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实际上是我的一篇论文题目。
经济观察报的作者们是否有意形成独特的群体风格从来没有人考证。但是在橙色新闻纸上出现的句子越来越集中的表达一种态度和情绪。除去书评和生活方式,覆盖 版面大半的面积内,他们的语气如出一辙:戏剧性叙事、横向大跨度联想、历史、情绪化特征……从前主笔许知远的招牌几乎传染全体作者。和其他受人尊敬的媒体 不同,南方周末在他们面前几乎显得过时了。
在方军先生的idea blog上,一位年轻人留下了千字的评论,作为“小偷”式的接近“非常优秀的新闻人”的尝试。同样作为访客,我却毫不客气地留下一句意义含糊的话:风格有时候是文字的致命伤。
致命在汉语中可能是过分严重的一个词,以至于微软在windows著名的蓝屏中出现这个词汇(就是那个吓人的“致命错误”)的时候,很多中国用户显得过分 惊恐而不知所措。但是,文字在表达事实或作为事实的观点的时候,实际上经历两个阶段,在《如何阅读一本书》中,两位作者不断重复了这一观点:首先是作者的 写作,在另外一些人那里被称为“编码”,然后是读者的阅读,“解码”。在作者的写作中,风格造成了定势和惯性,作为工具的语言中就因此潜藏了纯粹因为语言 本身的习惯(很大程度上是风格,当然也可能是语法和其它语言习惯)而导致的思维结论,这是否包括在作者事实性的思考中呢?我的回答是不,因为这样的结论可 以脱离事实而存在,张五常并不希望我们去想“实际上不存在的事”。当然,风格写作可能为作者的个人名誉及写作兴趣带来收益。在文字被阅读时,风格的文艺特 征又可能把读者引向一个并不必要的欣赏心态中,就像金庸的小说对大多数人而言并不能作为历史素材来阅读一样,沉迷于风格与沉迷于情节都是致命的阅读。
中国古代的“以文害意”很简洁的描述了这一现象,只是缺乏原理的解释。
那个和我一样年轻的人在他的评论中,不断出现“自恋的痴语”、“尖锐地说出了我们青春的缺乏”、“集体意识开始崩溃”一类词汇,而自称为“年轻人”喜欢用 “我们”作为第一人称代词的习惯都是某种许知远的痕迹。当他在后面写下“下面是一点散乱的篇章,作为投稿,因为很烂”,一方面他过分紧张忘记了blog的 排列顺序是后发表的评论在上面,另一方面简单的放弃了所有风格而采用了他实际上的语言习惯,可能同时心里并不真正认为“很烂”——这不是讽刺,事实上我也 如此。
当你被迫采取不属于你本来的风格写作时,风格就完全成为致命伤。我在这里并不因此责怪风格的原创者无意间留下了这道伤,他们的影响力并非他们的初衷。
尽管在写作中风格可能是下意识的,而一个好的习惯总是如好的分类好的排列一样降低了思考的成本,但是风格的实质绝非文字排列的规则。这个规则只可能是语法 ——我们已经在语法中才丧失了太多成为诗人的可能——那些被动的风格采纳者实际上把语法的规则扩大,甚至大过了思维本身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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