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31

去年百度“框计算”发布,我曾写过一篇《框不住的未来》,发表了一些简单的看法。不过,框计算一年来没有太多实际的进展,直到现在。你搜索“豆瓣电台”,现在可以直接在搜索结果页面收听音乐;搜索“植物大战僵尸”,也可以直接在结果页面玩游戏;未来,还会更多。

简单说,通过与特定网站和开发者的合作,百度搜索不仅仅可以读取规定的XML格式的数据,而且可以将产品和服务,封装成一个应用,直接在百度搜索结果页面运行。这样,百度搜索开放平台就不仅是一个数据汇集和流量分发的平台,未来很有可能成为一个面向最终用户的终极应用平台。

前几天跟百度首席产品设计师孙云丰有过一次直接沟通,对于百度应用开放平台将怎样改变产业生态,我表达了我的担忧。

1. 搜索与互联网生态。十多年来,搜索引擎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形态变化,即使是Google的整合搜索,也只是将图片、视频、新闻、实时内容、博客、论坛、地图等搜索结果,整合到Web搜索中,其最终效果,仍然是将用户导向目标网站,毕竟,搜索只是互联网众多应用形态中的一种,框不能取代其他。而且由于百度框计算太新,对互联网商业生态的影响太大,我们无法提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在涉及生态环境的问题上,先破坏后治理,基本上是一条不归路。

2. 流量黑洞。随着可以在百度搜索结果页面运行的应用越来越多,百度是否会成为一个只进不出的流量黑洞?用户不再需要通过百度访问目标网站,一旦越来越多的用户形成这样的习惯,百度将成为一个流量终结者。我同意搜索引擎需要与时俱进,需要不断进化,但对搜索引擎的流量分发功能的巨大改变,是否会造成不可逆转的生态灾难,我有疑虑。

3. 马太效应。由于百度的应用审核机制和用户需求匹配机制,以及独特而醒目的应用呈现方式,被百度认可的应用,将获得更高的用户使用率,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比方说,用户搜索佳能数码相机,百度以最好的位置和最佳的呈现方式,给出京东商城的报价和购买链接,对其他电子商务网站来说,就近乎屏蔽。在极端情况下,任何一个细分领域,只有一两家网站能从百度受益,其他的几乎难有出头之日。程苓峰所担心的,中国互联网上出现一个“百度系”,是很有可能的。

4. 技术歧视。有能力按百度要求开发应用的网站,相比那些没有能力的网站,就更“权威”吗?

孙云丰说,应用开放平台最初的,也是惟一的出发点,是用户体验。用户搜索“QQ下载”,大量的假QQ真木马,搜索“海尔售后”,大量的假售后真骗子,搜索“开心网”,大量的假开心真山寨,都是对用户极大的伤害。与其跟恶意SEO长期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不如改变规则,突出权威结果。这想法没问题,但“权威”则问题很大。我不知道,一个淘宝卖数码相机的小店,是否就一定不如京东商城权威。

孙云丰还认为,一些互联网商业模式,需要根据用户需求来调整。比如网络小说《斗破苍穹》,每天可以得到百万级别的搜索量,其中九成以上的用户只是搜索免费内容,他们不会选择付费阅读。这时候《斗破苍穹》的广告价值,可能远远超过收费价值。问题是,具有广告价值的网络小说,只占极小的比例,为少数热门产品,改变成型的商业模式,可能性有多大,对盛大文学们来说,是个很大的问题。

孙云丰说,百度应用开放平台,对开发者是完全免费的,跟百度的广告系统无关,但在结果排序上,广告的优先级要高于应用。不过,由于我上面提到的马太效应,未来对应用的争夺将越来越激烈,对很多企业来说,这是个生死问题。这些竞争性应用怎样审核,怎样匹配,怎样排序,也必定会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

2010-08-26

谷歌拒绝审查事件发生后,国内搜索市场忽然兴奋起来。已有的小搜索引擎开始发力,挖人、抢代理、加大推广力度,直至最近搜狗独立,并获得云锋基金投资意向。国家队也蠢蠢欲动,人民日报推出狗搜,新华网跟中移动成立搜索引擎合资公司。

国家队并非市场行为,人家是为了和谐以及其中的利益,故可称之为意识形态优先的搜索引擎,打法不同,这里不提。

腾讯搜搜、搜狗、网易有道等商业搜索引擎,在搜索请求量上,市场份额都不到1%,营收份额稍微好一点,搜狗和搜搜都超过3%(Update:谢谢小川提醒,我把两个数据弄反了,应该是搜索请求量超过3%,营收份额不到1%)。他们之所以忽然兴奋起来,原因无他,谷歌中国过去占据大约三成多的营收份额,两成的搜索请求量份额。或如张朝阳所说,这是个“值得尊敬的市场份额”,Google可能不会太满意这样的份额,但却会让这些小搜索引擎相当满意。

不过且慢,各位搜索大佬,你们真的认为Google的失地可以轻易被你们拿走?

我不知道中国到底有多少忠实的Google用户(姑且不算那些一直使用Google.com,从来不用Google.cn的用户),看看下面这张图,Google.cn的失地几乎被Google.com.hk全盘接手,在流量上,Google.com.hk才是.Google.cn的完美继承者,而Google.cn的流量也没有下降到惨不忍睹,只是跌到2008年的水平。

我的感受:

1. 确实有一批死忠的Google用户,哪怕翻墙过海也要用Google;

2. Google并没有给小搜索引擎留下一个“值得尊敬的市场份额”,所以本质上他们争抢的不是市场,而是用户,但,争取Google用户,他们够分量吗?

3. 比较而言,那些没有意识到自己在使用哪个搜索引擎的用户,可能更容易争取,而这些用户一般而言,大约不会是Google的用户,或者说,仍然在使用Google的用户,会对搜索品牌有非常强烈的自主意识,所有有企图的搜索引擎,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2010-08-19

《连线》杂志主编克里斯·安德森的文章,总能引起行业的讨论和思考,比如他提出的长尾理论,比如免费经济学。这一次他断言:Web已死。Wired杂志的原文:The Web Is Dead. Long Live the Internet

插一句,新浪的中文译文在这儿,不过新浪把Web、Web sites全都翻译成一个词“网站”,弄得文章的意思完全混乱,好像Web的发明者Tim Berners-Lee当年只不过发明了一个网站。此外,把Push技术翻译成“强迫”,也相当搞,倒是很贴近新浪们的思维模式。我的疑问是,译者不懂,新浪编辑也不懂吗?

言归正传。不出所料,安德森再一次引起激烈的争论。我猜测,由于《连线》杂志弄了个昂贵的iPad版应用,首期大获成功,安德森受到启发,才有了Web已死的结论。但我非常怀疑连线那个iPad应用是否会持续成功,尤其是等到大家尝鲜的意愿降低之后,是否还会对这个一期杂志超过500兆的大块头感兴趣。

安德森提供了一张美国互联网流量比例图,来证明Web已死。

你从图中看到了什么?所有互联网应用类型的比例都在下降,只有视频在上升。但视频是什么?起码对YouTube这样的主流视频网站来说,视频仍然在Web上传输。而且,视频是大流量应用,访问一段视频所占用的流量,可能超过访问几百个网页,视频占比高毫不奇怪。在所有的互联网应用层协议中,HTTP协议迄今仍然是适应性最广、承载能力最强、最普及、发展最快的协议。

作者说,人们经常把Web和Net搞混,但我觉得恰好是作者自己搞混了。作者认为,商业的牟利性,会让Web趋向于封闭、私有,并且会通过精细化的用户体验,直接让用户掏腰包,而不是通过漫无目的的横幅广告赢利。同时,商业的积极介入,让大者更大。比如Facebook控制了超过5亿人的私密交流,与其说它是个Web站点,不如说它自身就是个网络。再比如,排名前10的网站在2001年占据了美国31%网页浏览量,在2006年占40%,而到了2010年已占到约75%。

这真是概念混乱到无以言说。Facebook再大,也仍然是Web的一部分。你即使只通过iPhone应用访问Facebook,你也仍然是在访问Web,只不过换了个访问方式而已,不是通过浏览器,而是通过应用。而且,封闭、私有与否,跟Web毫不相干,这只是个访问权限控制的问题。

在任何领域,大者恒大都是一种常见现象,在Web上,大网站也同样更容易获得用户、流量和收入,但Web上的大者,却并不总能保证恒大,2000年之前,AOL才是真正的巨无霸,2004年之前,你听说过Facebook吗?

我更愿意把《连线》的这篇文章,看成是唱给乔布斯的赞美诗。作者对iPad备加推崇,却似乎忘记了,iPad上绝大多数需要联网的应用,联的那个网,仍然是Web。

实际上,Web技术的发展,让Web变得越来越无所不能,这正是移动互联网能够风云突变的最关键的前提。同时,移动互联网的迅速进步,不是弱化了Web,而是更加强化了Web的地位。

这篇文章也确实提出了一个问题,只是没有作者演绎得那么宏大。这个问题就是,以应用程序为核心的移动互联网,是否将完全替代手机上的Web浏览器。如果文章的标题改成《手机浏览器已死》,或许更恰当。这可能是这篇文章提出的惟一有价值的问题。

在苹果的App Store中,你输入“Twitter”搜索,可以找到3000多个iPhone应用。而实际上,Twitter自己既提供了适合手机浏览器访问的移动站点,也提供了官方的手机应用(iPhone版和Android版)。

在iPhone上打开浏览器中的Gmail,其体验与本地应用几乎无差异甚至更好,但用户可能还是更喜欢打开一个应用而非浏览器。

造成此问题的原因,并不是Web已死,也不是商业的力量,而是手机自身的局限。手机不方便输入,浏览大网页也很成问题,应用成为最简洁、最直接的访问特定Web服务的方式。即使YouTube已经完全支持手机浏览器,你或许还是喜欢直接打开YouTube应用,而不是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youtube.com。但在桌面上,你却通常不太需要一个YouTube应用,因为浏览器已经足够方便。

此外,3000多个Twitter相关应用,总有一款可以满足你的特定需求,这也是手机作为一种个性化设备的特点之一,也是App Store长尾模式的魅力之一。手机应用的日益丰富,为Web带来更多个性化色彩和新机会。Web不但没死,它正在准备迎接更大的辉煌。

2010-08-17

锦书,是盛大的电子书阅读器Bambook的中文名。现在除了限定的3500个测试者,你在市场上还买不到这个产品。

但这丝毫不影响盛大文学急风暴雨式的炒作,《海外权威媒体赞赏Bambook》、《名人盛赞盛大Bambook:是国内最好的电子书》、《美国乔治敦大学EMBA学员赞盛大电子书Bambook》、《海外媒体聚焦盛大发布电子书2.0-Bambook》……不见其人,先闻其声,这种炒作功夫尽管与陈天桥的风格相距甚远,但就冲这躲不开的宣传攻势,确实得“盛赞”一个。

这样的炒作,一下子就让盛大文学成为所有电子书阅读器厂商的竞争对手,而这很可能让盛大原本的计划落空。今年3月,盛大隆重发布了一人一书计划,其要点是,盛大提供一整套软件、硬件规范和在线书城解决方案,推动整个出版产业向数字化转移。现在盛大过度炒作其阅读器,让大家几乎忘记了云中书城才是它的业务核心。大多数阅读器硬件厂商,会选择拒绝接入盛大的云中书城,因为盛大看上去是要通吃产业链的所有环节。

我同意这样的观点:所有可以被数字化的内容,终将被数字化,文本、音乐、视频、报纸、杂志、图书,概莫能外。但我同时认为,盛大还不是那个整合产业链的最合适的角色,它距离图书产业的核心仍然太远。盛大和亚马逊不同,后者已经是图书零售市场举足轻重的角色,Kindle的革命,恐怕很难发生在锦书身上。盛大不是亚马逊,它在图书产业的位置很边缘;盛大也不是苹果,它既没有成功的软硬件整合开发的经验,也缺乏品牌号召力。在中央书城与零售终端之间,内容与渠道之间,出版商与读者之间,通吃与合作之间,锦书很明显还没找到自己的恰当位置。

根据《2009—2010中国出版业发展报告》披露,2009年中国图书出版品种27.57万种、70亿册,整个传统图书出版产业的总产值不到800亿元。但请注意,这其中大约70%,是各类教材、教辅贡献的,据说教辅的出版量仅占行业的一成,但利润却占行业的六成。如果去掉教材、教辅,图书产业的市场规模只有200亿元左右,还不如盛大所在的网络游戏市场的规模大。丰厚的教材、教辅利润,让图书出版业根本无心迎接数字化大潮。

起点中文网的确成功地培养了部分用户的付费习惯,盛大的期望是,迅速扩大这个群体的数量,让付费者无处不在。就像当初的盒子计划,盛大的企图当然不是为了将已有的用户带入客厅,而是为了凭借对客厅电视机的控制,来获得更多的娱乐用户。锦书也不是为了给在线阅读的用户提供更多的阅读手段,因为在已有用户身上打主意,并不会产生增值。盛大的预期一定是,通过阅读器硬件,让更多不上起点网的用户也成为它的付费用户。

我怀疑盛大高估了起点模式的普适性。在起点网上付费“等更”的用户,不见得会花钱下载一部完整的电子书。等更是一种社区体验,而非严格的阅读体验,换句话说,为等更付费并不等于为内容付费。其中的区别,有过社区运营经验的人自然会有体会,一旦脱离了特定的社区环境,用户的付费意愿会直线下降。

我希望盛大的数字图书零售构想能够成功,因为你不能指望保守、封闭的中国图书产业会自我革命,外部的棒喝或许更有效。但说实话,就目前而言,锦书更像另一个盛大盒子,而不是另一个Kindle,另一个iPod。

2010-08-12

李开复离开谷歌中国创办创新工场,已经快一年了,期间我从未去过位于清华科技园的创新工场。今天中午,我第一次吃到了那里的免费午餐——不如谷歌中国的丰富、高档,但很家常、很可口。

创新工场的办公环境,可以说拥挤不堪,但似乎有种魔力。工友们乐于呆在这里,或许这就是白手起家的那种感觉吧。不过很快,他们就会搬到第三极大厦,四倍于目前的办公面积。

创新工场从第一天起,就承载了很多的怀疑。李开复似乎并不在意,他只是为了自己的一个愿望,原本就不是为了打消别人的怀疑。尽管他也承认,创新工场一年来的发展,很多都跟最初的设想不一样。比方说,没有预期的那么多跨国公司的高级人才加盟,互联网大公司的中高层加盟的也不太多,同时,体内孵化也并未成为创新工场的主流,主流是带项目加盟,创新工场负责配置人员、资源,优化商业模式。不过李开复说,按当初的设想,创新工场一年后的状况应该可以打70分,实际上他现在愿意打95分——远远好于预期。

开始大家都习惯按孵化器的模式来理解创新工场,李开复说,创新工场其实是一个介于孵化器和风险投资之间的角色。他希望创新工场每投资100个项目,可以有两三个达到10亿美元规模,二十几个达到数千万到1亿美元规模,即使有七成的项目都会失败,创新工场也是成功的。不过眼下,他要求所有的项目,生存第一。

加上实习生,创新工场的人员规模已经达到170人,并且很可能在不远的将来达到300人。目前已经在运转的项目有十几个,大部分跟移动互联网相关,第一个对外公开的是豌豆荚——一个Android手机管理软件。豌豆荚的项目负责人是王俊煜,大学毕业就进入谷歌中国。问他在谷歌工作跟现在自己运作项目有什么不同,他回答:快。开发快,进展快,变化也快。

我问李开复,自己创业,相比在跨国公司做高管,最大的不同是什么。快。李开复也是同样的回答。在创新工场,似乎所有人都在以四倍速前进。我的朋友黄继新是创新工场的分析师,他每天像打了激素一样到处找项目、看项目,精神十分亢奋。尽管他喜欢办公室的氛围,却常常不敢呆在办公室,一旦被他的老板汪华发现,就会挨批:分析师怎么能呆在办公室里?

创新工场的项目有大有小,小的只有几个人,大的几十人。比如基于Android的手机OS项目,也许人数很快就会达到70人。李开复把一个装了他们OS的手机拿给我看,待机屏幕上没有一个大大的搜索框,因为中国手机用户没有拿起手机就搜索的习惯,他们更喜欢直接打开某个应用。创新工厂的OS集成了一些中国用户喜欢的应用,比如手机阅读、照片修改美化等等。

创新工场关注Android基于两个考虑,首先,Android将在中国进入大规模普及阶段;其次,对Google内置应用的替换实际上意味着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但是特定的手机厂商和运营商,很难做好手机OS,因为他们会努力内置自己的服务,排斥竞争对手的应用。创新工场的手机OS,可以以更开放的心态,满足二三线手机厂商甚至运营商的需要。

手机OS作为一个平台,还可以为其他的项目提供发展空间,比方说豌豆荚就可以无缝地与之整合。电子商务也是一样,创新工场不希望投资一个直接卖东西的网站,它更希望投资一个平台,能够将用户与企业更好地衔接的平台。李开复认为,一般的团购模式,是一种难以持续的模式,但若能为企业提供持续的客户关系管理,就成为平台。

创新工场跟谷歌中国有一个重大不同,就是政府的态度。谷歌中国在政府眼中,永远都是个外人,但创新工场却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从减免税收、低廉的办公室成本,到员工的北京户口,甚至有可能创新工场的基金中,会包含来自政府的钱。

2010-08-10

根据搜狐公开披露的消息,独立后的搜狗,阿里巴巴集团和云锋基金作为战略投资人,将持有16%的股份,张朝阳个人持有16%,搜狐公司仍然保留68%的股份。

目前还不知道搜狗公司的估值和各方的投资金额及报价,这需要在完成尽职调查和对搜狗搜索业务的第三方评估之后,才能最终确定。另外,搜狗管理层持股比例也没有披露。根据去年畅游上市文件,搜狐向畅游员工配发17.7%的畅游股份,搜狐控制其余股份。上市后,搜狐仍持有畅游70.7%的股份。

假设把搜狗的分拆融资等同于畅游公开募股(IPO),并且假设搜狗员工获得同样比例的股份(17.7%),则搜狐在搜狗的持股将降至50%。我不知道搜狐是否愿意放弃对搜狗的绝对控股,但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搜狗的分拆跟畅游的分拆并不是一回事。引入外部投资人,将让搜狗更像一家创业公司,不过这家创业公司一股独大,无法像其他创业公司那样随心所欲。

搜索市场仍然是一个高速增长的市场,假如按搜索引擎营收市场份额计算,百度占据七成份额,市值300亿美元,那么搜狗0.8%的市场份额也值3.4亿美元。如果是按搜索请求量计算,百度占78.2%,搜狗3.5%的市场份额则价值13.4亿美元,几乎等于第二个畅游。

但这么计算没有任何意义,百度的高估值,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它的绝对优势的市场份额,和在搜索广告上绝对的定价权。更要命的是,百度二季度净利润就高达1.235亿美元,而搜狗已经6岁,却还在亏损。

搜狗的业务包括搜索、地图、Web邮箱、浏览器和输入法等,其中最成功的可能是搜狗输入法。不过搜狗输入法并不能直接产生商业价值,甚至也不能间接产生商业价值,它只是潜移默化地影响搜狗品牌。对输入法寄予的商业期望越大,用户体验就越差,品牌伤害也就越大。我希望搜狗的独立,不会将商业企图过分施加到输入法上,甚至以绑架输入法用户为代价。

好了,该说说阿里巴巴和马云了。现在还不清楚,阿里巴巴集团和云锋基金各自的持股比例,也很难预料阿里巴巴能为搜狗带来何种资源。问题是,为什么马云和张朝阳能一拍即合。

我始终认为,屏蔽了百度的所谓“大淘宝”,根本就不能算真正的大淘宝。一边是占据近8成市场份额的搜索引擎,一边是客户获得成本越来越高昂的淘宝商家,只要这两者之间仍然被人为阻断,淘宝商家仍然无法从百度引入客户,大淘宝就始终是个虚幻的概念。

淘宝入口资源的紧缺,当然有利于淘宝自身的各种收费项目财源滚滚,但这种钱只能算是小农经济的钱,跟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宏伟目标,完全不相干。阿里巴巴曾经有意自己做搜索(还记得“雅虎就是搜索,搜索就是雅虎”吗?),失败了,现在它更愿意去扶持一个百度的竞争对手。

尽管长远看,被阿里巴巴扶持的搜狗,终有一天也会像百度一样,跟阿里巴巴争夺同一群客户。但就目前而言,与阿里巴巴不存在任何竞争关系的搜狐,可能是阿里巴巴不多的可选项之一。

作为百度挑战者的搜狗,已经承载了张朝阳6年的耐心,现在又加上了马云的期许,我有点怀疑,这个6年都没有长大成人的孩子,是否承担得起如此沉重的压力。早在3年前我就说,搜索大战Game Over,现在我仍然持此看法。只要搜索技术没有出现重大升级,只要市场没有发生大的范式转换,只要领先企业没有犯严重错误,所有的挑战企图,都只是陪练而已。Facebook能形成某种挑战的态势,是因为Facebook不是用Google的方式挑战Google,就像Google成功挑落Yahoo!,是因为Google不是用Yahoo!的方式挑战Yahoo!。

搜狗的机会在哪里?我希望不是互联网上铺天盖地的投诉和声讨。

2010-08-06

已决定封杀或可能封杀黑莓的国家:阿联酋、沙特、印尼、黎巴嫩、科威特、印度等。此外,欧盟委员会也可能会在内部禁用黑莓,这将影响欧盟委员会的3.2万名雇员。这一轮封杀黑莓的潮流,从7月底开始,到现在俨然形成了对黑莓生产商RIM的合围之势。

封杀的理由很简单,黑莓的端到端强加密技术,令各国政府无法对黑莓的通信数据进行监控,而且所有黑莓的通信数据,全部需经由RIM自己的海外服务器,因此威胁了“国家安全”。而RIM称:“在任何情况下,黑莓针对企业用户设计的安全架构都不允许RIM或任何第三方阅读加密数据。政府拥有大量的资源和方法来保证国家安全,但执法部门也不能侵犯商业安全需求。”

这是一件很有代表性的事件。对RIM来说,保护黑莓商业客户的通信秘密和通信安全,是其生意的关键,如果RIM不能保护客户的通信安全,它就会被客户抛弃。但对政府来说,RIM的商业逻辑并非其关切的核心问题,国家安全的优先级要远远高于生意,尤其是一家外国公司的生意。

这一事件的影响,并不仅仅局限于黑莓及其生产商RIM,在即将来临的云计算时代,我们究竟该怎样定义“安全”?谁来决定安全标准?谁有权访问用户的加密数据?商业公司和政府谁更值得我们信任?个人通信自由、企业商业模式与国家安全之间,应该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黑莓本来就面临来自iPhone和Android的严峻挑战,现在又面临更严峻的封杀局面,实在是祸不单行。现在还很难预料封杀黑莓事件将如何发展,封杀范围进一步扩大,还是RIM做出妥协?妥协之后的RIM还是RIM吗?

2010-07-27

之所以想起2005年,是因为《中国企业家》的一组报道,比如《互联网告别2005派》以及王建硕的《2011年注定是中国互联网第三春》(这里表扬一下新浪科技,将文章内容在一个页面内完整呈现,带来的阅读体验非常好。我曾经非常痛恨互联网的“分页联盟”,为了PV数把一篇不长的文章分成很多页)。

总会有那么一些年份,与众不同,令人怀念。2005年,对中国互联网来说,或许就是这样的一个年份,它过去了,并且看起来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2002年底,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三大门户网站同时宣布盈利。以此为标志,互联网从一个饱受质疑的概念,变成一种实实在在的生意。被严寒冻结的互联网投资市场,开始逐渐复苏。2003年12月,携程上市。2004年5月,盛大上市。6月,腾讯上市。12月,九城上市。2005年8月,百度上市。

2005年,Web 2.0概念得到广泛传播。这一年,一大批新的互联网公司出现了,这些公司或多或少都受到了Web 2.0的影响。

2005年,王建硕创办客齐集中国网站(百姓网的前身),杨勃创办豆瓣网,王微创办土豆网,梁钧创办56,姚欣创办PPLive,吕欣欣创办Feedsky,庞升东创办51,刘平阳创办又拍网,杨浩涌创办赶集网,高燃创办MySee,赖奕龙创办摩网,康录发创办K68,陈华、吴世春创办酷讯网,王兴创办校内网……方兴东的博客网开始商业化运作,李开复加盟Google,回国创办谷歌中国也在这一年。

2005年是充满活力的一年,也是充满希望的一年。我每天都被各种新奇的玩意冲击着,参加五花八门的小型创业聚会,与各种背景的创业者交流着,感受着他们的冲动、激情、梦想和野心。用户产生内容,去中心化,群体智慧,自媒体,长尾,开放,参与式架构……这些观念激动人心,却也暗示着即将来临的监管风暴。

今天我们回头去盘点2005年的成绩单,可能多少会感到有些失落。与Facebook、YouTube、Wikipedia、Twitter等Web 2.0网站闯进全美前10不同,中国10大网站基本上都是老面孔,仅有的两家新网站还是电视剧网站优酷和土豆。

《中国企业家》的文章以Feedsky的兴衰为例,指出“2005派”的最大问题是“商业模式不work”。我认为这样的结论应该归入庸医的结论,跟当年媒体匆忙宣判亚马逊死刑差不多。很多人至今认为,Facebook、YouTube和Twitter的商业模式也不work。商业模式是一个逐渐打磨成型的过程,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年轻的创业者们可能需要比他们的前辈更长的时间去完善他们的产品和商业,但整个环境却越来越缺乏耐心。

2005年的Web 2.0实验不算很成功,有很多原因。浮躁和投机心态是一个,越来越高的监管成本和政策风险,肯定也算一个。想想2007年底视频网站忽然面临视频牌照的生死劫,以及2008年土豆网和56网先后被强行关站整顿,你就知道“2005派”的创业难度,远在第一代创业者之上,也在他们的美国同行之上。新浪微博可以安排24小时值守的数十名内容审查编辑,但对王兴的饭否,这就是个无法承受的成本。

下面这张图表来自Google Trends,它清楚地展现了一些新概念的兴起和发展曲线。Web 2.0概念在2007年底冲高回落,并不代表Web 2.0的衰落,实际上Web 2.0所带来的那些观念,比如用户参与、群体智慧、长尾力量等,已经成为常识,不再具有鲜明的符号色彩。这些观念的本质,就是技术赋权给普通人,而这恰好与中国的意识形态管制习惯相冲突。

新浪微博固然可以利用丰富的审查经验,保证企业的运营安全,但只要微博这样的产品存在,它就终归会释放它的强大的社会能量,这正是Web 2.0的能量。

我不太同意王建硕的2011年将成为中国互联网第三春的看法,2500人参加的站长大会,跟44万消失的网站相比,九牛一毛而已。2005年的花,将在未来几年结出一些果实,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2005年埋下的种子,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影响中国。即使面临严峻的形势,那些种子仍然会倔强地开花、结果。

2010-07-25

最新一期计算机世界的封面报道是关于腾讯的,并且起了个极具轰动效应的名字《“狗日的”腾讯》。实际上这篇报道也没写出什么新东西,不过是把互联网行业流传已久的“全民公敌”的说法,给具体化了一下,迎合了一把所谓的“民意”,属于比较讨巧的报道。

不过读到说腾讯是中小互联网企业的“创新天敌”,“互联网创新者的杀手”这段,我还是忍不住笑起来。如果说腾讯是山寨天敌、山寨者的杀手,恐怕还靠谱。创新?我倒想问问,到底有些什么“创新”,被腾讯给扼杀了?难道联想打败了中关村的攒机商,也要背负扼杀创新的罪名?

腾讯确实抢了很多人的饭碗,但被抢者中究竟有多少人敢以创新者自居?不过是大山寨挤垮了小山寨而已。如果QQ影音真的打败了暴风影音,QQ输入法真的打败了搜狗输入法,绝不是因为腾讯太强大,而是因为你自己的太不争气,太不尊重用户,太急功近利,一言以蔽之,太想投机,你不被打败谁被打败?

在中国互联网创业者中,草根不少,草寇更多。与其成为没有底线的草寇的人质,还真不如让腾讯这样的公司来一统江湖,起码更大的商业利益会让它有更多的忌惮。在这个极度山寨化的中国互联网上,对用户利益来说,大公司的投鼠忌器,至少要比小公司的百无禁忌好一点吧?拿了用户的钱就玩儿失踪这种事,腾讯肯定不会干。

至于创新,做一个山寨版Twitter实在不能算创新吧?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搜索过腾讯公司的专利,腾讯一家的专利申请数量,可能远远超过国内其他互联网公司的总和。你可以亲自来比较一下,试试把“腾讯”替换成任何其他互联网公司的名字。顺便再比较一下GoogleYahooAmazon,腾讯也一点都不逊色。

计算机世界所说的那些创新者,其实很多都是从美国抄来点儿东西,又被腾讯抄了一下而已。因此就嚷嚷扼杀创新,未免过于矫情。腾讯还山寨了搜索和电子商务,百度和阿里巴巴也没因此死掉,盛大游戏被腾讯超越,陈天桥也没咒骂“狗日的”腾讯吧?

当然,腾讯也该被骂,所有的大公司都该被骂。微软曾经当了几十年“公敌”,骂微软也曾经是一种时尚。Windows山寨了Mac OS,Excel山寨了Lotus 1-2-3,Windows Media Player山寨了RealPlayer,IE山寨了Netscape,Xbox山寨了PlayStation。甚至在OS X新版的发布会上,乔布斯还公开揶揄微软:微软,请打开你的复印机。公敌微软的复印机未能杀死苹果,更未能阻止Google成为挑战者。

今天微软的老态,并不是因为它什么都想山寨,而是因为它甚至连山寨的能力都在逐渐丧失。今天谁还有诅咒微软的兴趣?所以被诅咒实际上是强者的特权。腾讯该为此高兴。

2010-07-13

这几天在深圳、香港参加中欧社会论坛的活动,我所参加的T13b小组,是有关互联网与人类生活方式变迁的讨论。与一般的论坛不同,中欧论坛并不局限于讨论本身,他们的宗旨是通过讨论,发现问题,直面挑战,提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我们的T13b小组,由5名法国成员与5名中国成员组成。这个小组的活动,由腾讯公司和深圳《晶报》联合主办。我所有的感想,都来自这个小组本身,因为我并不了解其他小组的情况。

1. 中国和欧洲对互联网的理解差异巨大。对我们来说,互联网几乎是惟一的自由言论平台,并且正在成为中国上网人群的一种日常生活方式。而对欧洲人来说,互联网主要是一种工具,并且其主导力量是美国企业。

2. 基于对互联网不同的理解,欧洲人更关注互联网对公民权利的潜在威胁,这种威胁包括隐私权、知识产权、行业垄断等等。而中国人更关心政府对互联网的潜在威胁,这种威胁包括言论管制、准入限制、阻碍信息自由流动、割裂互联网等等。

3. 在保持互联网良性发展方面,欧洲人更看重民间组织和跨国协作的作用。而面对强大的、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政府,中国人几乎无能为力,很难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或许,中欧两方面对互联网都有着某种无力感,对欧洲人来说,美国互联网企业过于强大;而对中国人来说,中国庞大的网民数量以及互联网公司的良好业绩,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互联网发展的困境,这种困境部分来自政府的维稳意愿,部分来自于利益集团攫取利益的冲动,并最终表现为对民营企业和草根创业的打压。

4. 中欧论坛繁琐的组织形式和行动方案的产生过程,也部分体现了某种文化差异。欧洲人更看重议事规则,看重流程,即使这种流程本身是冗长的、乏味的、学究气的、欠缺激情的,大约在他们看来,严格的流程至少可以保证产生不坏的结果。中国人通常更重视结果,而不是特别在意结果产生的过程。所以在我们看来,这样的讨论,更像是一种无关痛痒的清议。

5. 我们小组的欧洲成员,年龄普遍比较大,有教授、电器公司的销售代表、精神病医生,但似乎没有来自互联网创业一线的人员。中方成员则包括来自互联网公司的从业者、研究人员等。再加上双方关注重心的不同,对话总给人以隔靴搔痒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