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从一开始就被冠以虚拟世界的称谓,慢慢就让人形成一种思维定式,仿佛互联网是游离于现实世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那上面发生的一切,都是不真实的,是虚拟的,带有浓厚的表演成分。所以,闾丘露薇才会有这样的疑问:“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的人们,或者是在虚拟世界里面投资越来越多时间和精力的人们,他们对于我们这个真实世界又会有怎样的看法。”
确实,互联网最初的匿名性,让网上的人与现实中的人呈现出完全不同的人格。在网上,现实中温文尔雅的人,忽然变得更暴躁,更下流,更恶毒,更肆无忌惮。一个在现实中见了领导躲着走,见了女孩儿就脸红的人,到了网上,忽然变得满脑子男盗女娼,满嘴污言秽语。我常常怀疑,究竟哪一个更真实,哪一个更虚拟。
有时候我想,互联网上发生的很多事,在一个忽然断电的超市中,或一个忽然失控的城市中,很可能也会发生。只要降低了受到惩处的风险,无论这种惩处是道德还是法律,现实马上就会变成另一个我们想象不到的样子。与其说匿名增加了做坏事的安全感,不如说现实的道德和法律,增加了现实的虚拟性。
当一个人越来越多的活动是在网上发生,在网上写blog,在网上结交朋友,在网上与人联络,在网上买东西,在网上游戏,甚至在网上工作,这时候他的网上身份是现实身份的映射,还是现实身份是网上身份的映射?
没错,互联网是人的创造物,但城市也是人的创造物,政治也是人的创造物。为什么城市不是虚拟的?政治不是虚拟的?惟独互联网是虚拟的?花几十亿美元办一次奥运会,较之花几百万人民币开发一款网络游戏,哪一个更虚拟?一块奥运金牌,和500G魔兽金币,哪一个更虚拟?
Jedi说,blog乃是一个人(或一个意志,或一个身份)在互联网上的投影。其实不只是blog,越来越多用户参与的网上活动,正在慢慢地将两个身份合二为一。有人认为,Web 2.0的实质,就是让Web变得越来越接近现实社会,成为现实社会的一种自然延伸。这也可以解答闾丘露薇的疑问,并不存在截然分开的两个世界,虚拟的就是现实的,现实的也是虚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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