时代的完美佳作。——佚 名

《罗马假日》像一张朴素别致的小小圣诞卡,令我深深体味梦幻般的浪漫,又像可口可乐,甜蜜里带有一丝苦涩,你会希望天天喝到它。——网友留言

大不列颠王室的安妮公主作为王位继承人将出访欧洲的各大城市,消息传出,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欧洲之行的最后一站是罗马,安妮公主很想尽情地饱览一下她的优美风光,可侍从们以公主身份高贵、不宜在黎民百姓面前抛头露面为由拒绝了,并给她注射了镇静剂,公主假装睡着了,待侍从们出去后,她偷偷越窗溜了出来。然而没逛多久,医生给她注射的镇静剂就发生了效力,她在广场附近喷水池边的一条长椅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这时,美国新闻社的穷记者乔·布莱德里恰好经过这里,以为这是一个在狂欢中被灌醉的少女,就租了一辆出租车想把她送回家,可是公主睡得特别沉,怎么也叫不醒,无奈,乔只好把她带回了自己的住所。

第二天,报纸上的特别公告使乔意识到他带回的少女就是安妮公主,于是他欣喜若狂,打算写一篇关于公主内幕的独家报道。公主醒后发现了陌生的乔,乔连忙解释,公主才安心了。她向乔借了一些钱,然后告别了他,又到罗马大街上闲逛了。

乔连忙给他的摄影师朋友欧文打电话,同时跟踪公主,在花园广场上佯装和她偶遇,便自告奋勇地要为公主做导游,骑着摩托车带着她游览罗马城,同时,欧文也驾驶着小汽车跟在他们后面,拍下了许多珍贵的镜头,而这一切,公主浑然不觉。

公主的失踪引起了人们的惊慌,国王秘密派出了许多便衣四处寻找公主的下落。乔带领公主来到水上舞厅参加舞会时被便衣警察发现了,他们请公主和他们回去,而公主坚决不肯,警察们要强行绑架她回去,乔和欧文同他们撕打起来,而任性调皮的公主也大打出手,十分开心。趁着混乱,乔带着公主逃之夭夭……

一天过去了,公主终于要回宫了,可此时她和乔发现彼此间擦出了爱的火花,坠入了情网。怎奈公主毕竟是公主,平民终究是平民,两人只能依依惜别。乔抛弃功成名就之良机,将照片送予公主留念,在深情的四目对望中,公主轻轻地对乔说了声再见……

体验《罗马假日》的爱情故事

美丽的神话源自于古老的传说,现代的童话则出自文明古城,短暂的造访成就了流芳百世的浪漫经典——《罗马假日》,一段永难忘怀的愉快经历,一段感动人心的爱情故事。

美国好莱坞经典影片《罗马假日》中男女主角演绎的那段爱情故事让我感动,也使我充满了对罗马这个城市的兴趣。今年7月,我有幸踏上了罗马这块令我神往的土地。

罗马这座历史古城处处都散发着浓厚的文化底蕴。按当时的古罗马城市规划,以威尼斯广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构成了古罗马的城市建筑群。帝国大街两侧是古迹最集中的地方,大街以东是著名的罗马竞技场,它是为了纪念征服耶路撒冷的胜利,强迫数万名犹太俘虏于公元80年建造的。随着光阴的流逝,竞技场早已百孔千疮,留下的只是残垣断壁。在竞技场旁边是君士坦丁凯旋门,上面雕刻着各种雕像和铭文,兴建凯旋门的目的是为了庆祝古罗马对外作战的胜利。当将军得胜归来,罗马行政长官和长老院的议员在前面带队,后面有号手和锁着铁链的战俘,他们沿着圣道,直奔神殿。市民们站在圣道两侧高呼口号,对胜利者表示欢迎。离威尼斯广场不远的古罗马集会场是古罗马的政治活动场所,市民们常到这里来看古罗马政府公布的告示、听对犯人的审判,或者聚集在这里讨论和交换对时政的见解。

漫步在广场上——这里曾是电影《罗马假日》的一个场景,傍晚的霞光洒落在一级级的石阶上,仿佛又回到了影片中安妮公主在这里游玩的情景。如果你不介意,花2000意大利里拉向小贩买一个冰淇淋,悠闲地坐在石阶上,一边品尝一边欣赏着广场上的景色,体验一下安妮公主在这里与男主角相识相爱的爱情故事,你不觉得爱的无私、神圣、崇高和伟大吗?(浩 丁)
《罗马假日》中爱情停止的地方

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东西堪称永恒,电影《罗马假日》就是其中之一。半个世纪以来,数以亿计不同种族、国籍和年龄的观众,被银幕上大不列颠公主安妮和美国记者乔·布莱德里的爱情深深打动——尽管他们的邂逅只持续了短短24小时。

爱情电影最大的悖论是:爱情没有模式,但爱情片却必须有套路。也正因如此,很多时候我们会看到大量千篇一律的爱情故事,从一块银幕被复制到另一块银幕。然而《罗马假日》是不可复制的,它是一部糅合了悲剧与喜剧的全部要素,却又把感情的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的影片。他们的相逢喜而不俗,他们的离别哀而不伤,增之一分减之一毫都会过火。从这个意义上讲,导演威廉·惠勒属于那种不出世的天才,他用一种很有节制的笔触,令这段爱情逐渐走上高潮,然后就让它停留在最美的一个点上。

上世纪70年代,曾经有人想拍摄《罗马假日》的续集,让两位主人公的后代来接续他们的情缘,但最终没有成功——这甚至可以说是一件幸事,因为自那个点后,一切美丽都会不可阻挡地消逝。相爱的两个人生活在同一个时间和空间里,却永远相望而不能相见,这是“刻骨铭心”4个字的最好注解。

《罗马假日》是方形银幕时代的最后一场繁华,奥黛丽·赫本则是神殿中的最后一尊神像。从那个1953年爱情停止的地方开始,好莱坞由神话时期进入英雄时期,直到大约20年后,它又被现实主义的人间所取代。

有意思的是,从《罗马假日》大约再往前追溯另一个20年,1934年,正是开创了这个神话时期的《一夜风流》公映的那一年。对比这两部喜剧风格的影片,我们会发现它们在基本剧情上有着惊人的巧合。都是富家女简装出逃,都是半途偶遇英俊的青年记者,都是爱情与身份选择两难——惟一的差别或许只有结局,《一夜风流》收于团圆而《罗马假日》止于哀怨。就在这一喜一悲之间,跨越了整整一个时代。

今天,好莱坞的主流不知又经历了几轮更替,《罗马假日》的繁华更已经是50年前的历史。21世纪的人们又能留下点什么东西让半个世纪后的人们去凭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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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有如此之大的感受.

仅为影评摘录…

2007年05月11日

不想要矫情和文艺…

我要快快乐乐地活着….

HAPPY!~

元气满载!~

BIU~

 

2007年05月02日

你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抑或是沉默。

最后的画面是一个星期以前的傍晚,暮色四合。他坐在前面的出租车上,回过头对着后面车子里的我挥手再见。车转过弯,很快消失在视线里。空气里的余韵很尴尬,我讪讪的躲过司机好奇的眼光,悄悄的把手缩回口袋里。

几年的时光就这样一下过去了。我已经笑得很苍老,声音喑哑。惟独和初见一样,满心欢喜。RUN TO YOU,这首歌总是让人想起飞翔。毅然决然的奔向一个怀抱,如蠓虫飞蛾,有些爱情注定是绝望却又义无返顾。回想当年初相遇,同样是飞翔的姿态,恰青春少年,正如乳燕投林。而歌词们早给我们准备好了各种精辟措辞备用,这里无非也是三个字,我愿意。以后的以后,恐怕已经没有以后,时间的焰火过后,一切都是灰烬。只是那余温,还能让人不敢忘怀。

一个星期以前,他发来邮件。他说,晚上在后海的水牛石会有一个约会。而我依然忐忑,在经历了太多太久的盼望和幻灭以后。人人都说相见不如怀念,可是贪心的人最终也无法舍弃眼前。只因为,能够见到他,依然满心欢喜。如孩童般雀跃。这个世界上我们总要爱上一个人,这个人总会让你失去所有抵挡,故事在一开始就会脱离作者的控制,朝着一个执着的方向发展下去,并且有一个开放式的结局,无从想象。这结局其实只象一个个的段落,只要活着,永无止息之日。对着这个人,我无法想象结束,若是终究有一天会失去他的音讯,老死不相往来,就会发自内心的惊恐,连带着整个人都因为这瑟缩起来。而失去是必然的,从一出生开始我们就在不停的失去失去,从童真到热情,从敏感到爱情。所以,亲爱的,我是多么恐惧。如同恐惧失去四肢和力量,血液和灵魂。

我仔细的描画着脸上的妆容,同时又故意打扮得漫不经心。我存心迟到了片刻,只是无法面对等待的焦灼。我们彼此互相牵挂想念,我们看到对方满心欢喜却百感交集,可是我们却有最深的禁忌。一旦说破,连幻像都烟消云散的不复存在。而这个不能说的字眼就是爱。看别人的时候总是可以轻而易举的指出症结,到了自己才知道其实无计可施,这就叫拧巴,这就是无奈。深深被缚却动弹不得的感觉无非如此,谁也挣扎不开生活的胶着。我唯一能做的事情,也不过是满心欢喜的去见他。

此刻离上一次见面是七个月零五天,离最初的见面是四年零二十二天。人生仍能如初见。那个人依然叫人满心欢喜。有人说,如果两个人分手以后还能做很好很好很好的那种朋友,无非只有两个可能,一是他们当年不曾真的相爱过,还有就是其实他们现在其实也相爱,或者其中一个人很爱很爱,爱到可以委屈和奉献。我想,我们曾经是爱过的。所以,我们都可以委屈。不,那并不是委屈,那是你愿意为一个人去做某种事情的决心。自愿的快乐的去做那一切。所以,他会专门来看望我,在忙得最昏天黑地的时候拖着久病不愈的身体。仅仅是为了,为我补过一个生日。所以,我会告诉自己,要快乐不要流泪,我们都要开开心心的面对彼此。我不要在黑夜里哭着诉说自己长久的孤独和思念,我只想让他看到,一切都好,因为有你还在看着我。

我们寒暄天气,谈论八卦,讲着彼此的生活。喝酒是为了失去常态并掩饰慌乱和不安。有很多很多话,我曾经想了千百次,要在见面的时候对他说。只可惜,四目相投时,剩下的只是琐碎。说不出口,说不出口,说出来以后又是多么沉重。他依然那么瘦,也并没有变得苍老,我们的脸上都是憔悴和疲惫。说起来,我们的生活和别人都没什么不同,无非也是努力工作挣钱养家受些鸟气轮流着喜怒哀乐而已。可是我们是紧绷的,或许只是缺少一个怀抱和一个安慰。这些问题如同人生,都经不起细琢磨,又有什么事情一定要是有意义的。我讨厌如同一个思辩家一样翻来覆去的推敲,我只需要一些简单的,干净的,朴素的情怀,如高温燃烧后苍白的灰烬那样干净轻飘。可是注定我们无法轻松的面对这一切,这么久这么久两地相隔,虽然我们强调着不需要仪式感的隆重,但是那些长久的思念和期待已经把一次相聚变成了意义深远的会晤。然后,面对面的聊着天,不时一声叹息。那是多么悠长的无奈从口中轻轻的变成了一股气流,慢慢的弥散在四周。

七个月前,在杭州和他相见。他穿西服套装,客气有礼,来去匆忙。北京的冬天里,他穿单薄的T恤和外套,散漫一如摇滚青年。可是无论怎样,我们不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我再也无法安抚他那些无奈,因为我不是他的环境,无法减轻那些身不由己的压迫。他说他是一个复杂的人,见惯了太多的形形色色和千姿百态,他说他是个忙碌的工作狂,每天被各种意外搞得焦头烂额,他还带着笑戏谑我是个文艺女青年,每天做的无非就是伤春悲秋。我想,他的意思无非就是我们的生活是那么那么的不同。我们再也无法互相安慰。我们就象两列反方向的列车,最终南辕北辙,越来越远。可是,可是,可是,我只知道,骨子里我们是那么相似,我们都天真的不肯死心的期待一点点善良,希望得到别人的承认,总是在努力的对人好一些,希望别人能如此的给予回应。我们有不符合年龄的幼稚,有不切实际的梦想,我们有不需要解释的心神领会。在这样的背景下,简单和复杂,温柔和粗暴,阴郁和开朗,并不是需要对立起来的事物,这一切是那么顺理成章。只不过,纵使是神仙伴侣人间绝配,我们,终于还是轻轻的松开了牵着的手。

如果说没有爱情就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那么依恋和牵挂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思念是浓重的,而语气又是淡泊谐谑的。真变态真变态。感情是最后一根稻草,它并不是用来救命,而是压垮身躯的最后一丝沉重负荷。所以,我不敢说,他不敢说,什么都不敢说。我们只不过手拉着手,坐在水牛石的沙发上谈论天气和八卦。他的手是温暖的,这温暖已经穿不透我的手心。这个男人,只不过是一个很好很好很好的朋友。我们不过是老友相逢,而已。

我是这么对自己说的,可是,对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我不会一直那么满心欢喜,不会那么用力的去望住他,试图永远记得他的容颜,不会分分秒秒不想和他分开。我拉住他的手,不想离开他。我缠着他带我去他的酒店,只要和他在一起,只要能拉着他的手望住他的眼睛,就是喜乐平安。在房间里,我们隔住一张写字台坐着继续说话,我脱了鞋子和袜子蜷在椅子上继续喝啤酒。气氛似乎比酒吧里轻松,温暖开始在两个人之间流动。我走过去抱住他,我们在七个月以后又有了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我把头埋在他的脖颈里,香水的味道很好闻,似乎可以听见我们的心跳。连拥抱都显得那么惆怅从容。所有的等待忧伤在一瞬间似乎都无足轻重。我们和衣而卧,在昏昏沉沉中睡去。一个温暖的身躯胜似一千句安慰的话语,我抚摩着他凌乱的头发,揽住他的肩膀,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个男人,就是我最爱的那个人。现在,他是我的亲人。眼泪终于在黑暗中悄悄的涌出,淹没了一切。

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经以为爱情一定是浪漫的或者激烈的,是细水长流或者干柴烈火。后来,我只觉得它是抚慰是平静。在一个人的怀里安静的睡去,连一个吻甚至都不必有,但是身心彻底宁静如远古洪荒,仿佛睡下去就是地老天荒,再不必醒来都不介怀。现在,在我们不再有爱情以后,我们终于做到了。可是我知道,我和他注定血肉相连,我们的喜乐伤痛都是相同的。胡兰成给张爱玲的结婚书上有八个字曰,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又何尝不是我们现在的心情。

我们手拉着手聊天,似乎有永远说不完的话。他对我总是如此宽容。他陪着我抽烟喝酒熬夜,走过蛋糕店的时候执意要买一个蛋糕算做生日的补偿,他还要赶晚班飞机回去加班,他还说以后每年都会送新鲜的杨梅给我吃。如果说,那是相爱的时候,我会觉得幸福,而现在我只剩了感激和惴惴,我觉得自己要求太多,而他又都那么无条件满足。无论有没有爱情的成分在其中,那都不是不难得的。我问他,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他回答说,那总是有机会的。再见,对于我们来说,真的是还可以再次相见。因为这个,我亦深深深深感谢上苍。

一切都好,我们把酒言欢。没有纠缠、哀怨、凄婉、哭泣。我们都学会了心平气和。这意味着,我们都慢慢被打磨掉了身上的棱角,不再为了迷茫的情感筋疲力尽。可是,我不知道这到底是假象还是真相。我们终于可以笑着,挥手,再见。

他走了,我开心的和家人吃团圆饭。笑嘻嘻的回到家里。突然,哀伤的情绪如潮水一般击垮了我,溃不成军。关起门,直哭到惊天动地。如果,如果我们不再相爱,那么,一切的好又有什么意义。如果,如果我注定会失去你,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如此艰难的相见。亲爱的,即使无法再爱你,但是我依然爱着你。我意识到自己仿佛永远无法摆脱这个宿命般的命题。 
那么,在眼泪流尽之后,我终于又可以平静的面对一切了。只要你一息尚存,我的爱是微不足道的,随时可以舍弃。因为爱,所以并不一定要耳鬓厮磨寸步不离,也不是双宿双飞和并蒂连理。爱一个人只是希望他幸福自由快乐平安。而这一切,我终于可以做到。只要你好,只要你好,爱意如果也能形成强大的执念,那么你就是幸福的自由的健康的平安的。而我,终于不再哭泣。

后来,在MSN上,他对我说,见到你很开心。泪光里,我含着微笑回答他,我也是。

几天前的一个阴沉的下午,我独自坐在西湖边的一条石头凳子上对着灰的天和湖水发呆,然后发了一条短消息告诉他,我在,我在这里。

他说:好吧,那我会赶过来看望你,请你吃饭。

昨天晚上的这个时候,我独自在杭州海华酒店的房间里呆呆的看着电视,从杭州卫视一二三看到西湖明珠一二三看到星空卫视一二专门挑着那些个恶俗电视剧还有HBO的变态系列杀人狂电影。事实上,我很困了也很累了,我很想关掉电视睡觉。但是一闭上眼睛,那些前尘旧事就如钱塘潮水一样出乎意料的汹然而至,让人窒息得不能动弹,然后又汹涌的从眼睛里奔流出来。所以,我要承认其实我是一夜没睡觉的,今天白天也没有,在飞机上的时候也没有,我的眼睛因为哭泣、疲惫和酒精变出了很双的眼皮,有着黑色的浓重阴影和红色的血丝,看上去如时尚造型中故意打造的病态美,所以,我一直需要一副墨镜。

这个城市有一潭巨大的湖水,要不是因为这个,我根本就不喜欢这个地方。因为街上也是很嘈杂不安,有时也会暴土狼烟,几年里它好象一直在不停的修建着;更关键的是这里的东西也不好吃,或许是因为吃饭的时间总是不对,或许是因为吃饭的地方也不对,大部分时间在这儿我都感觉饥肠辘辘。都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那么这么大一片湖水总是吸引我,我应该是个比较聪明的人吧。但是我从来都觉得自己那么傻,那么执着的在犯着傻,这其实何尝不是一枚深渊,我却目光灼灼的阻拦不住的总是要靠近它。

从酒店走到灵隐寺大概不到7公里,顺着北山路一路慢慢的走过去。因为怕下雨,所以穿了一件里子涂了胶面的尼龙外套,沿途开过去K7和游1游2的公交车,里面是一些衣着奇怪的各地旅游者还有一些背着耀眼颜色香袋的快乐的唧唧喳喳的老太太们。我只是很安静的在潮湿的空气里慢慢的走着,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夹着一支烟。路上很多人会好奇的看我一两眼,因为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相貌看起来都不象本地人,但是两手空空形单影只游手好闲熟门熟路也不象个外地来观光的凯子。我在想,走了那么远,就为了烧一柱香,算得上虔诚了吧。

据说,灵隐寺的香要连续烧上三年才能初见端倪。算起来三个年头里我已经来过了四次了。第一次来灵隐,是和他一起的。他那时并不相信那些东西,只有我一人虔诚的跪在佛前许愿。许下的愿望是什么不能说出口,因为那样就失去了灵验。只不过,和我无关,和他无关,和爱情也无关。很多人不喜欢灵隐,因为他们觉得这里太过金碧辉煌,太多烟火气,已经不象修行的清净所在。其实,男人的价值在于事业,女人的成就在于爱情,佛的存在在于香火的烘托,就好象越是在万丈红尘中,越该有一颗平静而清冷的心,却又不失世俗的可爱。我是一直觉得江南人的信带着多多的世俗实用的意思的,山门对着的殿里供着的是弥勒佛,旁边还专门为济公也准备了庙堂,就好象人际关系一样简单明了,那就是你对我好,所以我也对你好。

笃信宗教的人大多在两个极端。一是生活富裕如鱼得水的,因为他们想要的一切都来得顺利,想要的东西也都拥有了,所以他们害怕有一天老天不再眷顾,害怕拥有的一切都会失去,所以他们会捐很多钱来庙里,很诚心的拜神拜佛。还有就是生活得很困苦的人,他们的生活一片黯淡,找不到出路。这黯淡可能是经济上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他们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无法改变,或许也不是不努力,只是命运拨弄,差了那么一点点就始终不可得。所以,他们也只能很诚心的求神求佛,如果不能今生,那么就寄希望于来世,没有金钱可以捐功德,那么就把自己全身心的奉献。还有一种人,他们不相信,他们的宗教是自我奋斗。

而我,是多么为这尘世间的因缘聚会而迷惘茫然。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刚好就遇见了。因为我总是固执的相信着天上一定有一双悲悯的大眼安静而沉默的注视着这一切。药师佛掌管着人的健康和疾病,而我的心早已经千疮百孔难以治愈。这是第一次在药师殿前如此隆重的许愿,那愿望我是用我的寿数去交换的。这样的话,我们彼此的痛苦可能都会少一点吧。我知道,这一切看上去都很傻,但是,这也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希望那一切是真的灵验,因为从灵隐回来的当天就病倒了,连狗老师誓为杭州餐饮业雪耻的晚饭也吃得如坐针毡。一个人在酒店里抱着马桶呕吐,胃一阵阵的抽搐,出着冷汗。在似梦似醒的睡眠里度过了漫长的一夜。在每一个清醒的瞬间收拾着这个城市的记忆碎片,这是一个多么让人伤心的地方。

那是2001年的大年初二,我象只快乐小鸟一样飞到这个城市,穿着白色的外套和黑色的裙子,露出一截没有穿袜子的小腿,不顾路上人好奇惊异的眼光快乐的和他游走在寺前湖边。那一次我们在一起说了三天两夜的话,那一次是我们说了最多话的日子,也是最快乐的日子。

这一切都是余音袅袅。回想快乐,为什么带来的是更深重的忧伤呢。记得他才结束了长途跋涉,疲惫不堪的出现在酒店里,倒头就睡。而我欢喜不已。只是因为见到,就足够欢喜,我在一旁凝视他熟睡的脸,他的碎发,他的手指,狠狠的仔仔细细的用力记住。我很想抽一支烟,又怕呛到他,于是拿了一张报纸躲坐在卫生间的马桶盖上。而睡醒了的他发现身边没有人的时候,是如何惊慌的呼唤着我的名字到处寻找,看着我举着烟得意的坐在卫生间偷笑时又是如何紧紧的拥我入怀。起码那一刻我知道,他将我视若珍宝。即使,我们最后会不小心丢掉彼此,即使我们最终会错过彼此,就算这一切差不多,几乎,或者肯定是必然的,但是那一刻,他是真的在竭尽全力的对我好。

其实,他一直在竭尽全力的对我好,在他可以做到的一切范围内。即使到后来两个人都被折磨得处在崩溃边缘。2002年的那个夏天,攒了七天年假的我,依然象只快乐的小鸟一样飞到了这个城市。其实我知道,见一面,很不容易,但是想到要见,又是满心欢喜,就象一个所有无理要求都遂了愿的孩子那样开心不已。而那是他第一次发病。他拖着生病的身体开车来接我,吃了止痛药和消炎药陪我在湖边散步,在湖畔居里隔着窗户看那一片夜晚里幽黑的湖水,我象小鸟一样啁啾不停的不停的不停的说着,目光穿过漂浮着绿茶的杯子,在心里暗暗祈祷在一起的日子能够多一些。当时我没有意识到,当我们在为喜欢或爱的形式争执的时候,当我们都异口同声说着我爱你又和你有什么关系的时候,我们是相爱的。而那一刻在心里对自己坚定不移的说我们需要的就是爱情的时候,其实,恐怕心里已经清楚的知道这是个永远也不可能有完美结局的故事。所以,才需要那么肯定和强调。那个晚上,他开始发烧,是我拖他去医院看病,我们在黑夜的城市里寻找救护,医院里是难闻的气味,惊慌,呻吟,血污,哭泣,疼痛。我象真正的家人一样买水喝,挂号,跑来跑去交钱,对医生描述症状,做自己能想到的一切事情,只可惜疼痛无法替代。那个瞬间我恍然大悟,并不是自己想要表现得对他有多么好,他就会觉得我真的对他有多好。我唯一能做的是不要再增添麻烦,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爱的形式呢。我不能替代他一切肉体和精神的疼痛,我不能分担他所有的苦,但是我起码可以让他感觉不麻烦碍事。所以,天亮的时候,我离开了这个本来计划要消磨七天的城市。所以,后来,当两个原来都善良都一心要对对方好的人被折磨得不象人样的时候,我终于明白,放手也是一种爱。如果爱情不能带来幸福和快乐,那么起码也不要带来痛苦,否则,它就不再是你所想象的那种东西。但是事实上,这些年过去,我们所见过的爱,大多是痛彻心肺。

你看,现在是我们两个人第三次在这个城市见面了。这其中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间隔,这中间曾经在一个吃杨梅的季节来到他的城市,那时候的我们象两只惊弓之鸟,一个爱字足以使两人都胆战心惊,亲吻,争吵,哭泣,歇斯底里,伤感和伤心,清冷的空气,窒息的拥抱,硬起心肠的不回头离开,以为永远不会见面的再见。而他说,再见并非永远不见。他说,相信我,我们还会见面的。可是我真的不知道,到底要不要要不要要不要没有爱的相见。

林中是迷人,幽黑而深邃,而我还要继续在路上跋涉,还要赶赴几场约会。只可惜抽身而退的只是身体,心却固执的留在那片暗林中久久不肯离开。那人依旧在。思念和牵挂,祝福和关切依旧在。在后来一篇叫《永不永不说再见》的文字里,我曾经这样写了这样一些句子:2002年11月,那个人来上海看我。他去看我租的房子,从门卫看到厨房的热水器。他带我去扬子江吃鲍鱼,形式大于内容的巨贵。在车上我轻轻触摸他的手,和从前一样温暖干燥。我用手轻轻触摸他眼角细细的皱纹,我想他又疲惫了许多。这一次他没说什么,我也没说什么。我们努力的保持着客气而疏远的姿态。可是我知道,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彼此仍然是那么亲密。我从来就没觉得曾经离开过他,我们从来都没有走出彼此的视线。他开车送我回家,停好车,走下来,拉开车门,那个人脸上是温和而惆怅的微笑。他朝我张开双臂说:拥抱一下。我紧紧的抱住他,熟悉的味道和熟悉的心跳,我只希望那一刻地老天荒。他说:相信我,我们还会再见的。他说:我答应你,我们还会再见的。望着车窗里他离开的身影,我的眼睛不停的出汗。是的。那是分手后第一次见面的情形。我曾经天真的相信,阵阵疼痛是正常的,但是它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发作得间隔越来越长,等有一天突然意识到不再痛的时候,或许也就是病愈的时刻了。

时间和距离,回忆和想念,一遍一遍在脑海里描述着趋向完美的爱情故事和爱人。在回忆里,那些悲伤奇怪的不再痛彻,只留下一些不敢碰触的疤痕在那里,而我天真的以为那些都可以痊愈,可以摸着那些奇怪的形状感慨;而快乐也奇怪的更加清晰起来,那些争吵,误会,遗憾,都被记忆的过滤器一一过滤掉,留下的全是美好的另一面。那是怎么样一种甜蜜的忧伤和温柔的伤感。从最后一次拥抱到再一次的相逢,已经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近五百个日日夜夜,也就是说怀抱着将近五百次的忆起。他说,我亦常常常常的记得你。他不再说想念。其实我也并不常提起这个字眼。想念是多么深刻的感情,足以使人煎熬至疯狂崩溃,我们只是说记得,说想起。那些过去的日日夜夜,飞快而漫长,在每一个电话铃声响起的瞬间,在每一个阴雨或薄雾的黎明,在一个个熟悉的地名被提起的时刻,在某一个有着特殊意义的日子,在一辆白色或灰色车子开过的缝隙里,甚至是一只飞鸟掠过天空的阴影下,无时无刻,可以忘怀。我平静的想,那又是一种多么深远的情怀。我们留不住自己,留不住对方,留不住彼此,留不住岁月,留不住一点一滴的成长,我们默默的在改变着,但至少,我们还留住了一份美好。

这又是一件多么荒诞的事情。现在所做的一切事情仿佛提早的就是为了回忆在做准备。每做一件事的时候甚至会想到,当我老了,白发苍苍,于一张摇椅上露出暧昧的微笑,回顾着年轻时代的荒唐岁月,有甜蜜有感激,那么会觉得上苍其实待人不薄,往事如水一般倒流回去,我并未虚度。以至于忘记了自己当下最想要的是什么东西。就好象把现在所有的钱都存了一张50年的定期存单,到了期才发现拥有一串沉甸甸的数字,却无处可以兑现。那么我到底是该感激还是羞愧?事实是,没有那些钱的日子,也走完了那些岁月,也会如期的到达人生之终点。那么我们到底还需要不需要一份不能兑现的安慰呢。

你看,我们终于要在这个城市里第三次遇见了。他说他要过来看望我,请我吃饭。他说我既然已经到了这里,那么从礼节和感情上他都会赶过来看望我。那个下午我在酒店里梳洗打扮,这些日子里我不可避免的苍老了,所以很需要仔细的收拾一下岁月的痕迹,但是又不能有一张油漆过的假脸。这其实真的很难为我。我要把妆容化得淡雅随意,我要穿得很随意,我的态度要显得很随意,其实我知道这一切对自己的提醒都表示自己很在意。但是我想他也依然知道我其实很在意。我们其实都在刻意的随意着,就好象此前我再也没有拨打过他的电话一样。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退一步比前进一步需要更大的勇气。都说爱一个人就是要让他得到真正的幸福,那么后退一步看着他,就那么远远的看着他,如看一部无声电影一样观察着他的生活,知道他在很努力的工作和生活着,也就够了。

到底想不想要见到那个人,其实心里一直很犹豫。我很想见到他,因为他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梦中,依然无数次在文字里倾诉对他的想念。人都说爱情只是一种水痘,出过以后很快就会痊愈并且免疫,但是似乎我的免疫系统已经完全失去了功能。在无数个夜里苦苦的思索着答案,为什么会有如此深远的情怀和爱恋,却永远得不到回答。因此我固执的相信一切因果前缘。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即使有,谁又知道前世是如何纠缠不清呢,一切的一切都是有因果存在的,只是我们不清楚到底是在哪一个瞬间曾经发生了交集以至念念不忘。但是我害怕,我真的害怕。那种形式大于内容的晚餐,那种言不由衷的客气和微笑。如果见面只是让自己看得更清楚彼此已经变成了多么遥远而陌生的两个人,那是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前一个夜晚在病中辗转犹豫,到底要不要买一张机票仓皇的离开这个城市。但是,最后,我留了下来,只因为舍不得。

多么难多么难。以前我们都是婀娜的曲线,可以重合交集,而以后的日子越来越象两条越走越远的放射直线,最终消失在不可知的某一个方向。所以,我留了下来,在房间里忐忑的等待着。那个瞬间,甚至觉得有一点委屈。我很想在那个怀抱里哭泣,诉说。在没有他的日子里我是如何孤单的生活。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因为我知道没有谁不是孤单的。也没有任何一个怀抱可以安慰。我只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奢望,只因为他说,我们还会再见。

门铃响起的时候我很慌张。开门的一瞬间就好象初次见面的那个瞬间,充满渴望却想转身就逃,可是他已经在那里。门一点点打开,心一点点提起来。我想,我一定笑得很尴尬,并且手足无措。我不知道是怎么样把他让进了房间。那个熟悉的人,那个陌生的人。那个深深深深想念过的人,终于,再次,和我,相见。

他坐在沙发上,我坐在床头,因为紧张,我一支接一支的抽着烟。我想仔细看他的脸,可是又不敢和他的目光相遇。我有一头枯黄蓬乱的头发,上面挑染着亚麻色的发绺,穿着皱巴巴的一黑衣服和脏兮兮的牛仔裤;他的头发依然黑亮整洁,顺滑的在脸颊旁边散开,他穿着雪白的衬衫和藏蓝的西装,只系了最上面一颗铜制纽扣,依然提着那只我熟悉的黑色尼龙公文包。我们的服饰,直接表明了我们现在的身份和距离。

沉默,审视。有一个瞬间彼此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的目光一遍一遍的在他的脸庞上停留,一遍一遍扫视他的全身。那个曾经那么熟悉的人,那个记忆中千百遍想起的人,那张永远也不会忘却的面容。回忆和现实天衣无缝的重合在一起,他依旧是那样,没有改变。可是我们只能隔着一张茶几不痛不痒的互相问候着近况。我翻出杂志上我的照片给他看,他翻出新产品的图片给我看,我知道他很好,他知道我也很好,于是,再也找不出什么话可以说。于是我们只好面对面一支接一支的抽烟。

我们同时拘谨起来。房间的电视里正在放着一个古装电视剧,可是谁也没有把目光转过去一眼。我痛恨自己,所有的镇定所有的幽默感都消失得无影无踪,说出来的每句话都索然无味。他说房间太热,因此他的脸有一点点微微发红。我想那也许更多是因为两个人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产生的不自在吧。或许,在我的面前他一直感觉不自在,因为我太是一个咄咄逼人的女子了。

当整个房间烟雾缭绕的时候,他说我们还是出去吃饭吧。我乖巧的跟在他的后面出了门。到此为止的时候我的一切表现虽然不能算是尽如人意,但是也算得上是中规中矩,平静礼貌客套。他特意打电话问过朋友杭州最好的酒楼在哪里,于是我们上了车,在堵车时分的街道上穿行。还是象从前一样坐在他的旁边,车里有清新的很好闻的香水的味道。可是这辆车子是新的,不再是我曾经坐过写过的那一辆。那么身边的这个人,还是不是我记忆中曾经以为的那个男人呢。这么多年以来,我看得到自己的成长与改变,但是我不知道我是否看到了他那些默默的改变。他是一个让我崇拜的男人,看着他一点点把工作做得有声有色,看着他渐渐不再轻易发脾气不再随便忧郁,但是,他此刻的心情是如何,我猜想不到。我只是坐在他的身边默默的看着他,看着他握紧方向盘的手因为用力,指节微微的泛出一点白色。我忍不住伸出手抚摸他耳边的头发,发丝从我的手指缝隙中滑落过去。这一瞬间,突然无限伤感。

是的,我们都老了。我们再也不能一起相伴着走过那些成长的道路。我们都逐渐学会了坚强,逐渐学会了和自己以及这个世界和解,我们再也没可能在彼此的生命中有所交集。即使现在我坐在他的身边,即使我依然能够轻轻抚摸他鬓间的黑发。这么近,那么远。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我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情,就是我在你的面前,你却假装不知道我爱你。可是,每一种能伤人的痛,最后都会痛及自身。《情人》里面,老年的杜拉斯某一天接到了一个电话。第一声她就听出了话筒那端的那个男人的声音。那个男人对她说出心里话,他说他和从前一样,仍然爱着她,说他永远无法扯断对她的爱,他将至死爱着她。在合适的时间地点遇见了一个相爱的人,然后是分开,每个人都是这么过的。可是这句话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那本小说的开头和结尾都是令人心碎的重逢。就好象此刻我的心碎一样。外面的街道很拥挤嘈杂,我们评论着路边开过去的奔驰小跑车和陆虎吉普,但我的心在不停的下坠下坠下坠,朝一个不可测的深渊。那一刻,我终于绝望的发现,我和从前一样,仍然爱着他,我不知道什么才能扯断对他的爱,我知道或许我根本就不想扯断对他的爱。

眼眶毫无预兆的红了,感觉到眼泪似乎要不听话的奔涌而出。可是我有一副巨大的浅色的墨镜遮住了我的脸。浅色墨镜的好处就是即使天黑了也可以戴出去装酷,或者用来遮盖点什么东西。我用变了调的声音和他东拉西扯的谈着家常,一只手的指甲狠狠的掐着自己的手心,只是为了不要让眼泪落下来,因为那会弄花了我的妆。我并没有感觉疼痛,因为我的注意力全在他身上。以前我可以摇下窗户在他的车上肆意的抽烟,但是现在我不敢,因为那辆车看上去很新,车里的空气也很好,外面的灰尘又太大。

好了,现在我在一个受伤的胃后又有了一颗惨痛的心。到饭店的时候我基本已经平静下来了。那居然是某年深夜和朋友们一起夜游杭州时宿过的饭店。记得当时就曾经嘲笑过楼梯上那一排屁股朝外的鎏金大象们,那时候是怎么也想象不到如今是我们二人前往就座的地方。他们何其有幸,因为他的到来,会被我牢牢的印在记忆的深处。有一个夫妻两个人吃鱼头的故事是这样的,因为妻子总想叫丈夫吃鱼身上肉多的地方,所以自己谎称爱吃鱼头,于是丈夫每次都主动夹鱼头到她的碗里。直到临终的时候才知道,他们两个人彼此都吃了自己不爱吃的那部分一辈子。突然想起这个典故,是因为其实我想要说一句实话,那就是其实我根本不喜欢吃鲍鱼。但是鲍鱼很贵。他每次都毫无怨言的请我吃最贵的那一种,对我来说和嚼一块蘑菇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我依然很开心,因为还有人爱我到了愿意请鲍鱼的地步。天知道,我是多么渴望一茶一饭的平淡,或许是亲自为人做一份早餐,或许是两个人甜蜜的喝着仅有的一碗粥。但是我依然感谢他,感谢他对我的呵护和重视。他甚至肯陪我喝一点点酒。惦记着他的身体以及回程的路途,我一再阻止了他倒酒的动作,我不顾礼节的把自己的杯子倒得很满,喝得又快又多。那些可恶的红酒仿佛眼泪的催化剂,害人在吃饭的时候依然要把墨镜戴上。我的心里充满了愧疚,那真是一顿糟糕的晚饭。饭店搞坏了食物,我搞坏了气氛。

他的话并不多,他只是一直在听我说。他假装没有看到我的泪水,他不会哄我,他更不会帮我把眼泪擦掉。他只是看着,听着。我知道,那些泪水可能会从他的心里流过。所以,我知道我是一个多么多么不懂事的女人。但是忍不住,镜子里的我再也没可能哭得如梨花带雨,只可能象被风雨肆虐过后的残花败柳。我其实并不悲伤,我只是伤感。

有什么样的爱情能够让人如此惨痛。我想,那些泪水不是因为我或他或爱情。那只是一种虚无。坐在西湖边的椅子上喝一杯茶,湖水依旧安静而幽黑。分手时的痛苦,难堪,厌倦,都是种激烈而短暂的感受,就好象猝死的青年人,终究会在记忆中被埋葬。而两个人在谈话中逐渐省略了一个又一个亲昵的称呼,慢慢的不再依偎在一起,最终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就好象一个如花美少女慢慢变成了一个面目可憎的老妇人一样叫人看在眼里唏嘘而无奈。那些哭泣,那些喘息和叫喊,慢慢的平静下来了,就好象从来没有过一样。既然我们现在可以如此安详的坐在一起,那么我们曾经拥有过的喜欢与狂喜,激情与热爱,是不是真正发生过的事情呢。每每想到此处,总是感觉无尽的空虚与绝望。那么它们会在几十年以后打动我那颗千锤百炼油盐不进的苍老心灵吗。

可是,亲爱的,这依然是爱情。这是一种超越了爱情的爱情。如果不能拥有,那么唯一不能做的事情是不要忘记,如果不能拥有爱情,那么就要想办法超越爱情。你看,其实我做到了。我只是在为了那些虚无而哭泣。我对他兴致勃勃的讲着自己的故事,从辞职到稿费收入,从编辑们的故事讲到专栏的故事。我知道那些故事已经离他的生活十分遥远,而他对那样的生活也并没有一点儿兴趣。那个晚上我象一个真正的神经病一样喜怒无常。可是,那是我觉得值得骄傲的事情。我对他说,其实你知道吗,我做的一切都是因为你。我想,他可能并不了解我的意思。你看,我们的爱情故事结束以后,我们两个人天各一方的独自默默的生活着,偷偷的背着人进步成长。因为知道有他在远远的观望着,因为知道那是一个在意自己的人,所以要努力过得快乐,好好的生活。这段爱情都教会了我们趋利避害,好好的爱惜自己,不要叫关心自己的人失望。所以,其实我很努力我很勤奋。虽然他们不能够换成钱来计算我的成绩。但是,我终于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人生中无奈的事情那么多,连爱情有时都也许不是对等的,或者有时对等,慢慢它也会变得不对等,所以才会有那些伤痛,有那些惨烈,有那些谁也左右不了的命运?还有那么多的束缚和责任,还有命运的戏弄与嘲笑。我们说我们要在一起,就好象自己能够做主一样。我们自己能够做主的事情实在是太少了。包括做自己喜欢的工作,爱自己爱的人,实现自己内心深处狂乱不羁的梦想。我们象一只只被焊在地面上的路灯,连发亮和熄灭的时间都是由别人来控制。我们要相亲相爱,我们想在一起,那又多么难。

其实,我依然是了解他的,就好象他了解我。我们只不过是不在一起了。就象那首歌唱的一样。我们变成了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只好各自曲折各自悲哀。我们交换着各自的梦想来实现。究其一生,我不可能象他一样变成一个敬业的工作狂,从早上八点到午夜时分一直泡在办公室里,我也不可能有那么旺盛的精力耐心涵养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处理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与琐碎事务。我这辈子也不可能成为一个事业有成的人物。但是,我也不可能为了任何东西放弃自己内心狂野飞翔的自由。他,也不可能象我一样随时背着行李在某个城市到处流浪,不可能想哭就大声的哭想笑就稀里哗啦的乱笑。他不可能和我一样自由,因为要先考虑身上的重担和责任感。唉。其实我们都何尝有自由呢。只不过,我一直没有放弃努力。亲爱的,我们不能做主的事情真的太多了,所以我在想,在人的一生中,自己真正想做,而又能做到的时候,一定要试着去尝试,哪怕能做成一件,那么就不会再有悔恨。我不想到了最后只能耸着双肩轻描淡写的说一声很遗憾我没有尝试过。所以,我现在没有工作,每天靠敲击键盘打出一个个的字来换钱;所以,我依然愿意无怨无悔的试着一直爱他。哪怕,哪怕这个世界一片死寂,再也没有任何回应。亲爱的,你看,我真的已经超越爱情了。

当空虚的泪水流走以后,我知道一切会恢复平静。他在我意料之中的向我告辞。我安静的坐在车子里让他把我送回酒店。我想要一个临别的拥抱,我知道那里面其实充满了爱意,但是只能用礼节的形式表达出来。我有礼貌的亲吻他的脸,那依然是熟悉而温和的感觉和味道。这个男人,和我一样,我们其实只是两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但是,这段感情,使彼此不凡。爱情和高潮一样,都是极端个人的感觉,那是一种世界上除了自己再也无法体会到的独特感受,若真彼此深爱,那就如共同高潮一样实在是可遇而不可求。可是,我们又能要求怎么样的不凡?最终的结局还是一个最平凡的结果。结束了就是结束了,重逢并不能改变什么。时过境迁之后,所有的一切只需交给时间,让它去把一切抹平。不知道最终会不会有一天,我们象两个真正的陌生人一样瞠目以对,无言离开。每每想到此处,忧伤就如潮湿的雾气一样将我重重包围。凝结成一滴滴真正的眼泪。

这一次的相见又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我知道自己是无法再继续朝南方前进了。本来还想看富春山水温岭日出和泰顺廊桥,现在,我只能乖乖的买一张机票回到家里那张舒服的床上,什么也不想只是发呆。辗转一夜,看窗帘缝隙间黑的背景渐渐变浅慢慢亮起来,我知道也是该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了。灵隐的香我已经烧够了年头,等所有愿望终得实现的时候可能还会回来,但是现在,一切还要靠我们自己煎熬。

你看,我又回到北京了。坐在出租车上穿越这个自己熟悉的城市。其实我也根本不喜欢这个城市,它气候恶劣,庞大得没有人性。但是,我在这里成长。这是我的故乡和根基。我熟悉这里的一切,那些纵横的街道,那些鳞次栉比的店铺,那些同喝一条水长大的人们。我虽然不喜欢,但是它不会让我感觉不安。所以,在回来的出租车上,我终于懂得了他。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的思维陷入了混乱。我在前面写下的今天,其实已经是两天以前的事情了。这两天在北京的日子,黑白不分昼夜颠倒,抽了无数多的烟,闭上眼睛全是他的身影,无意识的哭泣,陷入虚妄。我们都不能再指望通过爱情得到救赎,但是为什么我依然心存冀望?回到家里打开电脑,看见一封EMAIL静静的躺在邮箱里等待阅读。他说,和你说一会儿话,希望你晚上回到北京打开电脑就能看到它。电话里他说,你的身体没事情吧,既没见到你回信也没见到你写博客。这两天以来,我一直陷入了对虚无的纠缠。记录下这些文字,只不过是要提醒自己,有些事情是确实发生过的。否则当我的记忆碎片渐渐模糊消散,那一切会变成一个永恒的迷题。总是这样,那些转瞬即逝的光阴,那些不能确定的命运,那些虚实不定的世事,都会让我感觉到莫名的焦虑和长久的忧伤。其实,在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意识到了这一点。那时候开始我早已经知道,此后的日子里,我永远也无法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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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多言语.

这一篇,曾打倒了多少人的坚强.

有两个BLOG。

一个是这里的DONEWS,用了好久了。。查记录,能查到前两年的。。

刚开的时候,BLOG还没有开始风行,记得,好象是跟XIXI的吧。。。

一个是QZONE,用了没多久,不过喜欢那个心情记录,如果在这里,想写一句话又要开个新的日志的话。。

挺麻烦的- -+所以常常更新心路里程,貌似有100多了。

 

两个BLOG的分工很明确。

这里给极其好的朋友看,知己看,陌生人看。

那里给同学看,给一般的朋友看。

 

很久以后,我在QZONE的更新会比这里多么?

如同我写的日记,在那一本的会比思想的多么?

只是。。当初那么好的三个姐妹,现在也只有我在坚持DONEWS了。。

当初那些纠结的故事,也走到了尽头。

我甚至觉得,只有关于电影的东西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到这里。。

可是,又可是,当DONEWS不稳定之后,我在无法登陆的前提下,把霸王别姬的评论放在了QZONE上,引发了和李伟健的一场没有硝烟的“争论”?

蝶衣啊蝶衣。

只好把自己叫做一个莫名其妙的名字:莫糖糖。

真是毫无来由,只是偶尔打的。

却又下定了决心,“莫糖糖的字典里没有爱”

这样的确很好。

 

我要选化学了。

惊讶吧。

大家都惊讶吧。。。

 

我真的思维混乱了,想到什么就写什么。。。

这里真的还会有人来么?

看到一天比一天少的点击,我突然想到,大概,会有心来这里的,只剩下我自己,还有你了吧。

虽然不觉得这里 的东西都为了你而写,只是,又好象只会有你看的样子。

 

那么,就让我说一下:一起努力吧。

 

虽然又一次是别人的决定。

可是这一次是欣然接受的。关于高二选化学的事情。

这次期中考给我很的的打击,让我不得不惊醒,,,,又在昨天看了霸王别姬。。

默默。老娘承认我的思维真的陷入了混乱。。

太多的事情不得解决啊!

只是,可以明确了,那就是心情,一定要保持好心情~

每天和上帝打招呼~

一定要努力向上,拥有好问的精神!

要学会独立!

看阳光晴朗,就算我住在广寒宫,也能反射太阳的光。

恩,就这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