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几天前,我写过一篇文章–Blogger的钱途。那是一篇备忘录的东西,总结了博客们快速变现的几种方法。不过,我好像遗漏了一点,今天特地补充一下。
这个方法是在5G评论上,王杰先生提出的。王杰是王乐的朋友,国内游戏行业的资深人士,他提到的盈利方法也是广告,但是是软性广告。他举例说,老徐可以在自己的Blog上写,每天起来用了什么化妆品,穿的什么品牌的服装。当时在座的人听到王杰的想法,一边笑一边赞叹匪夷所思。但仔细想想,我们现在的传统媒体中,这么玩儿的也不少见啊。
前几天,keso谈到博客广告(顺便抱怨一下,这几天看了太多关于博客广告的文章,眼睛都恶心了,但没想到,今天我自己还是不能跳出这个巢臼),提出了口碑营销和创新的问题。为了写今天这篇文章,我又反复看了看keso的文章,觉得keso的文章被误读了。
keso确实否认了博客广告的前途,并且作为第一个博客广告的实践者,他的结论不仅基于他的思想,也来源于他的切身感受。比如,keso提到:“blog目前的商业回报,尚不足以支持blogging成为一种职业,就像专栏作家那样的职业。”
同样,我在这里,也乐于再次引用FlyPig的观点,他也认为,如果指望博客广告联盟(AdSense)的那点收入,还不如给传统纸媒写稿。
在这个话题上,keso是相当具有发言权的,以他的能力,其实通过一稿多投的方式,可以赚到比其广告收入多得多的钱。但据我所知,keso一直排斥媒体对他的约稿。不是keso不爱钱,而是keso觉得不自由。这里面包括内容的不自由、发稿时间的不自由、流程的不自由、和编辑交流的不自由。
由此可见,keso是一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但也许恰恰因为这份理想,才使其成为博客中的旗手,Web2.0的灯塔。
反观最近围绕博客广告的众多文章,当然我不排除有一些是理性分析,但更多的是一些商业设想,这恰恰是keso想否定的东西。用他自己的话能够最直接的说明问题:“blog还有更多的商业可能性等待探索和挖掘。”
所以,我认为keso的理想在于:不丧失Blogger精神的前提下,通过最能反映Blogger价值的方式,变现。
当然,在这个基本判断上,我是同意keso的。但我比keso少一点理想,所以我也不排斥、不急着给和讯、新浪泼冷水。即便是最最传统的广告,我认为也是一种尝试,尽管这种尝试在keso看来,可能严重低估了Blogger的实际价值。在最近这些众多文章中,我比较赞同SuperLover的观点,他作为传统媒体的操盘者,跳出了技术和理想来看待这个问题。他说:
说到blog广告,一开始,会议舆论导向是不看好。包括keso等互联网的牛人都持这个观点。后来记得是王正鹏说他看好。大概因为都是做传统媒体的缘故,我也是觉得能好。做传统媒体的人,觉得媒体卖广告是天经地义的事情,blog是一个媒体,一个媒体不做广告做什么?做其他感觉都有点不务正业。江南春的分众是怎么从无到有地凭空做出一块楼宇广告来的,blog广告联盟就该怎么做。该做广告效果测评就测评,该做第三方认证就认证。然后广告经理一笔笔做单子。没别的捷径。当然,还得有一定技术支持,广告插件什么的。
blog广告目前的环境其实有好有坏。好的是博客现在是一个很火的概念了,连潘石屹都在说现在中国人得学会开两样东西:一是开车,二是开博客。所以现在去和广告公司或者客户谈blog广告恰是时机,感觉是一个水到渠成的事情。坏的是毕竟是新事物还在摸索,没有经验可谈,也就无从评估风险。得砸多少钱?耗多久?怎么卖?所以后来我说这会其实应该再开一次,与会的应该都是广告公司的人包括4A公司。哥几个商量一下怎么说服客户掏钱,那才是真的广告联盟。至于blogger这边,想来大多数人不会排斥写blog还能有点收入,问题不大。






写的好
孤独派 —— 2006年03月14日 @9:35 pm
写得好的其实还不如投稿
人气高的就拉广告
什么都没有的
就好好地写
guoyan —— 2006年03月14日 @10:26 pm
既然“blog还有更多的商业可能性等待探索和挖掘”,那就需要更多的先行者去走在前面。不要一提到商业价值,可能的获利就感觉是堕落了。作为一种可行性的讨论没什么可排斥的,能够为广大blogger谋福利(不管福利的大小),总归是件好事。
向勇于献身的小白鼠们致意!!!
娴人 —— 2006年03月14日 @10:56 pm
我觉得Keso更多的是从Blogger本身的角度来看待Blog的广告价值的,可偏偏他又是个理想主义者。
Blog的广告价值或者是其他商业模式,这是BSP们必须追求的,因此矛盾就出来了。
要达到“不丧失Blogger精神的前提下,通过最能反映Blogger价值的方式,变现”这样的理想,总需要有人妥协。
heygoogle —— 2006年03月14日 @10:58 pm
BLOG为什么是一个媒体?单个BLOGGER是媒体吗?
一个BLOGGER凭个人之力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人,那也不一定就是媒体。媒体的概念其实大的多。而且象KESO是凭着他写的东西特别有价值还是特别有个人风格,我更看重后者。理想主义也许正是一种凝聚力也说不定,失去这种凝聚力,BLOGGER的影响力还存在吗?BLOGGER跟专栏作家到底有什么不同?
我觉得如果BLOG是一个媒体,他的商业价值才成立。目前看,是有一些勉强。我觉得BLOG能跟传媒相抗衡的,不是因为一个BLOGGER,而是不同声音的互动,应该是BLOGGER群体的声音,他们之间的一些观点的同与异。至少这是我个人一直订阅RSS的原因,是在关注这样一些群体。
一个观点的不同角度,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RSS频道,SNS,FLICKR,豆瓣,不就是这样产生的吗?
为什么非要去设想这样一个场景,一个个人因为BLOG产生了影响力,而他可以用这样的价值得到回报。
BLOG最初是有理想的。BLOGGER也应该是。BLOG的兴起,应该是尊重个人的价值被普遍的接受。如果他成为了一个旧的媒体,失去了新的媒体的内在动力,就变得缺少力量,不好玩了。
blackbird06 —— 2006年03月15日 @12:08 am
让旧媒体的操盘去走他们的商业道路,到什么时候两种人,两种路,都是存在的。历史就是这样。
blackbird06 —— 2006年03月15日 @12:13 am
actually, the implicity ad effect is the biggest hit. and it is in the vein of WOM.
SeeSunshine —— 2006年03月15日 @1:07 am
唉~~虽然我也厌倦了这个话题。我还是愿意再次重复一次:blog的利用的光明道路:行业化或者说职业化或者说:分类。
2.keso在这个问题上的理想主义谈不上,职业精神而已。
keso的职业是什么?–他的职业身份决定了他只能做个尝试。否则,keso拿了广告,如何还具有独立性?
3.所以我说,从这个角度来说
donews被收购以后,作为IT媒体这一品牌的donews其实已经死了!他把机会留给了下一个~~~
不具有独立性的媒体根本不配叫做媒体!比如咱们那些众口一词的“霉体”!!!
十三团 —— 2006年03月15日 @1:08 am
既然老白这篇文章的标题是 读懂keso。
我也就读一读keso
===keso的理想就是做一个自由,独立的it评论者!
一个最简单也最难的职业要求。
唉,做到这,其实也真不容易~~~
不容易之处不是在于理想的崇高,而在于坚持最初的理想。
2.哈哈~~我注意到老白把俺的id注释改为:blog评论家–去掉了“专业”。哈哈~~~最近拍砖去了~~
您以后叫我“砖家”?哈哈~~~
十三团 —— 2006年03月15日 @1:15 am
先知先觉的是我。
串联游戏的那时候,老白问给你200万做什么,我的回答就有:
做广告公司。好耶什么的早出来了,如果注意一下ALEXA排名,会发现有很多这样的公司又在兴起。这都是能直接赢利的。
这么多公司做,我要做的特色是什么?只能做小做专。只针对BLOG做,非BLOGGER不接受。广告可以文字,也可以图片,但绝对不做老军医的。都是对18岁以下青少年没危害的广告。还可以烧录到RSS里去,订阅也躲不开我广告,当然了,形式和GOOGLE类似的广告也并不太招人反感。也可以学习许可邮件制,弄许可RSS广告订阅,甚至做专门的产品评测BLOG,要评就收钱,明确标出本文是收了多少钱所写,但内容是夸是骂不保证,先收钱。这个制度形成之后,就拉KESO,老白等下水:要不要评价某个新网站、新IT产品?在BLOG里就有专门的收费作文的标志,但意见要保证还是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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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几个可能的模式我都说了吧?这是2005-9-7号写的。
xba —— 2006年03月15日 @2:32 am
读 Keso 老白 13团
这些比较老的成年人的话 还真有意思
我们这些小的成年人 还真要多看看
安德=英明=AD=考拉之 —— 2006年03月15日 @10:32 am
laobai,还没学会使用TrackBack,摘了多次,也没通告,见谅啊。
花夫子 —— 2006年03月15日 @10:57 am
Haiyong Zheng —— 2006年03月15日 @3:53 am
不要强调Keso的博客理想主义啦,没有了商业模式,博客根本无法长期生存,让商业盈利与分享精神共存不行吗?当然可以啦,Google的成功就是如此的例子,在博客里打广告当然可以,只是一个度与形式的问题。
vazi —— 2006年03月15日 @11:57 am
其实说穿了,反盗版的核心就是三件事:(从法律上)让盗版商盗版更危险,(从技术上)让消费者盗版更麻烦,(从价格和消费体验上)让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正版更方便。反盗版永远不应该以消费者为敌人,反盗版必须把枪口对准那些从制造、传播和销售盗版产品中获利的不法商家。
keso —— 2006年03月15日 @6:29 am
to 考拉之
谢谢错爱。8过我可无法与老白,keso同日而语~~
2.我很老么?谁告诉您的?嗬嗬~~~或许我比您还要小~~~
十三团 —— 2006年03月15日 @7:57 pm
有人利用TrackBack把广告送到“搞窝”里面。
爱搞搞 —— 2006年03月16日 @10:16 am
与其说是偷懒,不如说是实在是找的很难!在kesoblog虽然提供了google的搜索代码,但是在那么多文章中,去找以前的文章实在是很难很难!是不是donews blog的站内搜索就真的那么难做 一直没有!还是我没找到!不懂
七巧仔 —— 2006年03月16日 @7:39 pm
李戈瑞 —— 2006年03月17日 @8:52 pm
我没有任何数据和趋势判断的方法支撑我的结论并给出一个时间表(如果我能,这篇文章就能当报告卖钱了),我信奉的无非是那个自然法则,你可以理解为进化论,也可以理解为三个代表,这就是:具有先进生产力的东西一定会成功。
laobai —— 2006年03月29日 @6:40 pm
领导你好:
为落实党中央科学发展观,减轻当代育龄妇女在上环和取环过程中所承受的痛苦,真正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到实处, 推动计划生育跨越式发展,我提出无创伤法或减轻创伤法上环取环新方法和思路可进入临床试验,希望得到你们的大力支持。
湖南省炎陵县东风乡政府, 07336362191 、13874171312
唐青云 —— 2006年04月21日 @8:41 pm
我没有任何数据和趋势判断的方法支撑我的结论并给出一个时间表(如果我能,这篇文章就能当报告卖钱了),我信奉的无非是那个自然法则,你可以理解为进化论,也可以理解为三个代表,这就是:具有先进生产力的东西一定会成功。
e路航 —— 2011年02月23日 @4:11 pm
我觉得BLOG能跟传媒相抗衡的,不是因为一个BLOGGER,而是不同声音的互动,应该是BLOGGER群体的声音,他们之间的一些观点的同与异。
空气过滤器 —— 2011年07月14日 @9:03 pm
我信奉的无非是那个自然法则,你可以理解为进化论,也可以理解为三个代表
空气过滤器 —— 2011年09月08日 @8:19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