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客数位顾问有限公司 刘一赐 2004/6/30
Blog:兵家必争之地?
Google旗下经营blog(网志,亦称博客或部落格)托管服务的网站Blogger.com于2004年5/3日宣布改版,主要增加了三个功能:
- 电子邮件张贴:使用者可以透过任何发送电子邮件的工具,如行动电话、PDA来出版其blog;
- 回响(Comments):blog作者可以邀请读者对文章提出回响;
- 个人档案(Profiles):扩增了blog作者的个人档案,使用者可以选择是否要与读者分享其个人基本资料及兴趣等,读者也有机会认识blog背后的作者究竟是何方神圣。
另一方面,可能很少人注意到,就在Blogger.com加强功能改版后的一个礼拜,Google也开始编写属于该公司自己的“企业网志”(Business Blog),主题是“Google新闻、技术与文化的近距离观察”(Insight into the news, technology, and culture of Google),应该会吸引不少人观看(请参附图)。

Google开始撰写公司的“企业网志”资料来源:Google,2004-05-18
Google诙谐的表示,除了像其他网志一样,贴贴一些诸如公司大头吃啥早餐、对电影“地狱怪客”(Hellboy)的感想等生活琐事之外,也可能公布有关Google的新闻以及对某些事物的看法──显然把这企业网志当作另一个行销公关的工具。
美国《圣荷西水星报》(The San Jose Mercury News)专栏作家、知名blog《eJournal》的作者丹·吉尔莫(Dan Gillmor)虽然在2003年2月Google购并经营Blogger.com的公司Pyra Labs就预言“网志大时代来临”(Blogging Goes Big-Time),但显然吉尔莫的视野比Google的经营者至少要早了15个月,也难怪Pyra Labs的创办人、现任Google的Blogger计划经理伊凡·威廉斯(Evan Williams)会在Google企业网志的“发刊词”上又高兴、又带点怀疑的以法文感叹“终于搞定了!”(Voilà!)
新浪网台湾站也在2004年5月初悄悄的推出“新浪部落”(请参附图),不仅没有大型的造势活动,甚至连新闻稿都没有对媒体发布,可能是因为里面还没有多少blog进驻,担心对外公布反而弱了气势吧?如果真有此顾虑,其实担心是多馀的,因为在所谓的“门户网站”里,似乎还没有哪家开始经营blog的?在这方面,新浪台湾算得上是领先者,虽不必“骄其同侪”,但绝对值得大家肯定!

新浪网是台湾第一个经营Blog的门户网站资料来源:新浪台湾:新浪部落,2004-05-18
不过,我们好奇的是,blog真是另一波网路事业的兵家必争之地么?blog能够不仅仅是少数人“锦上添花”(Nice to Have)、而对大多数人形成“雪中送炭”(Must Have)、并且影响力庞大的的精神食粮么?
微众媒体:半途而废+读者稀少
如果说blog已经蔚为风潮,可能有点过于乐观,现在看起来,吉尔莫所说的“大时代”也应该还没有来临,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blog的作者绝大多数都属于业馀的“草根发行人”(Grassroots Publisher),一方面作品本身可读性可能有限、水准不一;另一方面不少人是一时新鲜好奇,三分钟热度之后,接下来就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像真实世界里一样,如果没有外在的压力,譬如说小学生被老师规定写日记当作功课交的话,没几个人真有恒心与毅力从小写日记到大的,所以网路上荒芜的blog远比经常更新的多得多。
先说好消息:位于美国麻州的英仙座发展公司(Perseus Development)对网路调查研究别有心得,该公司认为blog仍然维持高度成长的趋势,截至2003年底,约有501万个托管(Hosted)的blog,估计到2004年底将成长一倍以上,总数达到1,030万,成长率为105%(请参附图)。

网志(Blog)成长趋势资料来源:英仙座发展公司(Perseus Development)《网志冰山》白皮书
至于坏消息方面,英仙座公司自市场上Blog-City、BlogSpot、Diaryland, LiveJournal、Pitas、TypePad、Weblogger、以及Xanga等八大blog托管网站中抽样观察了3,634个blog的更新情况,发现总数412万的托管blog里面,约有高达三分之二(66%)的blog处于被“抛弃”(超过两个月没有更新)的状态,该公司将研究结果综合整理为一份名为“网志冰山”(The Blogging Iceberg)的白皮书,让大家可以看到冰山一角之下隐藏的一些现象,可以让我们对所谓的“网志大时代”有所省思:
- 到此一游:
约26.5%(109万)的blog都只有一天寿命,网友喜新厌旧、尝鲜好奇的心态再度得到佐证;
- 半途而废:
有163万个blog的平均寿命约为四个月(126天),占总数将近四成(39.6%);
- 功亏一箦:
也有13万2千个(3.2%)blog是在持续了一年以上之后遭到遗弃,其中寿命最长的竟然是在辛辛苦苦写了两年半多(923天)之后无疾而终。
在英仙座公司的调查中,那些持续更新、仍然活跃(Active)的blog约占34%左右,平均更新周期约为14天,也就相当于出版双周刊,再进一步细分,相当小的比例才是写“周记”、“日记”的网友:
- 周记:
大约不到11万(2.6%)的blog更新周期小于一星期;
- 日记:
只有低于5万(1.2%)的blog才每天更新,真正是在“写日记”。
Blog风潮虽然如火如荼,但是多数blog的读者却少的可怜,之前有学者把媒体依据接触阅听人的多寡分为大众媒体、小众媒体,如果blog也算作新媒体的类型之一,那么,似乎可以用最时髦的科技词汇“奈米”(Nano-,10的负九次方)的概念来表达,blog可以说是“微众”(Nano-Audiences)媒体。
下一波新闻浪潮:读者知道的比我多
前面提到的《圣荷西水星报》专栏作家吉尔莫首先于2001年9/28日在其blog上提出“新闻媒介3.0”(Journalism 3.0)的想法,原因是他发现在“911事件”之后,人们从网路上各个管道得报各式各样的消息,重要的是这些资讯多半不是传统媒体所提供的,他感到一场媒体的变革正悄然袭来,虽然他并未多加说明,但我们可以理解所谓的“新闻媒介3.0”指的是新闻传播模式的演进:
- 新闻媒介1.0:
大家所熟稔的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传播新闻的方式为第一个版本的新闻媒介;
- 新闻媒介2.0:
然后网路出现,新闻呈现的形式起了相当大的变化,阅听人接受新闻的介面逐渐向电脑等新科技工具移转(Shift),然而此时新闻的传播方式并没有太大改变,仍然维持少数媒体向多数阅听人传播新闻的模式;
- 新闻媒介3.0:
网路点对点(Peer to Peer)的传播方式,加上分享(Share)与连结(Link)的两大特性,造就了blog这样的工具,也产生了无数的“草根发行人”,新闻的撰写不再遵循“5W1H”的规范、原汁原味的“故事”直接呈现在阅听人眼前,尤有甚者,阅听人不仅仅被动、单向的接受媒体所“喂食”来的新闻,也可以主动成为新闻传播者。新闻传播迈向多数“媒体”向多数阅听人传播的模式。
科技进步的速度超过一般人想像,有时甚至让我们措手不及!
吉尔莫接着又于2002年3/27日在blog上贴了一篇题为“新闻支点”(Journalistic Pivot Points)的短文,对“新闻媒介3.0”想法加以修正,他认为“下一波新闻浪潮”(Journalism’s Next Wave)可能是比较好的说法,在科技影响传播至钜的生态系统之下,“下一波新闻浪潮”将有几项重要原则,吉尔莫閳释如下:
- 我的读者知道的比我多;
- 对传统媒体而言,“下一波新闻浪潮”绝非威胁,而是机会;
- 我们可以共同运用“下一波新闻浪潮”创造某种介于研讨会式(Seminar)与对谈式(Conversation)之间的传播形式,同时教育大众;
- 诸如电子邮件、网志、讨论区、网站等互动性的工具与传播科技,造就了“下一波新闻浪潮”。
We Media:单向广播蜕变为多向互播
2002年年底,吉尔莫终于替他自己的想法决定了一个名字:“We Media”,他在2003年1月出版的《哥伦比亚新闻评论》(Columbia Journalism Review)这份知名的新闻双月刊上,撰写了一篇题为《下一世代的新闻:We Media来临》(New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Here Comes ‘We Media’)的文章,指出由于网路讨论区、blog等机制风起云涌,许多科技娴熟(Tech-Savvy)的阅听人,已经迫不及待却又自然而然的参与了新闻对话(Conversation),而成为整个新闻产制流程中重要且有影响力的一环,“We Media”将是未来的主流媒体。
美国新闻学会(The American Press Institute)的媒体中心(Media Center)于2003年7月出版了由谢因?波曼(Shayne Bowman)与克里斯·威理斯(Chris Willis)两位联合提出的“We Media”研究报告,里面对“We Media”下了一个十分严谨的定义:
We Media是普罗大众经由数位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罗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A way to begin to understand how ordinary citizens, empowered by digital technologies that connect knowledge throughout the globe, are contributing to and participating in their own truths, their own kind of news.)。
这份报告认为“We Media”改变了行之多年的新闻传播模式,借着科技的洗礼,以往媒体机构由上至下传播新闻给阅听人的“广播”(Broadcast)模式,已经开始演变为新闻传播人与阅听人随时改变角色的点对点(Peer to Peer)传播模式,称之为“互播”(Intercast)。
- 广播(新闻由上至下传播):
亦称为传输(Transmit)、推播(Push),其中关键的角色是媒体组织(Media Organization),控制了新闻的特色,所有新闻在传播至阅听人之前均经过过滤(请参附图)。

广播(Broadcast):由上至下的新闻资料来源: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We Media》,2003-07
- 互播(新闻由下而上传播):
亦称之为点对点(Peer to Peer)、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的传播,所有参与者均以个人身分参加,并且随时可以更换角色,新闻不经过中间人(Mediator)且未经过滤就直接传播给阅听人(请参附图)。

互播(Intercast):由下而上的新闻资料来源: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We Media》,2003-07
“互播”非自blog始,但blog可能是使“互播”发扬光大的有效平台,其所连带引发的资讯氾滥、媒体公信力与新闻守门人机制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我们可以确定的是,网路所引发的一连串革命尚未终歇!
- We the Media:我们即媒介,媒介即讯息
台湾尚未见到有人对“We Media”提出洽当的翻译,大陆的翻译有“个人媒体”、“自媒体”、“共享媒体”等,或者直译“我们媒体”,目前看来似乎以“自媒体”居上风;不过,如果我们接受“We Media”这说法,并且仔细品味吉尔莫的思维逻辑,其实他的意思就是原本由媒体组织掌控的“大众媒体”已经逐渐蜕变为大家都有机会参与的“公众媒体”(Public Media),或者说形成了真正“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媒体”(Republic Media)!
用“共和媒体”一词,或许会让人觉得政治味道太过浓厚,我们不妨看看吉尔莫自己怎么说:
吉尔莫预定在2004年8月将“We Media”的概念出书阐明,已经决定由专事电脑相关书籍出版的O’Reilly Media公司出版,书名则是《We the Media:民治民享的草根新闻》(We the Media: Grassroots Journalism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售价24.95美金,已经开放网路预购,科技界、传播界都相当期待。
把“下一世代的新闻”以将近150年前美国总统林肯(Abraham Lincoln, 1809-1865)于1863年11/19日在盖茨堡(Gettysburg)演讲中对政府组织的理念“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来阐述,虽然十分贴切,但却似乎有点讽刺?如果吉尔莫的说法逐渐得到新闻传播界的认同,很可能以后的传播名人堂里也要把林肯总统记上一笔?不过,这也证明前面“共和媒体”的翻译,倒也不失传神。
值得注意的是,吉尔莫把本来说的“We Media”多加了一个冠词,变成“We the Media”,这又该怎么翻译?
新闻学一代宗师麦克鲁汉(Marshall McLuhan)于1964年的著作《了解媒体:人的延伸》(Understanding Media: The Extensions of Man)一书中提出“媒介即讯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的观念,一直被传播界奉为圭臬,悠悠40年过去,“媒介即讯息”显然已经是新闻传播的真理了。真理当然不是不能被挑战,网路上一些blogger针对吉尔莫提出的“We Media”概念时,有人认为其意义代表着“媒介不再是讯息”,似乎匆匆忙忙为网路媒体──甚至为blog──定调,可能有些操之过急!
等到吉尔莫把“We Media”变成“We the Media”,我们才发现,原来他试图替麦克鲁汉“媒介即讯息”作延伸,科技的浪潮促使新时代的媒体逐渐演变为“我们即媒介”的生态环境,两者加在一起:“我们即媒介,媒介即讯息”,才能真正反应“草根新闻”(Grassroots Journalism)的本质与特性。
想想开头提到“半途而废+读者稀少”的“微众媒体”,显然“我们即媒介,媒介即讯息”想要在新闻传播领域掀起翻天覆地的巨浪,看来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现在,只不过是开始!
[Source: 中时行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