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不知道有这么个游戏,没想到被Portnoy点了名,给拉进了游戏中。于是返回去看了看游戏规则。游戏是从台北的Anais Lee开始的,规则如下:
开始游戏的人出一个题目,在自己的blog上写下答案,然后把题目丢给另外五个人,在文末附上这五个人的连结,并且到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哈哈!你被贴了。”(哈哈是我自己加的)。这五个被tag到的人,在自己的blog注明(并附上连结)是从哪一个blogger那里传来的题目(这时候“引用”功能就很好用),然后写下答案,再去贴另外五个人。如此继续下去。
游戏的题目是:怪癖。写下五个自己的怪癖、奇怪的嗜好、异于常人的习惯。
把游戏传给我的Portnoy认为,我的blog似乎铁了心只谈IT,公布怪癖可能会产生不好的影响,所以给我的难度分是5颗星。于是我开始挖空心思,拼命找自己的怪癖或者BT,发现真的很难。想想看,让一个像我这么自恋的人,找自己的怪癖,不跟让某些领导同志当众承认错误一样困难么?嗯,果然难住我了。
不过我还是有信心攻克这个五星级难题,来吧:
- 天不亮不睡。我的作息时间基本跟美国东部的劳动人民差不多,或者说像从事某些特殊行业的女性一样。就像在曹禺的话剧《日出》的最后,陈白露说:“太阳升起来了,黑暗留在后面,但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
- 能不动就不动。在椅子上坐下,常用的东西一定会放在手边,比如烟、手机、遥控器等等,尽量不因这些琐事起身。我看到澳大利亚的很多动物,颇有亲切感,比如考拉(树袋熊)、树懒之类的,都是能不动就不动。你也可以称之为懒,没错,就是懒。之所以总是电话订pizza,倒不是特别喜欢pizza,也是因为懒。所以那天在嘉里中心,梁宁提议晚饭就吃pizza,我跪求梁宁饶了我,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让我吃点儿别的吧。头发长也跟懒有关,我可以承受见识短,不能承受老去理发馆。
- 腰间始终带一腰包。我所有随身携带的东西,钱包、烟、手机、名片、钥匙全在腰包里,我不喜欢裤子口袋鼓鼓囊囊。回到家,腰包一摘,一身轻松。
- 从不换鞋。一双皮鞋一直穿,穿破为止,买双新鞋再一直穿,一般循环周期为一到两年。
- 喜开快车。我喜欢速度感,最高记录是在济青高速上创下的,时速超过190公里,当然前提是路况好,车少,能见度好。在北京市内基本没机会开快车,多数路段限速80公里,紫竹桥到西直门的路段甚至限速60公里。所以市内开车我还比较规矩,只要不堵车,一般会让时速定格在80上。即使如此,一不小心还是拿了张超速罚单。
吁……长出一口气,总算暴露完了。下面5位,接招吧:
- 梁宁:既然上面已经提到了,就势搁这儿吧。不过梁宁的blog好像不习惯加链接,是个怪癖,改改吧。
- 王少磊:作为一位教新闻的老师,师道尊严我是知道的,透露怪癖可能有损光辉形象,需要克服某些心理障碍。
- 王建硕:在我眼里这几乎是个完人,他自己不说,我们永远都不可能知道他有什么怪癖,所以,得逼他说。不过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搞不好就成了自我表扬。
- 方军:喜欢把玩思维的乐趣的人,肯定有怪癖,具体是什么,且听他慢慢道来。
- topku:这世界上惟一比我还自恋的人,小资得厉害,让他自报家丑,跟杀了他差不多,那就杀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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