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摆弄文字的网丐

IT评论

  DonewsBlog  |  Donews首页  |  Donews社区  |  Donews邮箱  |  我的首页  |  联系作者  |  聚合   |  登录
  72篇文章 :: 0篇收藏:: 299篇评论:: 4个Trackbacks

公告

贾敬华:在一位恩师的指引下,误打误撞进入了文字圈。当时,“网吧黄页”(http://www.16288.com)刚刚成长,我也是从那时起开始摆弄文字。对文字浓厚的兴趣让我一发不可收,我成为了一名专职的编辑。八年IT行业从业经验,丰富的社会阅历,不畏艰险的精神,伴随了我的坎坷成长路。非常感谢一直鼓励我,批评我,指引我的各位前辈和老师们。 禁止非法转载本站文章,否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各位想约稿的编辑,请邮件联系我吧。 E-mail:entermaster@126.com

文章

收藏

相册

网吧技术

网吧专题

休闲娱乐

存档


正在读取评论……



  北京市工商局日前规定,从
81日起,北京地区的网店经营者从事买卖前必须先注册营业执照,这就是所谓的北京网店新规。79日,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表态称,购物平台网站上的“北京卖家”都将服从于网店新规,包括淘宝和易趣的北京卖家。

  
北京工商局是政府部门,对于即将实施的北京网店新规,用户只有遵守的份儿。不过,令人气愤的是,全国各省份只有北京一个地区实施网店新规,这是为何?更重要的是,对于网店业主来说,北京网店新规非常不合理。目前,以网络购物为代表的C2C仅仅是处于起步阶段。对于这样一个新兴产业,政府要做的是大力扶持,而不是用政策阻碍其发展。客观地说,北京工商局出台的这一网店新规,其实是在扼杀这个正在成长的新兴行业。

  
不可否认,网店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假冒伪劣及欺骗用户的现象,但这并不能成为强制网店办照的理由,因为执照的力量是有限的。不妨看一下现实中的实体店面,一些超市和一些小商店,都在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可在实际经营中仍然会出现假冒伪劣及欺骗用户的现象。网店是一个虚拟的商店,用执照去约束其守法经营显然是非常荒诞的做法。

  
在北京工商局出台网店新规事件之后,我们奇怪的看到了一家名字为“名索”的公司。一句网店业主称,北京工商部门通过名索公司提供的技术,可以搜查网上存在的北京无归网店,并且进行查封。只要用户交纳500元的费用,并在名索注册,就成为了正规的网店。令人不解的是,难道在名索公司的网站上注册,就相当于在北京工商局注册了吗?

  
仔细查了一下名索公司的背景,居然是一家私营公司。至此,我们可以断定,所谓的北京网店新规,是一家私营公司与北京工商局“联手”推出的新规则,这也让我们不由想到了狐假虎威的故事。狐狸就是名索公司,老虎就是北京工商局。作为政府部门的北京工商局,理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来扶持网上购物这个新兴的行业,因为这个新兴的行业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据悉,现在通过国内购物网站网站,直接解决就业的人口超过30万,间接就业机会超过60万,对物流、生产等周边行业有极大带动作用。对于这样一个对社会做出非常大贡献的行为,政府一味封杀,意欲何为呢?

  
如果说北京工商局出台的网店新规是为了规范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不如说网店新规正在扼杀网络购物这个新兴的行业。经历了多年的发展,网络购物虽然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其市场份额却不足零售业总额的1%,而美国网络购物市场份额占零售业总额的3%,韩国更高,占7%。最近几年,国内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网络购物的兴趣,解决了就业问题,也为政府减轻了负担。早在几年前,政府先后出台鼓励大学生及下岗人员就业的政策,并且出台了免税的优惠政策。对于解决了30多万人就业问题的网络购物行业,政府为何不能多宽容一点呢?

  
我国的互联网应用目前仍然在起步阶段,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也刚刚进入正轨。此时,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利好政策的扶持,而不是一味用不合理政策扼杀这个行业。更重要的是,身为政府部门,千万不要成为其他企业的虎皮。令人痛心的是,北京网店新规,俨然成为了名索这只狐狸所披的虎皮!



Trackback: http://tb.donews.net/TrackBack.aspx?PostId=1321301


[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8年07月18日 8:49 AM




正在读取评论……

发表评论

大名:
网址:
验证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