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Blog是一个非常好的媒介工具(包括企业PR和个人PR),同时也是一种整理思想的网络日记,但这些功效,都和钱不直接发生关系。这几天,大家都在谈论老徐博客如果做广告,收入应该归谁的问题。围绕着这个假设的推论、讨论、辩论,很可能会进一步推动Blog和BSP商业模式的建立和实践。
目前,Blogger可以直接收钱的形式包括:
1、直接获得广告收入,比如keso已经成了第一个在Blog上获得长期广告合同的Blogger。
2、通过在Blog中挂接类似Google Adsense的广告联盟,分得广告收入。这样的用户很多了,但收益不是太理想。根据飞猪的报道,思维的乐趣一年才能收到一张来自美国的支票,并且还要支付可观的汇兑手续费用。
3、在自己的Blog上以出售格子的方式获得收入,我刚刚写过一篇相关的评论--卖格子是一种什么行为,本质上,我认为这也是一种广告。
4、有偿写博。目前,没有直接的证据显示新浪名人博客是有偿的,但个人认为,有偿写博的情况应该是存在的。上周5G评论会上,杨思维(精彩地带数码科技CEO)说,他就聘请了一些电子竞技的名人为他的网站撰写Blog。
5、稿费收入。被杂志、报纸等媒体发现转载并引用,支付稿酬,这也是一种常见的形式。
6、集结出书。据说,徐静蕾、郑渊洁都打算出版自己的博客内容,而按摩乳的Blog好像已经结集出版了。
上述我们可以直接看到的收入模式中,1、3、5、6都不具备普遍推广的意义。这些方式要不然要求产品具备独特价值(名人地位、大流量)、要不然不具备持续性和稳定性。
个人经过简单的思考,认为2和4值得进一步研究和实践。
2的意义在于长尾的聚集。通过类似Adsense这种方式,可以为普通Blog提供获得收入的机会,尽管普通Blog的流量有限,但由于Adsense的关键字方式,其广告的到达率即广告效果不一定差。因此,理论上,应该有继续发展的机会。
关于2,我要多说两种观点:
一、尽管飞猪用思维的乐趣举例说明,与其琢磨Blog广告不如直接写稿,某种程度上,尤其是从个人职业规划和经济投入产出的角度,我表示同意。但从整个互联网发展和Blog的发展来看,我认为不能急于因为收入有限而否定这种商业模式)
二、上面长尾关键字上,我链接的是和讯周天舒的一篇文章。周天舒由于职业的原因,是站在BSP角度上对长尾进行的思考,而我更强调这种模式对Blogger的意义。同理,我认为如果哪个BSP能够提供类似的服务,那么BSP的商业模式自然就有解了。当然,这个服务的设计远远不是模仿那么简单,甚至在技术上,也不是普通一家公司就可以搞定的。仔细想一想,Google除了搜索技术外,这个Adsense系统恐怕也是其最关键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4的意义在于有效的目的聚集,如果BSP想锁定某一个目标人群,那么通过有偿付费的模式,是获得高价值内容的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上面我已经给出了一个例子,据我所知,Engadget的运作模式也有些类似。
这是一些初步的思考,没有经过仔细的分类,也缺乏数据支持。暂且记下,欢迎讨论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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