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要 和你一起 走上那条美丽的小路
有柔风 有白云 有你在我身旁
倾听我快乐和感激的心
我的要求其实很微小 只要有过那样的一个夏日
只要走过 那样的一次
而朝我迎来的 日复以夜 却都是一些不被料到的安排
还有那么多琐碎的错误 将我们慢慢地慢慢地隔开
让今夜的我 终于明白
所有的悲欢都已成灰烬 任世间哪一条路
我都不能 与你同行
花不见叶,叶不见花,花叶两不相见,生生相错。
我一直想要 和你一起 走上那条美丽的小路
有柔风 有白云 有你在我身旁
倾听我快乐和感激的心
我的要求其实很微小 只要有过那样的一个夏日
只要走过 那样的一次
而朝我迎来的 日复以夜 却都是一些不被料到的安排
还有那么多琐碎的错误 将我们慢慢地慢慢地隔开
让今夜的我 终于明白
所有的悲欢都已成灰烬 任世间哪一条路
我都不能 与你同行
十年以前听罗大佑的歌,大家说我很前卫;
十年以后再听罗大佑的歌,大家说,哦,原来你是个这么怀旧的人啊。罗大佑是谁?——邻居家小妹问我。
十年以前别人的笑话常常让我捧腹大笑;
十年以后只有老板的笑话才能让我捧腹大笑——即使已经听他说过八遍了。
十年以前我以为我的生活至少会有500种可能;
十年以后我知道我的生活只有2种可能——晚上回家吃饭和晚上不回家吃饭。
十年以前别人总是对我很愤怒,就好像我一直是个不良少年一样;
十年以后我总是对别人很愤怒,就好像我一直是个良好少年一样。
十年以前同学见面,大家说进步,学习进步;
十年以后同学见面,大家说发财,恭喜发财。
十年以前喜欢两个歌手,一个好像很沧桑,一个好像很忧郁,于是省下钱买了他们的每盘卡带;
十年以后沧桑的那个离了婚,胖了,又唱歌了,打扮成新新人类一样,忧郁的那个破了产,胖了,又唱歌了,很搞笑很恶俗的那种。买了他们的D版唱片,一边听,一边想明天也去买一套衣服打扮成新新人类玩,一边被逗得大笑。——那些卡带,很久没有听,大概都走音了吧。
十年以前我是这个城市里被嘲笑的外来者;
十年以后,我嘲笑这个城市里的外来者——但不嘲笑比我有钱的外来者。
十年以前津津有味地看偶像剧,逢到中间插播的广告;连忙换台或者上厕所;
十年以后津津有味地看各种广告,逢到偶像剧,连忙换台或者上厕所。
十年以前我听见别人说谎,立刻会大声地揭穿;
十年以后我听见别人说谎,笑笑,就走开了。
十年以前我常常很傻;
十年以后我常常很会装傻。
十年以前我因为不懂而痛苦;
十年以后我因为懂得而痛苦。
十年以前我对一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她说:“对不起,我们还小。”;
十年以后我对一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她说:“对不起,我还小。”
十年以前明知道那个女生很喜欢自己,也不敢追她——怕被拒绝;
十年以后明知道那个女生不喜欢自己,还要去追她——被拒绝也无所谓。
十年以前邻居养了条小狗,我每次回家,它都会串出来,呼噜呼噜地用鼻子蹭我的裤腿;
十年以后偶然回到老房子,邻居家的那条狗已经很老了,躺在门边晒太阳,看见我,忽然摇摇尾巴,站了起来。——它居然还认得我。
十年以前别人告诉我一个故事,我假装不信,其实是相信的;
十年以后,别人告诉我一个故事,我假装相信,其实是不信的。
十年以前我以为孩子是一个奇迹;
十年以后我知道母亲才是一个奇迹。
十年以前我认为我需要很多人的爱;
十年以后我知道很多人需要我的爱。
十年以前交过一个笔友,寄来一张红色的树叶书签;
十年以后整理柜子时,看到这张书签,还有几封信。信扔了。书签被随手一搁,后来也找不到了——保存了十年的东西,才几秒钟的工夫,就没了!
十年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
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
牵牵手就像旅游
成千上万个门口 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
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泪
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
所谓流行,就是一天早上醒来,发现大街小巷铺天盖地都是那只胖胖的又调皮又捣蛋的流氓兔。而自己,居然也真挺喜欢它。
初听十年,并没有很在意。真正在意,是听过很多遍,流行过很久之后了。他们说现在流行的是刀郎,是2002年的第一场雪。十年?十年已经过时很久了。
可我还是喜欢。
一直也惶惑自己当初没有在意是不是因为其实并没有很认真的听这首歌。似乎对于流行一直是有一种莫名的逆反心理的,总想证明自己跟别人并不相同。
结果却是别人喜欢的,自己其实也喜欢,或者说,自己喜欢与否,根本与别人喜欢与否无关。
最是心动的还是第一段。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其实对于青春岁月,分手又能如何呢?成千上万个门口,总要有一个人先走。既然年少的青春改不了以后的结局,也只好一边享受一边泪流,直到数年后相逢,连拥抱的理由都再没有。
七月的晴空下,骄阳似火。走了大半个小时的路,去到邮局接我的蓝熊。
很热,柳荫中有蝉鸣。低头看柳树长长的枝条微微的飘动,才知道这样响晴的天气,还是有一丝风。
突然停在路边,因为空气中飘过一点细细的檀香。回首四顾,一家卖瓷器古玩的小店中一尊佛像慈眉善目,俯视众生。那点檀香,难道只是想象吗?一瞬间,仿佛听见了来路经过的那些深山古刹中悠远的钟声。古树参天,檀香缭绕,青砖红瓦的建筑中,红尘显得那样遥远。
荒烟蔓草的年头,就连分手也很沉默。周杰伦的歌声忽然从另一家小店传来,同样悠远,却让人更感到身在十丈红尘。
跟一个女孩对面走过,浅蓝色的短裙,抱一只小小的宠物狗。艳阳下,女孩子的眼神有些无力,那只仅比巴掌大一点的小狗,却还是瞪着漆黑的眼睛,好奇的注视着来人。
真不知道她们之中,谁更幸福。
(一) 相遇
殷雪打着伞,走在校园里面。暑假的校园,总是很安静的,不像平时,只要下课铃声一响,眼前忽然就出现了人山人海。殷雪一直很怀疑那么多的人是怎么眨眼之间全都聚集到校园各条路上的,想了两年,始终没想明白,只好继续在看见校园里忽然之间满是人的时候目瞪口呆。
殷雪不喜欢热闹,所以特别喜欢暑假里的学校。风吹过法桐的叶子,阳光把楼下晒太阳的两只兔宝宝,一只小猫染成金色。楼下男主人大概是个很有爱心的人吧,每次都是他出来喂那两只兔宝宝。
阳光好的时候,他用一只纸箱,把三个小家伙都装出来晒太阳。那真是只小猫呢,两只兔子很快就跳出纸箱,在地上横冲直撞。在安静的享受午餐的那只胖胖的白鸽子只好不时的后退两步,躲避冲过来的兔子。可那只小猫,在小纸箱里跃跃欲试,很久也爬不出来。
暑假的时候,食堂不做饭。殷雪每天做完家教回来,就顺手在西门门口的小店带午饭回宿舍,边看书边吃。吃完了就爬到上铺的床上,趴在枕头上看楼下男主人打开门,把小猫放出来跟兔宝宝们一起玩。
夏天的天气总是变得很快。忽然之间就下起了雨。殷雪看了看自己浅蓝做底色,上面有朵朵白云的太阳伞,心想只好拿来做雨伞用了。
把林南送上公交车,殷雪一个人回学校。林南是殷雪的学生,下个月整十八岁,跟着殷雪补习英语。但你实在不能说林南是个好学生,他总是跃跃欲试的想跟殷雪聊天。
殷雪被他缠不过,只好答应只要他努力听课,下了课就跟他聊天。于是殷雪每天两个小时的家教之外,还得附赠一个小时做陪聊。好在林南是个很风趣的男孩子,而且殷雪也没有别的什么安排,就正好跟他消磨一小时的时间,好回去的时候带午饭吃。
走在路上,殷雪还在想,好在林南有家规必须回去吃饭,不然只怕自己的午饭都吃不安宁呢。
微笑着的殷雪打着伞,走在西门通向宿舍的路上。雨很大,顺着干净的路面漫过殷雪白色的凉鞋。偶尔一两个人经过,也是很安静的。除了雨声,几乎再没有别的声音。
一只篮球越过操场的栏杆,从走在操场边的殷雪身边跳了过去。水滴被打成碎玉,溅在殷雪蓝格格的长裙上。殷雪的目光随着那只篮球几个起落,落在一个男生的身上。
白色T恤,深蓝色短裤,一个个子很高的男生捡起了球,一言不发的重新回到操场上。
殷雪停在了操场边,看着那个男生一个人在操场上打篮球。夏天如瓢泼一般的大雨打在他的身上,他却似乎毫无所觉。他一次次的经过篮下,一次次的把球投进篮筐。而殷雪就这样怔怔的看着他一次次投篮,仿佛整个世界里只剩下雨声和篮球落地的声音。
一辆自行车从身边经过,清脆的铃声打断了殷雪的凝望。殷雪如大梦初醒般的看着再次从自己身边跳过的篮球,脸一红,回头离开了操场。
殷雪把午饭放到桌子上,抱起凉凉的水枕头发呆。小妖回来的时候,殷雪就是这个样子呆坐在桌前。小妖小心翼翼的把东西放回自己的地方,盯着殷雪看了足足五分钟。五分钟后,小妖小心翼翼的走到殷雪旁边,声音很轻很轻的叫:“小雪,小雪?”
殷雪回过神来,问:“怎么了?”小妖吐了一口气,说:“你吓死我了,居然没看书也没睡觉,我还以为你中邪了。快说快说,是不是遇见哪个帅哥了,看你一副呆掉了的样子。”
“哪有什么帅哥,就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下这么大的雨,居然在操场上打那么久的球。”殷雪微微的蹙眉,反驳说。
“哇,神人啊,这么大的雨打球。”小妖赞叹完,忽然觉得不对劲,“那么久?你看人家打球啊?”
殷雪脸一红,说:“哪有,我是经过嘛,看了两眼。我觉得他打很久了,不行啊?”
“啧,有问题。”小妖抢了殷雪的水枕头抱着,说:“脸都红了,快说是哪家帅哥让我们小雪动心了,二姐给你作主。”
小妖排行第二,可惜论个头排了个倒数第一。而且是天生的巫婆,说什么坏事什么坏事灵的那种。于是五比一,一致通过改叫小妖。本来是不准她自己投票的,不过大姐说了,让她自己投个反对票过过瘾,也省得她说不发扬民主。
小妖男朋友是化学系的,同级不同龄,比小妖还小两岁。每次见他等在楼下,大姐就感慨:“看看,看看,一大好青年,国家幼苗,就这么被我们小妖摧残了。”然后小妖就追着大姐打,殷雪跟着别的姐妹笑成一片。
宿舍里六朵姊妹花,不算家在附近,不时来串门的茵茵,留守的只有小妖和殷雪。小妖盘问未果,就趁殷雪第二天下午出门去超市,急电把茵茵招了回来。
殷雪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小妖和茵茵坐在桌子前,桌子上摆着话梅,瓜子,一副三堂会审的架势。
茵茵拍了拍自己旁边的床单,笑眯眯的说:“小雪啊,来这里坐。”
殷雪看了小妖一眼,乖乖的到茵茵旁边坐下。茵茵拿了一棵话梅递给殷雪,问:“认识那个男生?”殷雪还没摇头。小妖说:“肯定不认识。咱家小雪连本院的学生会主席都不晓得是谁,还会认识别的男生?”于是殷雪点点头表示赞同。
“那,知道是哪个院的不?”茵茵再接再厉。
“那哪里可能知道啊,又不是宠物狗,还挂个牌的。再说了,系服那么难看,会穿的是傻子。”殷雪还没出声,小妖又发表了高见。
殷雪刚想点头表示赞同小妖的高见,茵茵就随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砸到了小妖头上,茵茵瞪着小妖,咬牙切齿的说:“我没问你,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小妖委屈的摸摸被敲疼的脑袋,很受教的点了点头。
茵茵转过头来,继续很温柔的跟殷雪说话:“后来见过他没?”
“没有。”殷雪说。
“以后再见了要指给我们看,知不知道?”
“知道了。”殷雪看看还在揉脑袋的小妖,很乖的说。
“好了,解决了,吃瓜子吃瓜子,这两天在家快无聊死了。”茵茵一边说着,一边抓了一把瓜子放在殷雪面前。
(二)相识
殷雪再见到楚冰,已经是开学以后了。新生入学后,要准备迎新晚会。本来上到大三了,对于迎新没有大二那么积极。只是茵茵是院里文艺部的部长,忙起来的时候就从宿舍里抓差。那天中午,茵茵就抓了小妖让给她买饭到迎新会堂,小妖买是买了,就是把送饭这个光荣艰巨的任务交给了殷雪。
殷雪提着五份盒饭,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进了迎新会堂。把盒饭递给茵茵和几个低年级的干事的时候,殷雪看见了台上收拾东西的那个男生。本来殷雪看到他,是因为他的手腕上系着一条很漂亮的手链。但当他收走台上帷幕上贴的叶子,转过身来的时候,殷雪看见了操场上那个雨中的身影。
茵茵随着殷雪的目光,看见了那个从台上跳下来的男生。她匆匆咽下一口米饭,喊道:“楚冰!”
那个男生转身走过来,站在了茵茵面前。
“你们排的不错嘛。对了,这是我们宿舍的小六,叫殷雪。”茵茵捧着盒饭,转过身来对殷雪说,“楚冰,物理系组织部的副部。”
“你好。”楚冰对殷雪打了个招呼,就转向茵茵:“你们的小天使做的不错。”
茵茵看了看同学正在往帷幕上贴的几个洁白的天使,笑着说:“那个啊,是小雪帮忙做的。她是我这里的替补干事。”
楚冰又看了一眼茵茵旁边白裙子的殷雪,说:“做的是很不错。我先走了。”
“楚冰,彩排你不看就饶了你。正式演出的时候你一定要来。到时候我让小雪给你送票过去。”茵茵在后面喊。
楚冰挥了挥手,就离开了。
殷雪手里拿着三张迎新晚会的票,站在物理系楼前。她已经在物理楼前的草坪上站了半个小时,又围着物理楼走了几圈。还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要照茵茵说的,把票送到302教室给楚冰。
风凉凉的吹在身上,殷雪就站在镜水河边一棵柳树下,扯着柳树长长的枝条,很努力的想自己要不要去。
“你还准备站多久?”一个男生抽走了她手里已经不那么平整的票。
殷雪抬起头,看见了楚冰。他笑着,看着手里的票。
“你怎么知道那是给你的?”殷雪没有去拿回票,只是低着头,这么问。
“许茵茵告诉我的。”楚冰说,“她刚才跑到教室找我,说有人送票送了两个小时还不见回去。”
殷雪看着楚冰的笑容,忽然有些恍惚。那个夏天的暴雨里那样悲伤的男生,原来也会笑呢。
“那,我回去了。不然她们会担心。”殷雪转身往回走。
“我送你回去。”楚冰跟着一起走过小桥,“再两个小时见不到你,许茵茵就该带着她的支持者来追杀我了。”
殷雪想了想茵茵确实有可能带人来追杀楚冰,于是轻轻的一笑。
第二天就是迎新晚会。殷雪跟着小妖到了迎新会堂。本来小妖说迎新最没意思的。也不知道茵茵跟她说了什么,她居然取消了跟男朋友的约会,一定要跟来。
找到了位子坐下。小妖就一直盯着门口。
殷雪疑惑的问:“二姐,你等人啊?”
小妖点头,说:“是啊。”接着又摇摇头,说:“不是,不是,我哪有等人。”
殷雪于是把目光转向前台,灯光已经准备好,帷幕拉了起来。
殷雪身边的小妖忽然喊:“楚冰楚冰,过来坐。”
殷雪回过头,楚冰已经坐到了她旁边。殷雪问小妖:“怎么你也认识他啊?”
小妖笑了,说:“他大二的时候是校会的嘛。方磊认识他啊。”方磊是小妖的男朋友。
“哦。”殷雪跟楚冰说:“好像他们都认识你。”
楚冰笑了笑。
两个半小时的演出,结束的时候,一个穿黑色夹克的男生和一个穿红色方格裙的女生在台上唱《水晶》。“我和你的爱情,就像这美丽水晶。”透明美丽的歌声中,殷雪跟着小妖出了迎新礼堂。
“楚冰啊,我有事要先走。小雪借给你看管,记得熄灯前帮我把她带回宿舍。不然明天就有人追杀你。”小妖跳上方磊的自行车,清脆的铃声过后,两个人的身影消融在路灯昏黄的灯光里。
殷雪无奈的看着小妖远去的影子,对楚冰说:“那,我先回去了。”
“时间还早,出去走走吧。”楚冰说着就向校园外面走。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南门外面的广场上却还是很热闹。路右边空旷的地方摆放着音响,许多人随着音乐翩翩起舞。长着软柔柔的小草的绿色草坪边,三三两两的人闲坐着聊天。树影深处,隐约可见手拉手的男生和女生。
路左边是雕刻着小天使的喷泉。小孩子戴着各色美丽的荧光手镯,围着喷泉跑来跑去。年轻的父母聊着天,偶尔温柔的呵斥喷泉边打闹的孩子。
不知哪里传来悠扬的笛声,让远处璀璨的灯光显得遥远。殷雪跟着楚冰,坐在草坪旁边。
“夏天的时候,我在操场上见过你呢。”殷雪从路边的小摊上买下一串的荧光手镯,看着它们在夜色下映出的五色光芒。
“你真像小孩子,这么喜欢这些东西。”楚冰看着那些手镯,微微的笑着。
“是啊,我也知道它们明天就没有今天这么美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它们。”殷雪把手镯戴在手上。
(三)相别离
小妖说,楚冰高中的时候,有个很漂亮的女朋友。考大学的时候,楚冰来了北方,那个女孩子留在了南京。但好像距离并没有阻断他们的恋情,两个人还是很快乐的在一起。
可是两年之后,那个女生忽然提出了分手。他们分手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雨,那场雨里,小雪遇见了楚冰。
后来,殷雪曾经见过那个女孩子的照片,深红色的上衣,深蓝的牛仔裙,一头长发高高的扎成马尾,一个很张扬很有活力的女孩。就像她送给楚冰,而楚冰一直戴在手上的手链,红绳黄结蓝珠,像年少时的青春一样的张扬。
楚冰一直戴着那条手链,一直若即若离的跟殷雪在一起。
圣诞节的时候,楚冰曾送给殷雪一条浅紫色的丝巾。元旦的时候,楚冰曾和殷雪在市中心的广场上倒计时。若有若无的幸福,和若有若无的担忧中,又一年的春天到来了。
5月里是楚冰的生日。殷雪想起去年在校园里看着铃铃贴纸条的日子。铃铃有一个暗恋的男生,也是五月里的生日。他过生日的那一天,铃铃拉着同宿舍的姊妹,趁天还没亮的时候把写着生日快乐的字条贴满了整个校园。三教大厅里的记事板,去往宿舍的路边的树,食堂的门口,学院前的板报,五颜六色的美丽纸张上,五颜六色的生日快乐飘洒在整个的校园。
殷雪一直很想知道,校园里那一天有多少个人生日,有多少个人猜测过这些纸条的来历和它们背后的故事。有多少的错过,和多少没有来得及有结果的故事。
铃铃已经是名花有主了。那个花心的射手小女子,已经金盆洗手,不再做这些轰动校园的事。但是那年的五月,在学校旁边的烤吧里,殷雪却还是曾经见过铃铃的字迹。那个聪明活泼看似花心的女孩子,在烤吧的墙上,那铺天盖地各色各样的字中间,曾经用深蓝色的笔,写下一行很小的字。“5月28,生日快乐。”
每个人心中,都有往事吧。都有来不及有结局的故事。
很少有人明白,殷雪为什么那么喜欢烤吧。那是一间小小的店,布置成森林的样子。桌子凳子都是木制的,而且是一条条没有规则的木板拼成。只涂了一层清漆,树木原本的年轮和节疤,都还清晰的留在那里。
烤吧里可以写字。桌子上,凳子上,墙上,天花板上,任何的地方,你都可以写字。点一点东西,跟服务员要一支笔,在曾经写下欢乐和痛苦的别人的字迹旁边,写下自己的故事。
一个人说他会爱另一个人一辈子,一个人说他永远不会放弃。一个人说那一天是他最幸福的日子,另一个人说他即将离开这里。纷纷扰扰的尘世,原来有这么多说不出口的故事。
烤吧的老板是个女子,黑发黑裙,半长的黑色皮靴。整个人看上去淡漠而疏离。四面墙上,虽说都可以随便写字,但一开始,却是画了画的,一朵很大的黑色玫瑰,一只栩栩如生的黑色蜘蛛,一幅寥落的林中画图,两个人寂寞的背影,那个女子,也是有故事的人吧?年深日久,故事就真的只是成为了故事。
暑假又到来了,楚冰依然留在了学校,殷雪却回了家。再回来已经将近开学了,宿舍里的人也已经回来的七七八八。小妖欲言又止的,茵茵却不时显得愤愤。
还没来得及说,殷雪就在校门外看见了楚冰。他的身边,有个女孩子,一个活泼的像夏日阳光的女孩子。她的照片,殷雪曾经见过。
看着两个人说说笑笑的走过,殷雪躲在书报亭里一本杂志的后面,在夏日的阳光下泪落如雨。
殷雪一直在等楚冰跟她说,或者跟她解释。可是楚冰什么都不说,还是跟以前一样。陪小雪去上自习,陪她去校园外的广场上散步,送她回宿舍。带她去烤吧,看她静静的看墙上的字。
可他还是一直戴着那条手链,红绳黄结蓝珠,那个他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送给他的手链。
九月里是殷雪的生日。秋意淡薄,大家开始顾虑起自己以后的日子。殷雪生日的时候,在烤吧等楚冰等了一天。那一天,楚冰没有来。
殷雪很快的交了另一个男朋友。是建筑系的男生,他那天是跟朋友去烤吧的,后来就捡到了这个神思恍惚,在烤吧里看和写了一整天字的女朋友。
殷雪后来又见过楚冰一次,那是他从南京回来之后。他送给殷雪一瓶的千纸鹤赔罪。可是殷雪告诉他,她要跟他分手。
那一天也下了雨,殷雪和楚冰站在麦当劳里,初秋的雨,带着凉意倾盆而下,殷雪推开门,转身离去。细密的雨丝落在殷雪的身上,打湿了殷雪白色的长裙,黑色的长发。泪水和着雨水流下,殷雪忽然之间明白了去年夏天楚冰在雨中的绝望,并因此更加绝望。
楚冰冲出了门,站在雨中。他看了看自己空空的手腕,忽然觉得自己的心也很空。
楚冰的名字从此成为一种禁忌。即使是好奇心最旺盛的小妖,也只能趁殷雪不在,偷偷的传播她得来的小道消息。楚冰还是常常在操场上打球,楚冰不再去上自习,楚冰签约并没有签去南京等等。
殷雪不知道楚冰的任何消息,她跟路伟一直在一起。毕业的时候,他们订了婚,殷雪跟着路伟签去了苏州,那是离路伟的家很近的城市,是殷雪一直向往的梦里水乡。
路伟一直说,殷雪是他捡到的,因为遇见他的那一天,殷雪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猫。看见她那么伤心,他就对自己说,要一辈子保护她,不再让她被任何人捡去。
很快就要离校了,大家开始大规模扫荡。能卖的卖,能扔的扔。宿舍里乱成一片。殷雪从书架最里面抱出珍藏的百宝箱,想收拾一下里面的东西。
她把信纸信封全都拿出来。然后取出那个装有千纸鹤的瓶子。殷雪把瓶子放到书桌上的时候,抬头看见了楼下那只还不到两岁的小猫。殷雪把目光转向窗边的时候,上铺的铃铃恰好扔了两本书下来,一边嚷着:“扔了扔了,收去卖废纸。”
一本书安全的落到了地下,另一本擦着殷雪的手,将桌上的千纸鹤扫落。清脆的一声过后,透明的玻璃瓶子在地上碎成千片。铃铃从上铺探出头来,一边说着:“对不起,对不起,小雪。”一边在心里惨叫:“完了,完了,什么不好打碎,打碎小雪的千纸鹤瓶子。”
吵闹的宿舍一下子安静下来。抱着一只兔子玩具的茵茵,拿着两盘磁带的小妖,都停下了收拾东西,看着殷雪。
出乎她们意料的,殷雪没有任何反应。她只是冲着那堆千纸鹤伸出手去。金色的阳光闪过,映出一道细细的光芒。殷雪伸出手,从千纸鹤中捡出了一枚细细的白金戒指。
“如果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我就送她一枚白金的戒指,给她永远的承诺和幸福。”广场上的路灯下,那个男生近乎自语般的话忽然涌上心头。
其实感情就是这个样子,有付出的,有得到的。只是你付出的不一定有回报,而得到的你又不一定想要。你付出的时候,以为那就是你的整个世界。你得到的时候,可能你的世界早已经是别的样子。
殷雪手一松,那枚白金的戒指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掉落在楼下的草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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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开始着手重建文明————史诗片
他说:“要有光”————神异片
大家看到,最后这个七拼八凑的故事居然有了个光明的尾巴————国产片
A 王国等待于草草介绍的第四个女朋友。暗号:西服,玫瑰花。
卖CD的小伙子怀疑看着王国准备随时开溜。王国站在学校外这个卖打口CD的地摊前,眼睛四下闪了又闪,一副等同伴支援的样子。中午的太阳大得离谱,王国偏偏把自己打扮得像工商人员,西服,领带——这一点,王国已经感觉到了。
这身衣着于草草定下来的。于草草说:“不管人家能不能相中你,你要尊重人家。人家都是女孩子嘛。”
于草草说:“别忘了买花,100个女孩子99个都喜欢花,还有一个不喜欢的是傻子。”于草草还说:“这是我宿舍的老四最漂亮了。”于草草说“你要多等一会儿,女孩子都喜欢迟到……”
五国不忍再听,套上西服,径自跑到校门口来做活动雕像。做雕像也比听于草草唠叨强。
这已是他第十三次看表。第一欠看表时距约会时间还有两个小时,这一次过了约会时候3个小时。他相信于草草这次介绍给他的是一个爬虫类的女孩儿。
王国真趁着最后的清醒,回忆了一下于草草介绍那个女孩子的特征……可那引起似乎从大脑里蒸发了,一点儿也不清晰。王国向卖CD的小贩转过头去。小贩也看看着他。“喂——”王国叫了一声,小贩一溜烟不见了,王国有气无力的喊:“王菲的新碟打几折?”
B 王国和于草草的过去。暗号:很黑的马
王国总愿意在人多的时候说:“我和于草草青梅竹马。”于草如果在身边,就会露出她的小虎牙,冲上来,抓起王国的手,狠劲的咬一下,然后像王国得了拳击冠军似的,把王国的手举起来:“这就是撒谎的代价。”
王国举着带虎牙印的手,笑得眼都看不见了:“她两岁时就喜欢咬我。”于草草白了他一眼,扭头,走。
于草草和王国的确是青梅竹马。只是那时的王国是马,于草草刚会坐着,就总在王国背上。于草草说:“马马走。”王国就开始爬。于草草说:“马停停。”王国还是爬,那时王国也刚会爬。
王国的妈妈对于草草说:“长大后嫁给我家国国,他是你的白马王子呢。”于草草就哭了:“有这么黑的白马吗?”看于草草哭得伤心,王国就说:“我是王子,是骑白马的。”于草草想了想,不哭了。
C 于草草给王国介绍的第三位女朋友。暗号:我是披着狼皮的羊
当于草草向王国郑重介绍第三位女朋友时,王国打摆子似地摇头。
于草草说:“这个绝对是个靓女,超酷,如果不是刚失恋,人家还不想认识你呢。”王国还在摇头。于草草已经抓起他的手,龇着牙恨恨地说:“我做个媒婆容易吗?长眼睛的女孩都赚你黑。”
王国只好遵照于草草的嘱咐,掐着表,扞到时针和秒针都指向了晚上7时,就上了网,打开自己的QQ按下自定义查找,找到那个“沙漠里的死玫瑰”。
我在请求框里打下了一行字:你好,我是披着狼皮的羊。这是于草草为他们的约定暗号。
他皱着眉等待消息。
消息终于来了:对方拒绝了你的请求。拒绝理由:披着狼皮的羊还是羊。羊是食草动物玫瑰融会贯通了也是草本植物。
王国不相信地盯着屏幕,以为自己看错了,所以他又一次认真地输入了暗号,这一次,对方愉快的接受了他。
“老公,你终于来了。”
“你搞错了吧?”王国的手有点发抖。
“你不是王国吗?”
“是啊!”
“那我叫你老公没错啊。”
“那我是不是可以叫你做老婆?”王国的眉头舒展开了,他迅速的敲着字:“好老婆,乖老婆,先亲一下啦。你这个网名不太好听,最好改成沙漠里的黄沙/红花……”
对方沉默了一会,忽然在他的好友目录中消失了。王国一直等到11点也没有看到她。王国认为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下线了,另一种是她把自己从好友中删除了。
第二天晚上7点,王国又上了QQ,他再一次搜索沙漠里的死玫瑰,打入暗号:我是披着狼皮的羊。对方很快发回了消息:对方拒绝加你为好友。王国不放弃地继续打暗号,直到头上被人敲了一记,随即于草草的声音在身后响了起来,“别输暗号啦,你没救了,对方嫌你太风流了。”见王国失神落魄的样子,于草草不忍心地吧着气:“明天再给你介绍一梯形吧,你要好好珍惜,这绝对是本媒婆给你介绍的最后一位了。”
D 于草草给王国介绍的第二位女朋友。暗号:你吃了吗?
于草草给王国介绍的第二位女朋友姓屠,名叫屠玲玲。
“约见暗号是你吃了吗?记住没?”于草草出门前叮嘱他。王国连连点点头,心里暗暗感激于草草:为了自己能在大学里成功地谈一欠恋爱,于草草费了不少心思。
约会时间到了,约在了早上5时——屠玲玲晨练的时间。王国按于草草的嘱托,跑进了操场。操场里静得连落到地上一只蚊子都能听到,幸好满月还未落,月亮亮,照光光,操场上空无一人,风凉飕飕地吹过来,把王国残余的那点儿睡意吹翻起来。他打了个哈欠,为了成功地与那个女孩儿见面,王国不行不开始绕着操场慢跑。
跑到第二圈,就在跑道上看到一个女孩儿。那个女孩儿梳着马尾巴,穿着白色的运动服。从跑步的姿势就可以看出来是个晨练的好手,王国慢慢凑过去,微笑着在她身边慢跑。他的微笑终于引起了女孩儿的注意,扭过头看了他。
“你吃过了吗?”王国深情地问。
女孩儿没说话,像看火星人的眼神看着王国,然后突然加速,向关奔驰。“你吃过了吗?”王国气喘吁吁地追上去。“有病!”女孩儿再一次加速。王国没有追上去,他清楚地认识到,认错人了,因为暗号应该是对方也问他“你吃过了吗?”
操场上晨练的人浙浙多了。
天浙浙亮了。
王国放低了自己的要求,只要看起来比较漂亮的女孩儿,他就溱上去对暗号:你吃过了吗?结果对方的回答无一不是两个字:“有病!”后来王国就有点儿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病——这么早,当然没人吃早餐。
他不由得感到好笑,就坐到操场边擦汗。就在这时,他看到一双运动鞋停到了自己的眼前:“你吃过了吗?”这个人问他。王国万分惊喜地抬起头来:“你吃过了吗?”惊喜凝固在了脸上,那人是个男同学。男同学笑着跑开了,边跑边冲着等在一边的女孩儿笑着说:“这人真是有病!”
王国对于草草所介绍的女孩彻底失望了。
E于草草给王国介绍第一个女朋友。暗号:没暗号
“你再不许对别人说我和你青梅竹马!”于草草咬着王国的手臂,声音含糊地说:“再说我就氢你手咬下来!”王国感到手臂要掉下来了,呻呤着告饶:“再不说了,再不说了!”王国知道,于草草此时正和学校那位高高瘦瘦的的中文系诗人烧着了恋爱的导火索,而那次他偏偏在诗人面前说了一句“我和于草草是青梅竹马。”诗人的脸马上变白了,白得像白马王子那白马的屁股。
于草草要走时,不放心地回过头来:“我把我宿舍里的老大介绍给你吧?”
王国差点把头点了下来。
他老老实实地按于草草说法,上午10点时逃了一节课,在体育馆门前坐等。
只要一看到有女孩儿走过来,他就站起身子,低声说:“我是王国。”于草草只匆匆说10点到体育馆等,没说什么暗号,更没有介绍他宿舍的老大什么衣着/长相。王国想到了推销自己这么个笨方法。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
王国终于使一个女孩停下了脚步。
王国抬头一看,倒吸一口凉气。从女孩儿的身材上可以断定,她就算不是学体育的也肯定是业余摔跤手。
当王国低声介绍了自己之后,她就笑着拉王国坐到地上:“你就是王国啊?于草草说你非常喜欢摔跤。”王国觉得自己有点缺氧。“怎么样,我们俩先进去,先练两下?”女孩的笑容更灿烂了。
王国看看自己的手臂,虽然手臂上也有肌肉,但从于草草残留的牙印上可以断定,他的手臂在此女面前不值一提,这么想着,肌肉里的勇气就慢慢的退下去。
F 地草草给王国介绍的第四个女朋友,暗号:直立行走
这是于草草给王国介绍的第四个女朋友。于草草说,这是一个温暖的怀抱,几乎天造地设就是给王国的。
可是,王国在校门前做活雕像近五个小时,也没等到于草草介绍的女孩。所以他追着卖CD的小贩走了两个胡同,好歹让他相信,自己和工商局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想买一盘王菲的CD.小贩庆幸之余,以极便宜的价钱卖给他一盘。
王国是给于草草卖的CD车城草草喜欢王菲。他觉得自己的事麻烦于草草了,总是要谢谢这个媒人,并且,鼓励她把媒人做到底。
回到校门口,他就看到了于草草。“你们老四没来。”王国说。“这是我给你买的CD.”王国说:“不要感动得哭了。”王国说。
于草草竟真的哭了,哭着用手背擦眼泪:“我们宿舍老四说什么都不来……”
王国拉住于草草的手。
“我给你讲个童话吧。”王国轻声的说:“从前有一匹黑马,有一天,它忽然用两条后腿站了起来……”“不可能!”于草草大声叫了起来。
“可能的。”王国说:“它用两条后腿站了起来,因为它爱上了一个人,它要拉住她的手,所以……爱情让这匹黑马学会的直立行走。”王国的声音里有一种柔软的东西。
于草草的脸红了。
后来,快毕业了,他们一起依偎在一起数星星时,王国不经意地问:“你们宿舍住几个人啊?”“四个。”于草草轻声说。她边说边向王国怀里用力偎了偎。王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