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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周刊比较多,而每份周刊亮相的时候,还都能拿出点出彩的东西来。前些天某周刊大谈“贱客”,今天看到某周刊,针对同类事情,大谈的是“哄客”。前者是评论贱客怎么犯贱,后者是阐述哄客怎么围捧丑角(其实也就是前者说的贱客)搞娱乐狂欢。据说,哄客集群内还有赞客、笑客和骂客的分别。

显然,最近一段时间,“客”已经比较泛滥;而芙蓉以来,又掀起命名“客”的新高潮。

谈哄客的,是朱大可的文章“从芙蓉姐姐看中国哄客的仇恨快意”,朱认为“芙蓉姐姐、程菊花、流氓燕、红衣教主以及全体‘超级女生’预备队,在短短数个月里大量涌现,形成巨大的“丑角”风暴”,而“哄客是丑角的同谋”,“丑角时代的最强音”恰恰是哄客所发出的。

谁是哄客?朱大可的判断斩钉截铁:“丑角时代的真正主角,既不是丑角本身,也不是大众媒体,而是那些渴望民间丑角诞生的娱乐群众。……他们汇聚成庞大的‘哄客社会’”。据朱分析,中国的哄客主流,是骂客,直骂得民族心灵被戕害,而且,“自从BBS成为中国最大的言论平台以来,仇恨话语就成为互联网的主要应用语言”。

朱大可如此毅然决然地把哄客的帽子全戴到“娱乐群众”的头上了,而竟那么轻易地将“大众媒体”摘择出去。这种思维有些吊诡。

“娱乐群众”不是无辜的,甚至是哄闹的最坚实、最丰厚的基础,但少了大众媒体与其互动,哄闹就做不到甚嚣尘上——即便有了互联网,也做不到。此番芙蓉盛开,滥觞于北大清华莘莘学子的起哄架秧子,但其真正转折向高潮部分,如果没有各种形式的大众媒体鼓噪介入、推动拓展,向着全社会扩音呼号,能有今天的态势么?至少在目前,大众媒体、互联网传播和“娱乐人群”的“互动”,作为一种整体性的力量,才能成就一番热闹的轰动、制造大一点的事件。

大众媒体如果不是哄客,那看来需要为它们单独命名一“客”?

(200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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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5年07月12日 1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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