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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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先得,下午发送。
在google裏搜索elgoog(google反過來)
所有搜索結果出來后,點擊第一個,你將會驚奇地發現,所有google的内容都反過來了,非常有意思!最爲搞笑和驚奇的是,反過來的google搜索引擎仍然可以繼續使用。
相關類似網址:http://www.alltooflat.com/geeky/elgoog/

類似的,在baidu搜索udiab,顯示出來的内容也都是反過來的。
相關類似網址:http://www.udiab.com

在木禾等 MSNING 的朋友的介紹下見到了 MSN Messenger 7 的概念圖,這次是清晰版的,關於它的詳細功能描述及介紹可以見這裡:
Microsoft将展现全新的MSN Messenger 7.0
来自赛迪网的一篇文章:CNNIC与3721口水战:抢注奥运名人是否侵权。有人抢注杜丽和王义夫的中文域名,双方的解释分别是:
对于注册名人名字的行为,CNNIC表示无法制止。“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不能以人名为域名的规定。”CNNIC办公室主任刘志将认为,CNNIC与3721不同,“作为国家机构,我们只保护具有公共权利性质的名称,但对于人名,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我们没法管理。”
而3721的意见截然不同:
“CNNIC 这种行为太不负责。”3721公司总经理齐向东表示,3721严禁注册商违规接受注册知名人士名字的服务。“我们3721一直注重保护名人的姓名权,个人 或企业在注册网络实名时,不仅要经过系统过滤,还要进行人工识别,检查营业执照,类似情况在3721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按照3721的 逻辑,名人的中文域名是不能被抢注的,是“太不负责”的。我不明白3721如何保护名人的“姓名权”,因为中国人同名同姓之多,难以统计。稍微有点法律知 识的人都知道,个人的私有财产、名誉、俏像等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唯独姓名不在保护之列,原因很简单:谁都可以使用任何的汉字来做自己的名字。除非法律规定 不许同名同姓,否则个人对自己的姓名绝对没有什么“权利”可言。3721如果真的要维护所谓名人的利益,实际上他们是在严重地剥夺了大众对汉字的使用权。
我 对3721的这种逻辑和做法并不感到惊讶,在中国持这种逻辑行事的大有人在。这种逻辑的根源在于法治和平等的社会原则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法律的界线不清 晰,因此很多人是在凭着自己手上的权力或者基于自己的利益对某种事例作出自己的诠释。3721对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注册网络实名时,不是先检查有没有人 已经注册过,而是先要人家证明自己对将要注册的网络实名的合法拥有。3721如果只是一个网络域名的注册公司,它为什么要审查别人的“名称合法权”?恐怕 3721没有这个权力,也无法担负得起解决域名争议的责任。是否侵权,不是一个域名注册公司或者网络技术公司的范围之内的事。
相比之下,CNNIC的解释有水平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