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是不太舒服的。
把来面试的小伙子晾在一边,行政只顾自己聊天,水都不倒一杯,还得我这个面试官亲自给人家倒水——倒不是觉得自己倒水有失身份,只是很生气行政的做法,偷懒,倒也罢了,但尊重,应该是起码的礼仪。
也不喜欢她们对待快递的态度,那样的颐指气使,得理不让人。
每次收快递的时候,除了说一声谢谢,我还喜欢跟快递员寒暄几句,至少,要消除那种冷冰冰的陌生感——大家都很不容易。
上班途中,在岔路口,许多次都遇到机动车减速的情况——他们不会抢道,而是让我的自行车先通过。虽然看不清开车人的面孔,心里仍然是感激的。
某次聊天时,朋友Flyinpku曾说过他的经历:
读大学时,每次回家,发现一个不起眼的小书店,里面卖的,大都是些“反动透顶”的书(应该是《顾准文集》、《通往奴役之路》、《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之类),店主是个中年人,穿着挺邋遢的皮袄——典型的工人打扮。聊了几句,店主听说他是从北大来的,就非常兴奋,希望能多知道一些外面的消息。
“我当时觉得自己是北大的,这么个小破书店,店主也只是自己读了点书,很有些看不上眼”
“后来我才明白,在青岛这个地方,开这样一个书店,是多么的不容易;‘一个人与国家的战争’,他那就真是一个人与整个国家的战争;我自己,又有什么了不起呢,人家看我是北大的,还很热情地希望跟我聊一聊,可是我……”
“等我下次回去,希望再找那个店主好好聊聊的时候,书店已经不见了……”
我深深地记得,说到这,他的眼里满是遗憾……
尊重,不仅是一种基本的礼仪,也是为避免遗憾而做的努力——至少对我是如此。
“You are special,这句话只适于对爱人讲。假如不是这么用,也很肉麻”。这是王小波的话。
看到 这篇文章,还是想来说两句。
作者开头就做了一个断言:
在对盗版的反对声音中,以及在不太响亮的反驳的声音中,有着一个逻辑,就是说人家定那个价是人家的自由,你买不起就不要用好了。这是极端错误的,它不适用于版权。
但是,我们知道,在观点的交锋时,光有断言,没有论证,是做不得数的。
可惜,接下来的论证,实在很难称得上“论证”。
作者说“人类社会中的任何一种活动,如果不能增进社会的福利,那这个社会绝不会容忍它,不论明招还是暗箭也一定要废了它。”,乍看起来不无道理,却经不起仔细推敲。
首先,如何定义“社会的福利”?是全体人的福利,还是大多数人的福利,还是少数人的福利?如果增加了一部分人的福利,同时“损害”了另一部分人的福利,该怎样评价得失?立论的基础,不应该建立在无法验证和度量的哲学思辨之上。
其次,如果这套逻辑成立,那么我们能够得出结论说:“不是一定要废了的”活动,必然不是不能增加社会福利的活动——这样的论断,是不是毛病多多,问题多多?
作者又举出“版权制度的初衷”来论证。可惜,这条错的更厉害。
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专利权制度,最早始于君主赐给工商业者在某些商品上垄断经营的特权,例如1331年英王爱德华三世授予佛兰德的工艺师约翰·卡姆比在缝纫和染织技术方面“独专其利”的权利;到近代,随着资产阶级势力的不断扩大,专利权这种“特权”,才逐渐为普通人所享有,尤其是著作权(版权),作为“财产权”的一种,更是受到了广泛认同——英国著名哲学家洛克1690年在他的《论国民政府的两个条约》中指出的:“作者在创作作品时花费得时间和劳动,与其他劳动成果的创造人的花费没什么不同,因此作品也应当像其他劳动成品一样获得应有的报酬。”
可以认为,版权制度的诞生,并非为了“促进知识创新,从而便也有利于增进社会福利”,而是在保护个人财产权(这样自私!)的诉求之下不断成长起来的——这一点也不奇怪,“自利”却产生了“利他”的后果,曼德维尔和亚当·斯密,已经把这个道理讲得很清楚了。
最后要说的是,对经济学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价值是一个主观的量,也就是说,物品的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平时,一颗钻石的价值远远大于一杯水;但对于在沙漠中求生的人来说,水的价值就远远大于钻石,此时他就会舍钻石而取水(一般来说,人都是理性的,如果某人做出了看似对自己不利的选择,那只能说明他的价值观念改变了)。明白这一点,就不难明白,如果不存在盗版,用户会花2000人民币去购买一套windows98,此时,对他来说,2000人民币的价值,是低于一套windows98的——因此,购买一套windows98,其实是增加了用户的福利(或许有人会说,只是把用户福利的损失降低了而已,但这两者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减少损失,和增加收益,其实没有本质的差别),否则,他就不会购买了。
夜晚骑车出门,出小区的铁门时,遇到一对外出散步的中年夫妇,男人先出了门,女人大概感觉到身后有自行车,没有跟着出门,而是让到了一边,回头看着我。
或许,出乎她的意料,我把车停了下来,做了一个请她先走的手势。
暮色中,我看不清楚她的面容,但依稀能分辨出那是笑脸,或者,是感觉出来的。
那次,我体会到以前出门未曾有过的愉悦,欢欣的愉悦。
还记得某天上班,在写字楼的楼梯间打电话。走过去的清洁女工忽然停下来,很认真地跟我说,谢谢。
这才发现,原来自己都没意识到,看到人家两手都提着工具,就下意识地为人家开了门。
打完那个电话,心情也是颇好的。
其实我不是很细心的人,许多时候也会显得不懂礼数;不过,也许正因为如此,这些懂礼数的细节,才会让我感动,让我体会到温情和愉悦。有朋友说,正是这些细节,赋予生活意义,那句话,我一直记得。
我的朋友Sophia总认为,别人为自己做了什么,不做同样的回报,有些理亏。其实,反过来想想,事情或许并非如此——有时候,为别人做了一些什么,并不期求相同的回报,一个微笑,一声感谢,就很好。
在JDK5中,可以这样:
import java.util.Comparator;
class PinYinComparator implements Comparator<String> {
public int compare(String s1, String s2) {
return ((java.text.RuleBasedCollator)java.text.Collator.
getInstance(java.util.Locale.CHINA)).compare(s1, s2);
}
}
在JDK1.4中,可以这样:
import java.util.Comparator;
class PinYinComparator implements Comparator {
public int compare(Object o1, Object o2) {
if(o1 instanceof String && o2 instanceof String) {
return ((java.text.RuleBasedCollator)java.text.Collator.
getInstance(java.util.Locale.CHINA)).compare((String)o1, (String)o2);
}
else
return 0;
}
}
逻辑混乱的话看得多了,也懒得写东西跟人辩论,不过 这篇奇文,还是有必要说一说。
第一个问题是用词不当、字句不通。
当然有人会说,抠字句语法,这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文革手法。不过,我却认为,事情并非如此。关键词语不恰当,核心字句不通顺,只能说明作者概念模糊,思维混乱。
我认为,下面几个例子,能够充分说明顺风先生有资格享受“概念模糊、思维混乱”的美誉:
希望Donews深刻反省博客在自己的文章后面进行各类合法宣传的权利
(“反思”的宾语成了“权利”,网站如何能够反思个人的权利?另外,既然是“合法宣传”,为什么又要在自己的文章“后面”进行呢?)
剽窃笔者早在去年就始肇的“顺风文化”在后
(始肇,在一般情况下与“肇始”同义,是用来表示“开始”的意义,例如“新年肇始”,“本书肇始”,而不是用来表示“原创”、“创作”的意义。退一步说,这个15字的slogan真的就是一种“文化”,根据上下文,我们岂不是要得出结论说,顺风先生“开创”了一种“2.0时代的个人文化”?)
停止未经许可将“顺风十五字文化”剽窃为“Donews精神”的行为
(文化如何能够剽窃呢?如果十五字的slogan真的是“2.0时代的个人文化”,或者说,“2.0时代个人文化的体现”,按照顺风先生的逻辑,不征得他的许可便使用,就是“剽窃”,逻辑的结论就是,顺风先生理解的2.0文化,是一种专制的,排他的2.0——甚至连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都不如,不少资本主义“文化”,比如“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之类,不也被四处“剽窃”么?人家的器量,可比顺风先生大多了)
第二个问题是受迫妄想症。
顺风先生在文章里引用Keso的文字说:
顺风又臭又长的垃圾文字,每每让人读两句就忍不住关了浏览器。我纳闷,就这些垃圾得不能再垃圾的东西,他居然还好意思贴得满世界都是,访问哪个网站都能踩上他扔的垃圾,真是晦气到家
好了,对“又臭又长的垃圾文字”的批评,就成了“人身攻击”,最后还被顺风先生悲壮地升华了:
Donews的总编声称笔者的文字全部是垃圾,那为什么又将笔者文章中的文字一字未改的剽窃为己用呢
我想,任何一个学过小学语文的人,都能明白“又臭又长的垃圾文字”并不等于“所有文字”,有人说自己上学期成绩不好,就认为他在说自己从没取得过好成绩,这样的委屈,发生在小孩子身上,也还不难理解,不过要是以之为罪状,大喊大叫,认为自己蒙受了天大的冤枉,就可以视为受迫妄想症的典型表现了。
扯远一点说,弄不懂“对事不对人”原理的人,常常无法理解某些简单事实,比如“既然你以前反对我,为什么现在又赞同我呢?”,顺风先生大概也属于这类人;况且,即使是垃圾,也还有些回收利用的价值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难道顺风先生就这么反感么?
最后还有个问题,就是,在所有权属于明确个体,但具有公共性质的空间,限制甚至取消某些人的表达自由权,是否就真的侵犯了“表达自由”,违反了“自由精神”?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而且,据我的了解,目前这一问题并没有确切公认的答案。
我想,大多数人都能理解,言论自由肯定不是指任何人都可以不分场合、不受干涉地说上一大通话。同样道理,我们常说,“说话要得体”,并不是对“自由精神”的侵犯——关于这个问题,更详细的讨论,可以参考美国学者米克尔·约翰的《论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制》。
p.s.
本来准备写篇文章澄清关于自由的几个概念,无奈关键词太多,只好作罢,在这里补充一小点。
911事件发生之后,美国政府对“美国之音”电台进行了大调整,国内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所谓“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不过如此。其实,此举并没有违反新闻自由——“美国之音”是由美国政府出资设立的,作为出资人的政府,理所当然地享有经营权和决断权,这是由财产权派生而来的正当权力——任何人都能够自由地创办媒体,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不是强迫其它媒体为自己保留发声地,或者剥夺其它媒体的发声权),这才是真正的新闻自由。
“谷歌”在中国:他不是Google(翻译自纽约时报)
……
我很难准确的了解李开复对于公司和中国政府的合作持怎样的态度。作为我和李开复会面的条件,谷歌不允许我提起有关此类的问题,只有公司在加州的总部才被允许谈论此话题。但是当我和李谈起网络是如何改变中国的时候,他的一个观点颇能说明问题:他所雇用的中国学生,其实并不渴望民主。“人们其实可以自由地谈论这个话题,他补充说,(指的是民主和人权问题)我不认为他们在乎这个。
……
今年的超级女声又开始了,争论依旧。不过,今年争论的热点,似乎并不在于“民主”、“媚俗”这样的概念,而是,超级女声这样的节目,到底该不该办?
套用某位民主人士的话说,去年争的还是“多与少”的问题,今年就是“有与无”的问题了。
甚嚣尘上的“停办”声中,身居庙堂之高的刘衙内的呼声,最引人注目。之后还有若干跟班,同样的苦口婆心,同样的深明大义。可惜,在我看来,这些射向超女的箭固然有力,但要么偏离了事情的本质,要么缺乏起码的理性思维,终究只能呼啸而过。
流行不等于高尚,是“停办”派的主要论据。不过,这条实在错得厉害。
首先,超级女声并不是一档追求“高尚”的节目。因此,拿“高尚”说事儿,就跟说技术手册没理论深度,理论教材没使用内容一样可笑。况且,退一步说,要看高尚,可以去看青年歌手大奖赛,可以去看五个一工程,可以去看春晚嘛,难道,容许观众看“超级女声”,就会抢了这些“高尚”节目的饭碗,让它们活不成?
其次,流行不等于高尚,这只是一个部分否定,即使论证了这一条,也不能推导出“流行就等于不高尚”的结论。可惜,大呼小叫“停办”的人,经常就直接由此建立“超女不高尚”的结论,或者,脑子稍微清醒一点的,知道要用“我认为”之类的幌子来过渡一下,再得出超级女声是“媚俗”的结论——总之,是根本没有像样的论证。
拿这条错得厉害的理由做立论基础,充分说明“停办”派们缺乏基本的逻辑思维训练,他们接下来的表现就更有意思了。
比如,他们一面大言不惭地鼓吹要“相信人民”,要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清醒”的,另一面又循循告诫“广大观众不要在笑声和娱乐中受到毒害”;这就很难理解,前面那个“大多数”,和后面那个“广大”,到底有多少重合的部分,或者说,可以存在一个与“大多数人”根本不相交的“广大观众”?
再比如,他们一方面信誓旦旦地宣称“社会的多元化并不否定文化的多元化,应该允许多种文化的存在,应该让各个阶层的老百姓都有适合的文化”,另一方面又咬牙切齿地试图置超女死地而后快。这种矛盾,说好听一点,是逻辑不一致,不能自洽,说不好听一点,就是口蜜腹剑、两面三刀了。
现代文明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对个人权利的承认和尊重——你或许不喜欢某人说的话,但你必须尊重对方的发言权;你或许不喜欢麦当劳肯德基,但你不能剥夺他人前去就餐的权利;你或许不喜欢某位候选人,但你不能剥夺他的被选举权……这诸多权利之中,也包括“媚俗权”(如果非要说超级女声是“媚俗”的话,对这档节目的选择权,也就“理所当然”地戴上了这样的帽子)。把高尚的负担加在每个人的头上,造就道德理想国的努力,最终只能酿成悲剧。尤其是近代,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可惜,如此简单的道理,或许人人会说,但真正懂得的,似乎只有极少数极少数人。
我并非超女的拥趸,只是很喜欢这档节目透射出来的清新气息——真诚、勇敢、投入的活力,无论是台上的选手,还是台下的观众,他们的表情,在学校毫无生气的课堂上,在中央台沉闷乏味的节目中,是从未出现过的——那是本应属于他们的,自然的表情。
看超级女声的时候,我忽然想到,其实,在中国,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其实都不乏有才艺、有天赋的人,如果他们都能够“活出生命”,能够获得一方属于自己的(而不是钦定的)施展舞台,我们的生活必然会减少许多乏味和空虚,增添许多趣味和活力。
可惜,虚伪、单一、呆板、厚重粗暴的灰色幔帐,将这些彩色全都遮盖了,只留下一片虚空。
