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亮说:Google认为,一旦写入,再也不删除和修改。这点上Google认为修改和删除会对系统造成潜在的伤害,例如文件的不连续性,文件定位的困难……
其实不尽然,比如Google著名的10大真理,就被发现,也在不断地修改,“逐渐在由‘为人民服务’转向‘为人民币服务’”。Google自己也承认,它修改了它的某些价值观,因此在10大真理的底部,增加了一小段说明(Via Klaudius):
全面披露的更新:四年前,在首次写下这“10件事情”时,我们曾说过“Google不做星座预测,不做财经咨询,也不做聊天”。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对可提供服务范围的看法也有所发展 – 比如说,Web搜索并不是用户访问或使用信息的唯一方式 – 还有那些当时看来不可思议的产品现在却已成为我们整个计划中至关重要的环节。这并不能说明我们已经放弃了自己的核心任务,只是随着我们在其改进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地平线上那些看似模糊的目标也变得更为清晰可辨(当然,也可以说,这样的模糊目标也是越来越多。)
互联网惟一不变的,是变化。宪法都可以不断修改,Google的信条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实在很正常。我以前曾说过,我判断一个公司的善与恶,并不根据它对竞争对手的态度,而是根据它对用户的态度。在这个尺度之下,我认为微软是一家好公司,尽管它曾经挤垮了很多竞争对手,但它对用户一直不错。
王建硕说:
Google作为公司没有做错什么,错就错在它是家过于成功的公司。当一些人紧张没有关系,如果整个IT界都为了一家公司紧张了,这家公司就是人民公敌。这,就是被称为“邪恶”的微软的历史告诉我们的。Google能够逃脱这个宿命吗?
微软从来没有伤害过我,所以我从来不说微软“邪恶”。Google迄今也没有伤害过我,我也同样没有理由说Google“邪恶”。有些东西会慢慢被时间改变,比如Google的10大信条,但只要它在“为人民币服务”的时候,仍然在“为人民服务”,它就是一家好公司。毕竟,Google不是“希望工程”,况且地球人都知道,青基会也挺善于“为人民币服务”的。
在我看来,“Don’t be evil”就像“不做假账”一样,是一个底线,但能守得住的人并不多。只要这个底线还在,无论Google怎样删除和修改它的信条,对我来说,都不会造成任何对系统的“潜在的伤害”。




我并不觉得Google公司十分的好,只是觉得象Google这样以用户需求为出发点的公司太少。
用户利益和商业利润之间有个均衡点,向用户利益偏移,你就觉得善,远离用户利益你就觉得恶。
vazi —— 2005-10-11 @09:22
关于做不做恶, 我想有另一种解释, 光从用户使用上可能很难全面的说明问题. 说某个公司是做恶的, 可能是说它做事的方式和结果. 垄断就是一种做恶, 一种对社会能害的做恶. 打个比方, 它吃完了干的, 怎么也应该让别人喝点儿稀的吧. 如果它连干的带稀的一点儿都不剩, 全让它给吃了, 说不定它哪天就会把它的产品卖成个天价, 并且在它的产品里加入一些用户不想看到的东西. 因为, 再也没人能和它竞争了, 它是已经成为了事实上的 "独裁者",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不相信, 在一个没有 "竞争" 约束的情况下, 一个公司能不为经济利益所驱使, 不增加它产品的价格, 以获取利益最大化, 那么这个公司就不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公司.
历史上, 有过好的公司, 但更多还是在有竞争和情况下做出的业绩, 一旦无人能约束它, 做恶是必然的. 要是没有其它公司产品的对比, 你评什么来判断其价格是否在一个合理的价值上下浮动呢? 难道人家会把生产成本全盘托出吗?
lzlhero —— 2005-10-11 @09:24
钱本身没有罪恶
引人指指点点的往往是赚钱的方式
会赚钱没有错
google,ms都会赚钱。
唐太妃 —— 2005-10-11 @09:36
google“宰”了你,你仍然说它好;
baidu可能人还没“宰”,就惹来一片骂声。
Web Hosting Review —— 2005-10-11 @09:51
这个好,那个好
自己好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
谁知道你想要什么?你当然就觉得他"贴心","好"
不管是g或者m或是xxx,他们不仅仅提供你想要的,同时还在引导你的思想,让你"想要"他们提供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都是弱者.只能沦落到讨论g和m哪个好哪个坏的份.
ZHangV —— 2005-10-11 @10:13
市场自有约束能力。作恶不是必然的。
ZHangV: 做个强者就那么难吗?
guest —— 2005-10-11 @10:15
只要不做恶,无论她怎么赚钱,我们不应该嫉妒;
最怕的是钱来的不干净!
xugu —— 2005-10-11 @11:11
1998年6月,盖茨说:他们都是小偷。这不算伤害吗?他可没分谁是百度的CEO,还是Keso。
cathayan —— 2005-10-11 @11:17
除了技术上的信条外,著名的Google文化标尺就要算是:“Don’t Be Evil”!
Keso:《搜索:Google和对手如何改写商业规则并转变我们的文化》(《The Search: How Google and Its Rivals Rewrote the Rules of Business and Transformed Our Culture》),里面讲了许多Google的从前不为所知的,深入的东西。推荐你这个典型的Google fan读一下。
尤其最后几章,谈未来,很有震撼力!让我看到一个无所不在的Google搜索世界。
(国内还没有,可从Amazon上订的)
玄伟剑 —— 2005-10-11 @12:11
通过盗版占领市场,M$倒更像小偷。
声明,现在我用的是 Debian。
Vingel —— 2005-10-11 @12:26
在商业世界里,存在明确的善与恶吗?只要违背规则与不违背规则,违背法律与不违背法律只分
狐说八道 —— 2005-10-11 @12:27
很正常
只要在道德尺度内的赢利手段都是对的
至于用户的感觉是另外一会事,如果他认为这个感觉对他无所谓,他当然不会在乎。如果所做的改变伤害了用户,而损害了他的“人民币”,他自然会改
houxs —— 2005-10-11 @13:10
传说GOOGLE骂华人是"黄狗".还不算伤害华人
Bing —— 2005-10-11 @07:13
大哥早,今天又要借贵宝地卖广告:).
手工TB:《RSS+KESO+老白+十三郎+爱搞搞》
因为Rss,有了keso大哥的某篇blog,又有了老白的,然后十三郎和爱搞搞的名字又再次上了老白大哥的门面而爱搞搞又跑到Keso大哥的桌子底下。
结论:很乱,只好你慢慢看了。
http://blog.donews.com/aigaogao/archive/2005/10/10/583879.aspx
爱搞搞 —— 2005-10-11 @07:17
那是Google的总裁骂百度的总裁。
不要把什么事情都上升带民族主义的高度来看待。
个人不喜欢这种态度。
Vingel —— 2005-10-11 @07:38
中国的民族主义从来就没有让我们占到任何便宜,可偏偏就有那么多人死抱着不放,这可真是人间奇迹!
Sologram —— 2005-10-11 @08:03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贞妇好色,纳之以礼。
什么事情都讲一个度,
人无绝对的好坏之分!但有对错之别。
事无绝对的对错之分。仅有好坏之差。
好坏善恶真理与错误高尚与卑微仅有一线之隔,一念之差,一步之遥。
好与坏无绝对的标准。都是相对的。
Google自说不变坏,谁能相信?
MS说将要变好,就没有人相信么?
一个强大的东西总会让人有畏惧,如何消除?
美国要求中国更透明更讲规则更健全制度
这也该是我们对Google们的要求…
ocde —— 2005-10-11 @16:14
用户喜欢google的理由恐怕只对google有用。不过大家为什么对微软不满意,恐怕不是微软的成功能解释的。百度也没伤害过我,连3721也没伤害过我或者我的朋友。如果你强,自然有办法避免被伤害,并且认为网络很美好。如果你弱,就要被伤害,是这个道理吗?是不是强者制定游戏规则弱者就得服气不许多嘴呢?
这么说虽然可以到达看起来挺公正的道理,但是捷径不能让人心服口服。不怕麻烦地说,商业的目标就是让用户满意,让用户掏钱。从google开始有两种用户,一种是免费的,另外一种掏钱,免费用户促进掏钱用户的满意度,所以google可以坚持让免费用户继续满意。这个商业模式是微软没有的。所以才引起了微软的争议,它的用户也有两种,一种是掏钱,购买它的系统,另外一种是灰色的,通过在微软操作系统和平台上做应用程序来促进掏钱的用户。微软对掏钱的用户很尽心了,但是灰色用户不仅仅是微软的用户,同时也是微软的竞争对手,所以微软对这些用户/对手连公平都谈不上。当然如果非要说人家都是微软的对手而非用户的话,那就无话可说了。
撇清一下,我也很需要微软,还花很多钱买它的软件,操作系统。
guest —— 2005-10-11 @08:42
对于民族的东西,即使他有点瑕疵,也应该可以体谅的,而不能一味的把自己主观的东西影响别人的思维。
一个人,名气大了,自己的责任也就大,不要整天的google,google的,好象狗看见自己的主人就开始摇尾巴一样
hunter —— 2005-10-11 @16:48
MS也好,GOOGLE也好,存在就是硬道理!我是不大惯于用太过尖锐的态度去看待事物。不论是哪家公司都好,我相信其存在的最主要原因是用户市场存在需求,这也是MS为什么一直能在一片骂娘声中稳步成长的原因。
不满的人乐于用声音表达不满,满足的人自个偷着乐,就是这样。
eyesonme —— 2005-10-11 @16:54
我觉得你说话很不负责任。为什么这么说呢?
1、百度的搜索结果比google多,搜索引擎就象一个猎犬,需要你嗅觉敏锐而且勤劳。许多网站google都不是第一个收录或者能梭梭更新结果的。当百度早收录了N月google也未必能搜到,就说明它的搜索结果不全面。
2、google的实力是比百度强,创立时间比百度长,但并不是你吹捧google的理由啊?凡事要讲事实,闭着眼睛瞎说然后获取一些不知情的目光就在那里自以为是!
3、我承认网络讲究的是技术第一,就象上面我比喻的“猎犬”一样,你不勤劳而总跟在人后面,那跟普通的犬有什么区别?
4、中国的网络技术刚起步,需要我们大家支持,你觉得韩国人跟中国人最大的区别是什么?我劝你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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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今天是我偶尔看到你的破言论,气不打一处来说几句,你不要以为网络能把“芙蓉姐姐”那样的人炒起来,就能把你炒起来!因为从我个人出发,今天第一次回复也是最后一次回复!去死吧!
www.51zhuxue.com —— 2005-10-11 @17:07
楼上的何必如此动气,google,百度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爱
wohere —— 2005-10-11 @17:32
http://www.51zhuxue.com
建议你多看看优化GG的书,百度容易K人~
XN信息港 —— 2005-10-11 @18:15
定了keso兄这帮我称之为“技术博客”的东西有日矣,怎么没见你们谈到雅虎的My Web 2.0 BETA呀?莫非我比你们能更早地发现这么好的东西,它比google的搜索历史要好,因为我用google 的搜索历史时曾想:要能加标签、作摘记就好,谁知今晚看到yahoo有了!你说神奇不?!我再给做2.0的人指明一个方向——谁要能再使收藏的快照网页能自由地编辑,哪怕能自由地加加颜色以说明自己已processing了,方便今后对信息的处理,那就是大功告成了!谁做到这一点谁就将得天下!!
zycc —— 2005-10-11 @22:45
做技术的好象都比较偏执,比较牛,现在对google的追捧似乎是再现当年技术人员对Netscape的追捧一样,可是结果着?技术最终的目的在于应用,面前大众的应用,而不能仅仅停留在一些专业人员那里自娱自乐。web2.0必须有成成熟的面向普通网民的有商业价值的应用,否则今日的Mac和Netcscape就是web2.0的明天
狐说八道 —— 2005-10-12 @09:22
[QUOTE]互联网惟一不变的,是变化。宪法都可以不断修改……
像国家对互联网的法制条规也有改变的一天;今早就发现GFW“释放”Blogger.com了。(这改变还算好吧?)
aaron —— 2005-10-12 @09:51
其实,我感觉KESO和很多很多业内人士是不是都把GOOGLE看的太过完美了,甚至已经不是很客观了,对于一个公司寄予厚望无可厚非,但是,…….过了,罢了
恩恩 —— 2005-10-12 @02:57
又来看看关于GG的“旧闻”了
d4kj —— 2005-10-14 @17:27
“卢亮说:Google认为,一旦写入,再也不删除和修改。这点上Google认为修改和删除会对系统造成潜在的伤害,例如文件的不连续性,文件定位的困难……”
这是Google针对自己的使用环境经过计算得来的结果,并不只是停留在头脑中的一种简单想法。
xyb —— 2005-10-17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