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火了,尽管大家都还没有赚到钱,但不可否认,从草根到精英都动起来了,形势一片大好,不是小好。
播客,传播声音和视频的Blog,还在酝酿情绪呢。
一条最简单最基本的道理,播客好是好,但很难共享创造,因此,离web 2.0的宗旨有点远。再说得简单点,Blog会写字就行,而播客的条件就高了去了。
一段时间来,我一直参加每周五在Donews召开的新闻评论会。这个评论会每次讨论三条热点新闻,讨论过程全程录音,并可以下载。
未完成在给我的回复中,说:一直没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个评论会没有被弄成podcast发布,呵呵
我的答复是:没有做成播客的形式,是因为刘老大认为这种形式和组织方式还要进一步摸索
几天之后,爱搞搞从另外一个方面回答了这个问题:2005年12月2日"Donews一周新闻点评"录音听后感 。
爱搞搞文章中,实际上对语音传播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声音清楚洪亮、抑扬顿挫。我以前就说过,如果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我,根本就入不了局,而keso则很有潜力。
和语音传播相比,视频Blog就更难了。
因此,这个播字有些害人,说来说去,还是广播,以点带面的。而Blog,则是面面俱到,全面开花。
当然,播客还是降低了门槛,本来业余的、或者半专业的(平客和飞猪),可以一展亮喉了。就像超级女生,还大众以民主,让我们自己娱乐自己!
不过,超女的成功也有原因,门槛也不高,看看你周围有多少个麦霸就知道了。但是,如果讲道娱乐价值而不是简单重复,能写歌、能编剧、能导演的人有多少呢?他们的多媒体表达能力是否能赶上他们的思想呢?结论就很可疑了。
说来说去,我觉得播客最美好的前景是教育,而不是Web2.0。
就像Flash为媒介的短片动画创作着实火热了一段时间,慢慢的,回归了平淡。
就像手机音乐,创造了一个新的娱乐市场,但成功者,都还是专业人士,只不过是以前不出名的专业人士,比如毕业于沈阳音乐学院的庞龙。
而手机彩铃已经发展到工作室阶段,远远不是个人能力所能驾驭的了。
当然,木子美mm的那个《我们这样做》的播客,还是很有前途的,也有足够的娱乐精神,但是也不能自己玩,需要男演员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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