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介绍过,Flickr有自己的社区指导方针,为了维护这个指导方针的严肃性,Flickr团队甚至不惜得罪它的用户。我的Flickr账户是Pro账户,即付费账户,在正常情况下,大部分社区都会对付费用户网开一面,交钱意味着某种特权。但Flickr不管你是否付费,它对所有用户一视同仁,只要你违反了社区指导方针,你发布的内容就不能出现在公共区域。上个月,我发现我上传的照片无法搜索到,就与Flickr团队进行了交涉,最终,在我把大部分屏幕截图设置为私有属性以后,Flickr重新放开了对我的内容的限制。于是,我决定把屏幕截图放到Picasa Web Albums中,Flickr只用来放照片。
最近,豆瓣对一个滥用其服务的用户的封杀,也引发了一场争议。有人说,豆瓣不是大家的,豆瓣的管理团队最终会变成“善意的独裁者”(benevolent dictator)。我想,这种看法的出现,是因为我们一直都把服务商与用户的关系,看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但在Web 2.0时代,这种关系必须重新定义。在一个用户贡献内容的社区中,用户才是利益主体,服务商应该是社区利益的维护者。
如果你是一个Linux的贡献者,如果你是一个Wikipedia的编辑,或者,如果你是一个Digg的忠实用户,你就能够明白,你从来都不是一个被管理者。确实有很多人习惯于把自己定位于一个被管理者的角色,那是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算滥用社区的信任,他们与社区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他们很清楚自己的滥用行为总会受到抵制乃至限制,他们想要的只是在被限制之前,尽可能多地获取自己的利益,就像一个背着上司干私活的小官僚或小职员。
豆瓣是谁的?放眼中国互联网服务,让用户真正喜爱,并真心将其视为“我的”的,确实不多。“聪明人”倒是很多,以用户为中心和用户产生内容,借助资本的推波助澜,拐个弯儿就变成了让用户免费为我打工。就像zheng说的,“让‘人民’像机器般的贡献着巨大的财富,为他们创造着历史。”不过,“聪明人”常常是自以为聪明,他们总是把用户当傻逼,最终将证明他们自己才是傻逼。
但还是有很多人相信,智慧藏于民间,普通人最聪明。豆瓣首先属于它的20万注册用户,以及没有注册但会经常通过豆瓣发现书籍、音乐和电影的人。用户贡献他们的智慧,并从中受益。豆瓣团队要做的,不是管理用户,也不是管理滥用者,而是通过合理的机制,最大化用户的利益。
任何一个社区,本质上都是一个利益同盟。就像Flickr,如果放任对社区信任的滥用,最终就会损害整个社区的利益。苍蝇不是社区利益同盟的成员,轰走苍蝇也不是为了管理苍蝇,而是社区共同利益的必需。豆瓣对于用户行为也做了一些限制,不过它没有把这种限制上升为一种社区指导方针。而且,在维护社区利益上,也不能等到忍无可忍才采取行动,社区指导方针必须严肃,而且有效。要让社区成员,成为维护社区利益的主体。Linux社区成员会主动维护Linux的利益,因为Linux是“我的”。
有人说,年底之前,拿到风险投资的很多Web 2.0公司会死掉。我信。而且我认为,他们死掉,对Web 2.0是好事。投机者死了,才会让做实事的显现出来,并且会冷却一下越来越多的发热的大脑。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更多的“我的”服务,而不是“聪明人”或VC的服务。




手工TrackBack: Set user.status=0 & Delete user http://blog.terac.com/andy/e_1035.html
Andy —— 2006-06-28 @09:38
我觉得阿北做的没错
对于恶意用户就必须严惩
因为国内用户的素质远不如国外好
mike delfino —— 2006-06-28 @09:53
我认为将开源软件项目的管理与豆瓣的管理放在一起类比是不太合适的,因为开源软件许可证保证了开源软件是大家的而不是某个人的,但豆瓣不一样。
benevolent dictator的说法是有来源的,Linus Torvalds就被称为benevolent dictator,但Linux的开放性、用户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
windrose —— 2006-06-28 @09:54
嘿嘿,这个被封的小组我是不退了,被封的小组好好玩儿啊~
s5s5 —— 2006-06-28 @09:54
想必keso也听说了<陈.光.诚>事件,能不能关注一下?
通过你让更多的网友接触到他,http://chenyuanweijing.spaces.msn.com/
陈光诚 —— 2006-06-28 @10:02
Picasa Web Albums只允许上传jpg格式的文件,而截图一般用gif或png格式。看来Picasa Web Albums也不是很欢迎截图文件的。
多瑙河之野鸭 —— 2006-06-28 @10:26
Keso 原话:“任何一个社区,本质上都是一个利益同盟。就像Flickr,如果放任对社区信任的滥用,最终就会损害整个社区的利益。苍蝇不是社区利益同盟的成员,轰走苍蝇也不是为了管理苍蝇,而是社区共同利益的必需。豆瓣对于用户行为也做了一些限制,不过它没有把这种限制上升为一种社区指导方针。而且,在维护社区利益上,也不能等到忍无可忍才采取行动,社区指导方针必须严肃,而且有效。要让社区成员,成为维护社区利益的主体。”
vazi冒昧“曲解”到其它方面,Keso看看是否合理:“任何一个网站,本质上都是一个追求商业利益的企业。就像Google,如果放任其在中国的经营活动,最终就会损害整个中国的互联网行业的利益。“反动内容”不是应该被制止的内容,禁止“反动内容”也不是为了反对Google,而是方便中国政府税收和政治利益的必需。美国政府也对用户搜索信息做了一些限制,不过它没有把这种限制上升为一种封杀。而且,在维护中国政府的政治和税收利益之上,也不能等到Google疯赚的时候才采取行动,封杀的指导方针必须严肃,而且有效。要让各个外资企业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中国人民整体利益的主体。”
vazi —— 2006-06-28 @10:29
袜子vazi越来越会拍砖了!赞一个!
最近发现您常玩替换的逻辑游戏–厉害!再赞!
板儿砖 —— 2006-06-28 @12:06
keso这篇文章太理想化了,不太认同。
麦田 —— 2006-06-28 @12:31
毛泽东同志很仁慈,是个好人,也是个伟人。
他一生为国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致力于打土豪分田地救助劳苦大众。
取得丰硕成果。
然而数十年后,
遍地都是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祸国殃民者…
毛泽东做的对,但是不够。
任何一个系统即使是个小社区都有一定的生态关系的存在,
解决问题的根本是创建完善的体制,从体制上让这个系统不断的自我完善,让他自己能够从内部不断的反省,不断的洁净,不断的调整。
这样的系统才是能够长久存在的系统。
任何一个人东西都不可能真的完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的利益就是:自己代表自己!
天下乃天下之天下,
不需要有人来假正义之名代我存在于天下!
ocde —— 2006-06-28 @12:39
总之不是我的
图片 —— 2006-06-28 @12:57
因为社区型网站的商业利益构建在社区用户的共同利益之上,为了维护其本身的商业利益,这些网站必然自觉诛杀违反其社区原则的用户。
如果Keso想说Flickr或者豆瓣搞倒个别用户的滥用行为是为了维护社区用户的共同利益,我想更本质的是他们要维护现在的商业利益或保证未来的商业利益路向。
至于豆瓣属于谁,这点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想想谁掏钱掏得最多就知道是属于谁的了。如同大股东和散户,贡献内容的用户只是未来会被套牢的散户而已。
vazi —— 2006-06-28 @13:05
想请问豆半是什么的“利益同盟”,社区的利益是什么?
gwsquall —— 2006-06-28 @13:48
同意Vazi
hyson —— 2006-06-28 @13:54
不是理想化吧,是應該慢慢地帶動網友學會以這種心態去面對網絡服務,不然中國的網民還是素質過低
隨意一笑 —— 2006-06-28 @14:17
我相信这是很多小网站从无到有发展过程中所必然要碰到的问题。
在小网站,大家都是认识的,凭借互相之间的个人魅力,或者说“老脸”可以保证不做恶。但是随着人数的逐渐膨胀,个人魅力就不那么好使了,这时候就只有用规则来约束了。
网站如斯,社会亦如斯。小乡村邻里街坊可以夜不闭户,大城市里面可以么?
hujiao —— 2006-06-28 @14:20
我相信这是很多小网站从无到有发展过程中所必然要碰到的问题。
在小网站,大家都是认识的,凭借互相之间的个人魅力,或者说“老脸”可以保证不做恶。但是随着人数的逐渐膨胀,个人魅力就不那么好使了,这时候就只有用规则来约束了。
网站如斯,社会亦如斯。小乡村邻里街坊可以夜不闭户,大城市里面可以么?
hujiao —— 2006-06-28 @14:20
說得好啊!要管是管不來的,要靠自制,每個人都是社區管理者,出發點都是為了社區好,那就會好。
虎兒 —— 2006-06-28 @14:39
aswell —— 2006-06-28 @14:57
呵呵,viza“曲解”的好!
感觉“利益同盟”这个词,换成“价值同盟”比较好。网站和用户存在一个共同价值基础,双方为了这个共同的价值基础而共同努力。这样的理解似乎更适合WEB2.0的理念。
aswell —— 2006-06-28 @15:05
豆瓣是你的,也是我的。
但归根到底是阿北的。
Vingel —— 2006-06-28 @07:58
说得好,web2的网站是用户的。不但自发贡献内容,而且自发管理社区。
tomz —— 2006-06-28 @16:17
技术上的开源大家现在已经比较熟悉了,但是内容开放方面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东西
shizhao —— 2006-06-28 @08:31
有道理!有深度!
有道理 —— 2006-06-28 @16:47
袜子vazi越说越透彻!第三次赞!
“因为社区型网站的商业利益构建在社区用户的共同利益之上,为了维护其本身的商业利益,这些网站必然自觉诛杀违反其社区原则的用户。
如果Keso想说Flickr或者豆瓣搞倒个别用户的滥用行为是为了维护社区用户的共同利益,我想更本质的是他们要维护现在的商业利益或保证未来的商业利益路向。
至于豆瓣属于谁,这点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想想谁掏钱掏得最多就知道是属于谁的了。如同大股东和散户,贡献内容的用户只是未来会被套牢的散户而已。”
— 其实这是一个关于网络社区规则制定问题;更细一点就是:网络社区的驱动力=?
—利益是一种驱动,偏好也是一种驱动;网站要做的就是利用规则构建一个利益分享的价值链;
–这一点,google做得很好!所以,当亚胡们当年放弃搜索的时候,google坚持了下来,因为她看到了+相信她可以构建好这条价值链–通过它的规则!
板儿砖 —— 2006-06-28 @21:48
我是豆瓣比较新的用户,不搞IT,不懂web2.0。
俺觉得我去豆瓣已经晚了…早期的用户素质似乎比较好,而他们的书评影评是吸引人留下的主要因素,比较的小众…现在好像越来越鱼龙混杂,经过了几天的兴奋期后我也懒得说话了。俺这个外行窃以为,社区人员的质量永远是web2.0网站成长的保证。
不过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比豆瓣更好的中文书评影评网站,以前我的习惯是去imdb.com加amazon.com,现在一概先去豆瓣做买书和看电影的准备工作。
Yola —— 2006-06-28 @23:02
麦田 —— 2006-06-29 @00:41
Keso这篇写的好,很喜欢,特别是中间的那个比喻。
“被管理”是不是中国人的一种国民性啊?
Web2.0Fan —— 2006-06-29 @01:45
社区对个别用户进行处理,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豆瓣出现这种事,我认为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Web2.0的社区与BBS并无本质的差别,这就好比是有的人用手机通话,有的人用固定电话通话,都能实现通话。所不同的是,Web2.0的社区与BBS的文化氛围不一样。互联网中,只要有人直接对话的地方,就可以逐渐形成社区,web2.0也不会例外。你想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必然会减少在社区的发言而多写Blog。我在《BBS的生命力》中说,社区至少不会太偏离管理者的价值观。社区必须有管理者,管理者拥有制定价值观的权利。阿北是管理者,他有权利制定价值观,执行相关程序。通常,社区的价值观也符合大多数的民意,但对于突发事件,可能会有一些用户对此不理解。从《豆瓣不欢迎的人》这篇的回复中看来,绝大多数人都是支持阿北的处理。但是从以往其他大的社区出现的情况来看,这次的问题可能一时解决了,以后并不能阻止不欢迎的用户再来。社区的建设、社区的管理,任重而道远……
王志勇 —— 2006-06-29 @11:27
今天终于把Trackback发成功了,不容易啊。
这两天Donews的Blog系统不知道是不是有问题?
王志勇 —— 2006-06-29 @11:38
这几天Donews Blog的几个问题
1、Trackback难以发送,很难成功。
2、“发表评论”处,保留的Cookies信息偶尔会变成别人的信息。例如这台电脑只有我一个人用,默认的“大名”却变成了麦田,网址变成了麦田的网址。这种原因我想可能是程序的Bug,需要修整,其Cookies值从相关的数据字段中读取而导致这种错误。
3、最后发表的评论时有时无,我误以为是别人删了我的留言。
4、对于冒用他人身份发言的留言,应该删除,留言者违反了人的道德底线。
来自 http://www.auiou.com/relevant/00001041.jsp
王志勇 —— 2006-06-29 @11:59
keso说:
北城 —— 2006-06-29 @13:05
看完了评论,突然又很强的参与欲望,但是DONEWS的注册是在是麻烦,还要等权限审查,有点怒,算鸟,本来想说的话,也没兴趣再说鸟。
这样倒也能说,但是将来查找自己的评论,是不是很麻烦
大孟 —— 2006-06-29 @18:52
一個工具/三篇文摘
工具1 Html::WIki convertor: 一個可以把html語法轉成10種以上wiki語法的線上程式,包含mediawik
*KJ在中文維基百科的日子* —— 2006-06-29 @19:18
别再为豆瓣唱赞歌了
fxl —— 2006-06-29 @22:35
网站运营总有个对立面,似乎”运营者“和”用户“就是对立的关系。看到”[url=http://blog.donews.com/keso/archive/2006/06/28/929575.aspx]豆瓣是谁的[/url]“这种问题,还真是提了个醒。
我们一直提倡的用户参与,从思想里还只是”用户贡献“,并没到达”用户受益“的…
killuakun's sand —— 2006-06-29 @22:39
刚看了郑治老师的《豆瓣缺什么?》,思维又活跃起来,即兴留言了一些:
通篇赞同,尤其是后面的“看法”,呵呵。
早几个月前,本人就曾提出过豆瓣遇到了瓶颈,现在,网上这样的提法越来越多,象前段时间有说“将商业的事交给商人”,这里说的更为具体。大家都喜欢豆瓣,希望豆瓣能长大。
口啤相传,有些不能商业化,但也有些部分却可以商业化,豆瓣商业化之路未免不可。虽然,在国内,书籍不是一个太好的“利基”市场,可也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标兵与巨人之间的角力,相信都会斗智斗勇,精彩百出。既然是标兵,那么一开始会有顺景,然而,待巨人发起力来,那就要小心的了。…
CPU 路线图 —— 2006-06-30 @02:39
服务商与用户的关系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相互依存。这俩个概念其实我理解是相互转化的。在服务商刚刚起步的时候,没有人会因为滥用功能而被停权,同样在用户刚刚起步的时候,也就是服务商发展起来以后,对于一个个的用户也不能因为服务商的某个举动而使服务商本身停权。可能说得有点匪夷所思。换句话说:在服务伊始,服务商在广大的潜在用户面前它是渺小的,它是弱势群体,而当他长大,成长以后面对于他现在的用户群使用它服务的人而言,它是巨大的他是强势群体。在强弱的对话中,无疑我们同情弱者,但只有强者的乐善好施才能赢得掌声。但不要忘了服务商曾经也是弱者,它们是苦媳妇熬成婆。用户们在你们自己是强者的时候你们又作了什么呢,是为富不仁还是乐善好施呢。
淘皮家 —— 2006-06-30 @19:45
[COLOR=black]东拉西扯:豆瓣是谁的 [/COLOR]
[COLOR=black]我曾经介绍过,Flickr有自己的社区指导方针,为了维护这个指导方针的严肃性,Flickr团队甚至不惜得…
淘趣: 网上购物第一站 —— 2006-06-30 @20:57
www.L-love.com —— 2006-06-30 @22:24
王志勇 —— 2006-07-20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