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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波的偏见 | keso's blog

在自己家里上网也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昨日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据专家称,此前因为上网用户的IP地址不固定、警方对具体用户的资料掌握不全等,给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实施备案后,警方对每台上网电脑及其主人的资料将一清二楚,网络犯罪一旦发生,警方可顺藤摸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重庆警方把所有重庆市民都假设为犯罪嫌疑人,所以必须对这些可疑分子进行网上盯梢。技术进步的成果,在我们国家就这样被改造成了针对自己国民的特务机器,老大哥慈祥的眼睛无处不在。

谢天谢地,我不是重庆市民,我暂时还不用放弃自己做人的尊严。

Update: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渝文审[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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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6年07月07日 3: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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