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律通讯

北京大学法学院-雅虎互联网法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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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国家还是自由市场?

——评桑斯坦的《网络共和国》

毛晓秋[1]

         17767月,北美13州代表齐集费城,向全世界宣告,英国的暴政被推翻,一个人人平等,以生命、自由、幸福为目标的共和国从此矗立在人类政治文明史的转折点上。时隔220年,电子边疆基金会(EFF)创始人之一约翰·佩里·巴洛(John PerryBarlow)通过互联网向全世界发出宣言:网络空间不欢迎工业世界的政府以未来的名义,我要求属于过去的你们,不要干涉我们的自由。我们不欢迎你们,我们聚集的地方,你们不享有主权。[2]以巴洛为代表的早期互联网英雄乐观地坚信,网络世界的疆界及其治理之道,将从我们的集体行动中生发出来,将从伦理、明智的自我利益和公益中产生出来,物质世界的政府与法律不适用于虚拟的网络空间。

         互联网技术是否真的能创造一个生而自由的无政府地带?互联网治理问题的浮出水面,再现了当年经济学界以及社会理论界对市场与国家关系的热烈辩论。与巴洛笃信的自生自发秩序恰恰相反,芝加哥大学的凯斯·桑斯坦教授力图恢复杰弗逊等美国国父的建国理想:合众为一,构建一个由公民组成的网络共和国。

         巴洛等人乐观地相信,单凭互联网的习惯、观念等不成文法,就可以创造一种更加人道和公平思维的文明,而政府的意志永远代替不了人类的智慧[3];但业界内外众多人士已经发现,网络空间的自由放任不但不一定自动产生普遍适用的规则,反而可能引发一系列意想不到的问题。垃圾邮件阻塞网路,计算机代码侵犯隐私、互联网的开放与共享遭遇大型媒体垄断知识产权的阻力,更不消说席卷全球的病毒风暴与网络犯罪。层出不穷的高新科技难题正在挑战传统的法律、管辖与主权,也急切期待崭新的治理规则。

         网络不仅衍生出了无穷无尽的技术陷阱,也对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构成了危机。《网络共和国》旨在揭示这一问题。该书首先始于一项思想实验:微软大王比尔·盖茨曾自豪地预测:未来的某一天,科技将极大地帮助人们过滤他们的所读、所看、所听,电视、计算机和网络将保证消费者按照个人口味和喜好订制报纸、杂志、电影以及购物。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网络上大量不胜枚举的事实已表明,传播体系的个人化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然而桑斯坦并没有为此沾沾自喜。他担心,数字化生存的消费者日益掌握了强大的信息过滤、筛选功能,这不仅可能导致大量信息人为流失,造成消费者口味的单一化,更重要的是会降低民主社会成员之间的共同经验,乃至加速小群体内部的封闭和极端化。19世纪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早已发现,民主社会天然地易于促成个人主义的形成,并将随着身分平等的扩大而扩散,[4]而现代社会的互联网无疑将这种潜在的离心力放大了成百上千倍。一塌糊涂BBS站务选举的研究者曾指出,一塌糊涂的民主进程的真正问题也许不在于选举中出现的不正当现象,或者选不出合适的站长以及论坛版主,而恰恰在于参与选举投票的人实在太少。人们在一定程度上把物理世界中对政治和他人的冷漠带进了BBS中。[5]

         桑斯坦试图提醒并改变这一局面。他倡导创建公共论坛,并将改善的力量诉诸于大众媒体和政府管制。尽管斯坦福大学的莱斯格(Lawrence Lessig)教授一直不遗余力地抨击大型媒体垄断既得利益、禁锢文化和创新[6],桑斯坦仍对大众媒体承担起公共论坛的社会角色寄予厚望。公共媒体可以为成百上千人提供未经筛选的话题和观点,一些流行的门户网站还可以通过链接、广告等发挥类似的职能。媒体可以促成经验的共享和共同的社会关注,从而为人们的交流提供更多可能。

         政府管制是倍受抨击的对象,桑斯坦却在《网络共和国》里为它正名。西方经典自由主义理论充满了对政府的不信任,自洛克、卢梭以来,思想家们认为,政府常常容易滑向个人私利与专制的边缘,因此需要小心提防,必要时人民有权予以更换。桑斯坦的心态似乎更为平和、积极。首先,历史事实证明,巴洛等人自诩的网络无政府地带,不仅不是私人创造的产物,而恰恰归功于政府一手缔造;互联网的诞生乃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国防部无心插柳柳成荫的结果,直至最后走向商业化,大部分脱离联邦政府的监控。关于美国互联网政策的精彩论战也展现了社会精英阶层理解政府管制的分歧:开放软件的开发者埃利克·S.雷蒙德(Eric Steven Raymond)等人片面地认为,管制就是持有特权的一方采取的强行支配,因此应当坚决予以反对。但莱斯格教授举美国契约法、限制财产法、反托拉斯法以及拆分美国电报电话公司为例,证明政府同样可以打破垄断,补救市场失灵(参见中文第9697页)。如果没有政府在背后支持,如亚马逊网站这样的财产所有人就必须自行运用高科技抵御黑客的入侵,或者聘请私人警察。如同17世纪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所忧心忡忡的,在一个真正的无政府状态中,一切将诉诸实力,一切将重返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

         互联网是无形的思想世界,要探讨政府在这一空间里的权力边界,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权利层面上的言论自由问题。得益于美国哲学家和教育家米克尔约翰(Alexander Meiklejohn公言论绝对自由的观点[7],桑斯坦主张以民主的商议democratic deliberation)为原则(参见中文第108页),衡量政府管制言论的范围。现实中的美国宪政体制的设计,如代议制度、权力分立与制衡,乃是为了确保最后出线者的深思熟虑,以及决策体系的广为人知;将联邦制的基础落实在人民个体而非联邦各州的身上,则是希望塑造关注公益(common good)的积极公民,通过在公共领域的讨论、辩论、交流,缔造美国公民的社会共识和公共关怀,从而激活美国政治社会生生不息的爱国源泉。桑斯坦深谙杰弗逊等制宪者的立国之道。然而他发现,迅猛发展的现代互联网技术正在显现出与之相左的面貌:对信息的过分过滤,不仅会使人民相互交流的领域与可能性日益缩小,最终甚至会导致社会共识的萎缩,结果成为走向封闭的美国心灵[8]

         正是出于这种忧虑,桑斯坦要为赛博空间(cyberspace)呼唤更崇高的精神意涵:一个由公民而非消费者组成的网络共和国。桑斯坦意在通过《网络共和国》提醒人们:网络社会的和谐自治最终取决于公民的自觉行动。《网络共和国》也可以视作美国《独立宣言》在现代的一声回响。什么是真正的自由?当人人将自由视为不言自明的真理时,现代人却往往将自由与自由竞争混为一谈。自由市场打造消费者主权,消费者口味与市场供求决定一切;自由国家则缔造政治主权,它首先考虑的是在公共领域里以理服人;政府的权力既来自人民,也并非个人意见的快速呈现以及多数观点的简单加总。网络世界的广袤空间始终离不开慎思明辨的民主作为引导。技术的无限进步并不能改变人类作为政治动物这一本质上的生存状态,霍姆斯的友人布兰代斯法官的话也许对现实和虚拟的两重世界均为适用:

那些为我们赢得独立的人相信,我们国家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能够自由发挥他们的天赋,在政府里,慎思明辨的力量将胜过独断专行……他们相信……没有言论和集会讨论的自由,一切将是徒劳无功的……自由最大的敌人是疏懒的人民;公共讨论是一种政治义务,这应该是美国政府的基本原则[9]

 

Republic.com

by Cass Sunstein

《网络共和国》

凯斯·桑斯坦著

黄维明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6

        

 

目录

致谢

第一章 我的日报

第二章 模拟与理想

第三章 分裂与虚拟串联

第四章 社会粘性与信息传布

第五章 公民

第六章 什么是管制?一场论战

第七章 言论自由

第八章 政策与提案

第九章 结论:网络共和国

后记


[1] 毛晓秋,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级法理学法学硕士研究生。

[2] 见约翰·佩里·巴洛:《网络空间独立宣言》,赵晓力译,《互联网法律通讯》,北京

大学法学院-雅虎互联网法律中心办,2004年第2期,第1719

页;网络原文参见http://ww.eff.org/~barlow/

[3] 见赵晓力著,TCP/IP协议、自生自发秩序和中国的互联网法律》,网络链

接参见http://www.ccer.pku.edu.cn/en/ReadNews.asp?NewsID=898

[4] 见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商务印书馆,1997,第625627页。

[5] 见刘晗:《一塌糊涂BBS民主进程简评》,《互联网法律通讯》,第2期,

16页。

[6] Lawrence LessigFree CultureHow Big Media UseTechnology and

the Lawto Lock Down Culture and Control Creativity电子文本参见:

http://www.free-culture.cc/

[7] 公言论(public speech)指与统治事务有关、代表人们参与自治过程的言论。

见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贵州人民出版社,

2003,第6676页。

[8] Allan Bloomthe Closing ofthe American Mind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c1987.

[9] 转引自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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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5年05月04日 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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