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 Schwimmer拥有一个blog,名叫The Trademark Blog: from the law offices of Schwimmer and Associates。他最近要求Bloglines从他们的服务中去掉The Trademark Blog,理由是,The Trademark Blog的内容是采用Creative Commons许可,允许非商业使用。但Bloglines是一家商业网站,它重新分发The Trademark Blog的内容,也有其商业目的,所以Bloglines并不是CC许可所允许的非商业使用。最后,Bloglines答应移除The Trademark Blog的内容。
这件事情很快就引爆了blog圈子关于版权的讨论。CC许可最大的采用群体就是blog,关于RSS版权的问题,不仅涉及blogger的利益,也涉及像Bloglines这样的RSS聚合服务商的利益。很多人建议,如果不希望自己的内容被Bloglines收录,就不要提供RSS输出。这话有问题,RSS输出是为了方便那些非商业使用者的。但矛盾之处在于,很多非商业使用者同时也是Bloglines的用户,他们是通过Bloglines的服务,非商业地使用RSS的内容的。问题在于,Bloglines有没有权利在这些有非商业约定的RSS上放置自己的广告?
放置广告可能是Bloglines的盈利方式之一,它通过提供用户喜欢的服务,换取在它并不拥有权利的RSS上放置广告的权利,但这种商业利用却没有明确地得到RSS内容提供者的授权。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决,Bloglines的商业模式就可能失去立足点。
根据FeedBurner提供的RSS聚合工具统计,目前Bloglines是最受欢迎的聚合工具,大约占据了RSS聚合市场三分之一的份额。
RSS 2.0规范是遵从CC许可的,但它本身并未包含每一篇文章的版权许可。规范中有“copyright”元素,但这是用来申明该RSS全部内容的版权所有者的,而不是用来规定每篇文章的版权许可形式的。也就是说,你输出的RSS,很难把CC许可附加到每篇文章上。Bloglines抓取你的RSS,也就无从判断你采用的是何种版权许可。
当然,上面这些讨论看起来很学究,国内通常的做法是,管你什么版权,先copy了再说。





哈哈,好
hiceo —— 2005-01-16 @19:35
我认为应该在RSS标准中加强许可证的内容,其实HTML中也可以做类似工作,这样在转载或抓取时就可以采取相应行动了。
什么时候国内也能够真的学究一回呢?
如果有人响应,我还是愿意学究的。但如果大家都还只是哈哈一笑,那么我也仍旧是土狼。毕竟“生存”是“最大的”人权。
汉生 —— 2005-01-16 @19:46
wp可以通过插件来实现在每篇post里加入cc内容,包括在rss里。但是并不能单独控制,就是说所有文章只能使用一种授权方式。
kDolphin —— 2005-01-16 @21:26
就像Ding Deng说的,较真起来,所有的类似形式的网站都会有问题。
google还有robot可以限制,rss目前的copy right大致是自然语言,很难被程序识别。规避就更加困难了。
所以可能真的“如果不希望自己的内容被Bloglines收录,就不要提供RSS输出”比较妥当,强迫bloglines检查用户订阅也是不合适的。
不过p2p,mp3网站,还有其他各种网站,都不同程度的有这种行为。而且更为严重,p2p中卷进100亿的东西也不止阿。呵呵.
Aladding —— 2005-01-17 @09:10
其实这么深究下去Google的模式也有问题.Google最大的利润点是广告,广告是根据搜索结果放置的,也就是说Google利用了搜索结果中的内容,而以广告盈利明显属于商业用途.
Ding Deng —— 2005-01-17 @03:17
The RSS copyright can of worms is open
from: Scobleizer- Microsoft Geek Blogger, list of bloggers’ commentary
http://radio.weblogs.com/0001011/2005/01/15.html#a9211
Jenny —— 2005-01-17 @06:39
目前bloglines没有放置广告
mulberry —— 2005-01-18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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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08-12-28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